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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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办事指南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XXXX发布2017XXXX实施一、受理范围1.具备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备案许可事项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2.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具备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符合设计要求:(一)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齐全,施工质量达到要求,无隐患,无渗漏水;(二)所有防护设备符合要求,安装齐全,运转正常(设计指明预留的除外);(三)工程回填按设计要求复土完毕;(四)防护区与非防护区接合部穿墙管线密闭处理符合要求;(五)竣工资料齐全、合格。二、办理依据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十二条;2.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1年汕府令第122号)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为: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权责划分(市)负责金平区和龙湖区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受理和办文;权责划分(区、县)负责各自辖区内(金平区、龙湖区除外)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受理和办文;向市人防办上报备案材料和月报表,接受市级人防办的监督管理。四、许可条件设立依据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十二条;2.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2011年汕府令第122号)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必要条件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具备下列条件:(一)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齐全,施工质量达到要求,无隐患,无渗漏水;(二)所有防护设备符合要求,安装齐全,运转正常(设计指明预留的除外);(三)工程回填按设计要求复土完毕;(四)防护区与非防护区接合部穿墙管线密闭处理符合要求;(五)竣工资料齐全、合格。2.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不予以批准:不满足办理该许可的条件的。五、申请材料1.申请书及相关目录可到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下载。2.申请材料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公章或签名需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3.纸质申请文书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图纸材料应按相应规格打印,图文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4.电子申请材料分为扫描件与图纸(电子版)。扫描件采用PDF/jpg格式,应原件彩色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并按照顺序排列;图纸(电子版)采用Auto CAD2008版本,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并按照顺序排列。5.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中各个单位的准备资料详细目录见附件:汕头市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清单。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下表: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1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汕头市人防地下室竣工资料清单(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准备,装入档案盒并编制卷内目录。10纸质2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按汕头市人防地下室竣工资料清单(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准备,装入档案盒并编制卷内目录。10纸质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按汕头市人防地下室竣工资料清单(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准备,装入档案盒并编制卷内目录。10纸质4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按汕头市人防地下室竣工资料清单(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准备,装入档案盒并编制卷内目录。10纸质5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单位)由人防设备生产及安装单位按汕头市人防地下室竣工资料清单(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准备,装入档案盒并编制卷内目录。10纸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无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时限说明自接到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时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资料内容审查无误,工地现场验收合格,自受理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七、许可收费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1.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报送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备案。资料齐全,经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后移交给受理人员。(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意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意见,不予受理,并出具不受理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通过后,市人防办将在承诺时限内对卷内的内容进行审查校对。(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受理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的验收资料检查无误后,市人防办将出具该工程的汕头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表;人防工程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资料有误、不齐全则不予通过该工程的竣工申请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汕头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表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5)监督检查配合。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6)办理流程图见图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窗口办理流程图。2.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网址:(2)受理: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查收,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3)审查。受理通过后,市人防办将在承诺时限内对卷内的内容进行审查校对。(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受理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的验收资料检查无误后,市人防办将出具该工程的汕头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表;人防工程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资料有误、不齐全则不予通过该工程的竣工申请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汕头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表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5)监督检查配合: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采取投诉举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6)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网上办理流程图。九、许可服务1.受理地点服务窗口联系电话办公时间交通指引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XXX(综合服务窗口电话)9:0012:00,13:0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可乘坐12路; 15路; 19路; 20路; 24路; 25路; 28路; 31路; 39路; 46路; 51路; 103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站下车2.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和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查询电话:XXX(综合服务窗口电话)或(0754)12345;网址:3.法律救济实施机关名称投诉监察机关名称及电话申请行政复议的机构名称及电话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名称及电话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投诉电话:(0754)12345(0754)86738399网址:1)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秘科电话:(0754)867383992)汕头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电话:(0754)12345行政复议的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8号市政府办公楼受理窗口电话:(0754)88988672汕头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电话:(0754)88933114附件:汕头市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清单图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窗口办理流程图图2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网上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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