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一期工程带电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一、编制依据为加强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触电事故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根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现场协调管理办法(暂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暂行)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暂行),结合石家庄地铁1号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 适用范围1. 车站、场段带电后,凡进入石家庄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各车站(含停车场、车辆段、控制中心)带电区施工作业的各施工单位。2. 带电区包括轨行区、设备机房(变电所、通信机房、信号机房、综合监控机房等)、各种电缆路径。3. 适用时间:自系统设备带电起至试运营之日止。三、 组织机构1.根据轨道公司下发的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现场协调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及带电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要求,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成立“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联合调度室”及“现场巡视小组。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联合调度室现场巡视小组各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图2.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安国勇副组长:张印成、刘泽民成 员:周伟、于长海、陈洪波、刘英培、肖卫荣、王宏伟、徐德海、冀高山、白鹏飞、王远、李建勋、王振华、高岩、赵青山、李未建、杜江3。联合调度室联合调度室负责全线带电区施工计划受理和审批。联合调度室成立调度组:主 任:王江明副主任:刘晓辉(行车) 李永攀(供电)成 员:曹成杰 张 报 范龙彪 杨 阔 吴三省 赵学雷 李 康4。现场巡视小组现场巡视组负责全线带电区施工巡视.现场巡视组组长:彭永刚现场巡视组副组长:李国林、宋东亮现场巡视组一组(负责停车场至省博站区段各区间):序号姓名区段电话1陈富龙一组组长2崔霄阳张营停车场-长城桥(含)3张文杰长城桥中山广场(含)4郭旭宁中山广场-平安大街(含)5梁艳东平安大街-省博物馆(含)现场巡视组二组组员(负责省博站至车辆段区段各区间):梁艳博、孙志、宋永青、刘笃阳、梁琛琪 序号姓名区段电话1梁艳博二组组长,洨河大道-西兆通车辆段(含)2孙志省博站谈固(含)3宋永青谈固白佛(含)4刘笃阳白佛-火炬广场(含)5梁琛琪火炬广场-洨河大道(含)现场巡视组三组组员(负责停车场至人民广场站区段各车站):孙卓坤、张钊源、李恒、刘家文、辛乐、杨洋序号姓名区段电话1孙卓坤1标管段186311338812张钊源2标管段134737849083李恒3标管段151949999534刘家文4标管段186032851365辛乐中山广场站156338407856杨洋5标管段18931119282现场巡视组四组组员(负责省博站至车辆段区段各车站及控制中心):牛帅、吴盛华、赵彦波、冯胜、梁玉浩、孔恒志、李冬武、王冬亮、袁洋洋序号姓名区段电话1牛帅6标管段131065126412吴盛华7标管段156131270613赵彦波8标管段177338739264冯胜9标管段186338915805梁玉浩10标管段18633877238 6李冬武11标管段138321520817王冬亮12标管段181033140258袁洋洋控制中心18733188233四、 带电区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带电区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石家庄地铁1号线带电区域内施工协调工作,包括施工方案(含安全防护方案)、施工计划、安全措施和成品保护措施,监督、检查各标段安全施工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施工方案作业,未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未采取安全措施,及影响设备运行安全的标段进行处罚.五、 联合调度室管理职责1。联合调度室作为带电区的日常事物管理机构,负责带电区带电后施工作业的具体管理和调度指挥工作;审查各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施工负责人、施工人数、施工工机具、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带电区域内施工计划的申请,依据批准的计划实施调度指挥。2.督促进入带电区施工的相关单位,在施工前与带电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押金,督促其按照协议要求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对违章蛮干、拒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和人员,有权暂停其施工计划,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3。负责带电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收集、汇总、初审、变更、报审、检查;负责受理、初审及报批进入带电区作业的各施工单位提交的临时变更的施工计划。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4。负责施工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施工前登记、施工后注销(即“请销点”)工作。5.负责带电区违反施工计划或其他违章事件的调查、上报;协调解决带电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六、 现场巡查小组成员管理职责1。检查巡查各施工单位是否按计划、按部位及批复的工作内容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带电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和垃圾,发现后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清理,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立即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马上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在侵限物未彻底清除前,禁止向该带电区域发出任何作业指令.2.检查带电区的供电线路、道岔等成品工程有无损坏,供电设备带电区域内有无金属导电异物及轨道上有无杂物。3。对于破坏供电设备和带电区各类成品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向上级汇报.4.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5。如发现违章,及时通报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七、 带电区施工管理流程 1. 带电区带电后,进入带电区施工必须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具体要求参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暂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现场协调管理办法(暂行)执行。2。带电区施工管理流程上报施工方案是否需要停电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联合调度室审核是签发施工作业令办理施工登记手续电调下令停电变电所值班员停电验电、挂接地封线签发施工作业令否办理施工登记手续施工结束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办理施工销记手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护配合人员全程监护 3。带电区带电后,凡在带电区附近3米范围内施工,必须先向联合调度室申报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和配合,带电区停电后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封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施工。 4.车辆段、停车场和控制中心临近带电区域施工,参照以上要求办理。八、 带电区施工计划、请销点管理1.各施工单位于作业前一周周三下午16时前向联合调度室提报下周计划,填报“带电区施工申请单.2.联合调度室接受各施工单位提报的计划后,及时审查、协调、编制下周带电区施工计划。联合调度室将计划细化分解,于每日17 时组织召开第二天施工协调会,并向带电区各施工单位签发“施工作业令”并做好施工台账。3。其他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联合调度室要求提报施工计划,并须按时参加各类带电区施工协调会,如不按时提报计划或不按时参会单位,视其单位为无施工计划.4。施工计划申请内容应包括“施工时间、施工里程、人员数量、施工内容、防护措施、安全措施、携带工机具及数量”等详细信息。5.各施工单位的每日施工计划必须具有连续性和集中性,禁止占用带电区采取跳跃式及分散式施工,进入带电轨行区施工必须凭联合调度室签发的“施工作业令”,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控制进、出带电轨行区的人员,如无“施工作业令”的施工单位,严禁放行进入带电区。6.凡需封锁线路,影响行车的施工或有交叉作业的施工,应提前将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施工计划报联合调度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施工。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将其带入的人员和工机具、材料、施工垃圾全部清除出场,不得有任何遗留,确保施工地段满足设备送电和行车需求,经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供电专业监护人员确认具备送电和开行工程车条件后方可向联合调度室销点。8.各施工单位上报带电区施工计划需严谨,如若有紧急情况需要变更计划的,需提前24小时向联合调度室申报“带电区施工计划调整申请表”,经过联合调度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9。带电区带电后施工管理权转交给新成立的“1号线联合调度室”统一管理,管理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地铁1号线轨行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一期工程带电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十、带电区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1。人员进出带电区由联合调度室管理单位负责(进出轨行区除外)。要求各车站施工单位在左右线各设置一个进出通道,设置专人管理并安装门禁、监控摄像系统,有人员进出必须持作业令并做详细登记(人员数量、工机具数量)。2。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标准穿戴防护用品,统一着装、佩带胸卡(施工单位名称、姓名、工种),并穿反光背心,施工人员和防护人员反光背心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3。施工人员在完成本单位下发的生产任务时,要认真保护好其它施工单位的成品,如出现损坏,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带电区管理单位报指挥部处理;各施工单位不得改变各种电缆的路径和破坏沿隧道敷设的线缆、接触网和各专业设备,不得破坏、污染道床。4。带电区施工作业分类4。1根据需要设有:A类施工、B类施工和C类施工;A类施工:在指定区域内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或在带电区附近进行需停电后才能作业的施工,包括开行工程车的施工及开行工程车进行车站设备运输、装卸和相关施工作业项目;B类施工:不开行工程车而使用作业高度低于2米的各类平板车等进行的施工和轨道占用高度小于3米的施工,以及在车辆段和停车场线路进行作业高度在3米以内的施工。C类施工:在车站范围内影响行车的设备设施作业和区间的徒步检查。4.2带电区正线、辅助线当天某一时段安排有A类施工时,不安排B类施工,可安排C类施工,A类施工注意避让工程车,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区域直线段两端150m处设置防护,并按要求设置警示灯,如车站两端为曲线段,应200m处设置防护警示灯,同时在警示灯处设置信号员,并配备相关通信设备(对讲机发射功率不小于5w)。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衣和安全帽。带电区当天某一时段某一区域安排有B类施工时,不安排A类施工工程车进入B类施工区域。B类施工区域直线段两端150m处设置防护警示灯,曲线段200m处设置防护警示灯,安排防护员进行瞭望提醒。在车辆段、出入段线安排有C类施工时,C类施工注意避让A类施工工程车。4。3 A类施工中需带电区停电配合的作业项目,必须有供电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配合和安全监护。B类施工和C类施工一般无需配合和安全监护,特殊情况下需要配合和监护时,由施工单位和联合调度室协商确认.5. 在带电区内施工,必须办理停电手续,由供电专业技术人员全程现场监护,严格履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封线手续后,方可开始作业。监护人员未到位或安全措施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施工。否则发生问题,由请点施工单位负全责。6.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乱涂乱画,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现场不得有碴土或油污,现场无施工遗弃物和施工工机具,做到人走场地清,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施工作业环境。7. 凡进入带电区的施工作业,如果影响正常行车,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计划申报表中所要求的内容,切实执行防护措施,堆放物品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设置专人防护.8. 防护灯、移动停车信号牌设置距离根据本线实际情况,防护地点应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5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至200米能满足防护要求为止,要求施工现场防护员及两端防护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9. 施工工程车司机在请点施工单位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在距作业人员200米外看到信号灯时,应停车确认安全后,减速通过.10. 道岔铺设调整完毕后,使用钩锁器固定,并使用专用锁头上锁,钥匙统一由铺轨单位管理,施工需要搬动道岔的经联合调度室批准后,由铺轨单位安排专业人员操纵。11. 带电区动火作业,必须先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指定看火人,开具动火证并到带电区施工管理单位备案后,方可动火。12. 请点施工单位在带电区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不得超范围、超时间施工,不得进行计划外施工。13. 请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着统一服装,着装整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反光背心。14. 隧道内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15. 请点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护应有专人,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施工工程车,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入限界,由此引发的事故,所有损失由请点施工单位承担.16. 请点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日16时前将次日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内容、区段里程、防护办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向联合调度室申报,(参加每日17 时组织召开第二天施工协调会)如计划有变动需及时提前通知联合调度室。如非遇紧急情况或临时计划变更,不得无故停止请点施工单位已审批的施工计划。17. 请点施工单位施工必须在线路两端设防护,如影响邻线行车时,必须在邻线加设防护.18. 请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坐卧,严禁擅自在轨道上使用小台车及手推小平车等动车。19. 请点施工单位施工所用临时电缆必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做好绝缘,不得侵限,作业中留有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自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20. 请点施工单位施工时要注意其它单位的成品保护,并保证电缆线路和设备完整,如有破坏请点施工单位负责赔偿一切损失。21. 施工前,请点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必须到联合调度室取得施工作业令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按规定进行销点,确保人员安全,线路畅通。22. 工程车应该按规定载重和集重要求装载,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不准超限,不准超高。物料固定可靠,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物料不移动、不滚动、不倾覆、不坠落。在带电区不停电的情况下,装载货物的最高部位距轨面高度不得大于3。8米。否则,造成线路设备损坏的,由责任方赔付。23. 装卸料时必须设防护,保证人身安全。高空作业时必须设好临时防护,做好防堕落措施,严禁落物伤人.24. 凡偷盗设备、材料的人员一经抓获交公安机关处理,因偷盗造成的损失由偷盗者所在单位负责赔偿.十一、 带电区行车组织规定1. 工程车司机每次出车,均应得到正式的工程车派车计划(或调度命令),否则无权出车。任何人无权要求司机在没有工程车派车计划、调度命令的情况下出车.2。 在带电区带电后的大件运输时,必须确认带电区已经断电,且任何人员不得站立在接近带电区的工程车位置上。没有办理销点程序,带电区不得恢复供电。3。 需要长时间停留在某一位置施工时,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4。 铺轨单位负责对其管辖标段内的线路进行经常的维护保养;若因线路质量造成行车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所受损失进行适当的补偿。5。 带电区管理单位应检查线路、限界是否满足安全行车条件,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如轨道上遗留工具,物品等能够当场处置的,予以当场处置,查明责任方,并记录在巡道日志中,报联合调度室备案,以便在例会中提出批评、警告或处罚;对于不能当场处置的,应报告联合调度室,由联合调度室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联系解决,所造成的损失或工期延误,联合调度室有权追究有关方责任。6。 道岔、交叉渡线由铺轨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其他专业单位禁止随意扳动道岔,每次作业完成后须将道岔恢复到原位并加以确认,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7.使用工程车施工时,如工程车需要变更道岔开向,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申请中注明,联合调度室批准后,由铺轨单位负责实施道岔变向和确认工作。8。施工工程车的行车调度管理、防溜措施和紧急情况处理规定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地铁1号线轨行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一期工程带电区施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十二、带电区施工监护配合费各施工单位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同时,要按照供电系统安装单位配合工作量预交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5000元,安全监护配合费余额不足时,要及时补交,如安全监护配合费不足,且施工单位不进行补交的,不再批准其施工计划.全部施工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最后清算。同一施工作业地点,施工安全监护按照2名安全监护配合人员加1辆工具车的标准配备,一般作业项目施工配合费暂按每人每日300元,工具车(含司机)按照每车每日300元计算,8小时为1工作日,不足8小时按照8小时计算。如有施工范围大,停电影响大,监护配合难度大的大型施工配合项目,安全监护配合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十三、带电区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施工单位、现场巡视小组、带电区管理单位等单位和人员如发现影响行车安全、影响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违章施工,应及时通报其它专业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下发处罚通知单。罚金数额需符合本办法,罚金由带电区管理单位统罚统管.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带电区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造成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现场处罚均应填写违约处罚通知单并经当事各方签字确认,罚款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如安全抵押金不足的需及时补交,否则不批复施工计划。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同时一次性缴纳安全及文明施工押金20000元后方可进场,在未办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前,未经带电区管理单位的同意不得进场.2带电区管理单位根据施工及请点施工单位的安全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带电区管理单位有权对请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5若请点施工单位违反以下规定,带电区管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处理:5。1 对于请点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的,一次性处罚500元/人,不戴安全帽处罚200元/人次,随地大便处罚2000元/人次。5。2 请点施工单位延迟销点每件次视情节处罚200500元;5。3 无施工作业令或持虚假施工作业令强行进入带电区施工的,每件次处罚2000-5000元;5。4请点施工单位超越作业区域进行作业的每件次处罚1000-3000元;5。5 请点施工单位对作业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带电区管理单位可视每次视情节处罚500-1000元;5。6 对限期整改的事项,请点施工单位未执行的,带电区管理单位按每件次处罚200-500元;5。7 在带电区内请点施工单位人员着装不齐、无反光背心,防护人员防护用品不齐备、带电区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未设置防护灯、防护标志及违反防护规定的,每次罚款2000元;同时带电区管理单位有权视情节处理,可立即取消该单位当日施工计划,并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报告带电区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5.8 请点施工单位在带电区施工时机具、材料乱放,并侵入机车车辆限界,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处罚100020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按责任赔偿外,每次处罚10003000元;人员私自跨越股道影响行车或导致中断行车,或因物品超限与轨道车和平板车挂碰,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罚3000-5000元;除上述处罚外,以上情况视为请点施工单位责任,带电区管理单位有权视情节报指挥部处理。请点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5。9带电区违规动火作业的每件次处罚500-1000元; 5.10请点施工单位的工程车运行必须严守限速要求,并做好专职安全人员添乘,要求确保行车安全。专职安全人员未添乘或行车过程出现违规操作的,视情节严重每次处罚20005000元。5。11 拒绝缴纳罚款的,带电区管理单位从请点施工单位缴纳的安全押金中扣除,如安全押金不足以抵销罚款,且不进行补缴押金的,不再批准带电区施工行业。5.12属地管理单位没有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带电区管理办法中关于进出轨行区的门禁相关要求执行的,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照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6。请点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签定的各项条款之规定。7.请点施工单位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因物品和工机具等摆放侵限,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由请点施工单位自行负责.8请点施工单位及带电区管理单位,在带电区施工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比照中国中铁石家庄地铁1号线一期土建及相关工程安全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奖惩办法(修订)执行。9。 其他未尽事项由最高机构视情处理。十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联合调度室负责解释,并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23-带电区施工申请单 施工单位: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地铁1号线*标段项目理部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156* 安 全 员: 联系电话: 151* 监理单位: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标监理部 现场监理人: 联系电话: 155* 施工区域:施工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作业人数: * 人.施工内容: *、*、*、*、*、*(工具:*、*、*、) 是否有机车或大型工机具: 轨道车 是否有动火作业: 无 是否有用电施工: 无 是否需要停电施工:请点人:请点时间:销点人:销点时间:备注:申 请 人: 单位负责人: 20年月日作业编号作业令号201 第( )号施工单位作业人数作业日期作业时间请点地点销点地点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动车情况动火情况停电情况安全措施配合部门发令人请点承认时间承认号码调度员销点销点时间施工负责人调度员施工作业令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号线带电区施工计划临时调整申请表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1号线联合调度室:由于的原因,我单位月日的计划必须调整如下,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调整后的施工计划表日期作业项目作业人数作业地点范围作业起始时间进站地点出站地点装备情况是否需要停电备注工程车辆人工作业设备作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调度员联合调度室 总调度投资承建单位现场代表轨道公司业主代表(或项目工程师)注:本表一式2份,施工单位、联合调度室各留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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