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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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放权力度,提高审批效能,让“放”的效果持续显现、“管”的制度不断健全、“服”的体系逐步完善,现将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截止2018年底,我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如下: 一是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97项,其中取消42项,调整55项(含承接下放事项23项、调整事项23项、整合事项7项,增加事项2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其中:衔接省市政府取消的16项行政许可证明材料,衔接国务院审改办等部门取消的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衔接市政府取消4项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三是公布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事项。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公布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事项251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7项,公共服务事项214项。四是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抚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抚州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审改发办20176号)文件,制定*县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广审改办发20181号),联合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训会,并于6月底完成31个县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2019年,取消和调整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274项,其中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34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67项、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73项(县本级70项,乡镇3项)。二、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一)规范行政执法。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县政府办下发了*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截止6月底,24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的部分编制工作,并已向县司法局进行了备案。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台账“月报送”制度,截止7月10日,共有11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行政执法案件台账的报送,其中:受理、办结行政执法案件490件,民政、医保等四部门实行零报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我县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市“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工作安排。县政府办适时转发了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全县25个“双随机”监管责任部门完成机构改革后监管事项的调整工作。截止6月30日,23个“双随机”监管责任部门完成了监管事项的调整、录入和2019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录入工作;2个部门因行政执法职能尚未完全到位,暂时无法开展监管事项调整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录入检查事项132项,检查对象2134个,检查人员481人;制定了2019年行政检查计划29个,已生成检查任务33个,已经对384个检查对象进行了检查,均已生成检查结果,通过该平台办理了行政执法案件66件。(三)初步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工作。为实现监管工作与监管实施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推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目前我县已初步完成了33个部门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工作,其中监管事项目录清单806条,检查实施清单743条。三、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一)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为加快我县放管服改革,营造“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行政服务中心将于7月底搬迁至新址办公,搬迁后新址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县本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21个部门(即权力清单中含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不同办事场景设立税务服务区、工商登记服务区、人社系统服务区(农保、就业、社保)、医保服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建筑项目服务区等服务区,并将除公安、交警、民政(婚姻登记)外的其他政务服务职能部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大一窗式”办理。(二)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1.部门授权,中心收件。各涉审相关部门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收件(受理)权”以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授权)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受理),并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在岗指导。2.重组窗口,集成办理。根据事项办理难易、涉及部门数量、办事类型等情况,将各部门分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设置若干个“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和集成审批办公室,部分单位办事窗口收件(受理)职能移交综合窗口实行统一收件(受理)。事项审批涉及多个审批职能部门的,由相关部门组成集成审批办公室,集中开展审批,一窗受理,同步办理,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3.受审分离,数据跑腿。综合收件(受理)窗口收齐申报材料并经相关部门初审确认后,录入“一窗式”系统,信息自动推送到相关审批系统,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完成后信息推送到综合出件窗口,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服务。4.简化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能。以最多“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为目标,倒逼事项办理效率,通过梳理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手续,制定标准流程,减少群众重复提交各类证明和申请表单,不断缩短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环节、跨部门审批环节、出件环节的时限,实行在线监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和邮政部门合作,采用邮递方式,实现群众办理事项少跑腿或不跑腿。(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 根据省政务审批厅下发全省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版本,我县具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32个部门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系统领取并进行个性化完善,共领取依申请公开事项1359项,并全部已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分厅上公开,并将领取的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办理,其中57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延伸至11个乡镇,最大限度地实现利企便民。(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1.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并联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及申报表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各阶段中的审批事项不互为前置。2.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梳理合并审批流程,把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分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400万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400万以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业、小型工程)项目共四类。再根据项目分类,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3.合并审批事项、缩减审批时间。将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消防设计文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联合办理,将多个审批事项要提供的35项材料缩减为13项材料,将多个审批事项审批时间由49个法定工作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15个工作日、消防设计文件审查20个工作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14个工作日)缩减速为7个工作日。推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竣工测验”合一。推行“联合测绘”,将规划、绿地、消防、人防等专业由一家综合联测机构实行联合测绘,分专业出具测绘结果并将报告电子数据上传系统。推行联合审图,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竣工测验合一”改革,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4.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后补。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申请人按照审批部门告知的具体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资料,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在相关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前补齐相关申报材料。(五)全面推进“一网通办” 为深入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我县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46号)文件,归集整理了全县各单位85项堵点问题的数据需求表,完成了堵点问题相关的业务系统与大数据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资源数据共享。下一步,我县将做好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衔接工作,并督促全县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要求所有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杜绝“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确保今年底我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同时,按照“市级统建,分级部署”的模式,加快我县“赣服通”分厅的推广使用。(六)落实证明材料清理 我县下发了全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已经按照方案共梳理出需保留的证明材料82项,取消的证明材料44项。(七)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 重点围绕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高频事项,下狠功夫砍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邮递办。根据上级“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我县已与邮政部门探讨邮政代办、邮递服务。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和邮政草拟了合作协议,待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计划搬迁新址时一并推出,届时邮政部门将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设立代办点,各乡镇群众只需提交相应材料到乡镇代办点就可办理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审批业务,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和网上申报事项都可通过邮递提供上门服务。同时,依托这次全省政务服务通用事项的认领情况,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及其他)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继续梳理公布我县“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清单,2019年底,确保我县“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办理率达到70%。(八)优化服务环境、营造便民氛围 依据事项属性和企业群众办事习惯,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窗口设置,主要采取“分类综合”方式,将根据新址大厅2000余平米的实际,设置税务服务区、工商登记服务区、医保社保就业服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建筑和企业开办服务区服务区、“一窗受理”等服务区;同时,县行政服务中心将为办事群众设立免费复印区、导巡台、填单台、邮政EMS服务台、银行服务区、自助上网、手机充电服务区、投诉受理区等,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为窗口工作人员制定统一工作制服(税务局、市监局、城管局、交通局穿着本单位制服),邀请专业服务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礼仪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心工作人员形象;同时,中心将从完善叫号机、休息等候区、开水间、监控安保、停车服务等硬件方面着手,营造良好的便民氛围。四、 存在的问题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行政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上还存在“两头跑”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有的“一个窗口办结”、“一次取件”貌似节省企业取件频次和时间,实际前提是全部证件办齐了一次才能取走,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办事流程多、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等问题。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在今年全市“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安排中,“一网通办”需要县级部门的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做对接,但县级部门业务系统基本上是使用各部门的垂直系统,县级各部门没有权限、也没有技术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建议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从省级层面做好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不然,县级“一网通办”只是空号。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全市今年“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安排,我县在“一门式”、“一窗式”、“一网通办”、“一次不跑”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将围绕“一号对外”、“一链办理”来开展“放管服”改革。(一)实行“一号对外”,建设政务热线平台 按照“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要求,我县将参照市里建设模式,除110、119、120、122等紧急及警务类热线外,将政府各部门现有的服务热线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建设我县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同步建设微信、网站、移动客户端等配套服务平台,将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让民意诉求更畅通,解决问题更及时,群众办事更方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深入开展政务投诉数据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开展“一链办理”改革 我县将在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过户、水、电、气;企业开办从注册登记到注册开业;医保报销等领域开展一链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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