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刑事诉讼中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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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第六讲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刑事诉讼中的管辖 一、刑事管辖的一般原理 二、立案管辖(一)立案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三)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四)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三、审判管辖(一)审判管辖的含义和分类 (二)级别管辖(三)地区管辖 (四)专门管辖(五)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一一(一一)刑事管辖的概念和意义刑事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不同种类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是不同级别、不同种类、不同地区的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分工问题。明确管辖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各专门机关明确各自的权力与职责,使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第二,有利于单位和公民向有管辖权的专门机关报案、控告、举报。(二二)确定管辖的原则确定管辖的原则 分工合理、明确,避免管辖争议;分工合理、明确,避免管辖争议;便于专门机关行使职权,便于单位和个人便于专门机关行使职权,便于单位和个人参加诉讼活动;参加诉讼活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三三)刑事管辖的分类刑事管辖的分类 立案管辖立案管辖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管辖管辖 普通管辖普通管辖 地区管辖地区管辖 审判管辖审判管辖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 专门管辖专门管辖二、立案管辖二、立案管辖(一一)立案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立案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 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在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它所要解决的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它所要解决的是开始刑事诉讼的决定权由哪一个专门机关掌握是开始刑事诉讼的决定权由哪一个专门机关掌握的问题。又称职能管辖。的问题。又称职能管辖。划分立案管辖的主要依据:划分立案管辖的主要依据:(1)(1)公、公、检、法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检、法机关的性质和职能;(2)(2)案件的性质、程度。案件的性质、程度。(二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有三种情况:一是检察院立法律另有规定有三种情况:一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是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案侦查的案件;二是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特务案件;三是军队保卫部门查的间谍、特务案件;三是军队保卫部门侦查的军内犯罪案件。侦查的军内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是与治公安机关侦查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是与治安保卫机关的性质和能力相适应的。安保卫机关的性质和能力相适应的。(三三)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1 1、贪污贿赂案件、贪污贿赂案件(12(12种种);2 2、渎职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34(34种种);3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7(7种种);4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并且级省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并且级省以上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其他犯罪案件。上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其他犯罪案件。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与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机关性质是相适应的。关性质是相适应的。交叉管辖问题交叉管辖问题 六机关规定六机关规定第第6 6条: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条: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及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赂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时,应当将属于公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涉嫌的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下,如果涉嫌的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检察院管辖,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属于检察院管辖,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予以配合。(四四)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包括三类:案件,包括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第第246246条第条第1 1款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第257257条第条第1 1款款);虐待;虐待案案(第第260260条第条第1 1款款);侵占私人财物案;侵占私人财物案(第第270270条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范围包括范围包括8 8类类:(1)(1)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轻伤轻伤);(2)(2)重婚;重婚;(3)(3)遗弃;遗弃;(4)(4)妨害通信自由;妨害通信自由;(5)(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6)(6)生产、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售、伪劣商品(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7)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8)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刑的刑事案件。以上案件,是否自诉,一般由被害人选择。被害以上案件,是否自诉,一般由被害人选择。被害人向法院直接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其中证据人向法院直接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应当受理。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这类案件本来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或检察这类案件本来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对这类案件提出自诉,受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对这类案件提出自诉,受以下三项条件的限制:以下三项条件的限制:第一,被害人有证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第一,被害人有证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第二,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或财产权利;第三,公安或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第三,公安或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任的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三三(一一)审判管辖的含义和分类审判管辖的含义和分类 审判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同级法院之间以及审判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同级法院之间以及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专门法院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其本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其本质是统一的刑事审判权在不同法院之间的分配,质是统一的刑事审判权在不同法院之间的分配,目的在于确定某一特定的刑事案件究竟由哪一种、目的在于确定某一特定的刑事案件究竟由哪一种、哪一级、哪个地方的法院进行第一审。哪一级、哪个地方的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管辖包括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审判管辖包括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重点是级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重点是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别管辖和地区管辖。三三(二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1 1、级别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级别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解决的问题是刑事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解决的问题是刑事审判权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如何分配。审判权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如何分配。级别管辖的划分依据:级别管辖的划分依据:(1)(1)案件的性质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和影响;(2)(2)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3)(3)案件涉及面的大小;案件涉及面的大小;(4)(4)不同级别法院的工作重点不同级别法院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量多少。和工作量多少。2 2、级别管辖的原则性规定、级别管辖的原则性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但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普通刑事案件指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外国普通刑事案件指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外国人犯罪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人犯罪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最大判刑权是有期徒刑基层人民法院的最大判刑权是有期徒刑2020年。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了绝大多数第一审刑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了绝大多数第一审刑事案件。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3(3类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不明国籍的人包括无国籍人、不明国籍的人)犯罪的案犯罪的案件。件。这些案件的特点是:犯罪性质或处刑严重、案件这些案件的特点是:犯罪性质或处刑严重、案件重大或影响范围大;总体数量相对较少。重大或影响范围大;总体数量相对较少。中级人民法院还要负责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裁判的中级人民法院还要负责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诉、抗诉案件。上诉、抗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全省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这种案件很少,实践中高级法院几乎从不这种案件很少,实践中高级法院几乎从不进行第一审。进行第一审。高级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判任务高级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判任务:监督和指:监督和指导辖区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复核和核准导辖区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复核和核准死刑案件;审判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死刑案件;审判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抗诉案件。判的上诉、抗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总结: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第一审管辖权,总结: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第一审管辖权,级别越高,管辖的范围越小,但案件越重级别越高,管辖的范围越小,但案件越重大。专家建议:取消最高、高级法院的第大。专家建议:取消最高、高级法院的第一审管辖权,以保障上诉权,有利于审级一审管辖权,以保障上诉权,有利于审级制度的改革。制度的改革。3 3、级别管辖的灵活性规定、级别管辖的灵活性规定(1)(1)提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提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司法解司法解释释第第1515条。条。(2)(2)请求移送: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请求移送: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同意移送决同意移送决定定(3)(3)其他规定:其他规定:-中级法院受理基层法院移送的案中级法院受理基层法院移送的案件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件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判,不再下交;以依法审判,不再下交;-一人犯数罪、共同犯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审者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法院审判。判。三三(三三)地区管辖地区管辖 1 1、地区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地区管辖的含义和划分依据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地区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解决的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解决的问题是同一级别法院、不同地区的法院之问题是同一级别法院、不同地区的法院之间如何分配刑事审判权。间如何分配刑事审判权。确定地区管辖的依据包括犯罪地、确定地区管辖的依据包括犯罪地、居住地、最初受理地和主要犯罪地。居住地、最初受理地和主要犯罪地。2 2、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 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法院管辖。犯罪地一般是指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以非法占有犯罪地一般是指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为目的的犯罪,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根据:一是便于就近调查、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根据:一是便于就近调查、核实证据,以便正确、及时处理案件;二是便于核实证据,以便正确、及时处理案件;二是便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活动;三是便于最关心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活动;三是便于最关心案件的当地群众就近旁听案件的审判,更好地发案件的当地群众就近旁听案件的审判,更好地发挥挥“以案说法以案说法”的教育作用。的教育作用。3 3、地区管辖的灵活性规定、地区管辖的灵活性规定 几个同级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地几个同级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管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居住地法院管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由居住地法院管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工作或学习地点。常居住地、工作或学习地点。居住地法院管辖更为适宜一般有以下情形居住地法院管辖更为适宜一般有以下情形:(1)(1)流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多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多地了解案件的情况;(2)(2)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极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极大,当地群众要求在当地审判;大,当地群众要求在当地审判;(3)(3)可能判处缓刑可能判处缓刑或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需要在居住地执行。或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需要在居住地执行。三三(四四)指定管辖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某一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某一具体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上级具体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管辖不明的的案件;二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案件;二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件(管辖权已明(管辖权已明)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如院长如院长需要回避、被告人身份特殊等情形需要回避、被告人身份特殊等情形)。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向被指定的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向被指定的法院及其他有关法院送达指定管辖决定书。具体程序及其他有关法院送达指定管辖决定书。具体程序参见参见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第1919条。条。三三(五五)专门管辖专门管辖 1 1、含义:专门管辖是指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含义:专门管辖是指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不同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各种专门法院系统内部在不同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各种专门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2 2、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1)(1)违反军人职责违反军人职责罪案件;罪案件;(2)(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含军内在编职工)、普通公、普通公民危害与破坏国防军事的犯罪案件;民危害与破坏国防军事的犯罪案件;(3)(3)涉及军事涉及军事秘密的刑事案件。现役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的,秘密的刑事案件。现役军人与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或其他专门法院管辖。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或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三三(五五)专门管辖专门管辖(续续)下列案件由军事法院以外的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军事法院以外的法院管辖:(1)(1)非军人、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2)(2)军人在办理退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役手续后犯罪的;(3)(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4)(4)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违反军人职责罪的除外犯违反军人职责罪的除外)。3 3、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1)(1)危害和破坏铁危害和破坏铁路运输和生产的案件;路运输和生产的案件;(2)(2)破坏铁路交通设施的案破坏铁路交通设施的案件;件;(3)(3)在火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在火车上发生的犯罪案件;(4)(4)违反铁路违反铁路运输法规、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案件。运输法规、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案件。如果与地方法院因为管辖不明而发生争议,一般如果与地方法院因为管辖不明而发生争议,一般由地方法院管辖由地方法院管辖。三三(五五)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1、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行使管辖权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法院管辖;2、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三三(五五)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续续)5 5、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由该公民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主管单位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或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院管辖;6 6、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境前的居住地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7 7、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在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在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依照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依照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管辖;三三(五五)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续续)8 8、服刑罪犯的漏罪和新罪、服刑罪犯的漏罪和新罪 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犯罪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漏漏罪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罪犯服刑地或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新发现罪的主要犯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罪地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新罪新罪),由,由服刑地的法院管辖。服刑地的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如果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案例1:被告人王某、李某等6人均系重庆市农民,商议一齐去外地“弄点钱”,在商议过程中,王某提出他认识一个在涪陵区做生意的吴某很有钱,可以找他试试。1992年4月17日,王某等6人从重庆乘船去涪陵,来到市区吴某家中,王某等认为吴某家中无人,便撬开房门,潜入房中,准备寻找现金或值钱的物品。正在他们翻箱倒柜的过程中,从卧室里面出来一位老太太(后查明是吴某的母亲),老太太问他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王某怕事情败露,随与李某将老太太捆了起来,仍在床上,又害怕老太太叫喊,于是,在老太太脸上蒙上一个枕头,王某等迅速于是,在老太太脸上蒙上一个枕头,王某等迅速找钱,找到找钱,找到100元现金后,匆忙逃离现场,又乘船元现金后,匆忙逃离现场,又乘船逃回重庆。吴某的母亲因长时间窒息,待家人发逃回重庆。吴某的母亲因长时间窒息,待家人发现后已经死亡。后重庆警方通过耳目知悉此案,现后已经死亡。后重庆警方通过耳目知悉此案,并将王某等并将王某等6人抓获人抓获。问?问?1 1本案应当由公检法三机关哪一机关立案?本案应当由公检法三机关哪一机关立案?(职能管辖)(职能管辖)2 2本案应当由哪一级的人民法院一审?本案应当由哪一级的人民法院一审?(级别管辖)(级别管辖)3 3本案应当由哪一个的人民法院一审?本案应当由哪一个的人民法院一审?(地区管辖)(地区管辖)案例案例2 2:19951995年年3 3月,香港狄云从香港经深圳罗湖月,香港狄云从香港经深圳罗湖区海关走私了价值区海关走私了价值5050万元港币的照相器材。深圳万元港币的照相器材。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经深圳市公安局批准,决定拘市罗湖区公安分局经深圳市公安局批准,决定拘留狄云,因狄云逃回香港而未果。留狄云,因狄云逃回香港而未果。19981998年年4 4月,月,狄云又从香港经福州市连江县走私汽车,价值达狄云又从香港经福州市连江县走私汽车,价值达500500万港币,连江县公安局经福州市检察院批准,万港币,连江县公安局经福州市检察院批准,拘留并逮捕了狄云。为狄云走私一案的管辖。深拘留并逮捕了狄云。为狄云走私一案的管辖。深圳罗湖区公安分局与福州市连江县公安局发生争圳罗湖区公安分局与福州市连江县公安局发生争执。经有关部门协调,管辖问题终获解决,最后执。经有关部门协调,管辖问题终获解决,最后由厦门中院审理此案。厦门中院认为此案重大复由厦门中院审理此案。厦门中院认为此案重大复杂,决定在案件开庭审判前,将案件分别报送厦杂,决定在案件开庭审判前,将案件分别报送厦门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审批。门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审批。厦门市政府批复,港商狄云在厦门市有巨额投资,厦门市政府批复,港商狄云在厦门市有巨额投资,应从轻判处,上级法院也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一应从轻判处,上级法院也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根据政府的批些具体意见。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根据政府的批复和上级法院的意见,对狄云走私一案作出了判复和上级法院的意见,对狄云走私一案作出了判决意见,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执行。请问:(决意见,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执行。请问:(1 1)对狄云走私一案,罗湖区公安局和连江县公安局对狄云走私一案,罗湖区公安局和连江县公安局谁有管辖权?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谁有管辖权?其法律依据是什么?(2 2)根据我根据我国划分管辖的基本原则,狄云走私案应由谁管辖?国划分管辖的基本原则,狄云走私案应由谁管辖?简要说明理由。(简要说明理由。(3 3)在厦门中院审理该案的过在厦门中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该法院的做法有哪些错误?程中,该法院的做法有哪些错误?这些错误违这些错误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哪些基本制度?简要说明理由。背了刑事诉讼的哪些基本制度?简要说明理由。答案答案(1)A区公安分局与B县公安局均有管辖权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划分刑事管辖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审结案件。该案的犯罪人和主要犯罪地均在B县,故应由B县公安局管辖。(3)C法院的错误有:C法院将案件报C市政府审批,这样做实际上变成了由政府部门审理决定案件,违背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原则。C 法院将案件报上级法院提出意见,这样做实际上使二审变成了一审,损害了被告人上诉人权利,违背了两审终审制。C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合议庭开庭审判前讨论决定案件,这样做使合议庭开庭审理不能发挥作用,损害了刑事诉讼法开庭审理中的调查辩论制度。案例案例3 3:刘林,某工厂职工,曾荣获市劳动模范刘林,某工厂职工,曾荣获市劳动模范称号,为市人大代表。其妹刘红,为其兄同一厂称号,为市人大代表。其妹刘红,为其兄同一厂另一车间职工。刘红在劳动中和同车间职工赵军另一车间职工。刘红在劳动中和同车间职工赵军培养了深厚的感情,遂至恋爱订亲。但其兄刘林培养了深厚的感情,遂至恋爱订亲。但其兄刘林和赵军曾结有私怨,当得知其妹和赵军私订终身,和赵军曾结有私怨,当得知其妹和赵军私订终身,十分气愤,便严令其妹不准与赵军交往。同时刘十分气愤,便严令其妹不准与赵军交往。同时刘林告诉刘红,说自己有一友人之弟王某在某银行林告诉刘红,说自己有一友人之弟王某在某银行工作,人品好、工作优越,经济状况更是非一般工作,人品好、工作优越,经济状况更是非一般人能比,欲将某妹介绍给王某。刘红一听,一口人能比,欲将某妹介绍给王某。刘红一听,一口拒绝,且继续同赵军商议,二个想选定日期登记拒绝,且继续同赵军商议,二个想选定日期登记结婚,且欲瞒住其兄。不巧被正路过二人身边的结婚,且欲瞒住其兄。不巧被正路过二人身边的金字林听去。金字林和刘林系同一师傅所教之师金字林听去。金字林和刘林系同一师傅所教之师兄弟,一听此情,便去告诉刘林。兄弟,一听此情,便去告诉刘林。刘林一听,怒气上涌,手执一要粗木棍将赵军赶刘林一听,怒气上涌,手执一要粗木棍将赵军赶走,将其妹刘红强行带至家中,关在房里不准出走,将其妹刘红强行带至家中,关在房里不准出门,刘红深感其兄的蛮横无礼,又觉无法实现自门,刘红深感其兄的蛮横无礼,又觉无法实现自己的爱情,十分绝望,便在房间里悬梁自尽。刘己的爱情,十分绝望,便在房间里悬梁自尽。刘林发现其妹自尽身亡,惊怒交加,顾不上安排丧林发现其妹自尽身亡,惊怒交加,顾不上安排丧事,手持一把大型水果刀,到处寻找赵军,欲杀事,手持一把大型水果刀,到处寻找赵军,欲杀赵军给其妹偿命。居委会干部李大妈为防止再闹赵军给其妹偿命。居委会干部李大妈为防止再闹出人命来,赶忙打电话向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出人命来,赶忙打电话向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此案。请问:(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此案。请问:(1 1)本案本案应由哪一机关受理?说明理由。应由哪一机关受理?说明理由。(2 2)本案经本案经受理后应否对刘林采取强制措施?受理后应否对刘林采取强制措施?(3(3)本案应本案应由哪一级法院进行第一审审理?为什么?由哪一级法院进行第一审审理?为什么?答案:答案:(1)本案应由市公安局(县级市)直接受理。本案是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公务人员的职务或利用职务的犯罪,属一般刑事案件,故应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职能管辖)(2)本案经受理后应对刘林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但须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刘林暴力干涉婚姻,致其妹妹死亡,是罪该逮捕的现行犯,其犯罪时即被发现,而且刘林欲持刀行凶,具有危险性,公安局应予先行拘留。但因其是市人大代表,依法律规定,对其拘留在市人大闭会期间要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3)该案应由市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因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该案由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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