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珍爱珍爱自我自我,远离远离犯罪犯罪 所以说,有小的所以说,有小的问题与错误不要紧,问题与错误不要紧,要紧的是能正确认要紧的是能正确认识,及时改正识,及时改正 与其与其“亡羊补牢亡羊补牢”,不,不如如“未雨绸缪未雨绸缪”!主 要 内 容一、什么是职务犯罪二、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形三、职务犯罪常见类型四、公司、企业人员犯罪常见类型 五、诱发公司、企业人员犯罪的原因六、珍爱自我 远离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广义上的职务犯罪也包括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般是公安机关管辖。看一组数据:2015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39件162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38件705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是1155件。我市2015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9件120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9件84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0件36人,重特大案件14件27人,要案7人。二、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形二、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形股东在操作公司运作资金时会不会被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业务人挪用、侵占货款多少数额会被认定为犯罪?公司是不是存在被侵犯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隐藏风险?公司开展业务时会不会触犯商业贿赂犯罪风险?三、职务犯罪常见类型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LOREM IPSUM DOLORLOREM IPSUM DOLOR LOREM 1、贪污罪2、职务侵占罪3、受贿罪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5、行贿罪、单位行贿罪6、挪用公款7、挪用资金罪1、贪污罪(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1)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有以下几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的特征是,在一定条件下代表国家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这些人员在特定条件下也是贪污罪的主体,也可以构成贪污罪。(2 2)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案例1我市某事业单位办事员杨某,负责采购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支出、伪造审批领导签字等方式,骗取、侵吞国家财产近千万元。最终等待他的就是长期牢狱生活。案例22002年底,刘某被任命为某国有企业经理。当年底,刘某选择了每套价值近300元的丝被,用于为单位职工发放福利。但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他让采购点的老板多开了近1倍的价格,从中获取差价11万余元。随后,刘某用这些钱为其所在部门添置了一部相机。过节期间,刘某所在处室员工均拿到了最低1000元的奖金,一些公务招待也从中支了钱。最后,刘某把剩余的59万余元存到了自己名下。2、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 主体认定以实际从事事务为准(2)内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例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持有的股份变更为自己持有的股份(3)误区:在共同犯罪中,只对自己分的份额负责,对自己未分或少分的份额不负责?案例(1)甲公司职员张某在工作中负责保管公章,并有权使用公章与他人签订合同。2003年1月,张某私自以公司名义,使用公章向乙公司借款二十万元后,携款逃走。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利用职务的便利,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乙公司借款,而后携款潜逃,乙公司在签订借款合同中没有过错,其认为张某是在履行职务,自己是借款给甲公司,而非借款给张某个人,其合同安全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此,张某的行为侵占的客体是甲公司的财物所有权,客观上利用了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甲公司由于对其职员管理的疏忽,应承担向乙公司还款的法律后果,而甲公司则只能事后再向张某索赔。案例2马某为佛山某鞋业公司司机,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他多次向他人购买假路费发票,拿到单位报销。不到两年时间,马某就骗取公司差旅费共95125元。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法,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案例3深圳市某电讯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南山区曙光大厦,主要从事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004年8月30日,嫌疑人郑建忠到该公司任业务员,主要负责向公司客户送货及收取货款。2005年7月份至2005年10月份期间,郑建忠利用自己从公司客户手中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分别从多家公司客户手中收取公司货款共计24630元人民币后未上交公司,非法占为己有。郑建忠离开公司时,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的一部手机(价值1600元)带走,非法占为己有。,案例4被告人吴文晃,系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任该公司承建的黄旗酒店工地主管。2006年5月至7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内部调拨的名义,从建安公司各工地“调拨”钢材共七次,并将调出的钢材私下销售,共侵占建安公司价值520858.3元的钢材。被告人吴文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3、受贿罪(1)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2)主体:国家工作人员(3)行为方式:主动索取、被动收取、斡旋受贿斡旋受贿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就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斡旋,使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索取或者收受贿赂。(4)量刑标准案 例2009年至2011年8月间,韩某在担任国有企业上海杭宁物业管理部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处置本单位自有多处房产的职务便利,在房产处置过程中,或收受承租单位法定代表人宋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或以公关费为名向宋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为宋某在购置上述部分房产或取得房产居间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韩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人民币2万元,且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15年3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LOREM IPSUM DOLOR LOREM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为非国有性质,否则成立受贿罪。这也是两罪之间最主要的区别。数额财产不仅限于财物违反法律案例1潘某原是上海某物流公司的业务操作员,利用负责某国际货运公司运输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某公司给予的“好处费”,并为对方谋取利益。2006年1月至4月,潘某先后五次共收受“好处费”共计50576.16元。在查清潘某的受贿事实后,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罪名尚未确定,检察机关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向黄浦区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由于已经使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罪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相应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为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退缴了全部赃款,黄浦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案例2:51岁的赵孝礼原是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33项目经理部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间,赵孝礼利用自己负责“财智大厦”项目工程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取河南润峰基防腐防水有限公司等单位好处费近10万元。事后赵孝礼在一次受贿时,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海淀法院认为,赵孝礼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海淀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中铁建设集团原项目经理赵孝礼有期徒刑2年。案例3:被告人陈某案发前系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几年前被作为人才引进公司。开始的时候,陈某工作努力,很受公司青睐。2005年12月,陈某收受了浙江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第一笔贿赂款,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没人发现后,陈某便开始了“谁给好处就给谁订单”的采购行动。截至东窗事发,陈某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合计19.3万余元。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5.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crime of offering 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象:国家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是否要求已经获得利益获取正当利益数额例12:余某系鄂尔多斯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7月,鄂尔多斯市某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单位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承建了鄂托克前旗御景家园小区工程,并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双方约定使用某建筑公司资质,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核批办理前期手续等事宜,双方共同重新组建内部机构、选派人员负责运营。经时任额克托前旗委书记额尔敦仓的协调,御景家园小区采用先开工后 办理手续的方式进行开发,为感谢额尔敦仓,余某将2008年从北京市昌平区已支付138万元首付款的商铺送给额尔敦仓。例13:2010年至2014年,武威市凉州区奥林商贸有限公司为了让宁夏西夏供热公司优先支付拖欠其公司的某款,奥林公司经理康某请托西夏供热公司的宁夏农垦集团经理常某帮忙,分3次给常某现金140万元。5.挪用公款罪(1)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归个人使用的几种情形A、将公款给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利益的。6.挪用资金罪(1)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LOREM IPSUM DOLOR LOREM(2)与挪用公款罪主要在主体上进行区分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对象:单位资金,例外(3)表现形式:与挪用公款基本一致对挪用的理解(4)案例2008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利用其担任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的职务便利,于2008年3月7日将山东省济宁市客户徐宜仿预付货款27000元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个人使用。同年3月12日,被告人李逢春又擅自将山东省平原县客户赵书萍预付货款40000元中的30000元汇入其个人账户,用于个人使用。2008年12月12日,被告人李逢春将其中的20000元交还开封联昌药业有限公司。案发后,李逢春将赃款全部退出,现已发还被害单位。判决如下:被告人李逢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孙某系某服装厂业务员,2005年,孙某受厂方委托向一代理商收取货款,该代理商付给孙某服装款4万元,孙某私自将此款用于个人做生意。后来,厂方向孙某追要货款,孙某于2006年12月还给厂方1.6万元,后因生意亏本,余下2.4元至今未还。四、公司企业人员常见犯罪类型四、公司企业人员常见犯罪类型7.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重大损失的理解:权利人损失额5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50万以上;权利人破产。财产损失的计算:取得成本;利润损失。仅有取得,未使用的。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的人商业秘密的;这往往是上述行为的继续。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应知前述三种行为违法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王、刘、秦3人自1997年5月起先后被华为公司聘用,且均曾任硬件工程师并参与了华为公司光网络设备的研发工作,接触和掌握该技术的核心机密。2002年5月,王、刘、秦等人,违背其与华为公司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利用其在华为公司工作期间掌握的、以及秦从华为公司窃取的光网络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成了OTS8501B产品技术文档的制作,并发送给贝尔公司。2002年11月,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3人提起公诉。2004年12月 6日,深圳南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王、刘、秦有期徒刑3年、3年和2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5万元和3万元,深圳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吴某某从公司离职后,违反与公司的保密协议规定擅自将公司数字机顶盒软件的源代码拷贝带出公司。2005年3月至4月间,吴某某至海尔公司工作,并先后将同样从原公司离职的数字机顶盒项目研发人员卜某某、孙某、吴某、周某、赵某某、成某等六人召集至海尔公司工作。2005年4月中旬,吴某某将上述六人组成海尔公司数字机顶盒研发组。吴某某为海尔公司技术方面的负责人,研发过程中,吴某某将其从原公司带出的数字机顶盒软件源代码设置为共享文件供海尔公司研发组成员复制使用,并让卜某某、赵某某、成某等人参考其进行海尔公司数字机顶盒软件的研发。卜某某等人在明知是吴某某非法获得深圳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利用、参考进行海尔公司产品研发。目前,海尔公司的数字机顶盒已研发成功,并已通过北京某公司的测试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立案标准:虚开1万元以上;骗取税款5000元以上。具体来说:(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者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例18:2003年2月至2005年6月期间,因广东汕头高新区爱多实业公司在经营期间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利用广东省汕头市鳗联实业等17家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合计金额3亿余元,税额合计5000余万元,全部抵扣。10.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俩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犯)行为方式:(1)虚假纳税申报(2)不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3)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注意:教唆、帮助的,以共犯论处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方式骗取所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处理例19:2005年1月至8月,被告人陈某担任万信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期间,以库存商品冲抵欠供应商的货款、应付客户的欠款或应付股东的投资款,用产品出库单或内部信息反馈单作原始单据入账,没有开具小时 发票,也没有申报纳税,金额合计300余万元,偷逃税款近50万元。1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本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帐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7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注意:仅处罚故意犯罪例20:1999年2月,原国有靖边县五金交电公司改制为私营,徐某一直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后被推选为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部分股东反映徐某有经济问题,经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了5名股东组成的审计组,对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徐某让公司会计拿走部分账务、凭证。后部分股东向靖边县公安局举报。县公安局多次向该公司调取相关会计资料,徐某拒不提供。另查明,其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及金额不小于173万元。四、诱发犯罪的原因四、诱发犯罪的原因1、理想信念不坚定,价值观出现扭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想信念不坚定,行动没有了思想准则。当贪婪的欲望在脑海中占据上风时,对手中的权利就失去了监督,忘记了年少时的崇高的理想信念,吃喝嫖赌物欲横生被利欲冲昏头脑,从而逐步滑向违纪违法以至于走向犯罪的深渊。2、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古以来就是先立规矩,然后按照规矩办事。然而现实社会中,由于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原因,管理粗放,不注重企业的基础性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工作中不讲原则随心所欲,办事不按企业程序管理办事,利益不讲大局只求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不顾群众得是只求个人荣誉。致使企业已建立起的一些好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3、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的企业对权力的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在某些人事安排上造成权力失衡,重要岗位的安排自己喜欢的“圈内人”,致使个别领导干部居高临下,以个人意志和意愿代替民主制度,以个人的喜好代替工作方法,以个人权力代替集体领导。对于企业相关制度只是履于形式,形成企业的经营者“以我为大”,致使监督部门不敢监督,知情部门不愿监督,职工无监督的局面。4、法律意识差。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的威严认识不足,更有甚者,藐视法律。明知“伸手必被捉“,但自认为手段隐蔽,查不出来,即使查出来,好处已得,于是,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另有一些企业负责人侥幸冒险,认为即使被发现查处,也可以拒不认帐,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导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等。五、珍爱自我,五、珍爱自我,远离犯罪远离犯罪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对于个人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珍惜工作岗位怀感恩心,知今日岗位来之不易!大学校园里靠吃垃圾活着的小孩注意他身上的线。每天他都被栓在电话亭旁。他母亲在其他地方劳动无业人员冒着大雪在零工市场等待雇主 上海市某招聘会的现场黑压压的人海(二)、珍惜手中权力人生观、权力观的扭曲是我走上犯罪的主要原因,金钱对一个人来说,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我不缺钱花,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小农思想作怪。我的教训验证了那句古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是来自安徽省原副书记王昭耀被“双规”后的忏悔感言。LOREM IPSUM DOLOR LOREM 王昭耀,2007年月日被济南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5年春节,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294次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对649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王昭耀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一个农村家庭,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他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王昭耀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他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直到案发,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案发后,他父亲得知儿子因受贿进了牢房,悲愤交加,三天后就去逝了。是王昭耀的犯罪气死了自己的父亲啊!(三)、加强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谁都有父母亲朋,谁都有妻子儿女。每个人的身后,都有年迈的父母牵挂着、心爱的妻子惦念着、年少的儿女期盼着。父母的关心,妻子的关爱,儿女的天真,身临其中无不体现着家的亲情,无不体验着爱的温馨,无不享受着神圣的天伦之乐呀!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里,上班时为党和人民工作,下班后可以跑跑步、看看书、打打球、家人散散步、观赏景色,尽情享受生活!如果不珍惜这自由自在、充满阳光的幸福生活,就有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自由的可能。鲁金荣的算术题13060250这一道算术题是江苏省丹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会原副主 席 鲁 金 荣(因 收 贿 赂88.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概括自己的人生轨迹,1306025=0,很耐人寻味。130万在职收入+60万退休收入25万第一笔贿赂=零收入Lorem ipsum dolor sit a m e t,c o n s e c t e t u r adipisicing elit,sed do eiusmod tempor incididunt ut labore et dolore magna aliqua.鲁金荣的算术题其实在这道算术题里,最重要的是那个0,用鲁金荣的话说就是:一切都归零,什么都没有了。从政治角度,鲁金荣多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公职没了,还有13年的没有人身自由的牢狱生活。从家庭角度讲,他的犯罪不仅导致妻离子散,而且给亲人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又有谁希望自己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辛苦奋斗全归于零。算好人生七笔帐“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亲情账”不要众亲蒙羞;“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经常算好这七笔帐时刻把握住自己。(四)慎微,谨防小恶积大恶有人认为收一点、拿一点、占一点、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有点小毛病,组织上也会原谅.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滋长了放任心理。于是今天占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贪一点,最后越陷越深,终酿成大恶。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五)、“多读书,慎交友”河南人大办公室副主任李国富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说“多读书,慎交友”这一精辟古训,是多少人对人生社会的曲折艰辛的总结。可是我却无视党纪国法,丧失原则滥交朋友,让我好坏不分,是非不明。党纪、政纪、国法的有形防线,在我这里,它们被哥们儿义气代替了。他说:给你金钱的人就是看中你的权力,收买你的权力,他看中你权力的背后,看重的永远是从权力中捞取更多的金钱。结果,使我不但丧失了权力,到手的金钱也成过眼烟云,成为我犯罪的证据。(六)、当心我们面前的“迷魂阵”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摆 脱 诱 惑戒 贪 戒 色 戒 奢 做人不能贪心,不该自己拿的坚决不能拿。古语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能让贪欲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戒贪戒色“祸生于淫逸,患始于声色”。有些人,不曾被困难所压倒,不曾被曲折所征服,但却败倒在石榴裙下。贪财与好色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只要走上好色的邪路,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权色交易,千方百计地捞钱,以权诱色,以钱买色。戒奢有句话说“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有些人却忘记了这一古训,追求腐化享乐,经常出入豪华宾馆酒店和高档娱乐场所,灯红酒绿,花天酒地;对衣食住行讲求高档次,抽烟喝酒非名牌不用等等,这些腐化奢侈的不良作风诱导着他们走向人生不归路。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的家,为了我们一生的平安幸福:我们可能不能选择 做什么,但我们可能选择不做什么,我们纵使不能改变什么,我们也要坚守一些什么!LOREM IPSUM DOLOR谢谢!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