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非居民税收培训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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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非居民税收政策培训2目目 录录01 02 基本法律法规基本法律法规04 常见办理事项常见办理事项03 常见征收项目常见征收项目 税款计算方法税款计算方法3一、基本法律法规一、基本法律法规4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代扣代缴业务的企业、办理代扣代缴业务的企业、办理对外付汇业务的企业办理对外付汇业务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5什么是非居民企业?什么是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两种类型)(两种类型)1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主要是外国企、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主要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或常驻代表机构,承包工程和提业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或常驻代表机构,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企业;供劳务的企业;2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内所得的企业 ,主要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主要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含股权转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含股权转让。让。蝶理株式会社蝶理株式会社-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投资成立蝶理大连公司投资成立蝶理大连公司-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办理备案、扣缴、付汇业务办理备案、扣缴、付汇业务依据什么对非居民企业征税?(属地原则)依据什么对非居民企业征税?(属地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来中国安装设备所得)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67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一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的住所地确定;(六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理解境外劳务不予征税,无征税理解境外劳务不予征税,无征税权权怎么对非居民企业征税?怎么对非居民企业征税?88非居民纳税(征收)方式非居民纳税(征收)方式自行申报自行申报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指定扣缴指定扣缴源泉扣缴源泉扣缴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据实申报据实申报9源泉扣缴源泉扣缴 主要适用于主要适用于第三条第三款第三条第三款项目,按次申报项目,按次申报 -对收入总额征税(扣减增值税,价外税对收入总额征税(扣减增值税,价外税 不扣减附加税,价内税)不扣减附加税,价内税)税率税率10%10%股息股息 利息利息 租金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 财产转让收益财产转让收益 10源泉扣缴源泉扣缴 1 1、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支付或者或者到期应支付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并自代扣之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并自代扣之日起日起7 7日内日内缴入国库。缴入国库。2 2、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的款项为外币的,在申报时应当按照扣、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的款项为外币的,在申报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得额。3 3、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税款的,则应将外国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担税款的,则应将外国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算征税。国税发国税发【20092009】3 3号,总局公告号,总局公告【20112011】第第2424号号11指定扣缴指定扣缴 -对某些对某些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项目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对对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征税,需要核定利润率。征税,需要核定利润率。25%25%税率税率12二、常见征收项目二、常见征收项目131 1、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我国境内被因权益性投资从我国境内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投资方取得的收入。2 2、收入的实现:除国务院、收入的实现: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的实现。股息、红利股息、红利A有B40%的股权,B向A发放股息红利(未分配利润)把利润分给境外的投资方利润分配合同、董事会决议所得类型所得类型股息红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14过渡期优惠:过渡期优惠:在在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累积未分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累积未分配利润在配利润在2008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所得税;20082008年及以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年及以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财税【20082008】第第1 1号号税收协定优惠:税收协定优惠:满足一定条件,不同国家存在不同优惠税率(满足一定条件,不同国家存在不同优惠税率(0%0%、5%5%、7%7%、8%8%、10%10%、)、)股息、红利的优惠政策股息、红利的优惠政策15哪些情形应视同股息分配要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哪些情形应视同股息分配要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1)(1)利润分配决定已作出但尚未实际支付;利润分配决定已作出但尚未实际支付;(2)(2)企业将向境外投资方分配的税后利润转作本企业或其企业将向境外投资方分配的税后利润转作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投资资本的;他企业的投资资本的;(3)(3)股息分配后支付给境内非居民股东的关联方使用的;股息分配后支付给境内非居民股东的关联方使用的;(4)(4)企业清算、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相当于被投资企企业清算、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所得。16实例实例-股息转增资本股息转增资本 某外资企业(外方某外资企业(外方100%100%控股)于控股)于20082008年年5 5月月1313日召开股东大会,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将公司截止并形成决议将公司截止20082008年年4 4月底前的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为该月底前的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为该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20082008年年7 7月月5 5日报经外贸管理部门批准通过,日报经外贸管理部门批准通过,20082008年年8 8月月1616日进行账务处理,并相继完成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其中,日进行账务处理,并相继完成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其中,20072007年底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是年底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是25002500万元,万元,20082008年年1-41-4月形成的税月形成的税后可分配利润是后可分配利润是360360万元。万元。按照过渡期优惠政策规定,按照过渡期优惠政策规定,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业所得税;2008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该外资企业应当在那么,该外资企业应当在20082008年年5 5月月2020日前到税务机关对日前到税务机关对20082008年形成的税后利润年形成的税后利润360360万元进行扣缴申报,税率是万元进行扣缴申报,税率是10%10%,缴税,缴税3636万元。万元。如果境内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则应自如果境内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则应自20082008年年5 5月月2121日起按日加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71 1、定义:是指非居民将资金提供、定义:是指非居民将资金提供给境内企业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给境内企业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还应包括垫付款或者延等收入。还应包括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期付款利息等。2 2、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约定债、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3 3、担保费按利息征收管理、担保费按利息征收管理利息利息非居民企业A借给居民企业B100万,收取利息5万非居民企业A为居民企业B向国内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延期付款利息所得类型所得类型利息所得利息所得18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 1、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对于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一次性收取的认购费、安对于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一次性收取的认购费、安排费、代理费、承担费等价外费用应一并计入利息所得征税。排费、代理费、承担费等价外费用应一并计入利息所得征税。2 2、担保费担保费-应按照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10%10%上述担保费,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在借贷、买卖、上述担保费,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租赁、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接受非居民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租赁、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接受非居民企业提供的担保所支付或负担的担保费或相同性质的费用。企业提供的担保所支付或负担的担保费或相同性质的费用。191 1、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的收入。2 2、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期确认。租金租金非居民企业A将其境内的房屋租给居民企业B使用,收取租金所得类型所得类型租金所得租金所得201 1、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专利权、非向境内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具体视各国协得的收入。(具体视各国协定判断)定判断)2 2、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收入的实现: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A许可许可B使用其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收取的费用使用其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收取的费用所得类型所得类型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非居民企业向居民企业租赁机器、设备等有形动产,按照特许权使用非居民企业向居民企业租赁机器、设备等有形动产,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费申报纳税211 1、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转、定义: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的收入。2 2、境内外所得确认:不动产、境内外所得确认:不动产转让所得为不动产所在地;动转让所得为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所得为转让动产的企业产转让所得为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被投资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企业所在地。转让财产转让财产2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收益如何计算?股权转让收益如何计算?1 1、所得、所得=股权转让价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股权成本价 如果存在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则企业股权如果存在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则企业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的留存收益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的留存收益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转让价100100万,其中含万,其中含2020万未分配利润)万未分配利润)2 2、转让方、受让方、被转让方谁是扣缴义务人?、转让方、受让方、被转让方谁是扣缴义务人?负有支付款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负有支付款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受让方(买方)受让方(买方)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698698号号231 1、法定税率:、法定税率:10%10%2 2、缴税方式:支付人代扣代缴、缴税方式:支付人代扣代缴3 3、缴税时限:在、缴税时限:在实际支付实际支付或者或者到期应支付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时,从支付款项中扣缴,并自代扣之日起款项中扣缴,并自代扣之日起7 7日内缴入国库。日内缴入国库。这两个时限哪个在前,以哪个为准这两个时限哪个在前,以哪个为准 以上源泉扣缴项目基本规定以上源泉扣缴项目基本规定24 特殊情形特殊情形-未按合同时间支付未按合同时间支付利息、租金、特许权利息、租金、特许权 费用化:如果费用化: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利息,或支付利息,或者者变更变更或或修改合同修改合同或或协议延期支付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所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得税年度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资本化:如果企业上述到期未支付的所得款项,不是一次资本化:如果企业上述到期未支付的所得款项,不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是计入相应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是计入相应资产原价资产原价或或企业筹办费企业筹办费,在该类资产投入使用或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在该类资产投入使用或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年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分年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计入相关资产的年度应在企业计入相关资产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就上述所得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就上述所得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总局公告总局公告【20112011】第第2424号号 25实例实例-利息所得扣缴时点利息所得扣缴时点 A A企业从美国银行借款企业从美国银行借款12001200万美元,利率万美元,利率7%7%,期限,期限2 2年,借款合年,借款合同规定每年同规定每年6 6月月3030日、日、1212月月3131日支付利息。日支付利息。-如果如果A A企业按期支付利息,则代扣义务发生时间为企业按期支付利息,则代扣义务发生时间为6 6月月3030日和日和1212月月3131日起日起7 7日内;日内;如果企业分别在如果企业分别在6 6月月2020日、日、1212月月2020日提前支付利息,则代扣日提前支付利息,则代扣义务发生时间也为义务发生时间也为“支付时支付时”,即,即6 6月月2020日和日和1212月月2020日;日;如果企业到期未支付,但已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如果企业到期未支付,但已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次年所得税年度申报(次年5 5月月8 8日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日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进行年报时按规定代扣代缴,即次年进行年报时按规定代扣代缴,即次年5 5月月8 8日日 如果利息已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并分如果利息已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并分1010年摊销的,则应当在计年摊销的,则应当在计入固定资产的年度纳税申报时扣缴申报。入固定资产的年度纳税申报时扣缴申报。26承包工程、劳务类所得承包工程、劳务类所得1 1、法定税率:、法定税率:25%25%2 2、缴税方式:、缴税方式:以营业利润为应纳税所得额,可核定征收;以营业利润为应纳税所得额,可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承包工程:核定利润率为承包工程:核定利润率为15-30%15-30%。提供劳务:提供劳务: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15%-30%;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30%-50%;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15%。100100万的收入,核定利润率万的收入,核定利润率15%15%,对,对100100*15%=1515%=15万征税,税率万征税,税率25%25%税额税额1515*25%=3.7525%=3.75万,实际税负万,实际税负3.75/100=3.75%10%3.75/100=3.75%10%27承包工程、劳务所得承包工程、劳务所得 1.1.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对于全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我国无征税权,无需纳税。对于全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我国无征税权,无需纳税。对于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劳务,我国有征税权,可以征税。对于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劳务,我国有征税权,可以征税。2.2.承包方企业所在国与我国是否签署税收协定?承包方企业所在国与我国是否签署税收协定?对于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境内劳务所对于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境内劳务所得要全部按照国内法征税。得要全部按照国内法征税。对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的外国企业,要先对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的外国企业,要先判定提供劳务的人员在中国境内服务是否满判定提供劳务的人员在中国境内服务是否满183183天或天或6 6个月个月(具具体看协定规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体看协定规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如果构成常设机构,则应对中国境内劳务所得征税;如果构成常设机构,则应对中国境内劳务所得征税;3.3.未构成常设机构怎么享受协定?未构成常设机构怎么享受协定?办理办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备案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备案,备案后才可以享,备案后才可以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后续管理中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检查,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后续管理中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检查,审核是否确实符合享受协定的条件审核是否确实符合享受协定的条件。28非居民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如果来中国来中国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增值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增值税征收项目时,除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按规定征收项目时,除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按规定享受所得税协定减免税优惠外,必须要缴纳增值税。享受所得税协定减免税优惠外,必须要缴纳增值税。境外派遣人员不构成常设机构的特殊情况一、业务模式:境外机构与我国境内企业签订派驻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派遣人员到我国境内企业担任高层领导、技术人员和其他职位,我国境内企业向境外机构支付派遣费或其他相关费用。二、纳税差异:1.判定为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企业所得税、增值税2.被派遣人员被判定为境内机构的员工个人所得税三、判定标准 际便函2009103号 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表 国税发201075号 居留证、按照国税发201075号文中新协定条文解释的规定,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常存在较为复杂的跨境人员及业务往来。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活动是否导致母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构成常设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第一、应子公司要求,由母公司派人员到子公司为子公司工作,这些人员受雇于子公司,子公司对其工作有指挥权,工作责任及风险与母公司无关,由子公司承担,那么,这些人员的活动不导致母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构成常设机构。此种情况下,子公司向此类人员支付的费用,不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通过母公司转支付,都应视为子公司内部人员收入分配,对支付的人员费用予以列支,其所支付的人员费用应为个人所得,按子公司所在国有关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以及协定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母公司派人员到子公司为母公司工作时,应按本条第一款或第三款的规定判断母公司是否在子公司所在国构成常设机构。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时,可判断这些人员为母公司工作:1、母公司对上述人员的工作拥有指挥权,并承担风险和责任;2、被派往子公司工作的人员的数量和标准由母公司决定;3、上述人员的工资由母公司负担;4、母公司因派人员到子公司从事活动而从子公司获取利润。31三、税款计算方法三、税款计算方法文件规定:文件规定: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对外付汇的税款计算问题关键点在于税款是由境内企对外付汇的税款计算问题关键点在于税款是由境内企业承担还是境外企业承担,这里给大家举例分别进行说业承担还是境外企业承担,这里给大家举例分别进行说明。明。设境内外企业签订的合同金额为设境内外企业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00100万人民币,增值万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税税率为6%,所得税税率为,所得税税率为10%;地税征附加税合计增;地税征附加税合计增值税的值税的12%。情况一:所有税款都由境外非居民承担情况一:所有税款都由境外非居民承担税基:税基:100/(1+6%)=94.33100/(1+6%)=94.3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00/(1+6%)=100/(1+6%)*10%=9.4310%=9.43增值税增值税=100/(1+6%)=100/(1+6%)*6%=5.666%=5.66附加税附加税=增值税增值税*12%=100/12%=100/(1+6%)(1+6%)*6%6%*12%=0.6812%=0.68实际对外支付:实际对外支付:100-9.43-5.66-100-9.43-5.66-0 0.68=84.23.68=84.23总结:税基要还原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总结:税基要还原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情况二:所有税款都由境内居民企业承担情况二:所有税款都由境内居民企业承担 在境内承担税款下,我们认为合同金额在境内承担税款下,我们认为合同金额100100万应当为万应当为不含税金额,即非居民到手净额不含税金额,即非居民到手净额 设税基为设税基为X(X(税基不含增值税税基不含增值税)X-X-所得税所得税-附加税附加税=100=100 X-X X-X*10%-X10%-X*6%6%*12%=10012%=100 X X*(1-10%-6%(1-10%-6%*12%12%)=100)=100 X=X=税基税基=100/=100/(1-10%-6%1-10%-6%*12%12%)=112=11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基税基*10%10%=12=12 增值税增值税=税基税基*6%6%=6.72=6.72 附加税附加税=6.72=6.72*12%=0.8112%=0.81 此时境内居民企业自行承担税款此时境内居民企业自行承担税款12+6.72+0.81=19.5312+6.72+0.81=19.53万万情况三:所得税由非居民承担,其余税款由居民企业承担情况三:所得税由非居民承担,其余税款由居民企业承担 设税基为设税基为X(X(税基不含增值税税基不含增值税)X-X-附加税附加税=100=100 X-X X-X*16%16%*12%12%=100=100 X X*(1-6%(1-6%*12%12%)=100)=100 X=X=税基税基=100/=100/(1-6%1-6%*12%12%)=100.73=100.73 非居民承担企业所得税非居民承担企业所得税=税基税基*10%10%=10.07=10.07 居民企业承担增值税居民企业承担增值税=税基税基*6%6%=6.04=6.04 居民企业承担附加税居民企业承担附加税=6.04=6.04*12%=0.7312%=0.73 此时境内居民企业自行承担税款此时境内居民企业自行承担税款6.04+0.73=6.776.04+0.73=6.77万万 非居民企业到手净额非居民企业到手净额=100-10.07=89.93=100-10.07=89.93万万36四、常见办理事项四、常见办理事项组织临时登记组织临时登记扣缴税款登记扣缴税款登记 税种认定税种认定 两类备案表两类备案表 扣缴申报扣缴申报 单笔超过五万单笔超过五万 美元的对外支美元的对外支(工程劳务类格外(工程劳务类格外 (享受协定格外做(享受协定格外做 付做付汇备案付做付汇备案做指定扣缴义务人)做指定扣缴义务人)协定待遇备案)协定待遇备案)合同备案合同备案扣缴税款扣缴税款对外支付对外支付临时登记临时登记一、临时登记的办理一、临时登记的办理1.报送资料非居民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扣缴税款登记表;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居民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以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提供)2.办税服务厅窗口即时办结3.有F开头的识别号;有代扣代缴税种 38二、合同备案的办理1.备案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0日之内到税务局做合同备案,这里需要注意30日指的是30个自然日特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股息红利按照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作为代扣之日。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对于股息红利来说,应当在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后7天内来税务局进行合同备案并将税款扣缴入库,或者在实际支付股息红利的7天内来税务局进行合同备案并将税款扣缴入库。2.报送资料(1)源泉扣缴类备案:纳税人申请办理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2份、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分配决议)、中文译本及相关资料。(2)指定扣缴类备案:纳税人申请办理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应报送加盖公章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文译本、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3.办税服务厅窗口即时办结4.4.合同备案注意事项:合同备案注意事项:A A、合同信息不要有特殊符号(合同名称、非居民名称、合同号)、合同信息不要有特殊符号(合同名称、非居民名称、合同号)容易在扣缴申报、付汇备案时带不出合同信息容易在扣缴申报、付汇备案时带不出合同信息B B、同一家企业合同号不要编重复、同一家企业合同号不要编重复C C、两类备案表,不要填错备案表,要填对所得类型所得类型(不可能出、两类备案表,不要填错备案表,要填对所得类型所得类型(不可能出现现“其他所得其他所得”;利息所得不可以写成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所得不可以写成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 D、董事会决议涉及多个股东,按股东个数备案、董事会决议涉及多个股东,按股东个数备案E E、合同金额:若所签订的合同没有具体金额,在备案表金额栏填写、合同金额:若所签订的合同没有具体金额,在备案表金额栏填写“非非支付标准支付标准”,不要填一个预估金额,不要填一个预估金额指定扣缴类合同备案后要做指定扣缴义务人指定扣缴义务人指定扣缴义务人仅工程劳务类合同做仅工程劳务类合同做自新网报推行以来,市局后台已将企业网络申报表中代扣代缴申报表中”指定扣缴”部分的”核定利润率”进行锁定,企业无法自行填写核定利润率进行申报,需要根据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认定”中维护的“核定利润率”申报税款。因此在对企业提交的境内劳务合同进行合同备案的同时,需要对境内居民企业进行“指定扣缴义务人”认定。也就是说需要对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和指定扣缴义务人两个模块进行操作,企业才能顺利申报。报送资料:无三、扣缴申报的办理1.申报方式:大厅申报/网络申报2.报送资料扣缴申报表2份3.申报时间负有支付义务后7日内(董事会决议分配股息红利的为董事会决议签订后的7天内;合同规定付款日期的为规定付款日期后的7天内;合同没规定付款日期的为实际支付日后的 7天内)4.如果想要享受协定待遇,在扣缴申报的同时提供协定待遇备案资料,做协定待遇备案。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非居民企业按照国内税法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非居民企业按照国内税法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务。税务机关将对享受协定待遇的非居民税务机关将对享受协定待遇的非居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实施后续管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实施后续管理。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提供相关报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提供相关报告表和资料。告表和资料。对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对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依协定规定扣缴,扣缴义务人依协定规定扣缴,并将相关报告表和资料转交并将相关报告表和资料转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享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受协定待遇条件5.协定待遇备案1.办理时间扣缴申报的同时2.报送资料见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报送资料一览表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附件打印表单3.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不再需要管理员或税政科审批,备案完成后立即享受优惠,日后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四、对外支付办理1.办理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单笔超过5万美元的对外支付。2.报送资料参照付汇备案报送资料一览表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付汇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其余提交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即可。3.报送资料中的备案表可以在网上填写后打印3份,信息会自动带到办税厅窗口系统,节省办理时间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官网“办税服务”栏目选最左侧第一个“网上办税”左侧从上到下数第四个“付汇备案”点击进入4.备案作废需返还给办税厅9号窗口【2013】年40号提出了十五项免于进行付汇备案的情形,纳税人不要担心把握不准确,到银行去办理付汇的时候,银行会给出准确的判断。5万美元以下不需要办理付汇备案,还有上述15种免于付汇备案的情况,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情形只是无需进行税务备案,并不是无需缴纳税款,代扣代缴税款是不受合同金额限制的。而且,我们税务机关也会定期从外汇管理部门取得汇信息进行核查,我们的纳税人也要注意防范这方面的涉税风险。资料下载地址邮箱;密码sz11111149 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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