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专项1:非诉事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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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合 同 专项 1 非诉事务类 甲方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和 律师 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 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事宜 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如下合 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 事宜 委托乙方就该事项提 供专项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2 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的期限为 自 起 至 止 2 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后自然终止 如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提供法 律服务 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服务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 所涉事项的专项法律服务 第四条 服务内容 1 经甲方授权 乙方律师就本合同委托事项 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 服务 1 接受甲方指派 为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口头或书面咨询 意见 2 接受甲方指派 为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法律 法规信息 及法律建议 3 接受甲方指派 为甲方草拟 审查 修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方 案 决定 函件 合同 公告等法律文书 4 接受甲方指派 参加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商洽 谈判等事宜 并 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5 接受甲方指派 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 证据等开展调查取 证工作 并及时向甲方反馈 6 接受甲方指派 为甲方就委托事项进行决策的可行性 风险性 3 等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提示 上述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委托事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修改 或增减 但送审时必须提交书面修改说明 7 其他服务内容 提示 可根据委托事务具体情况和要求明确约定 否则填写 无 2 因本合同委托事项而涉及的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 务 甲方需委托乙方代理的 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予 以办理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 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 支 付时间为 提示 法律服务费的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时间等可根据具体情况 详细约定 并按双方约定对本条进行合理修改 但送审时必须提交书面修 改说明 第六条 工作费用 1 乙方服务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 应由甲 方承担 1 相关行政 司法 鉴定 评估 公证和翻译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因异地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发生的差旅费 食宿费等费用 4 3 因调查取证产生的查询费 复印费等费用 2 上述第 2 项费用的预期数额较大时 在征得得甲方事先同意的 情形下 乙方可向甲方预先收取全部或部分费用 3 乙方服务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联系乙方服务律师 获得本合同第四条第 1 款约定 的法律服务 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 知悉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律师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并可根据考 核结果 要求乙方调换服务律师 4 甲方应当全面 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 情况 文件 资料 5 甲方对乙方服务律师办理的法律事务应当提出明确 合理的要求 6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7 甲方指定 为乙方服务律师的联系人 负责协助乙方开展工 作 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 提供文件和资料等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 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和相关资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服务律师提供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工作条件 4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 尽责地完成第四条第 1 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并尽最大努力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 认真 细致 及时 完成委托事项 并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6 乙方律师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取得的有关方案 决定 函件 协 议 公告等文件资料及证据的原件 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 并按甲方的要 求及时向甲方移交 7 乙方律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 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不 正当利益 8 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 动中 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 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9 乙方对因工作之便获知的国家秘密 工作秘密 商业秘密和不应 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 否则不得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 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四条第 1 款约定的法律服务 6 2 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更换服务律师 3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 失职 失误导致甲方遭受较大损失 4 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 7 8 9 款规定的义务之一 5 乙方律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 2 甲方有捏造事实 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 致使乙 方服务律师不能依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 日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2 款解除合同的 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 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3 款解除合同的 已经收取的法律顾问 费不予退还 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 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 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 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指令以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7 的 遭受不可抗力或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者增加条款 须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除了本合 同需要在带下划线的空格处填充的内容以外 未经双方同意 在本合同上 直接删改 增加的条款 对双方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2 甲 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 文件 资料 均可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直接送达 也可通过邮寄 传真或电子邮 箱送达 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通讯方式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 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未经双方盖章 仅有个人签字 则本合同对双方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报区政府法制部门 备案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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