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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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0页 共20页安全保卫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保卫的含义?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保卫是指通过保护使其不受侵犯 。安全保卫是指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使之不受威胁、危害和损失。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坐班主任或储蓄所长,是营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二、员工出入营业室边(后)门时,必须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非本单位员工严禁进入营业室。三、营业场所、储蓄所必须保证三人在岗二人临柜,并有一名男同志。四、自卫工具要定人定位管理。门窗护栏要坚固。下班后要检查关闭水、电、火源、关门落锁。五、营业室柜台外严禁放置刀斧、棍棒可供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六、营业人员严禁接受外来人员的香烟、饮料等食用品。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防范意识,熟悉各种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处置,确保安全。八、营业场所要安装“110”报警、“恐吓”报警、录像装置。营业网点要建立联防单位,签订联防协议书。营业场所基本原则 营业场所是信用社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业务的场所,其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以防盗、防抢、防诈骗、防爆炸、防自然灾害、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营业场所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确保信用社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营业场所技防设施包括:“110”联网报警、声光恐吓报警器、电视监控设备、入侵报警装置、联防铃、门禁装置等。选用的产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基层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操作规程一、营业前做到“四要”(一)要检查门窗有无异常。员工到达后,先观察门窗有无被撬迹象,再撤防入侵报警装置;如发现问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二)要锁定大门。工作人员进门后要锁定大门,再打扫卫生或进行班前准备工作。(三)要检查电视监控设备、防卫器具、消防器材。员工应先检查电视监控设备是否正常,再按规定开启录像,检查防卫器械、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摆放位置是否正确。(四)要坚持款箱交接制度。负责接款箱的员工应先确认,后开门迎接款箱。并在室内办理交接手续,押运人员离开后立即锁闭大门。各营业场所必须三人当班,两人临柜,必须有一名男同志。二、营业期间应坚持“五不准、五必须”五不准:(一)不准非本营业场所人员进入营业室。 (二)不准在营业室外办理现金、有价证券业务。(三)不准将大宗现金放置桌面。员工必须将成捆的现金锁入保险柜,成把的零用现金放入款箱。(四)不准随意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包裹等物品。(五)不准在营业室内吸烟。五必须:(一)必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出入营业室。员工出入营业室,应先观察有无异常情况后出入。如发现营业室门外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不得开门。(二)必须熟练掌握防暴预案。员工应了解防暴预案的分工,熟悉掌握操作要点,做到临危不乱,妥善处置。(三)必须及时“签退”计算机,并锁好现金和印章。员工临时离岗,必须退出计算机操作界面,做好“签退”工作;现金、重要凭证锁入柜、箱;印章锁入抽屉,并保管好软盘和钥匙。(四)必须坚持临柜制度。营业场所必须坚持“三人当班、两人临柜”的制度。如本场所员工因公外出而少于三人的,要提前通知轮休员工顶岗,不得两人当班。(五)必须坚持审核制度。临柜员工办理业务时,要仔细辨别、认真核实身份证及银行卡、单、折、票、证、印鉴和单据、文件等各类票证的真伪。三、营业结束应做到:“两禁止,三确认“。两禁止:(一)禁止存放私人钱、物。员工应将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营业室。(二)禁止留人娱乐、饮酒和住宿。除单位组织加班、值班外,任何人不得在营业场所娱乐、饮酒和住宿。三确认:(一)确认系本单位运钞车和押运人员无误后,方可进行款箱交接。营业结束后,员工应锁闭大门,在室内等候运钞车。不得将款箱放置室外候车。运钞车到达后,应确认无误后,在室内进行交接。(指三不留所)(二)确认章、证、款无遗漏后,关闭电视监控设施。营业结束后,营业场所负责人应督促员工检查现金款箱、保险柜及抽屉,确认章、证、款无遗漏后,关闭电视监控设施。(指三不留所)(三)确认电源切断、门窗关闭后,开户入侵报警设施。员工离开营业场所前,营业场所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检查确认电源(除不能切断电源的设备外)、煤气、水阀门、门窗等是否关闭,并填写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日志后锁闭大门。(指三不留所)。储蓄所(柜)长安全工作职责 储蓄所(柜)长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储蓄所(柜)长对本所(柜)安全工作负责,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部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组织对各种防范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员工防范技能。二、督促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三、掌握本所(柜)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上级报告;四、随时抽查备用金、重要凭证、印章管理使用情况,保证帐款安全。五、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和保卫部门报告。值班值宿制度一、值班值宿人员在岗期间,值班干部是本单位(本营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有权领导督促警卫、守库、更夫等人员,切实做好值班值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二、负责填写值班值宿登记,检查值班值宿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做好登记。三、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准喝酒,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脱睡,不准留宿外人(包括本单位非值宿人员);不准私自串岗、顶岗,特殊情况须串班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主管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四、上岗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库、报警设备、联防装置,检查水、火、电源确认一切正常安全。在岗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预防破坏。下班时,带领接班人员按上岗规定,再做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做好交接班登记离岗。五、遇上级领导、公安部门检查时,必须持证件并有本单位或上级领导、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否则严禁接待。六、发生案情、火警等紧急情况时,要按照预案沉着应对,指挥带领在岗人员机智勇敢地制止犯罪或对火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七、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和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置确保安全。八、不准安排女员工值宿守库、可安排节假日值班。金库管理管库人员必须由思想政治可靠、道德品质优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警惕性高、保密观念强、身体素质好的正式员工担任。金库管理制度:一、联社管库人员,必须经人事、财会、稽核、保卫部门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审批,经批准后方能担任其职,信用社的管库人员必须经信用社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管库人员应明确分工,对库房的安全负同等责任,出入库房必须两人同进同出。三、库房门锁钥匙和密码,应严格分开保管。实行双人分别掌管,双向交接,不得交叉。掌管密码人员调动后应立即更换密码。四、库房钥匙在上班时间内,必须随身携带;营业结束关库后,应将库房钥匙放入专用保险柜内保管,任何时候不许将钥匙带出营业场所外。五、金库门锁的备用钥匙和密码副本,应分别密封加盖公章后上交联社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动用备用钥匙时,须经主任批准,并到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后方可动用。密码副本一经动用,应及时更换密码。 六、检修人员进入库房时,必须经信用社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并同管库员带到指定地点,在管库员的监督下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应认真登记。金库管理员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双人管库制度,出入库必须双人同入同出,互相监督,钥匙分管,随身携带,必须使用密码转字,执行库存限额。二、入库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记载帐务,出入库手续齐全,填写出入库单,做到责任分明,帐款、帐实相符。三、入库保管的现金及有价证券,要按券种分类,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不得出现霉烂、虫蛀、鼠咬等问题,确保库款安全。库内不得存放规定外的其它物品。 四、营业终了。库存保管的现金,应与库存登记簿和总账现金科目核对并相符。五、工作调动时,必须经领导监交,办理交接手续。六、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情况。信用社各种预案的基本要求第一条 制订预案的范围。市联社机关、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计算机房、监控室,都必须制订相应的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处置预案。第二条 制订预案的原则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要坚持“针对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情况设想方面,要结合本单位、本营业场所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设想多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在情况处置方面,力求简练,实用,具有实战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条 预案的内容一、情况预想。例:一名歹徒持械作案;多名歹徒持械或炸药、易燃品作案;二名歹徒蒙面持枪作案在营业室外开枪;一名歹徒尾随进入营业室等等多种情况。二、正确判断:准确判断事件性质,和可能发生的情况。三、定下正确的处置决心。四、情况处置。处置情况的原则是“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针对设想的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置。例:对持械、易燃品未进入营业室,且营业室防护装置足以阻挡歹徒作案时,处置应以报警,与歹徒对话规劝,周旋,争取时间,得到支援为主。五、人员分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明确人员分工。即分工到人,又要灵活掌握。例:分工人员如不在岗位,必须明确补位人员,一旦案发,谁离报警按钮最近,谁就负责报警,谁离武器,器械最近谁就负责搏斗等做出更具体的分工。第四条 落实预案各级保卫部门负责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组织预案演练。演练由保卫部门根据预案现场出情况(即设想的几种情况),由该单位员工讲出处置的办法及所采取的措施,增强防范技能,熟练掌握处置方法。 第二节 防抢劫第五条 营业所遭抢劫一、发现可疑人员、车辆或情况 (一)观察:首先发现情况的人员,要大声用预先约定好的防抢暗语相互通报情况,做好处置准备。 (二)报警:在确定事件性质后,由在场的负责人用手势或暗语,指挥在场人员快速做出反应;情况允许,首先要与犯罪分子周旋,沉着冷静,拖延时间,报警或分别向保卫部门、联网单位(居民)报警,请求支援。 (三)关注:全体人员在关注事态发展的同时,记住歹徒体貌特征、口音,要分别关注室内、外,前后院有无异常情况,防止罪犯同伙趁机从后面下手作案。 (四)支援:请求支援要本着由近到远,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内向公安、保卫部门、有关单位请求支援的顺序展开。若在早晚接着款箱期间,应立即通知押运人员改变行车路线。二、遭团伙暴力抢劫 (一)报警:首先发现情况的人员要立即按下“110”报警按钮,并迅速大声通报其它人员,其它人员要就近按下恐吓器、联防铃、报警按钮及相关电话,多方报警。 (二)防护:若事态发展严重,负责人要指挥在场人员以柜台死角、墙体死角做掩护,保证人身安全,切不可打开营业室后门撤离,以防歹徒从后门闯入。 (三)搏斗:若歹徒已闯入营业室,要想办法先关闭营业室大门,防止歹徒同伙后续进入,同时,组织全体人员立即拿起自卫武器与之搏斗,制服歹徒确保人员、资金安全。第六条 金库遭抢劫一、报警。当金库遭到抢劫时,值班守卫人员要立即按动“110”报警按钮。二、录像。监控值班人员接到或发现报警后,要立即用电话向“110”报警,向相关部门领导报告,同时调整监控画面至发案现场,进行跟踪录像。三、守护。在歹徒接近警戒区时,金库守卫人员要鸣枪示警,让犯罪分子放下武器,如犯罪分子向我方开枪射击,我方可直接还击,英勇顽强的与犯罪分子做斗争,做到人在库款在。四搏斗。若发生在交接款中,金库管理人员要立即将剩余款包送入金库内,并锁闭金库大门,资金调拨员要立即锁闭车门,武装押运人员要协助金库护卫人员制服罪犯,运钞车司机要将运钞车驶离并立即用车载报警设备向公安机关报警。所有人员要注意歹徒数量、身高、衣着、所持枪支、逃跑方向等,为警方破案提供依据。 防盗窃预案第七条 营业场所和金库遭盗窃一、当监控中心接到营业场所入侵报警信号 (一)核实。值班人员要立即运用监听、电视监控等手段进行核实或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二)报告。若确认为盗警或连续接到多种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并调动应急人员。 (三)抓捕。接到报告后,保卫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抓捕,并与报警营业场所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查实。二、当守库巡查或值班人员发现异常 (一)报告。当巡查或值班人员发现门、窗、护栏等设施被破坏或确认发生异常时,要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 (二)守候。此时,巡查或值班人员不要离开,在支援人员未到达之前守候在门内,注意事态的发展。 (三)搏斗。若确认有人正在盗窃时,要立即报警并向保卫部门报告,同时拿起武器械具,堵住出口。若犯罪分子准备逃跑时,坚决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并呼叫群众求得支援,争取将其抓获。 (四)保护。若犯罪分子已逃跑,注意保护现场,在公安机关到达之后方可入内,以防破坏痕迹物证。防诈骗预案第八条 遭遇诈骗时一、辨别。工作人员办理业务中,要仔细辨别身份证及银行卡、单、折、票、证、印鉴、文件等种类票证的真伪。二、核实。如发现有人使用可疑的票证时,要认真核实。确认为伪造、变造、作废、虚假或冒用票证进行诈骗后,要立即报告。三、报告。要按照预案,利用暗语或特定的联络方法,通知相关人员,报警人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工作人员要稳住对方并拖延时间。四、控制。值勤人员要严加防范,以防犯罪嫌疑人逃掉。保卫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将其控制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五、提供线索。如在公安、保卫人员到来之前,犯罪嫌疑人已逃窜,业务人员应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口音、着装以及逃跑的方向及时向公安人员报告,以利于公安机关破案。防火灾预案第九条 办公楼防火一、组织指挥每个办公楼均应成立负责指挥通讯、灭火、保卫、抢救、疏散、事故处理的消防小组。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由指挥组统一指挥调度灭火人员,实施对火灾处置。二、判断 (一)若消防控制室收到自动火灾探测器传来火警信息,应立即复位,通知报警地点的工作或处置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二)工作期间,若工作人员闻到刺激性气味,摸到发热部位,看到烟雾出现等火灾前兆,应及时查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三、报警 (一)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1、再次接到同区域多个地点火警;2、收到火警报告或确认信息;3、收到手动按钮报警时,应立即启动楼层警铃并向“119”报警,同时向指挥组报告。 (二)若工作人员发现火灾时,有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要立即按下手动消防报警按钮报警,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119”;没有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要敲碎消火栓启动开关报警,并大声呼喊救援,尽快向“119”报警。四、灭火灭火处置的要求是:扑灭初期火灾;控制中期火灾,等待支援;后期火灾尽快疏散。处置步骤是: (一)扑救。听到警铃或呼喊救援的,灭火人员或夜间非守库值班人员,应尽快携灭火器赶到现场,通知到尽可能多的人员实施灭火。收到信息的通讯组人员要尽快向指挥组报告。 (二)指挥。指控组接到报告后,首先要组织灭火人员实施灭火,再按分工通知各组实施控制、抢救财产等做相应处置。 (三)值守。灭火期间,消防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相应实施操作,关断非消防电源,启动消火栓,关闭排风系统,通知疏散,启动防排烟设施等项工作。 (四)警戒。守库员要坚守岗位,对库区进行严格的武装守卫,保卫组要把重要文件、物品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加强警戒。 (五)控制。若初期火灾无法扑灭且火势逐渐蔓延,或发现时已是中期火灾,消防控制室应立即关断非消防电源,启动消火栓等灭火设施。指挥组要组织灭火人员关闭相应的防火门,用最近的消火栓喷水控制,等待消防队的支援。 (六)隔离。对火灾部位距离较近的机房或无法撤离的重要物品区域,灭火人员要利用消火栓喷水等降温隔离措施。 五、疏散(一)在初期火灾无法扑灭的情况下,指挥组首先通知着火及相关楼层的人员立即疏散。(二)当火灾已无法控制并蔓延速度加快时,要立即通知楼内所有人员,按消防要求分楼层快速有序的疏散,切忌惊慌。(三)疏散时,疏散人员要沿防火楼梯步行楼梯,尽可能向下疏散撤出大楼。每层最后一位离开人员,注意关闭相应的防火门,以防火势沿疏散楼梯蔓延。(四)如火势凶猛,消防通道被封锁,楼上人员无法向下疏散时,设有临时避难层的,可进入避难层或撤至楼顶平台,及时发出求救信号,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或自救逃生。(五)疏散人员被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部门要清点人员,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指挥组。(六)配合。在消防队到达后,指挥组应及时向消防指挥员说明被困人员、着火部位、楼层状况、消防设施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官兵灭火救人。 (七)协助查处。在扑灭火灾后,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完善防火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违反信用社安全保卫制度中的处罚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上级主管有关部门或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个人责任。一、发生案件和事故的;二、因失职、渎职发生案件和事故的;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可能导致案件事故发生的;四、对发生案件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包庇、袒护、减轻责任的;五、遇有犯罪分子盗窃、抢劫、行凶、杀人等犯罪活动和重大灾害事故时消极逃避的;六、违反武器管理规定,致使武器弹药被盗、丢失或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七、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已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而导致问题发生的;八、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事故未及时化解,处理不当,发生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开枪杀人等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九、其它应当予以处罚或追究责任的。对违反值班、值宿、护卫队员制度的处罚:(一)值班、值宿人员、护卫队员,不按规定时间上岗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空岗一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酒后上岗或在岗喝酒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未按规定办理接交手续的,每次罚带班领导200元,责任人100元。(二)警卫、护卫队员不坚持坐更守库制度,每人每次罚50-100元。(三)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顶替值班者,罚当班员工100元;在值班守库期间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营业室、守库室的,每次罚主任800元,主管副主任600元,保卫负责人4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或开除留用。(四)值班期间违反规定随意开门的,罚带班人员500元,当事人600元。(五)夜间留宿非本单位人员的,每次罚主任1,000元,主管副主任800元,保卫负责人5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或开除留用。罚其他人值宿人员每人5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或开除留用。罚其他值宿人员每人500元。导致事故或案件发生的,按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六)值宿登记薄填写不认真、代签的,每次每人罚100元;漏填一天视同空岗,罚责任人200元。(七)值班、值宿期间看电视或搞其它娱乐活动的,每次罚带班领导及参与人员各200元,没收电视。(八)凡在营业室、储蓄柜(所)内打麻将、玩扑克无论有无赌博行为。每次罚主管或带班领导300元,并给予撤职处分,组织者开除,参与者每人罚款200元,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凡在营业室、储蓄柜(所)内发现麻将、扑克等娱乐工具的一律没收。(九)值班、值宿人员上岗后不及时将枪支出库,没有做好应急准备的,监控报警系统不及时布防的,每次罚带班人员300元,责任人100元。(十)三间期间无人值班或值班不到岗、误岗及中间离岗的;对带班领导和责任人每次各罚款300元。(十一)在营业和值班、值宿期间,遇有公安人员或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没有本单位领导和保卫人员陪同而随意开门的,每次罚带班领导5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责任人开除留用。(十二)当安全保卫检查人员询问了解属内部秘密情况时,被询问人员在不熟悉检查人员,单位领导和保卫人员又不在现场的情况下,随意回答检查人员问题的,罚带班领导200元,责任人300元。对违反业务工作规定的处罚:(一)对不执行三人临柜制度的,对营业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二)对不执行双人管库、双人押送款箱和双人同进同出库房制度的;对营业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责任人各罚款500元。(三)重要凭证及会计档案没有按规定管理的,对坐班主任或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300元。(四)印鉴、密押不按规定管理的,每次罚坐班主任或负责人及责任人各200元。(五)个人业务用名章不按规定使用管理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六)营业期间不关锁营业室边、后门的,每次罚坐班主任或负责人800元,直接责任人600元,其他人员每人300元。(七)营业期间擅自允许非本单位人员进入营业室内的,每次罚坐班主任或负责人800元,责任人700元。(八)储蓄所没能 做到“三不留”的,每次对有关责任人各罚款200元。(九)对实行午休制的营业网点,午休时微机操作员没有退出业务操作系统,名章、重要凭证、现金、印章等未入柜(抽屉)上锁的,每次罚坐班主任或负责人300元,对责任人每人罚款400元。(十)储蓄柜(所)工作人员在营业期间,擅离职守,只向本柜(所)人员请假而未向信用社(部)有关领导请假的,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做开除留用处理。其他人员不及时报告的,每人罚款200元。大额现金摆放在桌面,出纳员不及时入库保管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十一)金库钥匙丢失,罚主管领导或负责人500元,责任人800元。(十二)微机数据备份盘不入库(柜)保管,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十三)个人存折、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在营业室办公桌内,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十四)微机操作人员不定期更换密码,未做到一人一码,营业人员相互混用,出现失密的,每次罚主任500元,主管副主任及责任人各3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开除留用。(十五)储蓄所(柜)负责人,未填写当日安全记录,当日未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罚负责人100元。第 20 页 共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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