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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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商品房买卖合同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语: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委托代表人】姓名: 国籍:邮政编码: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为【现房】【预售商口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号房。该商品房地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该商品房阳台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4.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 双方自行约定:(1) ;(2) ;(3) ;(4)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 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合同范本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将交付买受人使用;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内告知买受人的;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到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需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2) ;(3) ;(4) ;(5)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人。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输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 。3.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连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 ;2.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 ;2.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高度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不列事项约定: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5. ;6.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公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商品房有关连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连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不述第 种方式解决;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 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20_年 月 日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外墙、内墙、顶棚、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阳台、电梯、其他)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编号:穗房合字_号合同细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注册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 _委托代理机构:_注册_资质证书号: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理人:_ 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国籍(身份证)(护照)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姓名:_国籍:_邮政编码:_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土地出让面积为_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年_月_日_至年_月_日_止。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_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幢】【座】_【单元】【层】自然层_ 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米,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_个,【非封闭式】的_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_。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方米_元,总金额为( 币)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 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 币)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 币)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 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2、双方自行约定:1)_;2)_;3)_;4)_;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应当按时如期将房价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售房款银行监控账号上(已竣工项目买受人可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监控银行:_监控账号:_买受人按下列第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_。2、分期付款;1)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计( 币)_-_亿_-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2)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计( 币)_-_亿_-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计( 币)_-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4)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计( 币)_-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5)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计( 币)_-_亿_-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其他方式_。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_日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出卖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_。第八条 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年_月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_。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_。3、_。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_。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天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期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_3、_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_2、_3、_4、_5、_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_2、_3、_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_。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3、_;4、_。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一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0天内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企业管理 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 _【委托代理人】:_(签章) (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登记部门:登记时间:_年_月_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会议在常州市政府群贤堂于下午2:30正式开始,首先由常州市工商局应处长就新的文本的制定进行了阐述,该文本是由法律索爱并以如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的形式,并结合了众多消费者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应处长对文本的附件七的补充协议提出了要求:1、补充协议不能与合同文本相抵触;2、对销售广告宣传资料的规定不能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3、合同变更限制了买受人的获取补偿权;4、交付的附加条件,如加重买受人的义务(如必须交了物业后方可收房这样的规定,因为两方主体不一致,须以两份合同明确);5、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等;6、不允许扩大解释不可抗力。对于上述要求,应处长还提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0_年8月1日执行,工商局以及建设局会联合检查该联合检查是对实体和程序的两方面检查。其次,制定该文本的常州市怀德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周善良周律师对于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的理由和条款进行了解读。1、采用示范文本的理由,是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合法平等、效率性)。2、条款解读,(1)17版示范文本新增或更新了重要提示、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专业术语解释.(2)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由形式监管变成实质监管,以保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3)强化了出卖人对出售房屋权利状况的承诺;(4)对商品房交付的书面通知及交付地点,17版示范文本采用书面通知及推定通知两种形式;(5)明确约定买受人有权在交付前查验房屋的质量问题;该条主要是要求开发商对于分户分项验收标准的明确,一房一验收制度能有效解决使用功能和观感功能的问题,减少业主的投诉;(6)细化面积差异的处理规则;且在附件二房屋分层分户图(标明详细尺寸)(7)增加了规划变更的违约责任;(8)细化了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担保责任;(9)增加了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条款,以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政管理;(10)细化前期物业规定;(11)新增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明确了买受了对其购买的商品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明确了建筑物共有部分归业主共有等;(12)新增了销售和使用承诺,明确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时不得涉及依法或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并要求开发商以附件形式交有关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予以说明;(13)新增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14)增加了合同附件,对各附件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因溧阳市还未具体提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执行的通知,但执行已是趋势所至,新的版本对开发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我们在制定补充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不得违背制定新版示范文本的本意。会后,我们也根据实际情况向周善良律师提出了质疑,周律师及相应的领导也给出了回复。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合同双方当事人:_出卖人:_注册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委托代理人:_联系_身份证号码: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机构:_注册_营业执照注册号:_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号码:_联系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姓名:_国籍:_联系_邮政编码:_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_,现售备案号为_.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幢】【座】_【单元】【层】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_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_层,地下_层。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_个,非封闭式_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4._.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致。监管银行:_监管帐户:_买受人按下列第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_.2.分期付款: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其他方式_.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_ .第八条 交付条件与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年月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4.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_币)_元违约金。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2._.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下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状、朝向;(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4)_;(5)_.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_合理补偿。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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