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红旗村天堂桥(二号)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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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75 -页 共75页正 本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一月三日目 录一、 合同协议书1二、 中标通知书4三、 授权委托书6四、 项目经理部人员名单8五、 安全生产合同32六、 廉政责任书35七、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38八、 专用合同条款41九、 通用合同条款55十、 技术标准和要求90十一、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2一、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金沙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全称):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建设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桥梁工程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承诺。依照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名称: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桥梁工程工程项目地点:金沙县沙土镇工程项目内容: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桥梁工程(已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工程建设规模: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全长34.04米,宽5.5米。资金来源:中央补贴,县财政配套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桥梁施工图设计所示工程内容。三、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3日(具体以监理方签发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4月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五、 合同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六、 签约合同价根据发包人在本工程竞争性谈判所报总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玖佰柒拾壹元捌角叁分(小写:591971.8300元)。最终总价以金沙县审计局审计金额为准。七、 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组成合同文件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项目经理委托书4. 安全生产合同5. 廉政责任合同6.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7. 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桥梁施工图设计8. 其他合同文件(专用、通用合格条款按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9221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格条款办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八、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助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 发包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 承包人: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中标通知书三、授权委托书四、项目经理部人员名单五、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桥梁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 业主单位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 组织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2、 施工单位职责(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 施工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汉安的行为。(5)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单位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3、 违约责任如因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失效。5、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六、廉政责任书廉政责任书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 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本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1.5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 业主单位责任业主单位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业主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2.6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从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 施工单位责任应与业主单位保持正当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为业主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 违约责任4.1业主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业主单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业主单位建议由县相关部门给予施工单位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六、 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七、 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责任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七、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工程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二、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 缺陷责任2.2.1施工单位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2.2.2缺陷责任期内,业主单位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业主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施工单位应负责修复,直到检验合格为止。2.2.3监理人和施工单位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业主单位原因造成的,业主单位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2.2.4施工单位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业主单位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2.2.3项约定办理。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施工单位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5、 施工单位的进入权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业主单位的保安和保密规定。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在通用条款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第3款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施工单位出具经业主单位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7、 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业主单位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施工单位: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八、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东南环线21.1.2.6监理人:贵州科达工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贵阳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业主单位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施工单位。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业主单位事先批准,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65.2.1业主单位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业主单位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业主单位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施工单位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3天916.1合同期内不调价10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无1117.3.2本项目的计量以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完工分别进行计量;在本工程完工前每期进度按当期计量按县政府规定支付70%,留25%在交工质量评定为合格以上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留5%质量保证金在缺陷期满并完成质量缺陷修复后支付。12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5%1317.5.1施工单位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1417.6.1施工单位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1518.2竣工资料的份数:6份16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1722.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金沙县人民法院1811.5.5逾期交工违约金:500元/日。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 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审计已批复的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天堂桥(二号)工程项目等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业主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1.1.2.6监理人:贵州科达工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1.2.8业主单位代表:指业主单位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代表。姓名:詹永成职称(职务): 业主办主任 联系电话: 18230983848 1.1.2.11独立施工单位:指与业主单位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设并移交给业主单位的工程。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1款中约定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的若干个工程。1.1.2.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 项目经理委托书、授权书;5、 安全生产合同;6、 廉政责任书7、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8、 专用合同条款;9、 通用合同条款;10、 技术标准;11、 图纸;12、 金沙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量清单;13、 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文件中的施工组织文件;14、 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合同行效的条件: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施工单位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 业主单位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施工单位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业主单位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 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合同条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施工单位对各个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合同约束力,作为业主单位或者监理人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业主单位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施工单位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业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不按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3) 业主单位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时。(4) 业主单位提供图纸的数量:完整1套。 1.6.2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1)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范围: / (2) 施工单位提供文件的期限: / 。(3) 施工单位提供文件的数量: / 。(4) 监理人批复施工单位提供文件的期限: 14天内 。(5) 其他约定:根据实际情况,按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办理 。1.6.3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业主单位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14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施工单位。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 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2) 业主单位指定的接收地点: / 。(3) 业主单位指定的接收人为: / 。(4)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 。(5)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6) 施工单位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单位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施工单位指定的接收地点。(7) 业主单位(包括监理人)和施工单位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业主单位(包括监理人)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8) 业主单位(包括监理人)和施工单位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同一来往信函拒不签收达三次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2. 业主单位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施工单位。业主单位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5组织设计交底业主单位应当在合同条款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业主单位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安排阶段工作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业主单位申请增加紧急的设计交底,业主单位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2.8其他义务(1) 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3) 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业主单位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之日起,如果监理人或者业主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位内未予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业主单位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4)业主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 /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业主单位批准行使的权力: 监理合同中约定 。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3.1.1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业主单位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施工单位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业主单位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3.3监理人员3.3.4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4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专门约定外,施工单位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业主单位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施工单位发出指示。 4施工单位4.1施工单位的一般义务4.1.3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业主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施工单位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8为他人提供方便(1)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施工单位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施工单位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 无 (2)施工单位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施工单位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者确定。 4.1.10其他义务施工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4.3分包4.3.2业主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无(主要为施工单位自行完成)。若有,除通用合同条款第4.3款的约定外,分包还应遵循以下约定:(1)除协议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业主单位和监理人同意,施工单位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业主单位和监理人审批。业主单位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分包请求和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人。(2)业主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包括从暂列金额开支的专业工程,达到依法应当招标的规模标准的,以及虽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合同中约定采用分包方式或者招标方式实施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1款的约定,由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以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除项目审批部门有特别核准外,暂估价的专业工程的招标应当采用与施工总承包同样的招标方式。(3)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施工单位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施工单位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4)分包工程价款由施工单位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业主单位未经施工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5)未经业主单位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业主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业主单位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承担。4.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4.5.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达成协议框架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未经业主单位书面许可,施工单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如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必须经业主单位批准,并且要求接替人员的资格等级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未经业主单位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管理骨干。若擅自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交纳违约金。违约金额约定为: 50000 元/人。4.6.2 施工单位派遣人员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号: 注册证书号: 执业印章号: 执行经理及项目总工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 证书号: 质检工程师姓名: 现场主管技术员姓名: 试验检测工程师姓名: 财务负责人姓名: 安全负责人姓名: 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专用条款第5.2款约定由业主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但是,业主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包括从暂列金额开支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中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以及虽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但合同中约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1款的约定,由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以招标方式确定专项供应商。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见附件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5.1.2施工单位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天 。5.2业主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业主单位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见附件三“业主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5.2.3由业主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施工单位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 / 。需要业主单位办理申请手续的临时占地:驻地、库房、料场、便道、材料设备存放场地 。6.2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无 。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场地。业主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应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并现场与施工单位进行交验。提供有关勘察资料,并向施工单位提出需要保护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内容和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约定: / 。6.4施工设备和监理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4.1除为专用合同条款第4.1.8款约定的其他独立施工单位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施工单位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办理人: 业主单位 。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施工单位 。7.2.2业主单位和监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施工单位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业主单位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3天 施工单位测设施工控制网的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3天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施工单位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 14天 9.2.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并做好下列工作:在施工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及排水设施通畅。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应分类存放。现场设置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从现场清运。其他约定: /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包含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价格中,金额为除保险外总金额的1%,业主单位应自合同签订5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性预支给施工单位开设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项目实施后从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实行专户核算。9.3治安保卫9.3.1施工单位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 施工单位 。9.4环境保护9.3.3施工环境保护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14天 。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施工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监理人。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 / ,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2)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14天内。(3)施工单位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 / 。 施工单位报送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 14天 。(4)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按照业主单位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 /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施工单位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 14天 。(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14天 。(3)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 7天 。11.开工和竣工11.3业主单位的工期延误(7)因业主单位原因不能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除业主单位原因延期开工外,业主单位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法律法规 等延误施工单位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 达到当地20年不遇的气候 。11.5施工单位的工期延误(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第11.3款规定外,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主工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交工。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2) 如果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施工单位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在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业主单位可按第22.1款终止对施工单位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施工单位或其他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施工单位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3)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业主单位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4) 施工单位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不免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5) 如果在合同工程完工之前,已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交工验收证书,则合同工程的逾期交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不应影响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提前交工的奖金:不奖 。12.暂停施工12.1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的责任(5)施工单位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 。13.工程质量13.1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13.1.4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并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13.1.5本项目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13.2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13.2.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民生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13.2.4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13.2.5施工单位必须完善检验手段,根据技术规范的规定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并应及时校正确保其精度;根据合同要求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加强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不得违规计量,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13.2.6施工单位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入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有质量检验认证资格的检验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7天前交给承包人。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当监理人有指导领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 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半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 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4. 试验和检验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14.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施工单位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14.1.3 监理人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施工单位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监理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14.2 现场材料试验14.2.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施工单位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14.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施工单位应予以协助。14.3 现场工艺试验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15.3变更程序15.3.4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5.4变更的估价原则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位,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5施工单位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 无 。15.8暂估价15.8.1 (无)15.8.3业主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其价格按照下列约定: /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合同期内不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7.1.3计量周期(1)本合同的计量以路基、路面完工分别进行计量;在本工程完工前每期进度款按当期计量的70%支付,留25%在交工质量评定为合格以上时支付,留5%质量保证金在缺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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