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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春中心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doc泮春中心幼儿园食品,食堂,管理制度1、幼儿园成立由园长、总务、保健、后勤人员等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 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种意见,切实改进食堂工作。2、幼儿园食堂领导小组成员于每周行政会结束后进行食堂例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3、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4、幼儿园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 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30 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5、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 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6、食堂应当定时不定时地整理卫生环境, 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7、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 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 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食品采购的登记记录。8、食堂饭菜做到质、价相符,营养搭配合理, 保证幼儿健康发育的营养需要。9、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各种原材料必须经过充分的剔除杂质、洗涤、浸泡后才可烹煮 . 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制作完成后要留样备查。留样时间 24 小时。10、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 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 摄氏度或低于 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11、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12、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13、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14、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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