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滨海园区厂房迁建项目桩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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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滨海园区厂房迁建项目桩基检测招标文件招 标 人: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盖章)日 期:2020年3月28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2. 招标文件3. 投标文件4. 投标5. 开标6. 评标7. 合同授予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 纪律和监督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2. 评审标准3. 评标程序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滨海园区厂房迁建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1、建设单位:温州快鹿集团公司2、工程名称: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滨海园区厂房迁建项目桩基检测3、工程地点: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工程检测费用:约 28 万元5、招标内容、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桩载荷试验、工程桩低应变检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工期要求:桩基检测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实际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实际检测工作时间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7、资格要求:(1)企业资格条件: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检测项目。省外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备案表。(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备案表。8、投标报名:(1)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2)地点: 因疫情原因采用电话报名方式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3月4日下午15点 地点: 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20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0、 具体事宜请联系公司经办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81970358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项目名称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滨海园区厂房迁建项目桩基检测1.1.3招标人名 称: 地 址: 1.1.4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无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5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D607-a-1地块1.2.1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本标段工程服务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桩载荷试验、工程桩低应变检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3.2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实际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实际检测工作时间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内容;(2)财务要求:不要求;(3)业绩要求:不要求;(4)信誉要求:见本章第10.2款;(5)项目经理资格:见招标公告内容;(6)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 3月 3 日16点00分之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6938205321.11.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如有,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本章前附表1.11.22.2.2招标人澄清时间同本章前附表1.11.3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如有),不须作收到确认。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3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商务标、技术标3.1.3技术标内容及编制要求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评分标准进行编制,建议不超过30页(含附图、附表,不包括封面、目录、封底);超过部分,专家可以不予评审。3.1.4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3.2.2投标报价上限值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值即拦标价为人民币280000 元3.2.5投标报价其他情况说明/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汇款账户信息:名称: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0145038296E;地址电话: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20号;电话:0577-88621190;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开发区支行33350824001801003634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款(开标前将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3.6.1近年财务状况不要求提供3.6.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不要求提供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商务标(含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商务标(含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均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分册装订,分别为:商务标、技术标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商务标(含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单独密封,在封条及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标函袋上注明“商务标、技术标”字样。商务标、技术标的标函袋和封条由投标人自制。4.2.1投标截止时间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20号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2开标程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启所有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开启所有商务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财务要求不要求提供其他事项1. 总则1.1 概述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测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1.3.1 本标段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本标段工程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计价货币本标段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10 踏勘现场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投标预备会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规定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内容;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采用未进行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出问题和招标人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2.2.3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本项目采用网络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2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附件1);(2)检测费报价表(附件2),含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4)资格审查资料3.1.3技术标:包括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资信标:包括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则不需提供。3.1.5证书原件:不要求。3.2 投标报价3.2.1本次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3.2.2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检测费总报价,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进行修改。3.2.3投标人的检测费是检测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包括检测方案专家论证会费用、检测工作的仪器、设备使用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劳保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种规费及风险费用等),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均予以综合、充分的考虑并计入(一次性包干)。投标人一旦中标,检测服务费总价只能在综合单价不变的前提下按实际结算工程量调整(需甲方认可),此外发包人不予以调整。3.2.4各投标人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检测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进场检测,并充分考虑进出场次数、场内场地多次转移,所需措施费用自行测定,并分摊在各综合单价中。3.2.5投标报价其他情况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事宜。3.4.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次日(工作日)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 资格审查资料:提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必须齐全且清晰可见,否则由此引起的对申请人的不利评审,由申请人自行负责。(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格式);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含附页、变更页)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含附页、变更页)复印件;(2)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 (3)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中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检测项目,应提供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件复印件。(4)拟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主要人员一览表(见附件格式);(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格式);附项目负责人的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与职称证书复印件。(6)拟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见附件格式)(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6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3.6.1“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有要求提供的,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当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检测与相关服务期、招标范围、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设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2.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项规定进行开标。 5.1.2公开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5.2 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 下列情形应当记录在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标明的项目及标段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按银行保函规定向出具银行保函的单位进行索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提供复印件,且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在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将对投标人的信息予以公示。10.3投标人信誉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没有被经开区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限制参加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没有被经开区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3)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已执行完结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10.4招标、评标、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10.5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及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约定(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10.6其他补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商务标评分标准(60分)投标报价上限值(即拦标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值(即拦标价)为人民币28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否决其投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拦标价(1-1%A-0.1%B);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A、B为调整系数;A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5、6、7、8、9、(5)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B值在商务标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商务标评分值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6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满分为60分,扣完为止。商务标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2技术标评分标准(40分)1、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的技术标进行单独评审,各项打分汇总后的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单位技术标最终得分2、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评分内容分值优良中检测和监测方案的深度、可行性、可靠性、合理性,思路及文字表述清晰1010-88-66-4拟派项目组人员情况66-44-22-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66-44-22-0服务质量、进度、安全保障措施88-66-44-2本项目现场检测及监测的难点和针对措施1010-88-66-42.3资信标评分标准/2.4答辩评分标准/2.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6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投标函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均一致。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投标人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其他要求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7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技术标编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项第3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其投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除外);3、商务标中未提供投标函或未提供检测费报价表;4、商务标中提供的检测费报价表中无投标报价。参加开标会议及到场人员因新冠疫情影响,除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需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外,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将整套投标资料邮寄至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温州大道520号)规划发展部,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答辩本工程不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2.8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否则否决其投标。2.9分值构成技术标:40分商务标:60分3.1开评标程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先进行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进行资格审查。3.2评标区间按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之和,选取前3名入围评审区间。3.6.2投标人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第3条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某阶段性评分相同影响进入下阶段评标的,如该阶段为暗标形式的则采用评委投票方式确定名次,如该阶段为明标形式的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名次。综合评分相等时,取商务标投标报价低者为名次优先者;若商务标投标报价还是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 评审标准2.1商务标评分标准(1)本工程设评标拦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值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答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5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6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7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9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评标基准价确定后,除计算错误外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包括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有异议而否决其投标处理等因素)的影响而改变。3.3商务标算术性错误: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除外;(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4投标人文件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投标人须知中要求提供证书、资料原件的,评审时以原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作不符合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否决其投标。3.4.2投标人有符合以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否决其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或担任不同单位的中心交易员)的;(3)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且不能合理解释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等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不同投标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9)投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10)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的。(16)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17)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18)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19)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2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21)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3.6评标结果3.6.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4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答辩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5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E;3.6.2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3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登记编号: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合同合同类别 项目名称委 托 方(甲方)服 务 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检测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 4检测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4.1工作内容:桩基检测部分 1.4.2技术要求: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2)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50009-2001)3)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7)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8) 桩基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 93-95)9) 灌注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DGJ32/T60-2007J1118-2007)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1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温州市、及行业的其他最新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的要求。16)本工程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围护设计图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温州市、及行业的其他最新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的要求。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 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第三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1、检测方案: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方案。2、检测成果报告:检测施工单位应自本工程检测合同签订生效开始(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进场施工,包括人员和检测设备的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实施完成检测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合格工程及缺陷工程的质量检测报告。交付时间:检测完成后一周内提供检测成果报告4套。第四条:工期桩基检测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实际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实际检测工作时间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第五条:支付方式5.1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在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且进场后一周内支付桩基检测费合同总额的10预付款,提供全部的桩基静荷载试验报告后10日内,支付至桩基检测费合同总额的80,全部检测结束并提交相应检测成果报告后10日内支付至桩基检测费合同全部付清。5.4履约担保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保证金在承包人提交全部检测成果报告后10日内无息退还。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调整6.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费调整,必须经监理、业主签证方可调整。6.2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7.1.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 7.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7.1.4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7.2承包人责任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7.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7.2.3编写试验大纲(方案),组织专家讨论会议确定方案,并承担费用。7.2.4静载试验时,抗压桩桩头处理与接桩处理,以及抗拔桩锚桩桩头的处理由施工单位完成,检测单位在进场前出具相关检测方案;本工程场地内的道路运输及堆载方位,原则上利用施工单位现有的布局,如不能满足检测所需的条件的,由检测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7.2.5工程桩检测、试桩检测及基坑监测过程中由于时间点不同,需多次进退场、场内多次场地转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7.2.6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7.2.7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7.2.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错误、不准确,因无条件返工,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进行相应赔偿,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8.2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天。如遇异常恶劣的气候,工期予以顺延。8.3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1、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检测人员必须按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拟派本项目项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当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检测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如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违约金1万元,擅自更换主要检测人员的处违约金5000元/人。2、桩基检测期间应至少配备2名检测人员到位现场,人员一次不到位则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_叁_份、承包人_叁_份。发包人名称: (盖章) 承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第五章 技术规范一、工程质量检测规范(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验测定技术规程(DBJ10-4-1998)(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9)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10)灌注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DGJ32/T60-2007J1118-2007)(1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0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浙江省、温州市、及行业的其他最新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的要求,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温州快鹿集团公司:1、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温州快鹿集团公司滨海园区厂房迁建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检测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有)中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质量检测投标的要约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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