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范文范本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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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范文范本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YOUR LOGO原 创 文 档 请 勿 盗 版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凡*行政区域内,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中,其承包土地被政府按相关规定征用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二、养老保障养老保障是指政府为被征地的大龄农民解决后顾之忧所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一)参保条件在征地时,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以上,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参与养老保障,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委会、社区委员会提出名单,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核定。(二)缴费准绳缴费准绳按每一项被征地农民情况分别计算,即每自己养老保障基金缴费总额,等于参保时全市平均预期寿命减去参保时本人年龄(男不足60周岁按60周岁计算,女不足55周岁按55周岁计算)后乘以12个月,再乘以养老保障月待遇准绳。全市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年龄差不足四年的(含超过全市平均预期寿命的人员)按四年计算。年龄计算以被征地农民首次领取土地补偿费的日期为准。(三)资金来源被征地农民参与养老保障资金由政府、村集体与自己三方负担。其中:市财政负担30%,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村集体负担40,自己负担30%,分别从村集体所得土地补偿费、本人所得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费中支付。村集体所得土地补偿应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与养老保障支出。(四)待遇准绳参保人员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准绳,按开始享受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绳执行,并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绳同步调整。(五)享受待遇时间参保人员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参保时男已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六)账户模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行自己专户和统筹账户、专项调剂相结合的制度。集体、自己缴纳部分纳入自己专户;政府缴纳部分纳入统筹账户。发放养老保障待遇时先从自己账户中支付,自己账户资金不足时,从统筹账户中支付。市财政根据被征地农民所需养老保障资金总额10%的比例,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专项调剂金,也可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补充调剂资金。调剂资金用于弥补调整养老保障待遇准绳与超过预期寿命支付养老保障金造成的资金缺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自己专户资金、统筹账户资金与调剂资金,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数额,在征地时一次性足额划入当地财政部门开设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专户。(七)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除留足当期应付的社会保障金外,应全部存入在开户银行所设立的资金专户,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保值增值。养老保障资金增值部分,按自己专户与统筹账户,分别计入各自账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分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挤占与截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及保值增值情况,每年向被地农民公布一次,接受社会与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八)统筹级次养老保障资金实行全市统筹。成立*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登记、基金征缴与发放养老保障金。(九)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自己专户资金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其养老保障关系终止,其自己专户资金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人员户籍迁往外省(市、区)或省内其他市的,可按照本人意愿将养老保障关系保留,达到享受待遇条件后,领取养老保障金,也可按照本人意愿退保,其自己专户资金余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三、养老保险(一)参保条件与办法被征地农民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参与城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没有参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可参与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其中征地时年满18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按照本人意愿从1999年1月起,至被征地并参保时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在1999年1月年龄未满18周岁的,从年满18周岁时补缴。被征地农民自愿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必须在被征地当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并备案。申请补缴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应在获得经济补偿后半年内到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养老保险费,逾期未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申请,不再享受补缴政策。(二)资金来源被征地农民参与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对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市财政实行统一补贴五年,补贴准绳为缴费基数的6%。补贴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列支,不按规定缴费的不给补贴。(三)其他参与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执行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四、就业对没有就业但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和管理,为其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增强其就业能力。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要提供创业培训、就业引领等服务。符合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医疗保障被征地农民仍然保留农村户口,并已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规定享受医疗待遇;转为城镇户口且在城镇用人单位就业并明确劳动关系的,和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用人单位就业但未明确劳动关系以及灵活就业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转为城镇户口且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但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按相关应急救助政策规定予以救助。六、政策规定(一)对于符合养老保障条件但未参与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其应享受的集体补助部分归集体所有。(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金与自己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优先用于基本养老保障,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三)以虚假材料参保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参保资格,自己缴纳部分退还本人。(四)凡参保的被征地农民,按本实施意见执行。如遇相关缴费比例、待遇准绳等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五)部分承包地被征用的农户,由所在村委会与农经管理部门根据人地对应的原则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劳土比例”,确定该农户参保的人数(须符合参保条件)。七、责任分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积极稳妥”的原则,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有效实施。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综合管理与政策解释工作;财政局负责基金的收缴、存储及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与国土资源局、农经局负责土地征用、补偿情况的统计核准及信息反馈工作;公安部门应当好参保人员户籍、年龄的审核工作;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好政策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后记:本文档可操作性强的文档模板,供您学习参考,减轻你的工作负担。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文档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格式都按照公文标准排版好了,直接下载编辑/打印使用即可,上面前言和页眉部分使用时可以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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