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合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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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场地使用合同 出租方 甲方 营业执照 身份证 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 乙方 营业执照 身份证 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和条款地 本着明确权责 互惠互利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就乙 方使用甲方场地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 1 乙方承租的经营场地为 区域 建筑面积共计 约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共计 年整 2 2 优先租赁权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 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继 续租赁该场地 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 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第三条 租金 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3 1 租金 场地租金为 万元 年 租金采取 先付后租 的方式按年 支付 分别为 在合同签订时 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 万元 以后分别于每年 度的 月 日前 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租赁年度租金 2 3 2 物业管理费 乙方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定时定额 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如因乙方没按时履行其约定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 方承担 3 3 水电费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单独安装水表 电表 乙方如根据合同得到 了供水 供电服务 并按该表实际计量数据及同期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商业用 途的收费标准向供水供电部门交纳水电费 租赁期内 供水供电部门如对收费 标准或收费周期进行调整 申方有权予以相应调整 3 4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并不包括乙方作为一经营单位依法须向 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 该等税费应由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 部门支付 第四条 保证金 4 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 作为乙 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期内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 应向甲方支 付损失赔偿金 违约金以及延迟交付费用 甲方均有权在保证金中扣减 甲方 在扣减保证金后需向乙方出具相关扣款凭证 4 2 租赁期满时 乙方如无任何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已根据本合同承担违 约责任 甲方已认可 在乙方将租赁房屋交回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 甲方将保 证金无息退还 4 3 有以下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发生时 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4 3 1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有其他违约 侵权或违反行政法 律 法规的行为 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 甲方可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 金 以抵付甲方或第三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 3 2 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及第六条项下租金及相关费用 甲 方有权以保证金抵扣 4 3 3 乙方物品的陈列和外立面的制作须符合整体商业街的形象和管理要 球 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保证金 4 4 当保证金不足时 乙方必须在甲方送达缴款通知十日内补足 否则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逾期 30 日仍未补 齐 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5 乙方在租赁期内若有擅自撤场行为 或因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封 则视 3 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权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并应按 照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租赁用途及使用 5 1 乙方所租用场地仅限经营项目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移 转让 转租 分租 特许他人使 用租赁场地 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承包 联营或其他方式的 合作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 3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 包含外立面 自行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或宣 传与甲方其余物业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企业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 4 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 乙方在租赁区域 内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 商品质量 物价 安全 消防 卫生 环保等方面的政策 法令 法规 依法 纳税 否则 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 5 乙方应对场地内自有设备 物品等财物投保相关附和 保险事故发生 后 由乙方自行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和交还 6 1 本合同租赁场地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交付标准 为 6 2 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 乙方应在 期满前或收到甲方通知 5 日内撤出 在撤离过程中 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 设备设施及物品清除出租赁场地 但基础装修不得破坏 乙方如延迟撤离 须 按撤离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合计标准的三倍按日赔偿甲方损失 且甲方有权强 制性清场 收回租赁场地 撤离结束后 租赁场地内 乙方未撤离的物品视为 乙方遗弃物 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6 3 乙方撤离时 须与甲方签订书面交还租赁场地清单 乙方对自行安装 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 第七条 装修及改造 7 1 合同期间 乙方在不改变租赁场地所属房屋内部主要结构和功能的前 提下 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对租赁区域的内部和外立面进行装修与改造 费 4 用由乙方承担 但在装修和改造前须将方案报甲方 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 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租赁区域内部自行添加辅助设备 费用由乙方承担 产权 归乙方所有 7 2 乙方对场地 外立面的装修 改造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 不得破坏房 屋原有的设备或影响该等设备的运作状态 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消防管 理的规定 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和验收合格手续 如果造成甲方或第三方 损失 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维修 保养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卫生 供水 供电设施 乙方需负自费保养的责任 保 持良好及清洁的状态 并符合政府的制定的相关规定 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区 域内任何装置 附属物 电线 管道等损毁并导致火 烟雾扩散 或租赁房屋 内的水泄漏 而对甲方或其他任何人和物品造成的任何损失 损坏或伤害 乙 方均须承担全部责任 对甲方或第三方作出赔偿 租赁期内 由于店铺基础设施不合格 导致任何消防等方面问题 由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乙方装修导致消防等各方面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9 1 甲方保证租赁场地所属房屋来源的合法性 9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场地在租赁期内不另行出租给第三方 保证乙 方完全 排他 合法享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 第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0 1 乙方保证租赁场地的用途在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乙方必须依 法经营 照章纳税 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10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租 提前退租 10 3 租赁期内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所 有费用 乙方如延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 需按未交费用每日 3 的标准向甲 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延迟达一个月的 视为乙方违约 除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外 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10 4 乙方在租赁期间 发生的排水 排气 排污等环保及消防安全等问题 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及认真办妥有关申请审批手续 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 5 10 5 乙方须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场地所属房屋及附属设备处于良好的保养 状态 不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任何影响或带来任何损失 10 6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碍甲方正常经营的行为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 9 1 9 2 款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的 违约金 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2 乙方违反本合同 5 1 5 2 5 3 7 1 10 2 10 3 款 或由于乙方原因 解除合同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的违约金 且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 对方提供的 资料 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泄露及不正当 使用 公开 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 须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 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 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约 13 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 因国家政策需 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 甲乙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 13 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 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不足整 月的按天数计算 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双方均可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 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 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 双方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双方均 可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 16 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 2 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 6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目录 附件一 租赁场地平面分界图 附件二 租赁场地外装立面分界图 附件三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甲方租赁场地房屋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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