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建筑总包合同(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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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2010】26号 *市*花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 *市*花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工程地点 : *市南区竹秀园土名“棚下”发包人:*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国*企业有限公司 目 录目 录1第一部分 协议书6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6一、总则161定义163阅读、理解与接受22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235施工设计图纸236通讯联络247工程分包258现场查勘269招标错失的修正2610投标文件的完备性271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2812事故处理2813交通运输29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3015专利技术3016联合的责任3117保障3118财产32二、合同主体3219发包人3320承包人34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3622发包人代表3723监理工程师3724造价工程师3925承包人代表4126指定分包人4127承包人劳务42三、担保、保险与风险4428工程担保4429发包人风险4530承包人风险4631不可抗力4632保险47四、工期4933进度计划和报告4934开工5035暂停施工和复工5136工期和工期延误5237加快进度5438竣工日期5539提前竣工5540误期赔偿56五、质量与安全5641质量与安全管理5642质量标准5743工程质量创优5844工程的照管5845安全文明施工5946测量放线6147钻孔与勘探性开挖62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62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64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66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752工程质量检查68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6954重新验收和额外检查检验7055工程试车7056工程变更7257竣工验收条件7458竣工验收75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78六、造价7960资金计划和安排7961工程量8062工程计量和计价8063暂列金额8164计日工8265暂估价83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8367工程优质费8468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8469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8570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86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8672工程变更事件8773工程量偏差事件8874费用索赔事件8975现场签证事件9176物价涨落事件92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9378支付事项9479预付款9580安全文明施工费9681进度款9782竣工结算9983结算款10084质量保证金10185最终清算款101七、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10286合同争议10287合同解除10488合同解除的支付10689合同终止107八、其他10890缴纳税费10891保密要求10892廉政建设10993禁止转让11094合同份数110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111、定义1112、合同文件及解释1123、阅读、理解与接受113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1135、施工设计图纸1146、通讯联络1147、工程分包1158、现场查勘1159、招标错失的修正11610、招标文件的完备性1171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1712、事故处理11713、交通运输117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1815、专利技术11816、联合的责任11918、财产11919、发包人11920、承包人120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12622、发包人代表12723、监理工程师12724、造价工程师12825、承包人代表12926、指定分包人12927、承包人劳务13128、工程担保13229、发包人风险13330、承包人风险13331、不可抗力13332、保险13433、进度计划和报告13634、开工13735、暂停施工和复工13736、工期和及工期延误13837、加快进度13938.竣工日期13941 质量与安全管理14042、质量标准14044、工程的照管14045、安全文明施工14146、测量放线14147 钻孔与勘探性开挖142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142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144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14652、工程质量检查146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4654、重新检验和额外检查检验14755、工程试车14756、工程变更14857、竣工验收条件149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15061、工程量15162、工程计量和计价15163、暂列金额15264、计日工15365、暂估价153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15367、工程优质费15468、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15469、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15570、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155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15572、工程变更事件15673、工程量偏差事件15774、费用索赔事件15875、现场签证事件15876、物价涨落事件159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16278、支付事项16379、预付款16480、安全文明施工费16481、进度款16482、竣工结算16883、 结算款17284、质量保证金17385、最终清算款17386、合同争议17487、合同解除17488、合同解除的支付17591、保密要求17593、转让17694、合同份数17696、违约责任176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184附件二:委托付款函186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187附件四: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内容188附件五: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格式204附件六:中标通知书206附件七:报价表207附件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208附件九: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209附件十:清单外项目工程综合单价计价表210附件十一:主要材料汇总表211附件十二:投标承诺书212附件十三:标后澄清213附件十四: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计算格式214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中国*企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市*花园(一期)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工程地点:*市*区竹秀园土名“棚下”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2564m2,包括二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8520m2,其中约13794m2为商场地下面积),一栋四层商场(商场地上建筑面积约52072m2),三栋32层住宅(建筑面积约45538m2),另有临街商铺约6434m2及架空层与其它约1788m2。资金来源: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文件及说明,承包以下内容:1.1 建筑工程,包括:1.1.1住宅部分;1.1.1.1地下部分:包括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桩基础,地基与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室防水,地下室砌体结构,设备基础,停车场硬化地面工程,地下室装修等; 1.1.1.2地上部分: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墙饰面,室内粗装饰,走火楼梯间装修,电梯厅装修,设备用房装修,公共部分装修及设备基础等。其中塔楼户内装修部分:1)、户内客厅、餐厅、卧室、书房、工人房、走道1 地面:原结构楼板清理干净(达到规范要求的平整度),铝合金门下滑两侧做水泥砂浆返槛;2 墙面:完成砂浆找平层;3 天棚: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腻子。2)、户内厨房(1)、 地面:原结构楼板清理干净,铝合金门下滑两侧做水泥砂浆返槛收口; (2)、 墙面:完成砂浆找平层;(3)、 天棚:钢筋混凝土结构。3)、户内卫生间(1)、 地面:按原图完成找平层、防水、砂浆保护层; (2)、 墙面:完成砂浆找平层、建筑完成面以上1800高防水,砂浆保护层;(3)、 天棚:钢筋混凝土结构。4)、室内入户花园、阳台阳台:(1)、 地面:完成砂浆找平层;防水层、砂浆保护层;(2)、 墙面:外墙砖贴到板底;(3)、 天棚(外边梁底及梁内侧面同外墙作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腻子;(4)、 栏杆:生活阳台栏杆,观光阳台栏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入户花园:(1)、 地面:完成砂浆找平层;防水层、砂浆保护层;(2)、 内墙面:砂浆找平层;(3)、 天棚(外边梁底及梁内侧面同外墙作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腻子,涂白色外墙涂料;(4)、 栏杆:栏杆制作安装。其中塔楼公共装修部分1)、楼梯间、电梯前室楼梯间:(1)、 地面:水泥砂浆压光,防滑条;(2)、 墙面、天棚:刷乳胶漆;(3)、 扶手:铁扶手刷漆。电梯前室:(1)、 地面、墙面:600*600抛光砖;(2)、 天花:石膏板造型刷乳胶漆;(3)、 电梯门套:石材;(4)、 消防箱做装饰门。其中商铺装修部分:墙面:完成砂浆找平层;地面:原结构楼板清理干净(达到规范要求的平整度)。1.1.2、商场部分:天棚:完成至钢筋混凝土结构面;墙面:砌体结构(不含砌体墙面批荡);外墙面:钢结构、幕墙预埋件,商场西北、西南面外墙饰面层(不含钢结构、幕墙);屋面:按图纸要求完成防水层;公共部位:除营业范围外,其他公共部分(比如:楼梯间,卫生间、设备机房等)饰面装修到位,防火门等公共设施配合精装修安装到位。1.2 机电安装工程,包括:1.2.1住宅(含商铺)部分1.2.1.1电气系统:包括配电系统、动力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低压配电柜出线至整个电气系统的末端。包含但不限于下述的工作内容:配电箱、控制柜、双电源切换箱、线槽桥架、电气管道、电缆电线、灯具及开关插座等用电终端、电缆沟及其土方工程;整个防雷接地(含结构、门窗、设备、管道)系统。特别说明:(1)、 消防水泵、消防风机、防火卷帘的配电箱、控制柜(包括配电箱及控制柜)、出线端电缆及其电气管道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但消防风机配电箱后出线用于照明回路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引入上述配电箱、控制柜的接线由总包单位负责;(2)、 塔楼户内、商铺(含商场内首层临住宅商铺)设置强电箱,电源接入户内总开关箱截止,箱内设置带漏电总开关一个,其余开关仅留位置;(3)、 地下室、塔楼架空层公共照明:到电气系统末端的线缆、线槽、管道、开头插座及灯具列入本次招标范围;(4)、 疏散应急照明系统全部列入本次招标范围;(5)、 楼梯间照明系统全部列入本次招标范围;(6)、 其余公共区域部分预埋管、线盒(包括接线盒和灯头盒)和套管;(7)、 铝合金门窗接地由铝合金门窗专业施工单位预留0.1米长接地线及接线端子,总包单位负责接驳;(8)、 变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内的照明列入本次招标范围。上述内容不包括下述范围:(1)、 电梯控制箱(包括电梯控制箱)及控制箱后电缆及其电气管道;(2)、 用于变配电房和发电机房的设备动力的电箱、电气管道、电缆电线,电房设备接地线网;(3)、 发电机房至物业专用电房的电线电缆、桥架;(4)、 低压配电柜至住宅及商铺电表箱(含箱)的电缆、密集母线、线槽或桥架(0.00以上电井内的竖向线槽或桥架除外);(5)、 电梯井道内照明回路的线缆、线管、用电器等; (6)、 消防控制机房设备接地网。12344.14.1.14.1.24.1.2.11.2.1.2 给排水系统:含给水、室内外排水(含污水、废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系统。1.2.1.2.1给水系统包括:从车库入口处、首层用于住宅(1层至4层)的水表组(不含水表组及水表井)至各用水末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设备、阀门、各种管道及其附件、土方工程等。特别说明:a) 住户给水管引至各户入户花园内预留2米,安装简易水龙头一个;商铺预留给水管至卫生间预留2米,安装简易水龙头一个。预留长度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2.1.2.2排水系统包括:室内排水系统及室外排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含污水、废水、雨水、空调冷凝水):从各排水起源点计至外墙检查井,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设备、阀门、各种管道及其附件、土方工程等;特别说明:a) 除地下室地漏、阳台及入户花园地漏、管井地漏外其余所有的地漏安装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b) 住宅卫生间、厨房污废水接口甩口并安装临时堵头(户内入户横管预留长度为从管井引入该区域的外墙内侧50CM),用红油漆在卫生间及厨房管道甩口处喷字标识;商铺预留排水接口并安装临时堵头(户内入户横管预留长度为外墙内侧50CM)。c) 空调室内机与室外机连接管的套管预埋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室外排水系统:从各栋建筑的检查井计市政排水检查井包括:各种管道及其附件、检修井、检查井、化粪池、雨水口及土方工程。1.2.1.3消防系统:包括室内外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1.2.1.4弱电系统:弱电系统的线管预埋至入户弱电箱(含弱电空箱),智能化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2.1.5通风系统:除电梯机房排气扇外,其余均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1.2.1.6空调系统:塔楼住户分体空调、商铺空调系统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1.2.1.7人防系统:平时系统内容纳入总承包施工范围,战时系统工程预留预埋由人防专业单位施工。1.2.2商场部分:1.2.2.1电气系统: 防雷接地系统:整个防雷接地(含结构、门窗、设备、管道)系统;特别说明:a) 高低压变配电房、智能化机房、消防机房、发电机房设备接地网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b) 铝合金门窗接地由铝合金门窗专业施工单位预留0.1米长接地线及接线端子,总包单位负责接驳。1.2.2.2给排水系统:含给水、室内外排水(含污水、废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系统。1.2.2.2.1给水系统包括:从车库入口处水表组(不含水表组及水表井)至各用水末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设备、阀门、各种管道及其附件、土方工程等。a) 除公共部位以外用水点,其余按设计预留给水管接口并安装一个阀门;b) 公共部位配合装修按设计图施工到位,包括洁具,水龙头。c) 给水设备的控制柜、控制柜出线的线缆、电气管道及设备接线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引入控制柜的电缆接线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d) 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含浮球阀)、空调膨胀水箱、冷却塔的补水管(仅计至水箱或水塔附近)列入本次招标范围,1.2.2.2.2排水系统包括:室内排水系统及室外排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含污水、废水、空调冷凝水):从各排水起源点计至外墙检查井,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设备、阀门、各种管道及其附件、土方工程等;a) 除公共部位以外排水点,其余按设计预留排水管接口;b) 公共部位配合装修按设计图施工到位;c) 空调冷凝水系统从机房地漏起计。从设备至机房地漏的冷凝水管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d) 潜水泵控制柜后的电缆、电线、电气管道列入本次招标范围;e) 消防水池包括泄水及溢流管(含喇叭口)、空调膨胀水箱的排水管(仅计至水箱附近)、冷却水塔的排污管及溢流管(仅计至水塔附近)列入本次招标范围;f) 虹吸排水(以专业工程暂估价形式,进行二次询价)。室外排水系统:从各栋建筑的检查井计市政排水检查井包括:各种管道及其附件、检修井、检查井、化粪池、雨水口及土方工程。1.2.2.3预埋: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等竖向立管套管的预埋。除上述外,商场其它机电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1.3报建、检测、验收、出证:完成供水、供电、环保、水质检测以上项目的报建、检测、验收工作。完成本项目的防雷检测、防雷风险评估及防雷设计审查工作。配合整个消防系统的验收出证费用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1.4 相关专业配合范围:综合管线的平衡、环评、供水、供电、环保及与其他相关专业的配合服务。1.5 总承包配合服务内容以下的专业工程:铝门窗制作工程、各种防火门(公共防火门、入户门、管井门等)制作工程、商场装修工程、商场屋顶钢结构、钢结构连廊、钢梯、商场虹吸排水、大堂、豪华样板间、售楼部装修工程、园建绿化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消防系统、电信工程、有线电视、停车场交通标志工程、电梯工程、白蚁防治、煤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永久供电及供水、(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工程等各专业检测观测试验)等专业工程不包括在施工范围内,但需由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1.6 对于所有进入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专业及专项工程均应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和配合服务工作,并与相关专业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议。1.7以下的专业工程:商场装修工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包括:铝合金门窗、外墙铝百叶、阳台栏杆、窗台栏杆、屋面栏杆等的安装)各种防火门安装(公共防火门、入户门、管井门等)泛光照明工程商场屋顶钢结构、钢结构连廊、钢梯商场虹吸排水由发包人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其它项目清单,以后由发包人询价确定专业分包人,由承包人和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后纳入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2 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界面详见下表。总承包单位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范围及界面划分地下室序号位 置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他专业单位备 注1楼梯间、电梯前室楼梯间:地面:水泥砂浆压光,带防滑条;墙面、天棚:刷乳胶漆;扶手:铁扶手刷漆。电梯前室:地面、墙面:600*600抛光砖;天花:石膏板造型刷乳胶漆;电梯门套:石材;管道井、电梯间防火门用钢质防火门,消防箱做装饰门。/2砌体全部砌体砌筑及预留门窗洞、孔洞,所有门窗洞的塞缝;其他机电单位(如弱电等)施工时所打凿的洞口、线管、线槽底盒的首次挂网、封堵修补;人防门、防火门的门框内灌砂浆由相应的专业单位施工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中的所有人防构件的预埋由人防单位进行施工。3内墙(柱)装饰墙柱面施工至饰面;其他专业工程预留或打凿洞口的封堵、修补/4地(楼)面停车场位置完成至地面金刚砂面层; 所有地面施工至饰面;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高压配电房的电缆沟、设备基础、地面砂浆找平及饰面的施工; 其他专业工程预留或打凿洞口的封堵、修补交通划线由专业单位施工;/5天花施工至天花饰面;发电机房、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高压配电房等所有(包括其它的设备房及机房)施工至图纸要求的天花饰面;6出入口车道内墙面完成至饰面,天花完成至饰面,地面完成至面层;所有截水沟及钢格栅施工;交通划线由专业单位施工;7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文字说明/8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地上部分序号位 置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他专业单位备 注一、 住宅楼部分1走火梯、电梯前室、公共走道走火梯(包括走火梯防火门)、电梯前室、公共走道以内的装修(含楼梯栏杆),走火梯防火门塞缝/2砌体全部砌体砌筑及预留门窗洞、孔洞,所有窗洞的塞缝其他机电单位(如弱电等)施工时所打凿的洞口、线管、线槽底盒的一次性挂网、封堵修补;3内墙(柱)装饰走火梯、电梯前室、公共走道、设备房、机房、管井、梯屋以内、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高压配电房等所有部位完成至墙面装饰面;塔楼住户、商铺墙面:按图完成砂浆批平层;其他专业工程预留或打凿洞口的封堵、修补/4地(楼)面走火梯、电梯前室、公共走道、设备房、机房、管井、梯屋以内、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高压配电房等部位完成饰面层;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高压配电房的电缆沟、设备基础及基础饰面的施工;塔楼住户、商铺:原结构楼板清理干净(达到规范要求的平整度),铝合金门下滑两侧做20mm厚水泥砂浆返槛收口,宽度平两侧墙体; 其他专业工程预留或打凿洞口的封堵、修补/5天花设备房、机房、变压器房、低压配电房、高压配电房其余部位完成至饰面层;塔楼住户、商铺: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3mm厚腻子(30%水泥+68%双灰粉+2%108胶)初平,刮2mm厚腻子(95%双灰粉+5%108胶)精平并抛光;所有天花阴角处的墙面弹2cm高线刮同天花的腻子,即天花阴角处刮2cm的腻子线条。/6外墙外墙饰面、梯屋外侧、女儿墙内侧的饰面;外墙门窗的塞缝;/7卫生间地面:完成找平层、防水、砂浆保护层; 墙面:完成砂浆批荡、从建筑完成面以上1800高防水,砂浆保护层;天棚:钢筋混凝土结构。/8厨房地面:原结构楼板清理干净,铝合金门下滑两侧做20mm厚水泥砂浆返槛收口,宽度平两侧墙体; 墙面:完成砂浆找平层;天棚: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3mm厚腻子(30%水泥+68%双灰粉+2%108胶)初平,刮2mm厚腻子(95%双灰粉+5%108胶)精平并抛光;所有天花阴角处的墙面弹2cm高线刮同天花的腻子,即天花阴角处刮2cm的腻子线条。/9屋面住宅部分: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10阳台、地面:按图要求完成防水、防水砂浆找平层;、墙面:外墙砖贴到板底;、天棚(外边梁底及梁内侧面同外墙作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3mm厚腻子(30%水泥+68%双灰粉+2%108胶)初平,刮2mm厚腻子(95%双灰粉+5%108胶)精平并抛光,滚涂白色外墙涂料(一底两面);/11入户花园、地面:按图要求完成防水、防水砂浆找平;、内墙面:混合砂浆批荡;、天棚(外边梁底及梁内侧面同外墙作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打磨平整,刮3mm厚腻子(30%水泥+68%双灰粉+2%108胶)初平,刮2mm厚腻子(95%双灰粉+5%108胶)精平并抛光,滚涂白色外墙涂料(一底两面);/二商场天棚:完成至钢筋混凝土结构面,墙面:砌体结构(不含砌体墙面批荡)外墙面:,钢结构、幕墙预埋件,商场西北、西南面外墙饰面层(不含钢结构、幕墙);公共部位:,除营业范围外,其他公共部分(比如:楼梯间,卫生间、设备机房等)饰面装修到位,防火门等公共设施配合精装修安装到位。二、 机电安装1建筑电气系统(含防雷接地系统)详见协议书承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的文字说明。其中门窗防雷及接地工程端线10cm后的端子及连接施工及调试。住宅部分: 首层大堂的灯具、开关、插座面板安装、线管敷设。门窗防雷部分及接地工程留端线10cm。2生活给水系统详见协议书承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的文字说明3排水系统详见协议书承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的文字说明4其他安装工程详见协议书承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的文字说明详见协议书承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的文字说明弱电埋管:若该项工作实施前,发包人已确定弱电单位单位的,就由弱电进行施工,否则由总包单位施工。5商场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有线电视、给排水系统等竖向立管套管的预埋工程。电气系统:低压柜出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除消防系统和智能化系统外,所有弱电系统均须按设计预留孔洞、套管。给水:从市政一次水表后至各用水点接口,除公共部位以外用水点,按设计预留给水管接口并安装一个阀门;公共部位配合装修按设计图施工到位,包括洁具,水龙头,洗手盆。排水:除公共部位以外用水点,按设计预留排水管接口;公共部位配合装修按设计图施工到位。其它机电工程。3.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无。4.甲询乙供材料,包括:石材门套、大理石、抛光砖、外墙砖、配电箱(含元件)、龙头、洁具等。5. 以下材料业主推荐三个以上品牌供投标人选择,包括:1) 土建类:防水材料等。2) 机电类:电线、电缆、泵、阀门、管材等。(详见材料品牌推荐表)三. 合同工期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承包人承诺的施工工期计算。工程合同工期为 800 日历天。拟从2010年 11 月 23 日开始施工,至 2013年 1 月 31日竣工完成。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标准)。五. 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合格。六.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325,301,566.58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伍佰叁拾万零壹仟伍佰陆拾陆元伍角捌分;分项工程如下:1)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金额:¥13,770,002.10元。2)住宅分部工程金额:¥115,077,013.02元。 其中:土建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金额¥106,718,396.12元 安装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金额¥8,358,616.90元3)商场工程金额:¥196,454,551.46元。其中:土建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金额¥194,455,980.11元 安装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金额¥1,998,571.3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2,686,080.23元。 上述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实行固定单价包干,措施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模板、砼泵送增加费外)。具体详见专用条款。七.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一致。八. 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 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 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0 年 11 月 22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10楼地 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 办 人:经 办 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深圳景田支行帐 号:帐 号:邮政编码:528403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执行2009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以粤建管字200962号文公布为准)。一、总则1定义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第 2.2 款所列的文件组成。1.2 协议书: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 协议书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招标工程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签订。1.3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所订 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4 专用条款: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 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 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招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1.5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1.6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 完成、签字并被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 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1.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 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1.8 施工设计图纸: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按规定审批的由发包人提供或 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施工图纸(包括 任何补充和修改的施工图纸、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9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 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 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1.10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 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 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 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工程某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3 第三方: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 他人或组织。1.14 设计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 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5 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 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 工程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且具 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人。1.17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8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 22.1 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19 监理工程师:指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 的专业人员。监理工程师由监理人提名,经发包人依据第 23.1 款规定任命 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20 造价工程师:指工程造价咨询人委派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合同工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由工程造价咨询人提名,经发包人依据第 24.1 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21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和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 全权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 25.1 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 人。1.22 合同工期: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始实施到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1.23 开工日期:指根据第 34 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令中写明的、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最迟在该日期开工的日期。1.24 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 36 条和第 37.2 款规定所做的调整)。1.25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位工程后,由发包人按 照第 58 条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接收工程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 38.2 款规定确定。1.26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59.3 款规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在专用 条款中约定,包括第 59.2 款规定的延长期限。1.27 基准日期:指招标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28 天的日期;非招标工 程订立合同前 28 天的日期。1.28 小时或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时钟小时或日历天。合同中约定按照小时计算时间的,从发生事件有效时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照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最后 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即次日零点)。1.29 中标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发包人接受中标人(承包人)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价格。1.3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 作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包括调整的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 人的全部金额。其具体款项依据协议书中标明的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在 内的金额和第 68.2 款规定合同价款调整事件确定。1.31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其他 合理分摊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润。1.3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 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1.33 措施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生于合同工程施工准备 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 用。1.34 工程款: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当支付给承包 人的各种价款,包括进度款、结算款等。1.35 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 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 等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以 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36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7 计日工: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设计图纸以外的 零星项目或工作,按照合同中约定计价付款的一种计价方式。1.38 质量保证金:指按照第 84 条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 义务的金额。1.39 合同工程: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 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40 永久工程:指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实施、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的永久 性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41 临时工程:指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不包括施工设备。1.42 分包工程:指合同工程中,由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实施、完成的非 主体结构(除钢结构外)的专业性工程。1.43 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 的永久工程。组成合同工程的单位工程名称、内容和范围等应在专用条款 中明确。1.44 施工场地(或工地 、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 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其他任何场所。1.4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 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46 施工设备: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 工具或其他物品,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工程设备。1.47 工程变更: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第 56 条规定发出指令的 工程任何变更。1.48 索赔: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并根据第 36 条和第 74 条规定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费用 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49 现场签证: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 14.2 款约定的指定人选根据第 75 条 规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1.5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51 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的 验收。1.52 国家验收: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程和政策等有关规定,针对发 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1.53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文件、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专用条 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式。1.54 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2合同文件及解释2.1标题和旁注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2.2 合同文件组成 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协议书;(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 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 专用条款;(6) 通用条款;(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设计图纸;(9)工程量清单;(10)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2.3 监理或造价工 程师作出解释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影响合同工程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别 按照第 23.2 款、第 24.2 款规定职权作出解释。如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监 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的解释,按照第 86 条规定处理。3阅读、理解与接受3.1阅读、理解与 接受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 改外,本合同一旦订立,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已全面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3.2 修改合同条款 的限制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本合同的承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其对拟订立或正在 履行的本合同条款修改后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另一方当事人不接受的,应及时 提出修正意见。经再次催告修正无效的情况下,不利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订立 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予赔偿。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1语言文字本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 对于必须使用外文表达的专用术语等,应附有中文注释。4.2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合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4.3 适用标准与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为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的标准与规范或规程,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使用的标准与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国家没有但行 业有的,约定适用的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国家和行业没有但广东省有的,约 定适用的广东省地方标准、规范名称。 国内没有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或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前 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自主报价时按照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确 认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有异议 时,以中文译本为准。5施工设计图纸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人提供经已审批的施工设计 图纸及其技术资料。如承包人需要增加数量的,发包人可代为办理,发生的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36.3 款规定处理。5.2 承包人提供 配合施工的 图纸如果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大样图、加工图等配合施工设计图纸的,承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完成有关施 工设计图纸。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类施工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报发包人批准后予以答复。即使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仍应对其施工设计图纸负责。5.3 图纸的修改 施工设计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发包人 收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设计人予以修改,并在合同工程或其相应部位施工 前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新提供 的经设计人修改后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5.4 图纸错漏的改 正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存在明显错漏或疏忽,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并通知设计人 予以改正。因发包人未及时答复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予赔偿。5.5 图纸的使用与 退还施工期间,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均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包括第 5.1 款、第 5.2 款、第 5.3 款规定内容的施工设计图纸供实施合同工程过程需要时使用。 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施工设计图纸外,承包人应将全部施工设 计图纸退还给发包人。6通讯联络6.1通讯形式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到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 通知、任命、指令、要求、意见、证明、证件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 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收到 后方能生效。6.2 发送通讯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到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照约定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 接收人。 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另一方当事人通讯, 另一方当事人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7工程分包7.1分包工程的要求承包人应自己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主体结构。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 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工程主体结构、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7.2 分包工程的批准承包人可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但未经发包人同 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下列情况则属例 外:(1)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2)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购买材料和工程设备;(3)合同中已指定的分包工程。7.3 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的 7 天内 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各提交一份分包合同。承包人有义务禁止 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7.4 分包工程价款 结算与支付分包工程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取得承包人的同意外, 发包人应将分包工程款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全部支付给承包人,禁止发 包人直接向分包人支付任何工程款。如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能证明自己已向分包人支付其分包工程款等 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分包 工程款,并在承包人得到的工程款中扣除。7.5 分包工程责任 和义务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在 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应对分包工程负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坏、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7.6 分包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当本合同终止时,分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也随即终止。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应得所有款项。8现场查勘8.1发包人提供资 料的责任发包人应按照第 19.2 款第(4)点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此资料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发包人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发生损失的,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8.2 承包人现场查 勘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按照第 19.2 款第(4)点规定提供的资料和自己对现场查 勘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的理解、推断和应用负责。承包 人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1)现场地质情况及地形地貌特征;(2)水文和气候条件;(3)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4)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的采购,及所 需的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和管理等;(5)场地内外的交通情况及水、电、食宿供应条件;(6)可能对投标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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