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习《你应该拿多少工资》心得体会范本

上传人:meig****oduo 文档编号:108899952 上传时间:2022-06-1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学习《你应该拿多少工资》心得体会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2年学习《你应该拿多少工资》心得体会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2年学习《你应该拿多少工资》心得体会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学习你应该拿多少工资心得体会范本中国的法官应该拿多少薪水。周长铸【学科分类】法院【摘要】无论是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认识和分析问题,还是从国家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的长远目标来看待问题,这都是一个不能不说的话题。法官待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当作一个专门课题争论不休,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方面所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关键词】法官待遇法治建设法治国家【写作年份】_年【正文】选择这样一个题目,在当前的语境下,多少会让人觉得有几分俗气。加上笔者本身就是法官队伍中的一员,更似乎有与当局讨价还价之嫌。然而,笔者认为无论是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认识和分析问题,还是从国家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的长远目标来看待问题,这都是一个不能不说的话题。法官待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当作一个专门课题争论不休,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方面所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法官待遇,从广义角度来说包括身份待遇和经济待遇两个方面。从狭义角度来说法官待遇就是专指经济待遇。从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来看,主要包括:高薪制,即法官总是处于社会的高收入行列;任职期间不得减薪,即因经济政策或通货膨胀等因素而对公务员实施减薪时,对法官的报酬也不得减少;全薪退休制,即法官退休年龄一般都较高,而且能拿到全额退休金。而目前我国法官所享受的经济待遇方面却问题多多,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令人堪忧。为此,笔者在这里谈几点个人看法。一、法官待遇目前在我们国家的真实状况评价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法官待遇普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由此导致的后果不可小视。(一)法官身份似有还无,似是还非。目前来看,我国对审判机关的管理等同于行政机关,对法官的管理还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虽然_法官法已经颁布了十余年,但法官待遇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_年_月_日生效的_公务员法仍然将法官、检察官纳入到公务员的范围。尽管此举在当时一度曾引起了社会上的普遍_和广泛争议,但最后还是成为即成事实。长期以来,国家对审判工作一直都是按行政工作进行管理的。_宪法规定了“一府两院”的权力格局,但从国家机关人事管理来说,却只有行政编制,没有法官编制。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乃至各专门法院,只知道有多少行政工作人员,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法官。法官的身份似有似无,似是还非。(二)法官待遇普遍偏低。法官待遇的核心内容就是法官薪酬问题。由于多年来我国对法官的管理采用的是行政机_务员的管理模式,法官的工资标准也是实行行政机_务员的工资标准,薪酬一直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尽管近年来法官与公务员一样经历了多次加薪,但与国内其他阶层相比,法官的工资仍属于较低的水平,远远达不到基本合理的水平。1.与银行和电力等企业的员工相比较:近年来,由于各专业银行依靠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并加大了管理力度,效益明显提升,员工工资大幅提高,相当一部分员工实行了年薪制,其薪酬一般是同地区法官的_倍;电力企业依靠自身的垄断优势,其员工的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之高已经不是_,远不是法官职业所能比拟;还有_,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理(局长)的年薪几年前就突破了六位数,其普通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福利待遇也普遍高于法官。由于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国家政策的大力倾斜,教师的工资若干年前就与职称挂钩,同样资历的人员其每月工资已经普遍高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法院的法官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3.与财政、工商和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相比较。法官与上述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虽然同为国家公务员,但由于各自的职能和权力作用不同,其福利待遇在实际生活中大相径庭。中国自古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习俗,作为掌管财税征收、工商管理和财政支出大权的部门,因直接掌管最核心的公共资源,所以多年来,不管国家形势如何变化,这些部门总能近水楼台,各种名目的福利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而法院则总是仰人鼻息,清水衙门,两袖清风。总体来看,法官目前的薪酬不要说跟某些垄断企业、外资企业的员工的收入相比,就是与其它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相比,也处在劣势地位。许多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法官,买不起房子,供不起孩子,甚至有了病都不能及时去诊治,其现实生活之窘迫在这里难以用简单的描述去概括。(三)法院人才难以为继。由于法官待遇不合理,经济收入偏低,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法院人难进、人才难留,法院人才难以为继的现状。自_年国家实行司法统一考试制度以后,进入法院工作的门坎提高了,司法统一考试被不少人称为“天下第一考”,但法官的待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社会上通过了_的人,其首选是要从事律师职业。法院内部个别通过_的人也不愿继续从事法官职业,毅然辞职去做律师。由于法官待遇太低,对人才没有吸引力,外面的人才不愿进来,内部的人才逐渐外流,下海经商或去圆“律师梦”,法院人才面临断层。人才流失的直接后果就是法官群体的素质不但没能得到提高,整体素质还呈下降趋势,法官职业化的进程受到影响,进而导致案件质量下降。公平正义的社会需求难以实现。二、法官待遇是一个国家实现法治的必需代价由于法官是社会上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司法被称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故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生活起着特殊的作用。所以给法官合理的待遇是一个国家实现法治所必需付出的代价。(一)法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法官要享受较高的福利待遇。审判工作不同于行政工作,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审判活动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活动,具有中立性、被动性、判断性、程序性和终极性的特点,以公正为价值取向,以独立为活动特点。早在二百多年前,美国开国元勋、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就指出:“就人类天性之一般情况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就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强调薪俸固定是职务固定之外最有助于维_官独立的手段。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认识等多方面的原因,对审判工作一直按行政工作进行管理,法官享受的是普通行政人员的待遇。法官的职责是解决矛盾、定纷止争,掌管生杀予夺、分配正义的权力。法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以保证对复杂的各类纠纷有正确的认识,要有全面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以保证对国家法律的正确适用,要有较强的思辨能力以保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要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保证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表达对法律的理解、说明及运用,要有高尚的道德水准以保证审判的公正和廉洁,所有这些都是其它职业和阶层所不能比拟的。(二)法官的劳动强度决定了法官要享受较高的福利待遇。有资料显示,一线法官的工作量是普通公务员的四倍。法院是_集中的地方,各种利益主体,各种法律关系,各种冲突纠纷,在其它解决手段无法奏效的情况下,寻求通过诉讼手段使纠纷得到解决。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源源不断地集中到法院来,需要法官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司法智慧来面对这些新类型纠纷。国家每年都会有多部新法律法规问世,也有许多对原有法律法规的修订,法官要经常接受各种业务培训,只有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适应工作需要。基于上述原因,适当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使其收入高于一般公务员,是符合我国按劳分配原则的。(三)法官的身份地位决定了法官要享受较高的福利待遇。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由于法官所从事的是非常复杂的审判工作,要完成好此项工作,除了需要具备渊博精深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审判工作经验;另一方面还要同时具备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才能胜任,给法官以适当的高薪已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惯例。在许多国家,往往是法官的地位也代表着法律的地位,法官的尊严某种意义上也是代表着法律的尊严。法官必须要超脱,除讲课或著书立说以外,不能有其它营利性收入,不能过多地介入社会生活。所以国家必须给法官必要的待遇,不能让他们因为维持正常生计而寻求其它谋生手段,不必为维持基本生活而烦恼。三、关于逐步改善法官待遇的几点建议笔者认为,法官待遇问题不仅仅是关系到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态,也是一个国家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程度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要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还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如目前法官人数较多,队伍庞大,国家财力能否承受得起;法官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能力素质良莠不齐,大幅度提高待遇法官能否配得起。基于此,笔者谈两点个人看法。(一)随着国家财政情况的好转适时改善法官待遇,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薪酬制度。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近年来,由于国家经济发展已经步入快车道,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收入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为下一步提高法官待遇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笔者认为,适时提高法官经济待遇在立法上已经没有障碍,因为_法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可以说为以后逐步提高法官待遇埋下了伏笔。_是,决策层要能够给予重视,认识到提高法官待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应政策,逐步提高法官待遇。提高法官待遇当然是要提高法官的工资报酬,但并不完全等同于“高薪制”。因为“高”与“低”问题总是相对而言的,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间,其确切含义是不一样的。我们既要综合当前国内各阶层人群的经济收入情况,又要参照国外在这方面的通行做法,全面的、审慎地出台提高法官待遇的政策,逐步改善提高全体法官的工资待遇,让法官不再为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基本的生计问题而忧愁,能全身心地把精力用到审判工作上来,为社会公平、为人类正义而殚精竭虑的去忘我工作。(二)细化内部人员管理,逐步实行法官员额制,进一步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社会生活中因为有了各种矛盾纠纷存在,所以才有了法官这个职业;因为有了法官这个职业所以才有法院这个国家权力机构。法院管理目前已经被公认为是一门专门的科学,其中就包括了人力资源的管理。从内部人员构成来看,主要有审判人员(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和行政人员)。勿庸讳言,法院是应该以法官为中心的。所以在法院内部应该逐步改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分清审判事务和审判辅助事务,按照各自的不同职责,分类管理,当然在工资待遇上也应该有所区别。这样,法官的人数也就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逐步降下来,为法官提高待遇创造条件。其具体的实施方案已经有许多业内人士提出来,笔者在此不再赘述。另外,笔者还有一点个人看法,在此一并说明。据资料统计,全国法官人数目前大致是不到三十万,每次提到给法官工资适当从优的时候,总是有人站出来要么说法官人数太多,国家财力负担不起;要么说法官素质太差,不配拿高薪。先说第一个问题,全国法官人数不到三十万,目前享受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公务员。而当前我国教师人数已经突破一千万,教师的工资待遇已经普遍地高于公务员,当然也远高于法官工资水平。法官人数与教师人数比起来相差相当悬殊,单单强调财力问题是说不过去的。再说第二个问题,法官到底配不配拿高薪,前面我们说过了,“高”与“低”只是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区相对而言的,不能简单而论。如果说当前法官队伍的总体素质不尽如人意,这也确实是事实。但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优秀人才,长时间的低薪待遇对这些人也是一种不公平。长此以往,不但吸引不了外界的优秀人才进入法院,甚至还会造成现有人才的流失。再有,当前社会上的其他职业群体和社会阶层,那些享受着较高经济待遇的,就完全具备了应有的素质了吗。笔者还认为,之所以相当多的人对法官改善待遇不予认可,恰恰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人们对法官群体所提出的特殊要求和所寄予的厚望,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追求和企盼。在法官严格的职业要求和崇高的社会地位背后,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对法治的虔诚追求。但我们还要进一步看到这其中深层次的道理,即没有合理的法官待遇,怎么会吸引优秀人才到法院来担任法官。没有优秀的人才来担任法官,又何谈满足社会成员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和企盼呢。无形之中,这又陷进了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_之中。但笔者认为,谈论至此,这已是一个不需要进一步说明的话题了。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定的无论如何_,它还仅仅是文本意义上的。要把各项法律法规实施到社会生活中去,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成为全体国民的精神信仰,这才是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状态。要达到这种境界,这中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法官的作用是其它任何职业群体所不可替代的。因此,法官待遇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就不会吸引社会上的精英人物来从事司法审判,法官职业化的目标可能成为空谈,公正与效率就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法律的威信也不可能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来,法治的进程也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远景目标到头来就可能是执政党给全体国民的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空洞许诺。【参考文献】1.苏泽林主编: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2.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3.邹抒君: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是司法廉洁保障制度的重要途径;4.陈学东:论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和高素质保障需要高薪制;5.潘剑锋:高薪制:审判公正、廉洁和法官高素质的基本保障;2022年学习你应该拿多少工资心得体会范本(二)看到一件件起诉学校和教师的案例,在联系到近年来教师在社会上和事业上的地位越来越低,合法权益不断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法律上对教师和教育事业的保障,都停留在纸面。最应该对依法治教进行反思的恰恰是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司法执法部门,以及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直属领导。作为一个教师,我又一下认识:教师首先只是一个职业。谈到教师这个职业,顽固不化的人通常会拿古代圣贤来作比较,教师们也会拿古代或近代人们对教师的崇敬来比较,最后的结果是教师地位-_河日下,世人越来越没有尊师重教的美德了。其实,教师在知识并不是为少数人掌握的时代,能够进行知识传授的,可以是孩子的长辈,也可以是社会辅导机构,还可以来自网络和形形色色的多媒体手段。根本不是靠一个村庄或者几个村庄请一位先生,开一个私塾来传道授业的卖方市场。读书人天下尽人皆是,教师并没有掌握更高深的科举进仕知识,也不掌握更专业的经济市场运作理论与实践操作经验,所传授的知识也越来越单一,并不能完整的满足一个人成长的全部需要,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来说,一个老师只是在某一较短时间内对这个人起到或大或小作用的片段,相当于古人深入研读的众多经典读物中的一本。职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传道授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也就越来越不重要,肯定也不会享受到如先贤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教师只是一个职业,每一个职业的从业者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没有哪一个职业是可以完全凌驾于其他职业之上的,教师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看待自己的职业。教师是一个普通人,和所有合法公民没有任何区别,应该受到一切法律的保护,同时,如果教师违法,给他人造成人身和民事上的伤害,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合法的、适度的制裁。不能因为教师职业应该多么受尊重,教师个人应该多么高尚,而在立法上笼统而为,更不能在用法和执法上随意而为。不要忘记教师既是义务人,也是权利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师不害怕遵纪守法。依法治教,不是教师的个体行为,也不是教师这个群体所能施行的,教师所能做的只是依法执教。依法治教是个系统行为,在当前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下,立法者、执法者还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担负更大的责任,把现有法律赋予教师职业的权利落到实处,不仅是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不仅要对教师个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还要对坑师辱师的人员进行处理。把依法治国战略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密立法,堵_律漏洞;有法必依,不让法律成为摆设;做到执法必严,不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不让法律出现真空地带;做到违法必究,不制造超级公民。只要立法、普法、执法部门首先不失位,公正司法,全民知法守法指日可待,行政执法部门恪守公民基本道德、守法遵法,根本不用拿什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来针对单一人群来普法。凡事,贵知错、纠错,病灶在哪,对症下药。第9页共9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