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河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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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竞赛文件招 标 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2007年3月16日37 / 38前 言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于2002年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的第一版。此后经过200多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活动,又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做了多次修订,最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是在以往经验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目的是反映当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的通行做法,为建设单位选拔优秀勘察设计方案提供一套完整的程序和规则。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适用于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竞赛活动,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招标人在发出公告或者邀请书之前,应当将招标竞赛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报告后,应当对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资格和招标竞赛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招标人发出招标竞赛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备案机关备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可从下载。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6.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7.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8.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2号令)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1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1.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1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13.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14.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15.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6. 建筑设计竞赛全景(周湘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7. 英国公共服务合约法规18. 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19. 校园规划设计招投标(竞赛)若干问题的思考(夏洪兴、袁镔.建筑学报,2004.2)20. 广州国际设计竞赛的回顾与思考(彭高峰、姜莉.建筑学报,2005.3)21. 德国建筑竞赛作品集(本杰明胡斯巴赫 克里斯蒂安雷姆豪斯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招标竞赛文件删改申报表招标人工程名称序号章节、条目范本原文拟删改的内容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为了提高备案审查效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需删改招标文件范本格式和内容,应向监督机构如实申报。 2. 招标竞赛文件的措辞和格式与招标竞赛效果密切关联,删改必须慎重,以免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删改的内容如对勘察设计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监督机构可举行听政。 3.如果不包括勘察,可以将蓝色字体删除。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竞赛公告 5附录1-1a 设计费计算依据 9附录1-1b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 10附录1-2 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11附录1-3 资格预审表(业绩、关键人员配备) 12附录2-1 正式投标人名单 13第二部分 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 14第三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21第四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26第五部分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8附录3-1 投标书 29附录3-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0附录4-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31附录4-2 投票表格 32附录4-3 投票汇总表格 33附录4-4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表 34附录4-5 评标委员会名单 35附录4-6 投标方案评语 36附录5-1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37第 号公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设计招标竞赛公告 现招标征集 石井河综合整治工程 设计方案。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向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购买招标竞赛文件: (a) 申请人须在监督机构备案,备案办法及备案名单可查询http:/的服务指南及企业库;以及 (b)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企业中标后须与 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中标人或其勘察分包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勘察资质证书;以及 (c) 申请人过去5年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及 (d) 申请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以及 (e)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f)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本次招标分为报名、投标、评标、定标四个阶段。 报名安排如下: (a)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竞赛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b) 购买招标竞赛文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从交易服务机构网页下载)和资格预审表(见附录1)。 (c) 招标竞赛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d) 申请人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后,应立即登陆http:/会员区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e) 申请人如被阻拦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应在10日内向监督机构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投标安排如下: (a)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2007 年 3 月 27 日上午10时,地点: 广州市大金钟路23号 4楼 。 (b) 备标时间不少于 30 天,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c)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评标安排如下: (a)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b) 评标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业主代表独立评审,第二阶段为专家独立评审,第三阶段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c) 方案阶段占全部设计工作量的5%,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20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费(经济补偿)的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3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2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d) 招标人从评标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 定标安排如下: (a)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b) 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c)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并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a) 工程名称: 石井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b) 工程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荔湾区 (c) 工程范围: 石井河位于广州市中心区北部,起点白海清湖拦河闸,经均禾街清湖、石马、平沙及石井街夏茅、环滘、大冈、张村、潭村和同德街、松洲街等地,于鹅掌坦与新市涌汇合成增埗河(含荔湾区增埗河段),过增埗桥汇入珠江,全长21.7公里。 (d) 投资总额:暂定人民币 140136 万元,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e) 建安工程费用:暂定人民币 17360 万元,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f) 项目批准文件:穗水指办200693号及穗规20051223号 (g) 规划用地文件: / (h) 合同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含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收集沿线有关桥、隧道的详细资料、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协助施工图的报建工作。上述工程施工招标以及本项目施工时的驻地配合等服务,包括进行工程征地拆迁调查,提供有关数量清单和协议书草本,配合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包括绘制征地红线图等),与有关部门及周边单位协调好;协助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直到通过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所有审批手续(业主配合)。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i)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 (j)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设计费和工期约定如下: (a)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费计算依据见附录1。 (b)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的 95 %,设计费下浮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c) 如果中标人认为专项工程设计收费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标人(发包人)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专项工程设计费由招标人(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 (d)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e)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75%;工程完成50%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f)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g) 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勘察费和工期约定如下: (a) 岩土工程勘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 / 米计算)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暂定每米 100 元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如果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完成其他勘察任务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l) 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m) 勘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其他事项如下: (a)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b) 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c)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d) 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委托中标人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如果中标人不符合勘察资质,应将勘察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勘察企业。 (e) 如果中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招标人可以委托其进行监理,监理费用按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和允许的最大下浮幅度计算,按工期计划平均支付。 (f)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 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 邮政编码、地址: 510405 广州市大金钟路23号4楼 联络人: 曹艺朝 电话(手机)号码: 020- 传真号码: 02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 510170 广州市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联络人: 陈厚盛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4302 电子邮箱: 监督机构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电话(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网址: 拒开发票可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举报,地址:510030 广州市吉祥路46号,电话020-12366-2。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 020- 传真号码: 网址:http:/ 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附录1-1a设计费计算依据序号设计费计算依据实际值备注1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1736000001=2+3+42建筑安装工程费(元)1736000003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4联合试运转费(元)5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6专业调整系数1.0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查工程复杂程度表8附加调整系数1.0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9基本设计收费(元)9=567810其他设计收费88560010=(11至14)+(17至19)11总体设计费(元)12主体设计协调费(元)13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14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14=151615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16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17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492000基本设计收费的10%,可以不委托。18竣工图编制费(元)393600基本设计收费的8%,可以不委托。19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20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20=9+102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比例95%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22浮动幅度值-20%查招标公告文件,建议-20%23工程设计收费(元)22=2021(100%浮动幅度值)24其中:工程考察调研费(元)不超过设计费5%,业主和设计人员参加25方案(总体)阶段设计费(元)200000查招标竞赛文件26工程设计费总额(元)26=23+25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附录1-1b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序号勘察费计算依据实际值备注1实物工作收费(元)1=2342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元)查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3实物工作量在勘察纲要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在合同约定4附加调整系数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加调整系数表5气温附加调整系数35或者-10,调整系数为1.26高程附加调整系数查总则7技术工作收费(元)7=188技术工作收费比例查有关章节9主体勘察协调费(元)查总则10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元)1=1+7+911浮动幅度值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下浮20%12工程勘察收费(元)12=10(100%浮动幅度值)13其他费用(元)13=14至2614办理工程勘察许可(元)15购买有关资料(元)16拆除障碍物(元)17开挖及修复地下管线(元)18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元)19接通电源、水源(元)20平整场地(元)21勘察材料及加工费(元)22水上作业用船及水监费(元)23大型机具搬运费(元)24青苗、树木赔偿费(元)25水域养殖场赔偿费(元)26其他服务收费(元)27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28应支付的勘察费(元)28=12+13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附录1-2 资格预审表(2-1)收件人: 申请人(盖章)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分支机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联络人手机号码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ISO9000认证号、范围申请人简介(宜300字以内)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录1-3资格预审表(2-2)收件人: 申请人(盖章)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作品、业绩、著作的简介(凡是联合体成员完成的作品,请予注明)合同额(万元)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单姓名专业分工专业职称工龄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设计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园林植物专业负责人园林植物专业设计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编制人勘察审核人勘察审定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1(投标报名结束后,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正式投标人名单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联络人电话号码(移动电话)购买招标竞赛文件日期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1. 释义1.1 “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1.2 “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1.3 “设计招标竞赛”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招标竞赛,将工程设计任务发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行为。1.4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5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竞赛文件,办理招标登记、投标报名、评标、中标通知书等事宜,编制招标竞赛报告。1.6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7 “监督机构”是指招标竞赛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1.8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1.9 “招标竞赛文件”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竞赛公告、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2. 免责条款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竞赛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竞赛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7 招标竞赛文件由监督机构审查备案,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竞赛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在招标竞赛文件公布10日内向监督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3. 招标竞赛文件3.1 招标竞赛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竞赛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竞赛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3.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3.3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4. 现场考察4.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4.2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5. 投标人提出质疑5.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竞赛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5.2 投标人对招标竞赛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5.3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竞赛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竞赛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5.4 投标人收到的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1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6.2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竞赛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6.3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呈交其他建议或者提供替代方案。只有在投标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条件下,才考虑替代方案。为了能对替代方案作出公平的评估,在投标文件替代方案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招标竞赛文件中的更改部分,包括涉及更换的那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书、环境影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招标人可以接受经评审有利的替代方案。6.4 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7. 延期7.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7.2 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或台风警告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截标时间。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竞赛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7.4 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8. 投标8.1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日程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临近截标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并提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8.2 投标截止时间为截标当日正午12时,逾期投标概不受理。8.3 投标人应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文件: (a) 开标信封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场启封检查投标书是否已签字盖章; (b) 保密信封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原封保存; (c)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原封保存; (d) 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上签署相关内容后离开开标地点。8.4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9. 投标保证9.1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9.2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9.3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竞赛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10. 废标10.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 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c) 逾期提交投标文件。10.2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a)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b) 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10.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a) 未按要求密封; (b)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c) 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 (d) 有明显抄袭行为; (e) 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f) 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1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串通投标: (a)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 (b) 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 (c) 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0.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a) 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b)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c) 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d) 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要求。10.6 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10.7 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评标委员会11.1 评标委员会由业主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专家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委员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11.2 专家委员应推荐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1.4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a)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 (b) 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 (c) 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 (d) 评标前浏览过本项目的某个投标文件; (e)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f)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11.5 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本地评标专家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半天酬金,外地评标专家另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往返交通费用。11.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1.7 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11.8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12. 评标1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竞赛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评审原则进一步细化,但不得更改评审原则的主要内容。12.2 在符合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12.3 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竞赛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12.4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和现场讲解时提出,投票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12.5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竞赛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竞赛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12.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竞赛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2.7 招标人提前将揭晓投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评标委员会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依次揭晓投标人名字,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12.8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13. 确定中标人13.1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 (a) 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b) 协商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和保障设计工作的措施; (c) 协商联营和分包的事项; (d) 协商专项工程设计的事项; (e) 协商招标竞赛文件未明确的事项。13.2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中标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 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c)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d)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 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 参与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 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h) 其他有关材料。 13.3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13.4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竞赛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13.5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 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b) 误解招标竞赛文件内容,并且拒绝修正; (c)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d) 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e) 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f) 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14. 授予合同14.1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14.2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14.3 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竞赛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15. 知识产权15.1 所有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在监督部门或交易服务机构指定媒体上免费公开展示。15.2 按招标竞赛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15.3 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15.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竞赛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15.5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竞赛文件规定执行。15.6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15.7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5.8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擅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15.9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16. 其他16.1 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16.2 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投标承揽设计业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概不受理。16.3 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第三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1. 定义1.1 合同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1.2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投标文件(包括建议书和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1.3 发包人要求是指合同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以及对此类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2. 通信交流2.1 无论在任何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收件人地址;如果收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2.2 批准、证明、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2.3 承包人负责保存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3. 法律和语言3.1 合同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3.2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人士一人。3.3 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以中文为准。3.4 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的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中文。4. 文件优先次序4.1 合同协议书;4.2 中标通知书;4.3 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4.4 招标文件;4.5 招标人要求;4.6 投标文件。5. 权益转让5.1 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5.2 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合同的部分非主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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