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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SCZ023-17.5.3-1-2016-0 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16年3月15日发布 2016年3月18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 发布审 批 单审核单位审核人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设备处韩先平批准单位批准人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甄利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发布令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主席令第 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化体系,现予以公布,公司各个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现经公司安全委会于2016年 月 日在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一致通过。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特此发布。安委会主任:安委会副主任:安委会成员:职工代表: 二O一六年 月 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工会意见根据我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度、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等要求,现经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16年 月 日在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同意使用公司附件中管理制度。意见如下: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工会委员:职工代表: 二O一六年 月 日前 言本文件目的为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以及规范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以及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文件由设备处提出,由生产制造系统宿迁事业部设备处归口管理,适用于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各部门。 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李炳 本文件主要起草部门:生产管理系统宿迁事业部设备处。 本文件为第1次发布。 目录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1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36、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97、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58、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39、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11710、加氨作业安全许可制度 13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事业部各处室的动火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以及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宿迁事业部从事生产、施工、检维修、受限作业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不包括锅炉、燃烧炉、火炬等生产工艺必需的用火。3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解释4.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举例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子等明火作业;(3)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4)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5)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6)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7)其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除固定动火区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参见附件。4.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3 动火作业分级4.3.1 特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部位上等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4.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在厂区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3.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该区动火视为二级动火。动火等级区域危险性特级动火制冷车间压缩机房及附属间易燃易爆化学品氨气污水处理厂厌氧池、调节池等处理污水产生易燃易爆的沼气柴油、汽油储存罐及区域,其他易燃易爆油类储罐或者输送管道易燃易爆油品储气罐或区域、输送管道易燃易爆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储存区、使用区易燃易爆化学品,如酒精等动力及车间带有保温材料能源管道易燃物质聚氨酯、聚苯板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区域其他区域一级动火包材库、车间原辅料库暂存易燃物品纸箱、包材、木质托盘等。原、辅料库房库房保温材料、易燃物品洗车场及CIP间酸、碱、伏泰等厂区地沟内或者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等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易燃易爆粉尘物质的储罐、原料库、配料间粉尘爆炸档案室、资料室纸类等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库(存放地)、化学品卸货区、CIP间及酸碱投配中心酒精、酸、碱等化学品配电室电气设备、元器件其他区域二级动火生产预处理车间(料房)、灌装间等电气线路较多成品库(立体库、平库等)库房保温材料为易燃奶台制冷设备机修间电器设备、氧气、氩气瓶等微机室、中控室电器设备备品、备件库备品、备件消防室电器设备办公室纸张,电器设备活动室活动设施餐厅电器设备会议室电器设备其他区域表1:动火作业区域划分4.4 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在火灾危险性较小且安全措施落实妥当的化验室(使用酒精灯、电炉子)食堂等固定区域内经常性、重复性的常规动火作业。固定动火区设置:由动火区所属部门实施风险辨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提出申请,经安全员或设备高级主管书面审理和现场确认后予以审批,固定动火区设置每年审批一次。4.5 “四不动火”原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不符不动火。4.6 “三个一”原则特级、一级动火严格执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个动火监护人”。5 职责要求5.1 安全应急组工作职责安全应急组作为公司危险作业的归口考核部门,对动火作业有以下职责:(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2)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归口管理。5.2 动火作业所在部门职责动火作业所在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直接负责部门,对动火作业负有以下职责:(1)向作业单位讲明动火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2)协助作业单位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3)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4)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5)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5.3 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职责动火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实行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制度的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作业场所危险、风险辨识;(2)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3)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4)负责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5)负责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6)组织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要求;(7)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8)作业完毕,负责组织现场清理。5.4 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动火作业审批人是批准动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须了解动火区域的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履行职责:(1)了解动火作业风险和应急程序,具备审批动火作业的能力;(2)负责审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作业前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3)审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前应到现场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大作业项目时应到现场指导、监督作业。5.5 动火监护人(验收人)职责动火作业必须由动火监护人全过程进行监控、监督和检查,在动火过程中做到:(1)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现场处置方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2)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动火;(3)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制止;(4)在动火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5)动火作业后,确认无遗留火种,签字关闭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离开现场。5.6 动火作业人职责动火作业人员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了解动火作业安全操作程序,具备相应操作能力;(2)持经审批有效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要求;(3)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并核实相应对策处理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4)对违反本制度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5.7 动火区检测人员职责为防止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检测人员应负责:(1)比对检测使用仪器的有效性;(2)定时检测作业场所气体浓度并记录,将检测结果通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3)指导动火作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6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6.1 作业前准备工作6.1.1 危险作业基本原则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动火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动火作业为首选。6.1.2 明确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区域班组长)。监护人应由作业单位或作业所在部门或者区域指定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督人员由作业所在部门或者区域安全工作组或监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委派。6.1.3 落实责任制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第一责任人。应对动火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安全生产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6.1.4 承包商管理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将动火作业发包时,由外来人员施工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蒙牛集团工程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6.1.5 实施风险辨识动火作业前,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应急组、作业所在部门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进行风险辨识,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6.1.6 实施动火分析凡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有限空间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6.1.7 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控制措施填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特级、一级动火应制定动火安全施工方案。6.1.8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安全应急组、动火所在部门负责人制定动火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处置方案应与作业所在单位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6.1.9 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处室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将经过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报安全办公室审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作业审批人对作业单位提交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应进行现场确认后才能签署审批意见。6.1.10 安全技术交底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并做好有关记录。6.1.11 作业前检查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的条件、实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动火作业人应了解作业过程面临的危害,掌握危害控制措施,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如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饮酒、患病等不适于动火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设施设备,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检查: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应对照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相关内容,对现场环境、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批准作业。否则,不得进行动火作业。6.1.12 多项危险作业处理动火作业中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办理该类危险作业许可证。由外来人员施工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蒙牛集团工程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6.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2)作业前,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区域负责人负责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3)使用的电气用具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4)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气体检测人员应在每次使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动火中需要取样检测时,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必要时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特级、一级动火分析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宜采用双人、双检测仪平行检测;(6)动火施工区域应由作业单位负责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7)现场应由作业单位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6.3 特级、一级动火的特殊要求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除执行以上要求外,特级、一级动火还应做到:(1)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由作业单位和安全应急组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禁止动火;(2)对易燃易爆场所内处于运行状态的设备、管道等能拆移的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3)不得在输送、储存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动火。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施工方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后,方可动火;(4)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检测符合规范要求后才能动火;(5)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应上锁挂牌;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须由各处室专业人员操作;(6)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除要检测可燃气体外,还应对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19.5-23.5%)进行检测,达到许可作业浓度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7 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7.1 通用安全管理要求各处室在实施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必须加强过程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认真执行以下安全管理要求:(1)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组织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现场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2)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应位于避开可燃液体、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并采取隔离围堵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3)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得在烈日下曝晒;(4)特级、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安全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5)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应坚守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动火应立即制止动火作业;(6)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由作业单位负责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距动火点15米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地沟等应封严盖实。确保安全;(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得有低闪点易燃液体泄漏和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暴露和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8)作业中应监控天气条件,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9)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的,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10)动火作业人员、地点、监护人、动火方式等动火作业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11)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所在部门、安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12)安全应急组应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现场,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作业安全;(1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7.2 高处动火作业高处动火作业的危险性较大,必须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高处动火作业应执行高处作业的相关要求,佩戴好阻燃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7.3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1)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作业,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将受限空间内部物料清理干净。特级、一级动火还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2)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符合有关要求。7.4 动土作业中动火作业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7.5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在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动火作业:(1)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腐蚀等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输送含有毒气体物质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3)严禁负压动火。7.6 应急处置作业过程中发现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根据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程序撤离。8 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该做到:(1)动火作业完工后,清除残火,10分钟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包括暗火),组织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清理运走;(2)涉及临时用电的动火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3)动火作业完工后,验收人对现场进行验收,确认安全后,签字关闭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人员撤离现场;(4)动火作业完工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将总结评估及改进意见会同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存档于作业所在单位安全员处。9 许可证管理9.1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按照制度的要求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具体办理情况如下:(1)二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作业现场负责人审核后,安全环保办公室安全员审批允许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经作业所在安全环保办安全员审核后,由安全主管负责人审批;(3)特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处室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连同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一起提交作业所在部门,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主管共同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9.2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其他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其他管理要求应该执行以下规定:(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特级动火作业不超过8小时;-一级动火作业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不超过72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2)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指定地点、指定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份:作业人员、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办公室各持一份。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签字关闭,交安全办公室存档;(4)遇节日、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一级、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因故取消,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现场提出负责人、原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原监护人签批,并告知各相关方;(6)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应交由安全员存档,保存期为一年。(7)过程发现区域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执行,依据蒙牛乳业宿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生管理制度条款执行负激励。10 更新及修订公司安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该体系的要求,结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新要求,每年修订一次相关文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文件进行初审,公司安全部负责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并发布。附件: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28附件: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特级动火)编号:Q/MN-JT/JL12.2-13-2011-0 作业单位动火等级特级动火动火地点 动火部位动火用途监护人动火作业人 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期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类型焊接;气割;烘烤;切削;锤击;打磨;钻孔;其他;风险分析火灾;爆炸;触电;坠落;中毒;灼烫;窒息;掩埋;其他;气体检测时间经检测动火作业所在区域气体浓度合格。检测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气体检测位置氧气检测浓度%可燃气体 %LEL有毒气体浓度%安全措施确认 特种人员持证 可燃物清理干净设备已经排空、置换、吹扫动火区通风已经合格用火人员培训开具相关许可证设备已经有效隔离消防器材准备齐全安全技术交底动火区域隔离设备已经上锁挂牌检测仪器符合要求监护人到位 气体检测合格临时照明符合要求焊接设备符合标准检查人员确定焊具符合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符合标准控制火花飞溅措施落实应急人员到位 急救物品齐全地沟、地漏等已封堵氧气、乙炔瓶放置符合要求警示标识齐全 防护用品齐全 补充安全措施:我代表用火单位提出用火申请,并根据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完毕。作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我具备监护能力,确认动火作业单位已经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我承诺坚守作业现场监护作业。监护人签字:年 月 日我代表动火作业所在部门已经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符合制度要求,了解动火对本单位影响,已安排监护人,同意动火。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签字:年 月 日我代表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现场,确认动火作业符合制度要求,同意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我代表公司,依据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审核动火安全施工方案,已安排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现场,确认动火符合制度要求,批准特级动火。公司领导签字: 年 月 日许可证关闭动火作业按照规定时间顺利完成,现场物品已经清理干净,现场检查确认没有隐患,并已告知相关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关闭。动火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许可证取消申请单位因故取消动火作业,此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予以取消。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中选择项,符合的打;不符合或不需要的打。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级动火)编号:Q/MN-JT/JL12.2-14-2011-0作业单位动火等级一级动火动火地点 动火部位动火用途监护人动火作业人 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期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类型焊接;气割;烘烤;切削;锤击;打磨;钻孔;其他;风险分析火灾;爆炸;触电;坠落;中毒;灼烫;窒息;掩埋;其他;气体检测时间经检测动火作业所在区域气体浓度合格。检测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气体检测位置氧气检测浓度%可燃气体 %LEL有毒气体浓度%安全措施确认特种人员持证 可燃物清理干净设备已经排空、置换、吹扫动火区通风已经合格用火人员培训开具相关许可证设备已经有效隔离消防器材准备齐全安全技术交底动火区域隔离设备已经上锁挂牌检测仪器符合要求监护人到位 气体检测合格临时照明符合要求焊接设备符合标准检查人员确定焊具符合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符合标准控制火花飞溅措施落实应急人员到位 急救物品齐全地沟、地漏等已封堵氧气、乙炔瓶放置符合要求警示标识齐全 防护用品齐全 补充安全措施:我代表用火单位提出用火申请,并根据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完毕。作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我具备监护能力,确认动火作业单位已经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我承诺坚守作业现场监护作业。监护人签字:年 月 日我代表动火作业所在部门已经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符合制度要求,了解动火对本单位影响,已安排监护人,同意动火。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签字:年 月 日我代表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现场,确认动火作业符合制度要求,同意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许可证关闭动火作业按照规定时间顺利完成,现场物品已经清理干净,现场检查确认没有隐患,并已告知相关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关闭。动火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许可证取消申请单位因故取消动火作业,此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予以取消。原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说明: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中选择项,符合的打;不符合或不需要的打。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二级动火)编号: Q/MN-JT/JL12.2-15-2011-0动火单位动火等级二级动火动火地点 动火部位动火用途监护人动火作业人 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期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动火类型焊接;气割;烘烤;切削;锤击;打磨;钻孔;其他;风险分析火灾;爆炸;触电;坠落;中毒;灼烫;窒息;掩埋;其他;气体检测时间经检测动火作业所在区域气体浓度合格。检测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气体检测位置氧气检测浓度%可燃气体 %LEL有毒气体浓度%安全措施确认特种人员持证 可燃物清理干净设备已经排空、置换、吹扫动火区通风已经合格用火人员培训开具相关许可证设备已经有效隔离消防器材准备齐全安全技术交底动火区域隔离设备已经上锁挂牌检测仪器符合要求监护人到位 气体检测合格临时照明符合要求焊接设备符合标准检查人员确定 焊具符合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符合标准控制火花飞溅措施落实应急人员到位 急救物品齐全地沟、地漏等已封堵氧气、乙炔瓶放置符合要求警示标识齐全 防护用品齐全 补充安全措施:我代表用火单位提出用火申请,并根据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完毕。作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我具备监护能力,确认动火作业单位已经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我承诺坚守作业现场监护作业。监护人签字:年 月 日我代表动火作业所在部门已经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符合制度要求,了解动火对本单位影响,已安排监护人,同意动火。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签字:年 月 日许可证关闭动火作业按照规定时间顺利完成,现场物品已经清理干净,现场检查确认没有隐患,并已告知相关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关闭。动火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许可证取消申请单位因故取消动火作业,此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予以取消。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说明: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中选择项,符合的打;不符合或不需要的打。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3883.1-200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GB/T-1994电工术语 电动工具GB/T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GB/T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 术语解释2.1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满足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2.2 工具的分类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防护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措施。类工具分为绝缘外壳类工具和金属外壳类工具;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42V及以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3 职责要求3.1 供电职能部门职责变配电运行工:(1)在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验收完成之前不得送电;(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了解作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不良影响;(3)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够及时处理异常情况;(4)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供电;(5)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程序。3.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部门职责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守以下职责:(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2)对作业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三违”作业现象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4)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有预防、有应急处理;(5)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3.3 临时用电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临时用电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该做到:(1)对临时用电作业全面负责;(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5)组织实施临时用电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设备使用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6)监督临时用电作业过程,组织作业后处理临时线路;(7)参与施工现场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人身、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3.4 临时用电作业审批人职责审批人员遵守下列要求:(1)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具备审批能力;(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5)批准和取消作业。3.5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职责作业人员应准守下列要求:(1)持经审批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得进行作业;(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3)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不得违规进行盲目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执行救援工作;(5)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并按照要求和规定正确使用。3.6 临时用电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准守下列要求(1)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2)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风险控制措施;(3)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毕,有权制止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指令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作业现场负责人;(5)掌握应急物品使用和应急处置方法。4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4.1 临时用电作业前准备工作4.1.1 明确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作业审批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由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监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委派。4.1.2 落实责任制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是临时用电作业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监护人、作业者、监护者安全生产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4.1.3 落实责任制各方人员落实各自责任(1)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2)单位将临时用电作业发包时,除认真实施本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蒙牛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和蒙牛集团外包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1.4实施风险辨识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电气专业人员、供电部门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4.1.5 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控制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内。临时用电时间超过1个月或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勘测结果;(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5)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平面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临时用电施工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确定个人防护装备;(7)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9)设计防雷装置;(10)应急资源配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也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线路供电单位、供电主管部门、作业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1.6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安全管理部门、供电部门、作业部门制定临时用电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处置方案应与作业所在单位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4.1.7办理许可证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将经过审核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提交供电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并备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作业审批人对作业单位提交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确认后签署审批意见。4.1.8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作业、监护人与安全监督人员应熟知现场情况和现场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作业时间;(2)作业地点;(3)作业过程描述;(4)相关人员分工;(5)作业风险分析;(6)安全措施及落实责任人;(7)个体防护用品佩戴;(8)应急措施及应急物资配备;(9)交底效果验证;(10)其他需要交底的内容。4.1.9 多项危险作业处理临时用电作业中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办理其它危险作业的安全作业许可证。4.1.10 作业前安全检查作业前的检查应遵守如下要求:(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资格和身体状况、监护人能力、负责人的职责进行检查。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过程面临危害,掌握危害控制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患有职业禁忌症(如色盲、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和饮酒精力不集中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作业单位应对临时用电作业中用到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检查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应对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相关内容,对现场环境、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批准作业。现场发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内容不全、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着未经辨识的危害时,应立即提出并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风险未经控制前,不得作业。(4)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安装或连接临时用电所需的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经过检测、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检验或已报废的电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具备辨识临时用电作业隐患及其防范措施,正确辨识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4.2 临时用电作业前其它安全管理要求临时用电作业技术要求:(1)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工进行,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临时用电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3)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4)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符合有关防爆、防粉尘规范的等级要求;(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以上变压器还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7)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8)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9)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保护接零: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10)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11)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12)使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临时用电线路径选择要合理,宜避开热力管线、易碰、易撞、易受雨水冲刷、振动和气体腐蚀地带,确实无法避开的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受拉、张力;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场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13)使用期限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地面(地埋)走线方式,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所有的地埋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电线地埋深度不应小于0.7m。(14)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15)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短路保护开关,并设置接地保护,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良好;(1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1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易燃易爆、腐蚀、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1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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