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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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 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合同与合同法在哪里?法律体系中的合同法 交易活动中的合同 生活中的合同 教科书中的合同法 司法活动中的合同与合同法 近现代社会生活中合同的功能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课程参考书1、债法概论债法概论:王全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王全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年9月出版。月出版。2、合同法导论合同法导论:PS阿狄亚著,法律出版社阿狄亚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年4月出版。月出版。3、合同法研究合同法研究(一、二卷):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二卷):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年11月出版。月出版。4、合同法合同法:张民安、王红一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张民安、王红一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年8月出版。月出版。5、债法总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债法各论:黄茂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黄茂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年1月、月、2004年年3月出版。月出版。6、合同法合同法:李永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李永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年3月出版。月出版。7、合同法合同法:王利明:王利明 房绍坤房绍坤 王轶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轶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年4月第月第二版。二版。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案例1:第三人订立房屋购买意向协议纠纷原告:甲、房屋购买人(买方)被告:乙与丙、房屋出卖人(房屋产权人丁之父母)诉讼第三人:丁、房屋产权人案由:乙与丙于2007年4月10日在某中介机构挂牌出售其子丁位于杨浦区某小区之房屋。房屋总价为168万元。4月18日原被告双方经房屋中介机构居间介绍,看房后订立房屋购买意向协议,经协商由甲方支付8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约定一个月内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嗣后,上海房屋价格总体上涨。乙与丙以房屋为其子丁所有,没得到书面授权出售丁房屋为由,主张房屋购买意向协议及定金约定因主体不合格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案例1:第三人订立房屋购买意向协议纠纷 甲提出其与乙丙的房屋交易过程始终与丁有沟通,并曾当着甲与中介人员的面与丁电话商讨房价等事宜。诉讼请求:乙与丙按定金协议双倍返还定金16万元。试分析:乙丙与丁的关系及其对“意向协议”与定金约定效力的影响?如何认定房屋购买意向协议与定金约定法律效力?理由如何?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得到支持?为什么?结合案例谈谈定金的法律功能与价值。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案例2:合同请求权与抗辩权争议案情:案情:1998年初甲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房屋预售合同一份,并就该合年初甲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房屋预售合同一份,并就该合同予以预售登记。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期房一套,房价总额为同予以预售登记。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期房一套,房价总额为56万万元,其中首付现金元,其中首付现金15万元、银行贷款支付万元、银行贷款支付35万元、余额万元、余额6万元于半年万元于半年后交房时结清。后交房时结清。1998年年7月乙方房屋建设完工,向小业主交付房屋并办理交付手续,与月乙方房屋建设完工,向小业主交付房屋并办理交付手续,与甲约定房款结清后一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交付了办证手续费。甲约定房款结清后一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交付了办证手续费。2002年年12月甲方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产权;乙方反诉,请求依约定支付月甲方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产权;乙方反诉,请求依约定支付购房款余额及利息,并诉请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提出乙的债权超过诉购房款余额及利息,并诉请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提出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实施诉讼时效抗辩;乙方认为自己的合同利益处于同时履行讼时效,实施诉讼时效抗辩;乙方认为自己的合同利益处于同时履行抗辩中,不能适用诉讼时效法律规则,若超过时效,则双方均已超过抗辩中,不能适用诉讼时效法律规则,若超过时效,则双方均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问该案如何处理?问该案如何处理?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合同合同契约契约 三者是什么关系?三者是什么关系?协议协议合同法中的合同是近现代民法上的概念,是法律上的概念。合同法中的合同是近现代民法上的概念,是法律上的概念。民事权利义务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系。合同是一种协议或合意。合同是一种协议或合意。意思表示一致或称意思表示一致或称“合致合致”。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强调主体的自由意志。强调主体的自由意志。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务的协议。2 2、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问?你愿意把钱借给谁?好人?有钱人?你为什么敢与他人订立期限利益的合同?买期房、楼花?*合同债权的本质是可期待的信用!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二、合同的种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8、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9、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本合同与预约合同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三、合同法概况1、我国的合同法体系 1999年10月1日以前,我国有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86年4月12日颁布了民法通则。1999年10月1日以后,新的合同法颁布和生效。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合同法的定位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以商品交换关系为核心的民事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与保障交易安全为目的。民法债法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部门法。合同法以财产流转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特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与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三、合同法概况3、合同法原则传统合同法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现代合同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我国合同法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鼓励交易原则;遵守社会主义公共利益与公共道德原则。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主体 合同订立程序 缔约过失责任等。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又称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充分发表各自的合同意向与条件,最后达成协议,形成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合同订立确立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过程。合同成立合同订立的结果、合同权利义务确立。合同生效当事人确立的合同内容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案例3:关于广告与合同订立1956年年4月月6日被告(商店)在某市报纸上刊登以广告:日被告(商店)在某市报纸上刊登以广告:“星期六上午九点整星期六上午九点整 三件全新女士皮大衣三件全新女士皮大衣 价值近于价值近于100美元美元 先来先买,一元一件。先来先买,一元一件。“1956年年4月月13日被告(商店)又在该报纸上刊登以广告:日被告(商店)又在该报纸上刊登以广告:“星期六上午九点整星期六上午九点整 一件黑兔毛女用披肩一件黑兔毛女用披肩 美丽飘逸美丽飘逸 价值价值139.5美元美元 只卖一元,先来先买。只卖一元,先来先买。“*原告每星期六均于九时第一个赶到商店,要求购买广告商品却均被拒原告每星期六均于九时第一个赶到商店,要求购买广告商品却均被拒绝。因而诉至法院要求得到广告商品或赔偿。绝。因而诉至法院要求得到广告商品或赔偿。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订立主体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资格)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1、规范基础:、规范基础: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条要求:条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条规定同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合同。”2、缔约能力: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缔约能力: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是其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是其民法上人格的体现。民法上人格的体现。*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以自己的意思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与资格。民事主体以自己的意思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与资格。*合同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因此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合同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因此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行为性质与行为后果的能力。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行为性质与行为后果的能力。3、主体的范围:、主体的范围:按照合同法第按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条规定,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订立主体一、公民(自然人)的缔约能力:一、公民(自然人)的缔约能力:案例:案例:8岁儿童由爷爷带去以自己名义存款有无法律效力?父母以岁儿童由爷爷带去以自己名义存款有无法律效力?父母以10岁儿童岁儿童名义买房有无效力?名义买房有无效力?1、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权利主体权利主体=法律人格)法律人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2、公民(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的确定标准: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健康状况行为能力的确定标准: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健康状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年满18周岁,精神健康。周岁,精神健康。例外:年满例外: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行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年满10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与行为结果的精神病人认自己的行为与行为结果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与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与行为结果的精神病人行为结果的精神病人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订立主体3、自然人的其他形式及其缔约能力:、自然人的其他形式及其缔约能力:个人合伙: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它可以起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后两者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订立主体二、法人的缔约资格二、法人的缔约资格1、法人的要件、法人的要件*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受其各自的法律允许其进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受其各自的法律允许其进行经营活动的范围及法人性质、章程的制约,应当在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行经营活动的范围及法人性质、章程的制约,应当在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内,订立合同。围内,订立合同。*超越经营范围,违背法人性质与章程规则订立的合同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效力超越经营范围,违背法人性质与章程规则订立的合同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效力障碍。障碍。3、法人的行为能力的行使,是通过法人机关进行的。、法人的行为能力的行使,是通过法人机关进行的。*重要的民事行为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实施;一般性的民事活动通过代理进行。重要的民事行为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实施;一般性的民事活动通过代理进行。合同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订合同,代理人代订合同,应具备自身的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订合同,代理人代订合同,应具备自身的行为能力和代订合同的资格,一般以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为根据和代订合同的资格,一般以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为根据。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订立主体4、法人的本质、法人的本质法人是具有独立的组织,拥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法人是具有独立的组织,拥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体。*法人的本质特征:法人的本质特征: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法人与其投资人的关系?法人与其投资人的关系?公司股东在其投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其投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法人与其债权人的关系?法人与其债权人的关系?法人对其债权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对其债权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及其投资人均享有有限责任保护。法人及其投资人均享有有限责任保护。*特例:特殊情况下特例:特殊情况下“揭穿公司的面纱揭穿公司的面纱”的现代规则。的现代规则。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一、合同订立程序的法律定位:一、合同订立程序的法律定位:*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就合同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一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就合同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过程。法律上可以进行要约和承诺两个程致的意思表示的过程。法律上可以进行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定位。序定位。*合同的成立,对当事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意味着当事合同的成立,对当事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合同法律关系的确立协议的达成,是确认合同有效人之间合同法律关系的确立协议的达成,是确认合同有效的前提,也是判断当事人合同责任的前提。确定合同是否的前提,也是判断当事人合同责任的前提。确定合同是否成立,最重要的是衡量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内成立,最重要的是衡量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内在意思,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便是双方当在意思,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成立便是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的完结。事人订立合同的过程的完结。*按照按照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约、承诺方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二、要约二、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递盘。要约,又称为发盘、递盘。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具体合同关系确立的开始阶段。的意思表示,是具体合同关系确立的开始阶段。要约以一定的合同成立为目的,针对希望与其订立要约以一定的合同成立为目的,针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明确的交易条件许诺的意思表合同的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明确的交易条件许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者即要约人,要约相对的另一方为受要约示,意思表示者即要约人,要约相对的另一方为受要约人,也称为要约相对人。要约意思表示的结果是在受要人,也称为要约相对人。要约意思表示的结果是在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条件,便使一个具体的合同关系得以确立,约人接受要约条件,便使一个具体的合同关系得以确立,从而决定要约不同于其他意思表示。从而决定要约不同于其他意思表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一种意思表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示。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2、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一般为特定人一般为特定人*有时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如悬赏广告有时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如悬赏广告(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合同法合同法提示性条款:当事人的提示性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的标的物、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合同的价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的标的物、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合同的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的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的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方法)(5)要约应明确表示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应明确表示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6)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方生效(交叉要约的问题)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方生效(交叉要约的问题)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判断:、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判断: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思表示。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或者意思表示中,有所保留而不符合要约条件,则不为要约,或者意思表示中,有所保留而不符合要约条件,则不为要约,而是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是为要约所提供的信息、条件或邀而是要约邀请或要约引诱,是为要约所提供的信息、条件或邀请。请。生活中常见的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生活中常见的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性质的意思表示。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性质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表现形式:要约的表现形式:悬赏广告内容清楚、确定,足以使相对人明确权利义务的商业广告自动售货机和 商品标价陈列*要约邀请的表现形式:要约邀请的表现形式:价目表一般商业广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4、要约的效力要约效力内容(要约约束力)要约效力内容(要约约束力)要约的效力在于要约人依照法律规定及自己的意思,受要约许诺条件的约束,并有依照要约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原则上,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要约对要约人约束力要约对要约人约束力形式约束力(缔约义务)形式约束力(缔约义务)*要约对受要约人约束力要约对受要约人约束力实质约束力(承诺适格)实质约束力(承诺适格)要约一旦生效,受要约人就取得承诺的权利,正因为是权利,所以,一般而言,受要约人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要约对其没有义务性约束力,但是,强制缔约的情况除外。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的生效时间与约束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与约束时间 要约的生效即要约约束力的发生。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起对受要约人产生影响,发生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对话要约:了解主义;相对人对话过程中具有约束力。*非对话要约:到达主义;要约规定承诺期间内具有约束力。*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阻止要约生效阻止要约生效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在要约作出以后,送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产生对要约人的实际约束。因此,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可以取消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回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受要约人,而且要约撤回的通知应该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效力撤销要约效力 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生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生效,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但为了要约人的利益需要,在效,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但为了要约人的利益需要,在不损害受要约人的前提下,要约应该允许撤销,以便使合不损害受要约人的前提下,要约应该允许撤销,以便使合同更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志与利益。同更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志与利益。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即要约效力或要约约束力的消灭,从而使要约丧失了要约的失效,即要约效力或要约约束力的消灭,从而使要约丧失了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四: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四:其一,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其一,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其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其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其三,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其三,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其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其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还盘(新要约):还盘(新要约):由于受要约人在要约的内容上作出实质性变更,而又表示与要由于受要约人在要约的内容上作出实质性变更,而又表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则在否定要约的同时,使自己发出了指向要约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则在否定要约的同时,使自己发出了指向要约人的新要约,双方的地位发生变化,受要约人变为新要约人,要约人人的新要约,双方的地位发生变化,受要约人变为新要约人,要约人则从原要约约束力中解脱出来,成为新要约的受要约人。则从原要约约束力中解脱出来,成为新要约的受要约人。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 二、承诺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 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又称接盘。2、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由受到要约人作出,其代理人也可以。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也可以向其代理人作出;如果要约人死亡,而合同不需要要约人亲自履行,承诺也可以向要约人的继承人发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镜像原则”(美国合同理论的概念)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 承诺的判断: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判断: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的添加、限制或更改,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该承诺仍为有效。*除非要约明确规定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表示添加、限制或更改,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的修改,仍有效。*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对有关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 3、迟到的承诺:、迟到的承诺:凡在承诺期限届满之后作出的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之外,不发生承诺的效力,视为新的要约。*特殊的迟到:特殊的迟到:受要约人的确是在承诺期限届满内作出的承诺,依照通常的情形可以在相当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但是承诺传递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导致特殊的迟到。在该情况下,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要约人应该及时向承诺人作出承诺迟到的通知,否则视为没有迟到,合同成立。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三、合同订立中的特殊情况 1、交叉要约(交错要约)2、同时表示 3、意思实现 4、标价陈列商品 5、招标投标 6、拍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成立的标志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程序四、商业广告、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1、一般商业广告:指向公正、内容不确定、要约引诱性质。2、要约性商业广告:指向公众、内容确定、有订约的意思表示、需要相对人承诺。3、悬赏广告:指向公众、内容确定、不需要相对人意思承诺、相对人实现悬赏条件。(单方契约?)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法律依据、责任性质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法律依据、责任性质1、概念: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概念: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2、根据合同法第、根据合同法第42、43条,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条,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几种类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性质:非违约责任、非侵权责任。性质:非违约责任、非侵权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合同不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成立、无效、被撤销;一方有过错及违背诚信的行为一方有过错及违背诚信的行为;非过错方有信赖利益损失;非过错方有信赖利益损失;过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过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三、责任形式:赔偿损失。三、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此种损失是指另一方因信赖合同成立和有效此种损失是指另一方因信赖合同成立和有效,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在法律上又称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在一般情况下,此种情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在法律上又称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在一般情况下,此种情况主要表现为某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得到补偿,但信赖利益的损失不应包括因合同况主要表现为某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得到补偿,但信赖利益的损失不应包括因合同成立和生效所可能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损失。成立和生效所可能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损失。*责任基础与前提:责任基础与前提:违背诚信原则与先合同义务。违背诚信原则与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三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完整合同中一般包含:约首:合同的开头部分,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的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名称性质、合同主体与合同代理人、合同前提前言、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等。本文:合同确立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约尾:主要是合同效力、效力确认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签章确认、合同文本与文本效力情况、合同附件、合同效力确认的时间地点、证人、从合同情况等。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一、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条款的含义 合同的内容也就是合同中所确定的受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在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彼此达成协议的允诺付出的代价及其条件,是双方确立的权利义务的直接表现形式。由于合同是商品经济活动中商品交换的主要法律形式,合同条款便成为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所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地确定合同条款,而合同条款所体现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合同当事人所要确立的权利义务内容的中心环节,并得到法律的重视而予以明确规定。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二、合同条款的法律要求:根据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综合各类合同的一般需求,合同需具备下列主要条款,方能满足合同生效及履行的基本要求,从而构成一般合同的必备条件,又称提示性的合同条款。1、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标的可以是物,如实物和货币;也可以是行为,包括某项工程项目或者劳务;还可以是智力成果,有如技术成果,商标权等。合同标的条款是一切其他合同条款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清楚明确标的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合同内容确定化,并以此界定权利义务的质与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2、合同的数量和质量条款 合同的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对合同标的进行深入具体化描述条款,如果合同内容中对标的的数量和质量,不加以明确具体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大小和要求就很难确定,合同也无法履行。标的的数量,是以数字作为衡量合同标的的尺度,一般以度量衡为计算单位,或者以当事人约定的量度单位为计量单位,无论是合同标的的数或量,均须在合同中以数与量结合的方式予以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标的的质量,是指标的的质的规定性,一般包括标的的规格、款式、性能等种种规定性特征。对标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服务条件等具体要求与标准,应力求规定得具体详细,在需要并可能的情况下,还应附加说明书、设计书、标的物样品等能够更详细阐明质量的资料,作为合同质量条款的补充。合同的质量条款的确定,既要符合国家法律对标的质量的要求,也要体现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具体需要和特定要求,并对协商确定的内容表现于合同的质量条款之中。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合同标的质量模式(质量确定中的惯例)凭样品确定质量;凭规格、等级确定质量;凭商标、品牌确定质量;凭说明书确定质量;凭现状确定质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3、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 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手段,绝大多数的合同是等价有偿的,也总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手段,绝大多数的合同是等价有偿的,也总是具有与标的条款相对应的标的的对价条款或内容。合同的价款或酬是具有与标的条款相对应的标的的对价条款或内容。合同的价款或酬金,在理论上统称为价金,是指取得合同标的的一方对付出标的的对金,在理论上统称为价金,是指取得合同标的的一方对付出标的的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代价,通常以货币及货币的数额来表示。方当事人所支付的代价,通常以货币及货币的数额来表示。价金的确定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标的的具体价值及特征,适应市场变价金的确定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标的的具体价值及特征,适应市场变化规律而协商议定,但必须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凡是国家或地方有化规律而协商议定,但必须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凡是国家或地方有统一价格或计酬标准的规定或者在价金选择范围上予以限制的,应按统一价格或计酬标准的规定或者在价金选择范围上予以限制的,应按照规定的价金标准签订合同。具体规定上的合同价金条款,应分别就照规定的价金标准签订合同。具体规定上的合同价金条款,应分别就计价单位、单价、总价金数额加以明确规定,在不能完全直接确定价计价单位、单价、总价金数额加以明确规定,在不能完全直接确定价金额的合同中,应规定计价的标准和方法,总之,当按照不同合同的金额的合同中,应规定计价的标准和方法,总之,当按照不同合同的计价规则尽可能进行定化确定,以求明晰、具体,防止在价金问题上计价规则尽可能进行定化确定,以求明晰、具体,防止在价金问题上的误解与争议。的误解与争议。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条款)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规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权利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合同规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的时间。履行期限反人要求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的时间。履行期限反映在合同中可以是合同履行的最后限期,也可以是一次映在合同中可以是合同履行的最后限期,也可以是一次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具体履行的时间,还可能是分期分批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具体履行的时间,还可能是分期分批履行合同中的每次履行的时间。履行合同中的每次履行的时间。n 履行地点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履行的地点。合履行地点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地点不仅与实现合同的目的相关,而且常常与履同履行地点不仅与实现合同的目的相关,而且常常与履行的费用或标的物价款相呼应,是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行的费用或标的物价款相呼应,是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条件。的内容条件。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履行方式在具体的合同中包括:履行程序、履行方法、履行方式在具体的合同中包括:履行程序、履行方法、履行手段、履行主体的确定等。手段、履行主体的确定等。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使合同权利免受违约责任条款是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使合同权利免受或少受损害,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及对方的财产、信用或少受损害,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及对方的财产、信用状况进行选择的防范性法律措施,是对当事人不能按合同状况进行选择的防范性法律措施,是对当事人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预先确定,是追究违履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预先确定,是追究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约责任的法律依据。违约责任的约定内容一般应当按照法律的责任规则,在违约责任的约定内容一般应当按照法律的责任规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赔偿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计算方法,或者其他责任承担的方式方法。金及其计算方法,或者其他责任承担的方式方法。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6、争议的解决方法、争议的解决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手段、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手段、方式及地点。包括对仲裁、诉讼方式的选择,及其处理机关等,通常方式及地点。包括对仲裁、诉讼方式的选择,及其处理机关等,通常为对仲裁方式及仲裁机构的选择与确定,未选择仲裁方式,无论是否为对仲裁方式及仲裁机构的选择与确定,未选择仲裁方式,无论是否约定,均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约定,均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7、其他当事人要求、或者法律规定的条款、其他当事人要求、或者法律规定的条款 在一个具体的合同中,除表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条款外,还在一个具体的合同中,除表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条款外,还应当对当事人本身的身份、名称或姓名、地址及联系方法,签订合同应当对当事人本身的身份、名称或姓名、地址及联系方法,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地点,结算资料,合同文本情况等内容在合同的开头部的具体时间、地点,结算资料,合同文本情况等内容在合同的开头部分与结尾部分中予以显明,以合同文本或书面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分与结尾部分中予以显明,以合同文本或书面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还应有当事人的对合同效力认可的签字或盖章,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还应有当事人的对合同效力认可的签字或盖章,其他方式订立合同的,也有必要以适当的方式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效果形式。也有必要以适当的方式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效果形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一、合同的形式的内涵与法律规则一、合同的形式的内涵与法律规则1、合同形式的内涵、合同形式的内涵 合同形式是反映合同内容的手段和方式,是合同双合同形式是反映合同内容的手段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即合同的外观形态。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即合同的外观形态。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合同的形式进行选择,这种选择一方面取决于当事人的愿合同的形式进行选择,这种选择一方面取决于当事人的愿望,具有很大的任意性,另一方面在任意性选择的后面,望,具有很大的任意性,另一方面在任意性选择的后面,又取决于合同的内容、特点及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信又取决于合同的内容、特点及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信任程度,并受法律的一般规则和特别形式规定的制约。任程度,并受法律的一般规则和特别形式规定的制约。随着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人类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随着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人类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客观上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提供了更多更新更便捷的方在客观上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提供了更多更新更便捷的方法和手段。法和手段。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2、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则、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则 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形式总是与合同的成立方式联系在一起,是确定合同形式总是与合同的成立方式联系在一起,是确定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方式,对于一些法律备加关注的合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方式,对于一些法律备加关注的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对合同形式的选择,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对合同形式的选择,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达到合同有效成立的目的,即法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达到合同有效成立的目的,即法定要式合同。定要式合同。实践中,无论是当事人选择,亦或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实践中,无论是当事人选择,亦或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一般均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两种基本形式,同形式,一般均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两种基本形式,同时并不排斥以其他形式确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时并不排斥以其他形式确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二、具体合同形式二、具体合同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 当事人双方用口头交谈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用口头交谈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完成要约承诺过程,形成一致意思的合同,即为口完成要约承诺过程,形成一致意思的合同,即为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简单合同关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简单合同关系,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内容简单清楚的消费领系,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内容简单清楚的消费领域合同关系等。域合同关系等。通常包括当事人直接面对面的口头交谈与电话通常包括当事人直接面对面的口头交谈与电话交流而订立合同两种具体方法。交流而订立合同两种具体方法。口头形式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优点,但由口头形式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优点,但由于口头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口头表达,在发生于口头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口头表达,在发生争议纠纷时难于取证,不易分清合同责任,所以对争议纠纷时难于取证,不易分清合同责任,所以对于复杂的合同关系不宜采用口头形式。于复杂的合同关系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凡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书面文字的方式表达,确凡是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书面文字的方式表达,确定合同内容的,为书面形式。定合同内容的,为书面形式。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信件)等可以有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均为书面形式。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均为书面形式。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实施其意思表示,仅用作为或不作为的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实施其意思表示,仅用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表达要约、承诺的意思,以其行为推定合同成立的形式。行为表达要约、承诺的意思,以其行为推定合同成立的形式。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作为的默示形式作为的默示形式推定形式(符合行为依据的生活常理与推定形式(符合行为依据的生活常理与习惯)习惯)不作为的默示形式不作为的默示形式沉默形式(具有并符合专门的法律规沉默形式(具有并符合专门的法律规定)定)我国合同法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遵从某种固定的格式订立合同,我国合同法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遵从某种固定的格式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机关制作的各类合同的示范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机关制作的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而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该符合文本。而对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该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4、格式条款(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格式合同)内涵:内涵:格式条款指采用标准条款或格式条款而订立的合同。包括部分格格式条款指采用标准条款或格式条款而订立的合同。包括部分格式条款的合同和完全的格式条款的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式条款的合同和完全的格式条款的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格式条款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规则确立合同内容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规则确立合同内容,不允许将不公平合同不允许将不公平合同条款强加于一方当事人,对相关内容应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提请对方条款强加于一方当事人,对相关内容应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提请对方注意;注意;对于格式合同中出现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对于格式合同中出现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解释规则:合同内容有争议时做有利于接受格式合同一方解释,合同解释规则:合同内容有争议时做有利于接受格式合同一方解释,确定合同内容。确定合同内容。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及至第三人的强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及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制力。合同效力状况:合同效力状况:1、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有效;合同生效、有效;2 2、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合同经追认而合同经追认而有效;有效;3、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4 4、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即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的合同,便可以因生效而受到法律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的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有效?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有效要件一、合同的有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签订合同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自然人签订合同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2)法人签订合同)法人签订合同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在法律允许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在法律允许其进行的经营活动范围内进行合同行为,方能获得相应的其进行的经营活动范围内进行合同行为,方能获得相应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3)在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必须合格,)在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必须合格,代理人在合法有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才能代理人在合法有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代理后果,并使合同的有效后果归于被代理人产生相应的代理后果,并使合同的有效后果归于被代理人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2、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必须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必须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协商一致。协商一致。首先是要求当事人各自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若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首先是要求当事人各自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若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则不符合合同的自愿原则,而不能产生合同的效力后果及其法律保护;则不符合合同的自愿原则,而不能产生合同的效力后果及其法律保护;其次,合同当事人必须互为意思表示,并且在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的其次,合同当事人必须互为意思表示,并且在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的意思效果,只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并且双方的意思表示均得到对意思效果,只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并且双方的意思表示均得到对方的认同,才能完成合同所需要的协商一致,使当事人在自愿意志的方的认同,才能完成合同所需要的协商一致,使当事人在自愿意志的基础上确立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基础上确立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1)意思)意思(2)表示)表示(3)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一致。)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一致。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当事人所确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当事人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合乎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并且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权利和义务要合乎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并且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基本规范,这既是民法基本原则的体现,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基本规范,这既是民法基本原则的体现,也是合同获得法律拘束力的前提。当然,此所谓法律,是广义的法律,也是合同获得法律拘束力的前提。当然,此所谓法律,是广义的法律,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也包括按照权力机关的授权和职能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也包括按照权力机关的授权和职能权限,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发布的命令、规章、条例等法律规范。权限,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发布的命令、规章、条例等法律规范。4、合同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形式合同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4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合同法的分则具体合同的规定。在合同法的分则具体合同的规定中,也对某些合同的形式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当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中,也对某些合同的形式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当法律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或手续上有特别规定的,合同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才能获得有效程序或手续上有特别规定的,合同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才能获得有效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课件 第二节 经追认而有效的合同 一、经追认而有效的合同的内涵一、经追认而有效的合同的内涵 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影响合同效力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影响合同效力发生的,按照法律规定经一定范围的当事人或法定发生的,按照法律规定经一定范围的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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