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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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社会责任程序文件编制社会责任推行小组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1 年 07 月 08 日实施日期:2011 年 07 月 08 日 目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程序文件名称录编号ZC-SP-01ZC-SP-02ZC-SP-03ZC-SP-04ZC-SP-05ZC-SP-06ZC-SP-07ZC-SP-08ZC-SP-09ZC-SP-10ZC-SP-11ZC-SP-12ZC-SP-13ZC-SP-14ZC-SP-15ZC-SP-16ZC-SP-17ZC-SP-18ZC-SP-19ZC-SP-20ZC-SP-21ZC-SP-22备注法律法规识别和管理程序员工代表管理程序员工意见、建议、申诉处理及反馈管理程序禁止歧视程管理序工资与福利管理程序工作时间管理程序健康与安全管理程序消防管理程序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管理程序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管理程序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危害能源控制程序禁止雇用童工程序禁止强迫劳动程序禁止滋扰和惩戒性管理程序环保管理程序监测管理程序怀孕女工和新生妈妈岗位风险评估程序沟通管理程序不符合、矫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供应商社会责任管理程序预防商业贿赂管理程序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相关法规文件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 目的保证相关法规和要求的完整性、适时性和有效性,且便于查阅,确保公司实务遵循相关法规要求。2. 范围涉及公司管理系统的所有法规和要求。3程序31 行政部负责收集相关法规和要求事项。3.1.1 行政部经理、管理代表负责收集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规章、行业的规定与务实、与主管机关间之协议。3.1.2 公司其他员工都有责任将所获得的相关资讯通告社会责任委员会。3.1.3 取得相关法规和要求的渠道需由行政部统一登录、建立并维持。3.2 获取最新法律法规或标准的途径3.2.1.上网3.2.2 剪报3.2.3 与当地政府的沟通3.2.4 订购报刊或书籍3.3 获取最新法律法规或标准的方法3.3.1 行政部指定专人每星期一次,上网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并做好记录。3.3.2 每日浏览报纸,将最新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及相关信息剪下,并做好记录。3.3.3 行政部指定专人不定期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咨询法律法规或标准的最新信息。3.3.4 有关人员将收集的信息及时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作为制定公司政策或程序的依据,同时提供一份给文控中心存档。3.4 行政部负责对收集到的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鉴别与评估。所有收集到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由管理代表负责组织行政部进行鉴别与评估。3.4.1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遵循下列原则: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12011-07-08第1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相关法规文件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12011-07-08第2页共2页a.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部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业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其他规范性文件。b. 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旧规范性文件。c. 当相关要求不一致时,取最严格者。35根据鉴别与评估结果,将相关(适用)文件进行登录和转化。3.5.1 建立并维持统一的相关法规和要求登陆和转化。3.5.2 过期失效的或已被更改的文件资料要被检出或做明显的标识,以免被误用。3.5.3 行政部须及时将新的或经修订的法规和要求通告有关人员,并按新的要求对本公司管理系统做相应修正;必需时,由管理代表将适用文件和要求转化为公司管理或实务规范。36 行政部须对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其完整性、适时性和有效性。3.6.1 每一年做一次例行评估。3.6.2 内部稽核时及在外部审核前做一次评估。3.6.3 当发布新的或进行修订法规和要求时,及时进行评估。37 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和修订。4支持文件略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员工代表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集思广益,更好地促进公司与员工就工作或生活上存在问题和改善建议进行沟通与交流,维护员工合法、合理又合情的权益.2范围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3职责3.1 行政部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协助选举产生员工代表。3.2 员工代表大会是员工代表集中员工的意见或建议并同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沟通的重要机构。3.3 员工代表职责3.3.1 广泛收集所有员工的意见及建议, 作好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3.3.2 向员工传达及宣传公司政策方针、规章制度、福利及公司文化等,协助公司为了发展而制定的变革措施获得员工的支持3.3.3 协调员工内部关系,解决员工之间的矛盾.3.3.4 每月组织会议一次, 并定期与管理层沟通.3.3.5 参与并支持公司福利、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3.3.6 与行政部一起定期开启意见箱, 参与员工意见的回复.4程序4.1公司透过通告形式推广工会,让员工得悉可组织工会或参加工会的自由,另外,员工也有权透过以下方法选出员工代表,以反映他们的意见。4.2选举办法4.2.1行政部协助组织安排员工代表的选项举活动。4.2.2各车间/部门员工推举本部门的员工代表候选人,要求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a不担任任何管理性职务。b 连续工作时间相对较长。c工作勤奋,遵规守纪。d关心集体,有团队精神,热心员工福利、文化活动,愿意为之花费自己的时间及精力.e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22011-07-08第 1 页 共 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员工代表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22011-07-08第 2 页 共 2页4.2.3 一般每个车间或部门选举产生一名员工代表,由员工自荐或公司及员工推荐出若干员工代表候选人,由部门全体员工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出1名员工代表,对于人数超过100人的车间或部门可相应增加1至2名员工代表名额, 部门人数太少可联合选出一名员工代表。4.2.4 由各部门选出的员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选出员工总代表。4.2.5行政部在全厂范围内公布员工代表名单。4.3 员工代表任期4.3.1 除以下几种情况,员工代表不应因其他任何理由被中止员工代表资格。ABCDE员工代表向车间/部门主管提了合适的理由辞去员工代表。员工代表被调动或提升至其他部门,自动失去员工代表资格。员工代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当超过本部门的 1/3 员工要求重新选举部门员工代表。员工代表违反厂纪厂规并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社会责任管理代表可建议其所在部门重新选举产生员工代表。4.3.2 员工代表每月举行一次员工代表大会,集中讨论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如工作时间,工资待遇、歧视等.4.4 员工代表是员工与外界沟通的重要途径,公司不得干涉阻挠员工代表同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接洽。4.5 员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员工代表的申诉材料是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年度管理评审的重要参考资料。4.6 在晋升、工资待遇、培训等方面不因员工代表的身份而存在歧视。5、参考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5.2 BSCI社会要求。6支持文件6.1员工代表大会记录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员工意见、建议、申诉处理及反馈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 目 的规范公司各方面的运作,及时反映员工思想动态,快速有效地处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2. 范 围2.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异议或有不明之处;2.2对公司各项管理及管理人员不满(工作失职、以权谋私、以势欺人)之处;2.3对公司经营管理策略或方案提出建议性意见或建议、献计献策;3. 程 序3.1 申诉渠道及处理时限3.1.1采用书信形式投递到公司设置之意见箱中,自开箱之日起,七日内答复;3.1.2直接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投诉,自投诉之日起,七日内答复或即时答复.3.1.3向员工代表反映意见或建议,以员工代表向行政部反映之日起,七日内答复.3.1.4通过每月一次定期举办的访谈日,直接向管理层申诉,即时答复或自访谈日起七日内答复.3.2 处理程序3.2.1意见箱由行政部负责每周定期开启一次,收集汇总相关意见,在当天转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于5日内以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书面形式进行回复.3.2.2若直接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由管理人员当面答复;不能答复的,由部门调查了解情况,作出处理,于5日内书面答复.3.2.3向员工代表投诉的意见或建议,员工代表力所能及之问题,可采取当面答复;或者通过员工总代表向行政部反映所获取之意见或建议,由行政部安排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在5日内将回复结果以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形式进行反馈.3.2.4每月一次员工访谈日上,管理层接获之意见或建议,视其情况给予当场答复(事后补做记录)或填写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责令相关部门答复。3.3审批与公布3.3.1拟定之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经部门经理审核交行政部查核回复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条例后,交总经理签署.视其情况,决定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张榜公布或单独答复投诉者本人.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32011-07-08第1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员工意见、建议、申诉处理及反馈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32011-07-08第2页共2页3.3.2行政部在投诉日7天内将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于宣传栏内张榜公布,或转交投诉者阅知,投诉者阅后签名确认.3.4资料存档3.4.1通过以上任一方式反映的意见或建议皆采用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进行登记与记录,所有反馈书面答复之内容皆采用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进行回复.3.4.2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由行政部复印、分类、汇总存档.4.鼓励4.1年终前,由行政部汇总一年来存档收集之意见、建议,分析其中之实用性或已采纳之措施,进行评选有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最多且被采纳者及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有功劳者.4.2 年终对以上选中之意见或建议者进行适当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5.附件5.1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反对歧视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禁止和预防歧视发生。2、范围公司在聘用、培训、晋级、工资报酬、解聘或退休等事务均适用本程序。依据有关法规对特殊劳动者(如未成年工、女工、残疾人等)保护原则产生的差别对待,以及不同职位雇用人员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身体状况等要求、不作为歧视。3. 权责3.1 公司及外界人员,社会团体均有权对公司行为进行监督或投诉。3.2 行政部作为公司内部职能机构对歧视行为进行监督及受理投诉。4. 程序4.1 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4.2 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4.3 公司不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性侵犯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4.4 反乙肝歧视:体检中不得强制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员工如自愿检查,需由员工亲自提交乙肝自愿检查申请书等。在工作安排上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任何的歧视。4.5 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人员),一经查实,均将受到公司处分。5.支持文件 略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42011-07-08第1页共1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工资与福利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 目的制订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工资与福利标准,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制订工资水平和工资分配方式,确保员工的标准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产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2. 范围公司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3. 程序3.1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工资与福利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员工的标准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产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和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3.2员工工资与福利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按工作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二种形式。3.2.1不定时工作制。3.2.2计时制,即完全根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与福利;3.3公司在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须签署符合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或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由行政办向员工明示其工资与福利及其计算方式和发薪时间。3.4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3.4.1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正常工资的150%。3.4.2在休息日加班-支付正常工资的200%(在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安排补休而不发加班工资)3.4.3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正常工资的300%。3.5不得无理克扣员工工资,若从员工工资中扣款,每月扣款不得超过正常工资的20%。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3.5.1 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3.5.2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5.3 依法制订并经社会责任委员会和员工代表认可的厂纪、厂规中有明确规定的。3.5.4 因员工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52011-07-08第1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工资与福利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3.5.5 住房、伙食和水电费扣款。3.6 非因员工本身过失造成停工的,应发给员工停工工资与福利。未超过30天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30天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3.7公司以货币现金或银行存折的形式按月支付员工本人工资 (通常为月底发上个月工资)。3.8员工依法享用相关福利和社会保险,需公司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到员工身上.3.9社会责任委员会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4参考文件4.1劳动法4.2 BSCI社会要求工资报酬5、支持文件5.1请假规定5.2工资制度5.3宿舍管理规定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52011-07-08第2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工作时间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 目的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62011-07-08第1页 共2页页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律规定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订公司作息制度。2. 范围公司作息时间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3程序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要求员工一周内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并确保员工在每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32 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在招工时知会员工。3.2.1正常情况下,公司按劳动法要求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a.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b.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2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48小时。c.加班加点超过上述法定时间限度的,必须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3.2.2在生产任务严重不均衡的非正常情况下,公司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60小时以内,并保证员工的健康和休息,以及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33 对违反劳动法规定,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34 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需打卡,电脑卡自动记录员工每天实际的工作时间。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可据此查证。35 如有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36 研究和总结生产规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合理安排生产,有计划地减少加班加点时间。37 员工享有下列休假待遇: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工作时间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3.7.1 国家法定假日(有薪假日)。3.7.2 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3.7.3 员工结婚或配偶、直属亲戚死亡的,有3日带薪假。3.7.4 女职工产假。3.7.5 婚假。3.7.6 丧假。38 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4参考文件41劳动法42 BSCI社会要求5支持文件51员工手册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62011-07-08第2页 共2页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健康与安全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制订政策和程序,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公司的健康与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和补救措施.2范围公司运作过程中涉及健康安全的所有环节,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3职责31行政部组织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风险评估,以明确各类健康与安全隐患.32健康与安全管理代表制定公司的健康与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4.政策遵从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努力控制安全卫生风险,为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提供一个健康卫生与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5、程序51生产作业安全。5.1.1制定作业指引,明确哪些作业需相应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耳塞、眼罩、安全带等。5.1.2生产部门制定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修保养指引,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作业。5.1.3电器、机器设备要按要求安装防护装置,楼梯、上落货梯要装置安全扶手。5.1.4 特殊工种,如注塑、喷油、调油、焊接、冲压等生产岗位员工上岗前所在部门的主管须安排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5.1.5法律规定的关于特种作业的,如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员、叉车工等须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5.2 消防安全:参考消防手册5.3 医疗5.3.1行政部制定公司的急救措施手册5.3.2未成年工的体检规定参见禁止使用童工程序。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72011-07-08第1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健康与安全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72011-07-08第2页共2页5.3.3行政部负责记录公司的疾病与工伤情况,并对工伤进行统计,分析工伤的发生频率和伤害程度,确定改善目标。5.3.4各生产车间(楼层)设急救药箱一只,参见药箱管理制度.5.4 卫生公司的卫生包括厂区、宿舍、饭堂及公司其他公共地方的清洁。5.4.1厂规明确公司对厂区的卫生一般性要求,并强制执行,如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5.4.2饭堂需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证并按要求年审。5.4.3饭堂的厨工、杂工等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5.4.4行政部制定宿舍、饭堂的卫生指引,并负责监督检查。5.4.5公司健康与安全代表负责联络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公司进行杀虫灭鼠等防疫工作。5.4.6行政部根据气候或季节特点,在传染病高发时期,以通告等形式宣传预防措施和卫生注意事项。6、参考文件6、1劳动法62消防法6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7支持文件7.1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程序7.2清洁卫生管理7.3急救措施手册7.4药箱管理制度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消防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 目的:按消防法等法规要求管理公司消防事务,确保消防设施配置合理,人员训练合格,器材维护和使用良好。2. 范围:消防政策、训练及全公司范围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应急灯、出口灯、紧急通道及疏散标识、门窗、危险品及仓库的管理。3. 权责:3.1 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公司安全政策。3.2 行政部经理是公司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管理和训练。3.3 安全主任,负责公司安全、卫生的执行工作,并兼任消防队队长协助行政部经理。3.3 各部门及所有其它人员配合消防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遂行。4. 内容:4.1 消防设施的规划配置、安装由行政部经理、安全主任依相关法规要求确定,总经理批准。4.2 由行政部经理制订消防演习计划,并每年举行两次,演习记录用照片进行保存(2年)。4.3 厂区范围内按要求配置消防栓和灭火器( 每处2-5个, 厂房每80m一个, 库房每100m一个,设有消防栓的,可相应减少30%)。灭火器设置位置和高度(宜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高度小于1.5m,底部离地高度大于0.15m)应便于取用。4.4 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灯应明确区位,统一编号并附检查卡进行管理,每月由相关责任人保养检查一次,如有任何问题均应立即报告解决,保养检查应有记录(记录保存1年)。4.5 保养要求:4.5.1.灭火器部件完整、清洁、指针在绿灯区无阻碍为有效。4.5.2.消防栓以部件完整、清洁、无阻碍为有效。4.5.3.应急灯以部件完整、清洁、断电会亮为有效。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82011-07-08第1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消防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4.5.4.出口指示灯以部件完整、清洁、会亮为有效。4.6 消防器材如有损毁或故障,应立即报请维修部维修。4.7 需报废的消防设施应经行政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废处理。4.8 使用化学品的车间仓库应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沙,消防沙不可用作他用。5. 支持文件略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82011-07-08第2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制订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计划,预防或减轻此类突发事件的安全卫生风险,把损失减至最低。2.范围具重大风险与危害且发生意外机率较大的作业或活动,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分包商的要求。3.程序3.1根据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结果,对工作场所可以预期的一切潜在紧急情况都须制订相应的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计划。3.2由行政部制订文件化的整体应急计划。计划中应包括:A.公司与紧急应变有关的主要情况介绍。B.公司应急政策与目的。C.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及所有员工的职责。D.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源(包括人员、设备和管理系统)。E.紧急处置程序,包括:a.报警;b.紧急关闭(需要及可能时);c.紧急抢救(补救、隔离或消防);d.人员急救;e.人员撤离与集合;f.搜索抢救;g.紧急服务的沟通。F.恢复。3.3 将应急计划传达给所有员工及其他相关者(如消防部门、承包商、临时工作人员和访客)。A.由行政部通过训练、宣传、文件传递等形式将应急计划传达给员工及其他相关者。B.各部门主管、组长、检查员、安全卫生员、义务消防员及有关作业主要人员,须了解消防和应急程序,包括:a.工作许可证(尤其是热工程)。c.完整的应急计划。b.危险物品的贮藏和处理。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92011-07-08第1页共2页d.危险因素(尤其是火灾)的确认。C.所有员工及来访者、临时工作人员,须了解基本应急措施,包括: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a.报警。b.撤离路线。c.紧急关闭。d.集合区。3.4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测试与演习,以维持紧急事件准备及相关资源的适切性。A.公司每年至少维持二次应急测试与演习可结合消防演习进行,演习地点包括工场与宿舍(宿舍安排在夜间时行),通常安排在(新员工较多时期)和旺季(员工人数较多时期),以便绝大多数人员都参与过演习及考查公司设备的适切性。B.对测试与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如不能达到相关要求,则增加测试与演习频次,直至达到要求。3.5根据测试与演习结果、相关因素的改变(包括出现新的、效果更好的技术和管理方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的变更),特别是在意外或紧急状况发生之后,由行政部负责对应急计划进行审查修订。3.6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和修订。4.参考文件4.1BSCI社会要求相关规定5.支持文件5.1急救措施手册5.2 应急预案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092011-07-08第2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建立并维持程序以鉴别与评估所有作业或活动的安全卫生风险,并对鉴别出的安全卫生风险以登录和区分,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风险加以控制。2.范围一切具安全卫生风险的作业或活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尘毒、噪声、触电、腐蚀、燃烧、爆炸、打击、坠落、碰撞、铰辗、刺割等危险因素,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3.权责3.1由安全主任会同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定期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整改措施;3.2各部门相关人员给予协助、配合;3.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整改措施;3.4安全主任对各项预防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3.5行政部进行稽查,并对不符项提出整改要求。4.程序4.1成立鉴别与评估小组4.1.1安全卫生风险的鉴别与评估由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管理代理人负责。4.1.2成立由社委会、该作业或活动的部门主管、直接参加人或代表组成的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小组。4.1.3小组成员需对该作业或活动有深入的认识或经验,以及具备对风险和作业有一定的分析能力。4.1.4对具重大风险和影响者,如公司内部缺乏合适的分析评估人员时,需聘请或咨询外部有关专业人士。4.2确定鉴别与评估风险的准则4.2.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鉴别与评估风险的准则。4.2.2安全卫生风险不仅针对人员健康伤害,也包括造成生产、财产损失及环境冲击。4.2.3在鉴别与评估安全卫生风险的过程中,须考量下列各相关项:a.化学性危害,包括吸入、皮肤吸收、误食或错误注射有毒害之烟雾、蒸气、液体、粘液等。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02011-07-08第1页共3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02011-07-08第2页共3页b.物理及机械性危害包括噪声、振动、辐射、温度、压力、微波、紫外线、坠落、撞击、机具切割、夹、卷等。c.生物性危害,包括病毒、细菌、原生虫、昆虫等。d.人体工学性危害,包括疲劳、作息周期的影响、超时工作的负荷、单调重复性的工作、在固定的速率中工作、精神性和其他的压力。4.2.4在执行鉴别与评估安全卫生风险时,必须考虑下列事项所导致的不利情况:a.正常操作条件。b.异常操作条件,包括停、开车的情形。c.突发事件、意外事件以及潜在的紧急状况。d.过去、现在以及规划的活动。4.3先期安全卫生审查4.3.1审查的目的,在于涵盖所有的安全卫生风险,了解公司安全卫生状况,以做为建立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基础,同时提供明确的数据与结果,作为日后持续改善安全卫生绩效的基准。4.3.2审查必须涵盖五类关键课题:a.法令规章之要求事项。b.重大安全卫生风险之鉴别。c.所有现行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管理措施与程序之检视。d.以往突发事件调查结果回馈之评估。e.利害相关者(员工、工会等)之观点。4.4鉴别与评估的方法4.4.1按照“物(不安全状态)人(不安全行为)环境管理”进行分类,采用查核表、访谈、直接的检查与量测、以往的稽核结果、危害与可操作分析、假设状况分析、失误模式与影响分析等方法来进行分析与审查。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危险设备、危险物质和危险工种;4.4.2 将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分成若干顺序的步骤,并对每个步骤进行安全分析, 识别出每一个工作步骤的危险源、危险部位、起因物和致害物;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安全卫生风险鉴别与评估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02011-07-08第3页共3页4.4.3对这些潜在危险可能造成人员受伤、财产受损和生产延误的风险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 通过审查,对各类作业或活动进行筛选和分类,对鉴别出的风险予以登录,并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4.4.4 根据公司阶段性政策、作业或活动特性、成本/效益分析和技术面的取舍,对具安全卫生风险(尤其是具显著风险者)的作业或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以控制或降低其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整改措施;4.4.5找出受到或可能受到危险因素伤害的人员,对这些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相关部门按照整改预防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以消除、减少和限制潜在的危害。4.4.6注重对相关资讯、文献和案例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为后续设计、改造、控制及鉴别与评估安全卫生风险提供借鉴与指引。4.5鉴别评估的频率4.5.1对已经鉴别与评估出的具重大安全卫生风险(高于某一特定程度,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生产停顿、超过一定金额的财产损失或对环境产生重大危害)的作业或活动,每半年重新评估一次;如在日常运作或检查中发现风险有增加的趋势,则应适时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4.5.2引入新的具危害性的作业或活动,或者作业或活动重要构成要素发生变更,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将情况报社委会,由社委会组织鉴别与评估小组适时进行风险鉴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4.5.3每年对中度及以上风险重新鉴别与评估一次。4.5.4根据重新鉴别与评估结果,维持对重大安全卫生风险登录表之更新。4.6社委会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和修订。5.参考文件略6.支持文件6.1安全与卫生评估记录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妥善处理事故,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防止伤亡事故。2.范围本规定适合于公司一切事故的处理。3.定义3.1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人员受伤或可能受到伤害,迫使原来的行为或状态暂时或永久停下来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件。3.2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公司劳动过程中,或公司安排的外勤事务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4.程序4.1事故的报告4.1.1 首先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4.1.2 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者,并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4.1.3 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行政部、社委会及总经理。a、轻伤事故由行政部经理、安全主任察看后方能解除现场。b、重伤(1-2人)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察看现场后方能解除现场。c、重伤3人或以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总工会、公安、检察等上级主管部门察看现场。4.1.4 根据意外事故大小,决定是否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4.2 事故调查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12011-07-08第1页共3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12011-07-08第2页共3页4.2.1 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4.2.2 一般事故(轻伤或轻微损失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并完成意外事故报告,交行政部审查,再交管理层审核.4.2.3 严重事故(重伤或损失较大的事故), 由本部门、行政部及安委会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若发生死亡或特大事故应由劳动部门、 社会保险部门及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4.2.4 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或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4.2.5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 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4.3 事故处理4.3.1 无论事故大小,均应认真处理, 如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3.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部负责监督。4.3.3 事故中如发生工伤,应先抢救伤者,立即送伤者到医疗室或打电话到医疗室,同时电话或口头告知行政部,伤势严重时,可叫厂车送医院或打急救电话120.所有到医院治疗的工伤行政部均应查看其是否买了工伤保险,如已买应立即向社会保险局报告,并准备所有相关的有效资料,以获取社会保险局应负担的部分治疗费.4.3.4 在医疗室治疗的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将伤者签名医疗收费单连同工伤证明交财务部.如工伤须留院治疗时,全部事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根据需要,可安排伤者的亲戚,朋友或工友到医院照顾,并告知其部门主管.出院后,通知护理人回公司上班,伤者再根据医生开的休息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及本人上班时间.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12011-07-08第3页共3页4.3.5 住院治疗的伤者及护理人在留院期间(含伤者休养期)的工资由公司按东莞市标准工资计付给该员工.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与员工按有关法律协商解决.4.3.6 对事故责任人及所有员工进行教育,作相关培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3.7 所有事故,无论大小均应记录于意外事故报告,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将分析结果及建议报告给管理层,以方便公司更好地制定方针、政策、制度及计划等.5.参考文件5.1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程序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6.支持文件6.1事故报告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危害能源控制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22011-07-08第1页共2页为了防止员工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时,被意外能源造成伤害,切实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此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电能、机械能、化学能、气能等。3主要职责和权限31管理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的实施32生产部门负责执行此程序33各部门设备操作工负责配合执行此程序4工作程序4.1电能、机械能的控制:4.2.1公司从事维修保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批准,在工作以前均应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所提供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锁断电源、挂停机牌、试启动等工作程序4.2.2设备日常操作工以及有可能在设备所在区域出现的员工都应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停机维修保养时不可试图开启已挂停机牌标志的设备。4.2.34.2.4所有的培训记录都应由管理代表确认培训的有效性,而且培训必须是当年有效的。设备保养时首先由设备保养工切断所有能源,关闭该设备的电源开关等所有的能源开关。例如压缩空气开关、水开关等。然后在该设备上挂上停机牌。停机时牌需注明切断能源的原因,例如“设备维修,暂停使用”、“设备保养,暂停使用”等。4.2.5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只有设备维修工才可进行设备的试启动,所有的设备操作工以及有可能在该设备所在区域出现的员工都不可试图启动已挂停机牌的设备。4.2.6维修保养完成,维修工进行试启动,如果一切正常,则按设备操作规程,依次开启能源,取走停机牌,才可通知操作工进行操作。只有维修工才可取走停机牌,所有的设备操作工以及有可能在设备所在区域出现的员工都不可取走停机牌。4.2.7每个维修工都能随时取用切断电源的配电箱钥匙,在维修保养时维修工除关闭待维修保养设备的所有能源外,在必要时,还有可能关闭该设备所在区域的总电源或总能源开关。配电箱钥匙放在维修工可随时取用的地方,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取用。4.2.84.2.9化学能的控制所有的化学用品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接受过化学品安全培训,方可进行操作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危害能源控制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22011-07-08第2页共2页4.2.10 化学品在使用前,需参考化学品的MSDS资料,按MSDS资料要求佩戴防护用具,无做足防护措施前,不得使用化学品4.2.11 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MSDS进行操作,如使用过程中有化学品伤害身体,必须尽快按MSDS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果情况严重,须通知相应的部门主管按意外伤害急救方法进行急救。4.3气能的控制4.3.1 公司范围内的气能主要有压缩空气4.3.2 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并且空压机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在使用年限内方可使用,如有过期,不得使用。4.3.3 要遵循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4.3.4 必须熟知了解空气压缩机的构造、原理及其性能。4.3.5 作业时精力集中,严禁嬉笑打闹。4.3.6 使用空气压缩机前,要作好设备检查、电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查找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4.3.7 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经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经减少输气阻力。4.3.8 压缩空气严禁吹向人体,如果吹向人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严重会引至死亡,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防止压缩空气外泄伤人。4.3.9 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a) 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b) 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c) 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d) 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e)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4.3.10 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3.定义童工: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4程序4.1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BSCI标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4.1.1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章。4.1.2在对新员工时行训练时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4.1.3公司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公告。4.1.4由行政部负责将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相关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分包商及其他利益团体。4.2行政部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资料确认无伪方可招用。4.2.1证件必须是原件。4.2.2采取两级面试(行政部及部门主管面试)4.2.3如对年龄等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有质疑时,应聘员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公司与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确认。4.2.4无身份证或持伪证者一概不予录用。4.3按公正、自愿原则和法规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建立人事档案。行政部需对合同和档案进行复查。4.4为防止疏漏和避免有人假冒代替已办好入厂手续的员工上班,行政部和行政部工作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对新员工进行统一普查,一个月后视情形进行抽查。抽查依据下列情况进行:4.4.1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4.4.2其它人员提供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信息。4.5当发现有未满16周岁的童工被错误招用,应立即结算其所有薪资并采取补救措施: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32011-07-08第1页共2页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A0管控状态受控文件编号发行日期页次ZC-SP-132011-07-08第2页共2页4.5.1 耐心劝说,立即派人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须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4.5.2 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并视情节给予支援,促使童工接受学校教育,直到他们超过儿童年龄为止。4.5.3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伤残的童工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生活费用。4.5.4 严禁不负责任遣散童工。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6 对16-18岁的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4.6.1不得安排从事对身体发育有害或具安全卫生风险的工作(如搬运重物等工作)。4.6.2不得安排加班加点或从事夜班劳动。4.6.3 按要求进行体检ABC工作之前;工作满 1 年;年龄满 18 周岁,距前次体检已半年。4.6.4实行登记制度,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4.6.5行政部为未成年工建立专门的档案,并定期了解其工作、身体、生活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工身心健康。4.7 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核、修订。5.参考文件:5.1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5.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5.3 BSCI标准6.支持文件:6.1未成年工保护政策及规定东莞市塘厦志诚服饰制品厂防止强迫性劳工管理程序版 本/版 次1目的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3程序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3.2 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3.2.1 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2.2 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3.2.3 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3.2.4 人事行政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3.2.5 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3.3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3.3.1 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3.3.2 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3.3.3 公司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门主管。3.3.4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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