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品房买卖合同4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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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商品房买卖合同4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唐_,男,汉族,1950年2月16日出生,住_省_县_镇浙大北路116号4号楼502室。委托代理人:徐越,_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晓明,_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花园a座2单元4层2号。法定代表人:云_,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汪_,_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傅_,_君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申请再审人唐_与被申请人_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汇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省_县人民法院于20_年5月7日作出(20_)湄民初字第597号民事判决。唐_不服,向_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_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_年8月26日作出(20_)遵市法民三终字第166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_省_县人民法院重审。_省_县人民法院重审后,于20_年2月24日作出(20_)湄民重字第13号民事判决。唐_不服,向_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_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_年7月1日作出(20_)遵市法民三终字第239号民事判决。唐_仍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_年12月5日作出(20_)黔高民申字第477号民事裁定,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唐_及其委托代理人徐越,被申请人联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汪_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_年4月1日,唐_向_省_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1、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由联汇公司退还唐_购房款753617元,并支付违约金7563.17元。 联汇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1、由唐_继续履行合同;2、由唐_支付未付的购房欠款90000元及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款项时止(截止起诉日违约金为1719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唐_承担。一审查明,20_年8月8日,唐_与联汇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联汇公司将其修建的位于_县_镇“茗城峰景”4期3幢山景庭2单元16层1号住房卖给唐_,该房建筑面积129.96,套内面积107.3,房屋总价款_元;购房款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为:20_年8月8日支付_元,20_年10月1日支付_x元,20_年10月1日支付_元;房屋的交付时间为20_年12月31日前,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为20_年12月31日前;该合同还对逾期付款、逾期交房及违约金等事项进行了约定。20_年8月8日,唐_通过原_县农村信合银行转账支付给联汇公司350053元。该收据的收款方式:转账(信合),收款事由:1期车库、4期首付款。20_年1月17日,唐_向联汇公司支付140000元(其中现金_元,转账1_元),收款方式为:转账加现金,收款事由为:四期房款。以上两笔款项唐_提交有关转账的证据材料。唐_另外向联汇公司缴纳了现金_x元的会费。另查明,唐_在20_年8月12日还与联汇公司签订了另外一份购买“茗城峰景”1期20号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为_x元。购房款的付款方式为:20_年8月12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一审认为,双方当事人于20_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及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之规定,双方于20_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购房款的支付金额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唐_认为,编号分别为0002346、0002359的两张收款收据(金额分别为_x元、_x元)是唐_之妻杜德智于20_年8月8日交付的现金223564元,加上会员费20_0元和认购定金_x元(编号分别为0001898、00020_、00020_的三张收款收据)形成的;联汇公司认为,编号分别为0002346、0002359的两张收款收据(金额分别为244309元、19255元)是收款收据为_x元(编号为0002448)拆分而来。唐_所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不能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其理由:1.20_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及期限为:20_年8月8日支付244309元,20_年10月1日支付140000元,20_年10月1日支付90000元),唐_即在20_年8月8日就支付了573617元(350053元(转账)(244309元40000元(会员费和认购定金)19255元573617元,大大超出了唐_购房的总价款;2.20_年8月8日唐_就支付了244309元(首付款)和19255元(代收费),履行了合同义务,又在当日转账支付了350053元,唐_不能说明理由;3.唐_诉称交付的现金223564元,现金_是华峰水泥厂收取的他人购买的水泥款,但唐_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4、唐_提交的编号分别为0002346、0002359的两张收款收据(金额分别为_x元、_x元)载明的收款方式是转账(信合),而唐_诉称交付的是现金223564元(其余为会员费_x元和认购定金_x元),唐_未提供与该收据中载明的收款方式(转账(信合)相一致的信合银行转账记录的证据材料;5.如果截止20_年1月17日前唐_已向联汇公司交纳了613617元,已超出购房总价,那么在20_年1月17日又向联汇公司交纳了_x元,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第二期付款义务,唐_不能说明理由。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对唐_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联汇公司退还其购房款753617元,并支付违约金7563.17元的诉讼请求,因唐_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和陈述,应不予支持。对联汇公司的反诉请求,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唐_在20_年8月8日向联汇公司支付_x元、20_年1月17日向联汇公司支付_元以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唐_向联汇公司缴纳了20_0元会员费后转化为购房款的事实,予以确认。因唐_提供的20_年8月8日向联汇公司支付350053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一栏,载明了:“茗城峰景1期车库,4期首付款的内容”,且双方对唐_购买了联汇公司所修建的“茗城峰景”1期的车库这一事实不持异议。联汇公司辩称将唐_转账的_元拆分后剩余的1450元和唐_缴纳的20_0元会员费转入唐_购房款(唐_购房总价款518103(包括代收费20_7元)唐_转账支付给被告联汇公司的_x元唐_缴纳的_x元会员费唐_缴纳的_元会员费唐_转账_x元拆分后剩余的1450元按揭_元代收费20_7元),虽然联汇公司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谨慎,导致其重复开具收款收据,但其辩称符合情理和事实。故该笔金额中所包含的属于本次房屋买卖合同的金额,应为双方在20_年8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2款中载明的“20_年8月8日支付房款244309元”的首付款金额,对联汇公司要求唐_继续履行双方于20_年8月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出卖人:_买受人:_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五年十二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出卖人:_通讯_邮政编码: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_联系电话:_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通讯_邮政编码:_营业执照注册号:_买受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 】: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土地使用权出卖人:_买受人:_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卖方: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买方: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等费用结清。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共_人,委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代表人是_。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产权人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_份,乙方_份,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公证处各_份。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出卖方(甲方):_购买方(乙方):_电话:_电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出卖人:_通讯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买受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户籍所在地】:_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 】,证号: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 性别:_通讯_ 联系电话:_(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方式取得坐落于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为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年_月_日。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第二条 销售依据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备案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备案机构】【房屋登记机构】为_。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层。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_】_单元_层_号。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_米,有_个阳台,其中_个阳台为封闭式,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第四条 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人:_,抵押权人:_,抵押登记机构:_,抵押登记日期:_,债务履行期限:_。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第五条 租赁情况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_。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4、_。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币种)_ 元,总价款为_(币种)_ 元(大写_元整)。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 (_币种) _元,总价款为_(币种) _元(大写 _元整)。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种)_ 元(大写_元整)。4、按照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种)_元(大写_元整)。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币种)_元(大写_),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时【抵作】【_】商品房价款。(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年_月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年_月_日前分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币种) _元(大写:_元整),应当于_年_月_日前支付。_。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买受人应当于_年_月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币种) _元(大写_整),占全部房价款的_%。余款_(币种)_ 元(大写_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4、其他方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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