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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方案(试行稿)为了认真做好我市中小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终身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细则。为便于评审时实际操作,本方案的量化计分办法,除对某些参评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外,由基本分、加分、减分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数之和为参评者所得总分。根据评审职数和量化计分结果,参照往年评审情况,确定本年度“否决”比例(包括“一票否决”的),首先确定评审通过最低分数线,然后对岗划出岗位评审通过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通过人选,同单位同岗位申报者分数并列时,由大评委会最后实名投票产生通过人员。一、基本分1、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XX市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操作指南 (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第一、二项的有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含师德表现)、学识水平、履行现职情况及学历、教师XX书、专业技术职务XX书、任职资历、继续教育证书(含信息技术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在乡镇学校或相对边远学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教案等参评必备材料均符合任职条件基本要求者,按下列情况计分:(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者(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1978年出生的记58分,1979年出生的记56分,1980年出生的计54分,1981年出生的记52分,1982年及以后出生的记50分。(2)最高学历为大专且获得时间在2001年年底以后的初中教师记58分。(3)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记60分。注:35岁以下申报中教高级职称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1篇以上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其进行教学考核。2、根据湘职改字1999第24号文件和操作指南有关规定,基本具备破格条件者,按下列情况计分:(1)只需学历破格者,记40分;(2)只需任职资历破格者,任现职满4年不满5年者记48分;任现职满3年不满4年者记40分;(3)需学历、任职资历同时破格者,任现职满4年不满5年者记32分;任现职满3年不满4年者记25分。二、加分1、学历学位A.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者:专业相同者加6分;专业相近者加5分;专业既不相同也不相近者加4分。B.具有第二本科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者加3分。具有硕士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者只加分一次;具有第二本科学历且具有第二学士学位者只加分一次;具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且具有第二本科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者,按就高原则加分一次。2012年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第二本科学历、第二学士学位)者不予加分。2、连续从事教育工作经历连续从事教育工作满10年记1分,在10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2分(计算到2012年年底)。3、连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经历连续在乡镇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且仍在乡镇学校工作满5年记1分,在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3分(计算到2012年年底)。已没在乡镇学校工作,但曾经连续在乡镇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记1分,在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2分(计算到2012年年底)。4、任职资历申报高级须任中级职务时间超过5年者(2008年以前任中级职务),每超过1年加0.5分,最高加3分,即2007年任中级加0.5分,2006年加1分,2005年加1.5分,2004年加2分,2003年加2.5分,2002年及其以前任中级者加3分(中级以此类推)。5、教案质量 (含听课、评课笔记)分优秀、良好、合格三档加3、2、1分。优秀:传统的手写教案或电子教案(本人参加讨论的集体备课教案,有全体教师签名)。教学目标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学设计科学,具有个人教学特色,教学后记对改进教学有指导意义,并能起示范作用。良好:教学目标明确,条理清楚,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合格:教学内容齐全,书写工整。6、年度考核记二等功加3分,记三等功加2分,嘉奖(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按就高原则只加分2次。7、荣誉奖励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教育、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加分: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者(如劳动模范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7、5、3、2分;教育、组织、人社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者(如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师德楷模、优秀校长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5、3、2、1分。系教育、组织、人社部门授予的单项荣誉奖励按综合性荣誉奖励降低一个级别加分。党委政府其它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者(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关),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3、2、1、0.5分;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者,须具有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同时具有相应的光荣名册复印件),或具有相应文件,否则不予加分。优秀班主任此处不计分,在教育教学实绩中单独计分。市教育局授予的仅面向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荣誉奖励,按县级对待。同一年度内各级各项荣誉奖励,只按最高项加分一次。任现职以来,同一级别(国家、省、市、县级)的荣誉奖励,最多加分2次。同一项荣誉奖励有多个名称的(如XX省优秀教师,同时记二等功奖励),按就高原则加分一次,与年度考核不重复加分。8、援藏援疆教师任现职以来,援藏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参照全国优秀教师加分一次(即5分),援疆期满且考核良好者参照省优秀教师加分一次(即3分),在少数民族乡镇连续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且仍在少数民族乡镇学校任教者参照市优秀教师加分一次(即2分)。9、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省部、市、县级优秀教育、教学、教研、科技、社会科学成果奖(不含教育教学论文奖)的主要贡献者(前六名),分别按表一所列标准加分。一般参与者按表一所列标准的1/3加分。申报成功且正在进行中,但尚未结题尚未获得有关部门授予成果奖的不予加分。成果奖以国家、省、市、县党政相关部门(含教研业务主管机构)颁发的获奖成果相关文件或证书及文件证书上标注的参与者排名等第为依据。党政部门评定的获奖成果按表一所列标准加分。教研业务主管机构(如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科所)评定的获奖成果按表一所列标准的1/2加分。任现职以来,所获同一级别成果,最多加分2次。同一成果多次获奖,仅按就高原则加分1次。表一:次等奖获准标分加别级国家省市县1753125420.53431优秀310.510、教育教学(含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任现职以来,参加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获奖加分:上课比赛按表二所列标准加分,说课比赛按表二所列标准的70加分,其它教育教学竞赛,按表二所列标准的50加分;参加本人所申报评审专业以外的竞赛所获奖项按表二所列标准的50%加分;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竞赛所获奖项不予加分;同一内容的竞赛在多级多个领域获奖的,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任现职以来,参加同一级别的教育教学竞赛获奖者,最多加分2次。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奖,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同时,须提供相对应的教案、课件、案例等材料,否则不予加分。表二:次等奖获准标分加别级国家省市县1642125310.53420.511、教育教学效果任现职以来,教育效果显著,本人被评为学年度国家、省、市、县、学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每次分别加5、4、3、2、1分。同一级别获奖多次者,最多加分2次。加分原则上以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任现职以来,所任教学科的成绩达到省级平均水平加10分;达到市级水平加8分;达到县级平均水平加6分;达到学区(校级)平均成绩加4分。前者所指成绩以任现职期间的高考、中考、期末统考或质量检测成绩为主。提供一学年度内的连续两学期的资料。四项平均指数中,参评教师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材料。任现职以来,音、体、美教师组建10人以上非盈利性训练队(兴趣班)。体育类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艺术类每周训练不少于一次,连续训练一学年以上,能管教管导且无重大责任事故者,教学效果明显,可参照加5、4、3、1分。以上加分均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加盖公章的专项证明(原始复印件盖章)为依据。12、指导学生参赛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党政相关部门同意组织的竞赛获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的分别按表三所列标准加分;音乐、体育学科教师本人辅导学生个人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的分别按表三所列标准的1/2加分,美术按1/3加分。音乐、体育团体获奖的按表三所列标准并上浮50%予以加分。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外语等其它学科,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的分别按表三所列标准的1/2加分;指导学生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前6名者计分办法(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每学年度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只按最高级别加分1人次。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者,按就高原则最多加分2次。指导学生参加不同层次的竞赛获奖者(且系层层选拔),只按最高层次加分。指导学生竞赛加分,均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所标注的获奖学生所获等第为依据。优秀指导教师获奖文件或证书,如没有标注学生获奖等第,则仅作参考,不予加分。表三:次等奖获准标分加别级国家省市县1653225421343113、专著任现职以来,单独正式出版教育教学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集、复习资料、练习册、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等),每本加6分;与人合作出版,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分。14、论文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县级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加4、3、2、1分。与人合作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按总分的70%加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加分。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组织的论文竞赛或专业学会上获奖的论文,按表四所列标准加分。论文(作品)多篇者,仅取分值高的2篇加分(包括公开发表的和获奖的)。发表在非法出版物上的论文和抄袭论文均不计分。发表在增刊、论文集、内部资料上的论文不计分。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计分。新闻报道不计分。论文具体要求和鉴别常识详见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等附件材料(附后)。音乐、美术、舞蹈、信息技术等作品参照论文酌情加分。各级专职教研人员在本级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不予加分。表四:次等奖获准标分加别级国家省市县121.510.521.510.50.2310.50.215、指导教师参赛指导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竞赛活动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计分方法见表五 (指导者必须与所指导的参赛教师任教学科相同)。任现职以来,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奖者,按就高原则最多加分2次。指导教师参加不同层次的竞赛获奖者(且系层层选拔),只按最高层次加分。竞赛必须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党政相关部门同意组织的,否则不予加分。指导教师竞赛加分,均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所标注的获奖教师所获奖项为依据。仅有获奖文件或证书,如没有标注所指导的教师获奖奖项,不予加分。表五:次等奖获准标分加别级国家省市县121.510.521.510.50.2310.50.2三、减分1、近5年内,曾受到劳动教养、党纪处分、政纪处分者,现已解除劳动教养、党纪处分影响期已满、解除政纪处分,每次分别减8分。如系同一问题受到前述两项或三项处分,只减分一次。2、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一般性工作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每次减35分。3、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有一般性观点或知识性错误,酌减24分。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1、参评基本条件不具备者(无相应学历、教师XX书、专业技术职务XX书、任职资历、继续教育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聘书之一者)。2、任现职以来,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者,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者,被判处刑罚者,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3、任现职以来,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如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猥亵强奸女生者,有不正当性关系者,有偿家教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敷衍塞责者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严重违反家庭美德者。4、劳动教养未解除者,行政处分未解除者,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者,现正被立案调查侦查者。5、城镇学校教师支教经历审查不合格者。6、送审必备材料欠缺影响正常评审者(含无专业论文,不是近三年的教案,无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7、近5年内,有一个年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8、近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有关规定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9、近5年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者。10、不在教育教学教研岗位上工作者。11、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低(含外语口语水平低);送审教案不合格;送审论文、经验总结、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有严重观点或知识性错误者。12、送审材料弄虚作假者(假学历、假证件、假任职资历、假专业工作、假学习经历、假教案、假业绩、假成果、假专著、假论文、高中教师作初中教师申报、有意隐瞒处分等)。13、上一年度因弄虚作假被资格审查否决或评审否决,按有关规定应影响本年度申报,经查实本年度又继续申报者。14、在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或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等教育统一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15、有其他严重问题应影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五、本方案由XX市教育局职改办负责解释。XX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自评计分及学校审核计分表参评人员单位 参评学科 档案编号:号XX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自评分汇总分审核分基本分计分详见基本分1最高学历专科(2001年后获得)的初中教师58分77年及以前出生60分78年出生58分79年出生56分80年出生54分81年出生52分82年及以后出生50分破格者计分详见基本分2学历破格者40分任职资历破格者40一48分学历、任职资历同时破格者25一32分1学历学位(详见加分1)A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者专业相同者加6分;专业相近者加5分;专业既不相同也不相近者加4分。B具有第二本科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者加3分。2连续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详见加分2)满10年计1分,在10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2分3连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经历(详见加分3)满5年计1分, 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3分现仍在乡镇学校工作满5年计1分, 在5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2分已不在乡镇学校工作4任职资历(详见加分4)2007年0.5分2006年1分2005年1.5分2004年2分2003年2.5分2002年及以前3分5教案质量(详见加分5)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6年度考核(就高原则,最多加分2次,详见加分6)二等功3分三等功2分嘉奖(优秀)1分7荣誉奖励(任现职以来,详见加分7)党委、政府国家7分省5分市3分县2分教育、组织、人社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或奖励(系单项荣誉奖励按此表降低一个级别加分)国家5分省3分市2分县1分党委政府的其他部门(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关)国家3分省2分市1分县0.5分8援藏援疆教师(详见加分8)援藏期满合格5分援疆期满良好4分援少数民族满5年(现未离开)3分9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详见加分9)前六名按表加分,一般参与按表1/3加分;教研主管部门评定按表1/2加分;任现职以来,所获同一级别成果,最多加分2次。同一成果多次获奖,仅按就高原则加分1次。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国家7分5分4分3分省5分4分3分1分市3分2分1分0.5分县1分0.5分0010教育教学(含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详见加分10)上课按100%加分,说课按70%加分,其他按50%加分;非申报专业以外的竞赛按表50%加分;同一内容多次获奖,只按最高级别加分1次,任现职以来,同一级别的获奖最多加分2次。以上均需提供证书、教案、课件、案例等材料的原件,否则不予加分。一等二等三等国家6分5分4分省4分3分2分市2分1分0.5分县1分0.5分011教育教学效果(详见加分11)优秀班主任(同一级别多次获奖者,最多加分2次)国家5分省4分市3分县2分学区(校)1分教学效果(指中考、高考人平分;小学指质量检测)超省人平分10分超市人平分9分超县人平分8分超学区(校)人平分7分12指导学生参赛(计分法详见加分12)一等二等三等国家6分5分4分省5分4分3分市3分2分1分县2分1分013专著(详见加分13)单独正式出版/本教学专著6分教 材6分教学参考6分与人合作/本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教学专著4分2分教材4分2分教学参考4分2分14论文(详见加分14)发表论文独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国家4分2.81.2省3分2.10.9市2分1.40.6县1分0.70.3评奖论文一等二等三等国家2分1.5分1分省1.5分1分0.5分市1分0.5分0.2分县0.5分0.2分015指导教师参赛加分中的15项一等二等三等国家2分1.5分1分省1.5分1分0.5分市1分0.5分0.2分县0.5分0.2分0减分原因一票否决原因量化评价总分学校总排名学科排名注:此表基本分、加分、减分与XX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方案是对应的。自评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County continuation records has examined and approved the draft, spirit, believe, prehensive Yearbook of zhuanglang already prepared draft, entered the phase of evaluation. Civil air defense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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