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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图书馆/行政人文楼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9日目 录一、工程概况3二、安全防护措施3三、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20四、现场防火措施22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2六、消防、保卫措施22七、安全组织机构图25八、安全安全施工岗位责任表26一、工程概况1、基本概况本工程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建项目,行政人文楼、图书馆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西侧,春晖路以北,科苑路以东。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25415,本项目四标段为框架结构的一类五层,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由于基础较浅均采用人工挖桩基础。本工程由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承担该工程的建筑、结构、水、电等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督单位为:连云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勘单位为: 连云港市地质勘察院监理单位为:连云港市连大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责任人: 梁高宗外架负责人:杨帅帅 临时用电: 张川江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防高空坠落事故;防物体打击事故;防基坑坍塌事故;防机具设备伤害事故;防触电雷击事故;防火灾事故。1、施工区域作业人员一律须戴好安全帽。2、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有防止行人等坠落安全设施;危险地点悬挂 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3、作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除采取常规的“遮拦、网盖”措施外,在特殊部位有权进行特殊防护处理,如大于0。3m的洞口必须采取盖板和围栏双层防护。4、安全网搭设按规程进行挂网,对高空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严格监督,在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灯)。5、落实工人进场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7、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 50104-93规定执行。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防雨、设雨罩和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从配电箱通往分配电箱的电路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按要求埋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埋地敷设不小于0.6m,并须覆盖硬质量保护层,穿越建(构)筑物、道路及易受损害场时,须另加保护套管。8、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凡2米以上的作业属高空作业,凡进入现场内进行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8。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工具。8。2、在楼梯口、预留洞口、楼层临边搭设符合要求的围栏,且不低于1.2m,并要稳固可靠。进入施工的人员上下通行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攀登模板、脚手架、并做好 “四口”、“五临边等处防护措施的管理。8.3、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要求。8。4、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8.5、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棚防护棚要双层搭设,侧面应有防护栏板。9、加强监控监测,确保安全生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尤其是基坑开挖、主体结构、装饰施工三个阶段,做好地面及周边建筑的沉降观测及结构物变形观测,通过观测成果指导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及环境安全.10、实施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施工中严肃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施工建立在科学和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11、施工队组、项目经理部、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各项记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项目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进行处理、处罚。 12、安全用电措施,电气线路、配电设备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临时施工用电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采取各种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要求:安装、使用、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并严格按用电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施工方案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各类用电人员必须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或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及维修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作妥善处理后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12。1、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2.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12。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2。4、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12。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2.6、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7、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2.8、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9、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2。10、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2。11、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2。1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2。13、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2.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1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2。16、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2.17、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二级电箱三级电箱;停电操作顺序为:三级电箱二级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12。18、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2。19、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12。20、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高空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及四口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并满足施工需要。 13。1、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雨水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3.2、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3。3、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3.4、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铺竹笆。 13.5、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挖孔桩等桩孔上口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3.6、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方铺设安全平网.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7、爬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13.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13。9、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3。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13.1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3。12、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和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行走。 13。1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13.1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3.1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 13。1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13.17、悬挑式卸料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悬挑式卸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悬挑卸料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卸料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卡头卡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卸料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卸料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13.18、卸料平台上应明显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13.19、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3。20、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3。21、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14、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建筑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规范的要求.施工机具、设备(塔吊、调直机、电锯、手持电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潜水泵、电器设备等)、车辆等需经安全技术性能检测、鉴定合格,防护装置齐全、制动可靠,方可使用.塔吊等设备安装要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14.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4。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4。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4.5、配电房、发电机房等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超重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14.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4.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14.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14.9、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4。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4。11、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4。12、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4.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14、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4。15、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4。1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用重物降到地面。 14.17、塔吊装拆必须会同技术部门及动力部门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案后,方准装拆.14.18、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14.19、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4.20、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14。2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14。22、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14。2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14。24、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电缆或出水管. 14。25、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26、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14。27、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14。28、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铁丝绑扎。 14。29、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15、防火、消防、防爆措施(电、明火、氧割、电焊等)安全措施: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设有消防水龙头、有充足的类型齐备的灭火器材. 16、劳动保护用品、设备及安全标志使用安全措施: 做好包括施工用电、高空作业、交叉作业、施工人员上下、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防堕、防有毒气体等劳动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做到五要十不准等。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电器用品设备(配电箱、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保险丝、电线、灯具、电器工具、电焊用具等)、机械设备(限位保险装置、钢丝卡、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开关、信号装置等)及施工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脚手板、模板、木方等)等各种安全防护用品、资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立(道路设交通标志,危险地带设危险信号及禁止通行标志,现场入口处设“无关人员禁止入内”标志,入口处设入口标志,安全帽使用标志,当心滑落标志,防坠标志,防高空落物标志,防火标志,防爆标志,消防用具标志,安全警示标语等. 17、架子搭拆及使用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钢管扣件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及门式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及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规范的要求。架子施工必须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符合规定的持证架子工完成搭设、使用维护及拆除工作,经项目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7.1、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17.2、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17。3、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为130-150MM。 17。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7.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覆盖面积不大于27。采用钢筋作连墙件时直径不小于6MM,且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17。6、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17.7、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17.8、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7。9、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17。10、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7.1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7。12、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7.13、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17.14、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17.15、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7。16、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17。17、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7.1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7。19、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17。20、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17。2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17.2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7.2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 17.24、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17。25、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17.26、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7。27、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 18、主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18.1主体施工和外装饰工程采用双排落地外脚手架,面满挂密眼安全网. 18。2水平和垂直防护:因该工程高度都不高,故不采用水平防护;垂直防护:面满挂安全网。网缝应采用搭接方式栓接严密,网与各杆栓接牢靠.18。3脚手架必须考虑避雷接地装置,按建筑物周边长度30m内不少于一个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18.4作好楼梯口、楼层边等“四口五临边”防护,并派专人管理,在防护栏上涂刷红白相间的荧光涂料,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备性。18。5在已浇筑的混凝土楼面上及卸料平台上临时堆放钢筋、模板限量为800kg,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检查,严禁超重。18。6坚持劳动保护用品的必备,正确穿戴,机械操作不准戴帆布手套,值班维护电工必须穿胶鞋戴胶手套,高空作业必须穿软底鞋,焊接作业各辅助焊接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等.18.7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在紧靠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搭设临时安全水平防护,以保证施工人员进出建筑物安全。三、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人:张川江具体内容如下: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2、机械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3、机械设备安装符合规定。4、定机、定人、挂岗位职责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5、塔吊应验收合格证并挂牌。6、保持机械周围包干区清洁。7、电器开关箱按规定制作完整带锁。8、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线布置合理,做到安全可靠。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整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10、用电按JGJ462005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11、由操作工人负责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12、定期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对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13、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14、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四、 现场防火措施管理责任人:杨帅帅 具体内容如下:1、 现场制定消防制度、措施、配备足够合理的灭火器材。2、 对现场消防水应妥善保护,随时保证消防水源满足消防的要求。3、 现场动火应有审批手续,动火时现场应进行监护。4、 对施工现场有火灾隐患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避免火灾发生.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水源按消防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管随结构上升,每隔三层必须设立临时消火栓,配齐消防带及水枪,在地面和临设周转,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栓和配方干粉灭火机,泡沫灭火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就是本工程的消防负责人,除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同外,对重点防火区,配电房,职工临时宿舍,必须有专人看守,防火防盗。6、施工用火、电、气焊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办理动火手续,开用火证明,并有看火措施,设专人看火员后才准施工。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陈 杰副组长: 仲锦维组员: 梁高宗、母长云、陈玉金六、消防、保卫措施1、消防安全制度1.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设专职干部一名,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铺设施工道路形成闭合环线,做为失火时的消防道路。消防道路严禁堆码占用。1。3、施工现场组织一支消防队,并建立值班、汇报、学习、训练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火栓和消防器具,以满足失火时的灭火需要。消火栓和消火器具严禁用做它用。1。4、新到的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作业.1.5、消防设施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1.6、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1.7、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培训。1。8、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1.9、建立实施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1。10、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1.1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标志。2、消防安全技术措施2.1、施工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保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保卫工作。2。2、现场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2.3、易燃材料专库储存,施工材料库不准作为储存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2。4、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或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2.5、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的火花。施工现场严禁吸烟。2.6、电器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进行焊接作业前,办理用火申请,领取用火证,并有专人检查,看火。随身携带灭火用具。2。7、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占用或挪作他用。施工现场在市政或建设单位消火栓保护范围以内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火栓,否则应布置足够数量的临时消火栓。2。8、现场设蓄水池和清水加压泵,用于现场施工用水和消防用水。3、现场保卫措施3.1、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按照5人一岗设置,夜间倒班巡逻,护场守卫人员佩戴执勤标志。3.2、加强对外包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3.3、宿舍、材料库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3。4、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3。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3。6、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案件事故,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工作。七、安全组织机构图八、安全施工岗位责任表岗位名称职 责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法规、标准,负责安全施工工作,组织有关安全施工检查。施工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法律、标准、制度,组织工长、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参加安全施工检查。技术负责人协助项目经理和生产负责人搞好安全施工,向工长、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参加安全施工检查。工会主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法规、标准,组织工长、工人安全施工学习。施工组材料组负责工程的分部分项工作安全施工的责任,向生产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随时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安全组质检组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的法规和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人进行教育,协助领导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和宣传教育,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有违反法规、标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机械设备组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的责任,向机操工进行书面技术交底,随时进行设备安全施工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马上整改。保卫组与当地派出所协作,搞好施工区域的治安工作班组安全员根据法规、标准、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中的安全施工,发现隐患马上解决,有了问题及时向安全员、工长汇报,并参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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