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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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版本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泰州敬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5月1日发布 2013年5月1日实施发 布 令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公司安全总体目标,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由安全科作为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泰州敬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遵照执行。本制度自发 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总经理:李玮玮 2013-5-1目 录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6.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7.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9.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10.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1.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2.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7.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8.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9.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5.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26.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7.事故管理制度28.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3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要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解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2、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领导班子对公司目标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二、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1、公司每年初根据上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各单位。并与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每个部门负责人知道当年安全生产目标。 2、各单位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3、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指导下,与分管单位的负责人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分目标,形成书面资料报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 4、各单位按照分管领导所确定的分目标,由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 三、目标的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另行发文公布)。目标分解:根据年度目标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层层分解,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人人知道,人人心中有安全。四、目标的实施 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全副总经理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例会通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目标考核参见本公司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考核表。 2、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牵头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各部门、车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奖惩兑现;考核资料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查。3、日常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存档,重大问题报分管安全的副总,并落实相应措施,同时作为每季考核的依据。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第三条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规定;按照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规定; 按照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泰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第五条 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六条 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第九条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按公司人数的2(至少一人)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人数的2(至少一人)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公司以文件形式任命。第十条 施工班组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取得安全资格证书3、熟悉公司生产及管理;4、工作认真负责。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管理制度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3 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4.3 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5.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5.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5.3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5.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6 培训6.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5.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6 评审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及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修订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8 执行与考核8.1每年年初由主要负责人组织与部门级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8.2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8.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班组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3.职责 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具体实施。4.内容4.1公司安全会议主要有以下几种:4.1.1班组安全生产会议;4.1.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会议;4.1.3各级安全员安全会议;4.1.4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会议;4.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2会议的形式、责任人和主要内容4.2.1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周召开一次,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主要内容有:了解本周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等。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4.2.2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主要内容有:了解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强化安全意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等,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4.2.3各级安全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并由安全办主任负责记录,地点公司会议室,主要内容:了解前段时间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各级安全员向总经理汇报所辖范围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等,由总经理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4.2.4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并由公司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地点公司会议室。主要内容有:了解前段时间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组长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等,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4.2.5公司总经理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由公司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地点公司会议室。对公司全年安全工作情况作总结、通报,对安全工作先进人员表彰、奖励,并对下一年安全工作计划作布置。4.2.6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各级领导决定召开,并做好记录。4.3会议要求:4.3.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4.3.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3.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4.3.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4.3.5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相关文件和记录5.1会议记录5.2签到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第三条 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2012年16号文)。 第四条 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落实,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安委办)监督其规范使用。第三章 实施程序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办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第七条 安委办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部门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第八条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计划,由公司安委办审核,财务管理部确认,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资金预算计划,方可使用。第十一条 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委办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部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部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管理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部严禁出库。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实报方式,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序号全年实际销售收入提取标准备注11000万元(含)以下2%2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1%3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0.2%4100000万元以上部分0.1%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评估支出。(四)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事故隐患的整改支出。(五)安全标志、告知牌、安全生产宣传画、横幅等安全生产宣传支出。(六)安全培训教材、资料、课时费等安全教育培训支出。(七)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八)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评比等安全生产活动支出。(九)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定期检测支出。(十)防暑降温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保健费和职业健康体检支出。(十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整改支出;(十二)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五条 公司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所需支出。第十六条 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安委办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第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第五条 人事部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第六条 人事部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第七条 综合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九条 财务部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第十条 发生事故,由综合部门会同安全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善后。第十一条 安全部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综合部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第十五条 事故后综合部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第十六条 相关记录永久保存。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公司办公室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3、公司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三、内容:1、获取渠道和时机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公司办公室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2、识别适用性2.1公司办公室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2.2公司办公室将各部门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3.2公司办公室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3.3公司办公室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3.4公司办公室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4、符合性评价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公司办公室。4.2由公司办公室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3.引用法规、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4.2公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4.3质检科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4.4各部门、车间负责制定本部门、车间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5.1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5.2公司办公室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6.评审与修订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9)其他相关事项。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6.1.3评审内容1)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2)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 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6.1.4评审输出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6.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 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8) 其它相关事项;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6.2.4修订依据: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6.2.6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为保证公司安装业务正常进行,遇突发事件或事故时能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值班的管理第三章 引用文件(标准)(无)第四章 职责和权限1、部门经理以上干部作为公司领导应参加公司领导带班,由安全部门负责排班,并通知相关人员。2、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事故应急时有权直接指挥员工紧急疏散。第五章 规定和要求1、公司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时,领导干部必须到现场带班。2、在节假日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时,领导干部必须带班。3、现场带班领导干部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每次带班期间对施工现场巡检查不少于两次,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4、严格督查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6、必须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安全设施是否损坏、作业人员作业是否规范、作业场所是否清洁、物料堆放是否整齐。7、必须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带班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作业人员的错误、不规范行为要进行指导、教育。8、必须对带班时出现的异常情况处置进行指导,必要时引导现场人员的疏散。9、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0、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施工现场。11、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带班记录,把当班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规范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辅助班组的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职能班组的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参照本规范。2.2 本规范对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及验收作出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班组每个成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护班组所使用的厂房、设施、设备、工具等财产不受意外损失而采取的综合性措施。3.2 班组安全管理目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各类事故为零。4 管理职责4.1 生产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进行检查、管理和考核。4.2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对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4.3 安全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并参加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活动。5 管理内容5.1 班组从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活动、遵章守纪、隐患整改和文明生产六个方面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5.2 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项目、指标值、扣分标准按照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标准进行。5.3 生产班组和辅助班组的参赛率为100%,达标率为85%以上。5.4 班组达标标准参照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标准进行。6.1 检查考核6.1.1 生产班组和辅助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要求班组长做到每日三查,即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每周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组织本班组成员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6.1.2 职能班组每月组织本班组成员开展一次班组安全达标活动。6.1.3 部门领导小组每月对所有班组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6.1.4 安全部门每月对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结果纳入公司班组管理考核。6.2 验收6.2.1 安全部门对本单位的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进行年度自评验收,年度验收评分结果应为本年度十二个月月平均分,评比结果上报公司办公室。验收条件按6.2.3项执行。6.2.2 安全部门组织进行安全先进班组的年度评比、验收;验收条件按6.2.3项执行。6.2.3 验收条件: a. 得分:全年得分为95-100分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先进班组的条件 b. 得分:全年得分为80-95分(不含95分)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达标班组的条件; c. 得分:全年得分为低于80分的班组为安全不达标班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达标:a. 无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记录的;b. 每月无部门检查记录的;c.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达标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否决:a. 班组出现严重违章的;b.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瞒报事故的;c. 发现安全隐患长期不排除的;d. 受到公司安全部门处罚的。6.2.4 不达标班组不能参加公司安全先进班组的评比。7 奖惩年度评为安全先进班组由公司进行表彰和奖励。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档案管理方式与组织公司档案以集中管理为主,采取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档案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类管理相关档案,以便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好自行管理部分的档案管理工作。二、归档档案范围(一)政府机关、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建议、提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等资料。(二)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三)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四)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五)主管任命书等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六)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主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七)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八)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等。 (九)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与总结。 (十)其他反映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相关档案管理责任目标(一)文书档案、人事管理档案:由综合部负责抓好机关文书、合同等档案的归档管理;业务档案资料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各部门直接收到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文件后,一般情况下交由综合部登记,并实行统一保管和归档,相关部门只留存复印件。(二)财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具体抓好财务单据、账簿等资料的定期归档。(三)合同档案:各科室要强化合同文书档案管理意识。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由综合部专人进行保管。各科室要强化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请司法部门及律师帮助审核,使合同的签订置于法律框架之内,确保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各相关科室将合同档案报送综合部存档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合同期限、合同执行效果等情况跟踪落实,并及时与办公室联系或向分管领导报告合同执行有关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执行、存档等环节的科室“全程负责制”落到实处。(四)审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抓好年度离任审计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四、档案归整(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或无原件的重要文件不能归档的,可保存复印件。(二)以正式文件发出的文件、函件或请示,有关科室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送交办综合部进行登记归档,确保文件申请与批复的连贯性,避免出现只有请示没有批复的档案文稿。(三)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案卷类目”放入文件卷夹内分类保管,并填写文档归档登记表,方便查阅。五、档案保管与借阅 (一)档案属于机关办公机密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二)借阅档案材料,须经档案管理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保管人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三)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的档案材料应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借出的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处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是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与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安全部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内部风险评价标准,考核、验收并指导风险评价、控制效果。第四条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本部门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第四条 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五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活动的实施步骤(一)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二)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三)全员以岗位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分解。(四)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辨识危害因素、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讨论签字后,提交本部门评价组织。(五)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六)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七)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评价等级。(八)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根据管理等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与管理。第六条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一)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二)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三)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第七条 控制措施的内容应包括:(一)工程技术的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二)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三)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四)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的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第八条 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一)确认为重大和较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部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设施,由公司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和较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二)确认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部门进行管理。部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由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部门主管人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中等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三)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并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可接受风险控制的持续有效性。第九条 风险评价时机与频次(一)安全部门不间断的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控制风险,每年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二)风险评价一般于每年9至10月份由安全部门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有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出台时;(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如: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产生新的认识时;(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第十条 风险管理的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他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努力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实施及考评。第三条 制定依据: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地方有关规定3、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负责调查培训需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并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第五条 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具有以下职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并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第三章 培训内容第六条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一)由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综合部门配合,在考评周期内应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安全生产责任制3、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职业卫生及防护5、应急救援6、消防知识7、事故案例等(二)每年应经过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三)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通过再培训。第七条 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的新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事故案例。(二)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技安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2、部门安全生产制度;3、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4、本部门可能出现的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事故教训;5、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三)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老员工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一)上岗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后,每四年复审一次。复审工作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生产部门组织,安全部门等部门配合,每年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不少于8小时的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3、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4、 操作规程5、 职业卫生与劳动防护6、 岗位应急处置措施7、 事故案例等第十条 变换工种教育和从事“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变换工种和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即“四新”)的人员由部门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并填写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第十一条 复工教育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职工或工伤伤愈返岗的职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一)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3、事故案例。(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3、事故案例。第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参加由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按规定参加再培训。第十三条 全员教育全员教育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试成绩试卷和成绩存档。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般一年一次或分期进行教育,但全年培训时数不得少于12学时。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3、岗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4、岗位现场禁止行为;5、岗位应急救援知识;6、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7、事故案例等。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特种作业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和控制。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建立、维护和更新以及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第四条 安全部门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第五条 安全部门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六条 公司特种作业的范围(一)叉车辆驾驶;(二)电工;(三)电、气焊工; (四)登高工第七条 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复审。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章作业的或无辜不及时参加特种作业复训的部门和人员严格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责任追究、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管理内容 (1) 特种设备使用必须持有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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