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中心商务区施工承包竞标须知(费率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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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工程施工承包竞标须知招标单位:河南海文置业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二年十月十日目 录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工程施工承包竞标须知3一、项目概况3二、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3二、竞标单位的竞标文件内容及装订要求3三、竞标范围及内容4四、竟标费用5五、竞标报价(即合同金额)5六、确定中标单位的方法和步骤6七、工程施工工期6八、工程质量要求6九、竞标保证金6十、合同签订与竞标保证金退还6十一、竞标纪律及其他7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8竞 标 函31竞标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3授权委托书34对竞标文件及竞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响应的承诺书35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工程施工承包竞标须知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铁山大道北侧、钢城路西侧、铁路东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2777平方米(94.17亩),计划地下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3万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100米;总投资约为5亿元。二、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临时执业资格);4、投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系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 5、投标单位投报本工程时,应出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12年11月12日以后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6、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进豫(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09】149号文件执行)。二、竞标单位的竞标文件内容及装订要求(一)竞标文件内容1、商务标(1)竞标标函(另附:投标保证金交费凭证复印件);(2)竞标文件主要内容汇总表;(3)竞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证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对竞标文件及竞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响应的承诺书;(6)工程预算书;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主要施工办法(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4)劳动力安排计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0)确保按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二)装订要求1、按以上顺序将竞标书制作目录、逐页编码、装订成册。2、竞标书内容有缺项者,将作为废标的条件之一。三、竞标范围及内容(一)竞标范围: 建安工程为中心商务区 楼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甲方另行发包的内容除外)、招标时图纸答疑(应全部涵盖图纸会审纪要,即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将涉及工程造价全部图纸问题征得甲方的书面答复,图纸会审纪要仅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不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和经审图后出具的设计变更及其有关解释、说明。具体分界如下:1、电气工程至外墙外1.5米。2、室内给水管至外墙外1.5米,室内排水排出管至外墙皮外3米。高层地下室二次供水设备价不包含在内。3、电话、电视、网络和楼道电子对讲系统只计算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4、门面、商场、地下室、物业用房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灯具、龙头等水电按施工图全部计算。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只计算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6、自动喷淋工程和消防栓系统工程按图计算。7、建筑和装饰工程为散水外边线以内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但装饰工程调整内容见下表8、通风、空调及排烟工程按图计算。(二)本工程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内容及相关要求:1、直接发包的工程内容:(1)燃气系统安装;(2)电视、电话、宽带网络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不含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消防系统的设备及安装(不含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3)电梯设备及安装。总包配合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竞标价款中。四、竟标费用竟标单位在竟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竞标单位自行承担。五、 竞标报价(即合同金额)1、本工程的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承担本合同约定一切责任、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所有费用),所有费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部分主材涨价约定(钢材、水泥和商品混凝土)除外)都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文件所描述的本合同工程、及其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3、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期限内除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外的其他材料物价变化、工程竣工结算时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涨降幅度在5(含5)以内、政策性调整、与工程有关的一切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同期限内除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外的其他材料物价变化、工程竣工结算时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涨降幅度在5以内(含5)、政策性调整、与工程有关的一切因素(比如停水停电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款中。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内容:A、设计变更;B、现场签证;C、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价格涨降幅度超出平顶山工程造价 年第 期价格的5(不含5)部分。5、竞标报价时应认真阅读竞标文件全部内容,特别是合同条款的内容,由于竞标单位疏忽,导致报价失误,由竞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六、确定中标单位的方法和步骤(一)拟竟标单位接到邀请电话后,在2012年 月 日 时前到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工程技术部领取舞钢市中心商务区施工图设计竞标须知,并自行踏勘现场。(二)2012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拟竟标单位收集资料、整理竞标文件的时间。竟标单位应将竞标文件密封,并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三)竟标单位携带竞标文件、所有原件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于2012年 月 日上午 点前到中心商务区工程技术部递交竟标文件。然后开标,开标后竟标单位退场。(带章主要用于合同签订)(四)成立资格审查组织,审查竟标单位资格。(五)根据报价情况,竞标单位保留二次询价的权力。(六)合理低价中标。七、工程施工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八、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九、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在领取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工程施工承包竞标须知时缴纳。十、合同签订与竞标保证金退还竞标结束当天,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按照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工程施工承包竞标须知中提供的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转入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十一、竞标纪律及其他(一)竞标单位将把服务质量粗细程度作为定标的重要条件之一。(二)严禁竞标单位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与招标、评标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竞标单位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竞标单位牵头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三)竞标单位在竟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竟标人参与正常竟标。凡有不正当竞争和违反竟标纪律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二一二年十月一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名称 舞钢市中心商务区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日期:2012年 10 月 11日总承包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心商务区建安工程工程规模: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一)工程承包范围: 建安工程为中心商务区 楼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甲方另行发包的内容除外)、招标时图纸答疑(应全部涵盖图纸会审纪要,即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将涉及工程造价全部图纸问题征得甲方的书面答复,图纸会审纪要仅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不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和经审图后出具的设计变更及其有关解释、说明。具体分界如下:1、电气工程至外墙外1.5米。2、室内给水管至外墙外1.5米,室内排水排出管至外墙皮外3米。高层地下室二次供水设备价不包含在内。3、电话、电视、网络和楼道电子对讲系统只施工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4、门面、商场、地下室、物业用房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灯具、龙头等水电按施工图安装到位。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只施工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6、自动喷淋工程和消防栓系统工程按图施工。7、建筑和装饰工程为散水外边线以内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但装饰工程调整内容见下表8、抗渗砼含砼外加剂,由甲方、监理随机抽查,若发现外加剂添加不合格,视同整个工程防水砼未添加外加剂,外加剂费用由甲方全额双倍扣回;防水处理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9、通风、空调及排烟工程按图施工。(二)本工程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内容及相关要求:1、直接发包的工程内容:(1)燃气系统安装;(2)电视、电话、宽带网络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不含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消防系统的设备及安装(不含预埋管、预埋件和接线盒,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3)电梯设备及安装。(总包配合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2、甲方直接发包工程不在承包范围内,但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乙方施工进度计划的统一管理,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不服从乙方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负责;乙方也必须配合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施工,若怠于配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由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负责清运出场,其费用由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自理。4、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承包企业,并与其发包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自然人。5、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6、乙方进行的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发包的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7、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其发包的分包单位结算。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发包的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配合、包安全、包验收、包工期、包环保。(四)临时工程:施工场地内的临时道路由乙方负责施工,费用自理并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施工用水甲方负责将水源接至用地红线内,临时用电到变压器配电间装表计量,自行接驳至施工场地。水电费每月按供电、供水部门标准按表计费,直接抄送至甲方财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施工场地内雨水、污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排放口排放,并达到甲方关于现场排水的要求,施工场地内雨水、污水的排除由乙方负责,不予签证。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必须符合验收标准,但措施费用如场地硬化、符合文明、安全、卫生要求的附属用房等均不予签证。另外如塔吊基础、塔吊进出场费及其他所有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均不予签证。三、合同工期1、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竣工日期为 。本合同中所指开工日期以监理方发出开工令之日为准。竣工日期以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房之日为准。2、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工期可顺延。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乱、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宅、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降大到暴雨(两小时降雨200mm或以上,以舞钢市气象局报告为准,非乙方原因导致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个地区区域性停工。3、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但甲方不承担延期所产生的任何费用。(1)因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导致施工受阻,可按实际受阻部分对整个工期的影响顺延工期。(2)因非承包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3)甲方签证同意的其它情况。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乙方承担,且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质量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GB50300-2001)、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和的要求。3. 全部工程(包括材料、工艺等)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标准、最严格要求执行。五、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价款汇总表详见附件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承担本合同约定一切责任、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所有费用),所有费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部分主材涨价约定(钢材、水泥和商品混凝土)除外)都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文件所描述的本合同工程、及其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期限内除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外的其他材料物价变化、工程竣工结算时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涨降幅度在5(含5)以内、政策性调整、与工程有关的一切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同期限内除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外的其他材料物价变化、工程竣工结算时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涨降幅度在5以内(含5)、政策性调整、与工程有关的一切因素(比如停水停电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款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内容:A、设计变更;B、现场签证;C、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钢材、水泥(不含商品砼中的水泥)和商品砼价格涨降幅度超出平顶山工程造价 年第 期价格的5(不含5)部分。由于自然和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不调整合同价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二)付款方式:1、南区地下室施工至0.000时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南区地下室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2、北区地下室施工至0.000时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支付北区地下室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3、多层商业用房施工到二层结构顶标高时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一层二层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施工至屋顶标高时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三层至屋顶层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4、高层结构分五次支付:施工至六层时,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一至六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施工至十二层时,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七至十二层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施工至十八层时,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十三至十八层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施工至二十四层时,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十九层至二十四层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时,按甲方审核结果支付二十五层至顶层结构主体工程量的75%。5、室内、外粉刷完成50%时,乙方提出申请,经核实审批后,甲方10日内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室内、外粉刷工程量的75%。6、室内、外粉刷全部完成时,乙方提出申请,经核实审批后,甲方10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室内、外粉刷工程量的75%。7、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付款基数的85%。(付款基数总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竣工结算后,15日内付至工程总结算价的95%,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6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保修条款详细约定见附件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按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办法与工程付款办法同步拨付,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按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拨付。每次拨付工程款必须持税务发票,否则不予支付。(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结算1、未取得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施工,不得进行任何变更。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作出变更。为此,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指令,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其说明等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及时进行工程变更,乙方必须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从乙方工程总造价中扣除。变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2)任何工作内容的性质、质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3)工程任何部分的座标、标高、平面尺寸数据的改变。(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5)合同工程的施工次序和时间安排的改变。3、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下所列(但不限于)的任何一项皆不能作为变更的内容,系乙方风险范围,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1)因乙方施工方便而要求做出的任何修改;(2)在本工程、或与工程同批次图纸某一处提及,而其它有关图纸未明确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施图中有而结施图中漏项、或结施图中有而建施图漏项的内容;结施图和建施图对做法表述不清的内容或有图形表示而无做法的内容。(3)施工规范、规程做法有要求而图纸上未明确部份;(4)没有甲方书面确认的任何书面文件。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以、而且应当提出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变更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方案及合同价款的增减情况。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采纳乙方的建议后,给甲方带来的利益,由甲方乙方另行约定分享比例。6、设计变更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第下一款(即本合同“五(三)7”)规定确定,工期相应调整。但是,如果变更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或引起的,则乙方无权要求任何额外或附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为了便于组织施工,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变更、或临时工程的变更;(2)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变更、或临时工程的变更;(3)因乙方的违约、过错、或乙方负责任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变更。7、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部分主材市场价格的变动(钢材、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化工程施工过程不进行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算,即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为正值时增加到原合同价款中;竣工结算为负值时从原合同价款中扣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甲方乙方应按下列方法调整变更工程的费用,(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格价,由乙方按照下述“计价依据”提出变更价,交甲方审核。(四)计价依据:(1)竣工结算工作量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而产生的增减工作量进行计算。所涉及到的材料价格为乙方和甲方双方认可价。(2)土建工程执行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工程部分。(3)装饰工程执行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装饰装饰工程部分。(4)安装工程执行2008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安装工程部分。(5)全部合同文件和乙方竞标时所承诺总价下浮优惠比例 。(五)宽限期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上述工程款,则约定支付期限随后的30天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乙方不得行使任何与工程款支付关的任何权利(包括停工),乙方必须保持正常施工。如果乙方在宽限期内停工,视为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书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招标文件及答疑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附件1和附件2。双方有关工程的现场签证、变更等书面材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一)甲方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和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的遗留问题;(2)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壹套、肆套完整施工图,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提供标准、规范,乙方负责解决工程所有标准、规范,发生费用时由乙方承担;(3)本工程开工前,在红线以内提供的用水、用电接点并安装水表、电表; (4)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手续办理逾期的,乙方承担责任后果;(5)开工前五日内,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7)督促乙方按照施工进度施工、提供施工场地;(8)监督及检查乙方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措施;(9)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0)组织验收工作。(11)开工前五日内提供提交本工程使用的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2、任何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文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无效。本合同中“甲方书面确认,仅指加盖由甲方公章、工程部和成本部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乙方清楚地理解、并严格遵守此条款的规定。乙方承诺:对于所有没有取得甲方书面确认的由甲方工作人员签署的涉及合同价款调增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文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处理,增加的价款不得计算于合同价款内;对于所有没有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的由甲方工作人员签署的涉及合同价款调减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文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二)乙方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五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每周一提交上周完成的工程量和本周的进度计划、每月25号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2)乙方必须组建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3)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夜间及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及其他工作;(4)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防护措施。由于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环保、噪音等因素所产生的一切投诉、赔偿、罚款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6)合同工程或其某单项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照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甲方认为乙方现有措施不能达到照管标准时,可以要求乙方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乙方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7)负责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堆放严格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堆放,并做到场容整齐卫生。交工前,将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堆放位置自行解决,费用自理;(9)施工过程中也应密切配合好本项目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的施工;(10)负责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用、清洁费用等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11)乙方承担对图纸的保密义务和保密措施费,图纸的保密期限为乙方接受图纸至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之间的时间段。(11)做到工完场清。2、施工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甲方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如果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或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且在甲方书面要求后,七日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虽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没有达到甲方期望效果的,则甲方可自行或者指派第三方进行补救,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笔款项的具体数额,为甲方自行或者指派第三方进行补救实际支出了的费用,乙方不得有异议并同时承担上述费用一倍违约罚金责任,还必须承担甲方的其他损失。本条涉及的由乙方承担的任何款项,由甲方从应付或将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乙方既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也不能免除合同约定其应负的任何其它责任和义务。3、乙方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甲方提交为实施合同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批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工程设计图纸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施工图如因设计出现矛盾、错漏(结构设计不安全因素除外),乙方施工前没有及时发现的,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乙方必须承担一半的责任。施工期间,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合同、一套完整图纸、适用的标准与规范、变更资料等供甲方进行工程检查、检验时使用。5、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管理,并对甲方指定(或直接)分包的项目进行总协调及配合,并纳入乙方总承包管理,同时做好各专业、工种的接口管理、负责各分包单位的资料收集与整理。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或甲方的指令,为相关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配合和协助。乙方应清楚地知道,此类指令可能会增加乙方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乙方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但所有相关的费用都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能得到其他任何费用。本条中的相关人员指:(1)甲方的工作人员;(2)甲方的雇员;(3)甲方的客户或目标客户;(4)任何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7、当甲方具备为小业主办理房产初始登记条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工程结算单的签字、盖章。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8、乙方雇员:(1)乙方应按时足额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乙方拖欠其雇员工资而造成群体性示威、游行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应自始至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雇员内部或与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发生任何无序、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以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3) 乙方应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每次雇员人数变化节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场地内工种、等级雇员人数统计表。9、乙方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八、工程质量与安全1、乙方应对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并按照设计资料、现行国家标准与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如达不到该标准,除工程返工至合格外,并扣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1%做为罚金。2、乙方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方案;(2)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督;(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合同约定;(4)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协助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参加工程验收;(5)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承担其他工程质量责任。3、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的砼强度等级与实际施工中所使用的砼强度等级不符,经检验单位检验确认达不到设计文件中砼的强度等级但可以使用并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按经检验的施工中所使用的砼的强度等级单价进行工程款结算。例如:设计文件中要求使用C50砼,而实际施工中经检测的砼强度等级只有C45,则如C45砼经设计单位和有关检验部门认可后可以使用于本工程项,则工程款一律按施工中实际使用的低一级的砼强度等级(即C45)进行结算。4、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标准与规范、和其他相关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书,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标准与规范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从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运至现场将用于合同工程中的材料、安装的设备,直到甲方颁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乙方在负责工程照管期间,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乙方应自费弥补上述损坏,保证工程质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6、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乙方应做好下列工作:(1)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及排水设施畅通,实施必要的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和设置必要的绿化带;(3)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应分类存放;(4)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合理布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设施,保证现场安全,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6)为了公众安全和方便或为了保护工程,按照监理甲方的指令或政府的要求提供并保持必要的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7)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规定的其他工作。乙方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并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保障甲方,不因乙方违反上述事项,而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7、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达到环境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为现场所有人员提供、并维护清洁有效的生活设施,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8、在颁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7日内,乙方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与此相关的其它设施,拆卸运走全部施工机械,运走剩余材料,清运全部弃土和垃圾,并清理现场,保证施工场地和合同工程的整洁。否则乙方对留下的上述所有施工机械、剩余材料、生产生活设施自动放弃所有权,同意由甲方采用任何方式进行处理。九、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每个分部工程完成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7、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8、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9、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竣工验收(一)竣工材料1、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提前14天,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4套(含电子版文件)及竣工报告两份;甲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2、如果乙方不按规定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则合同工程尚未达到竣工条件,甲方可拒绝验收,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工作,不得推诿。在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前,甲方暂停支付任何工程款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工作,是本合同工程办理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在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前,视为竣工结算条件不具备,甲方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二)具体程序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28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整改意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承担整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28天内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28天内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现场竣工验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质监六方,确定工程无大的整改,竣工验收报告被一致认可,表明合同工程已基本完成;整改完成,甲方收到一致签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时,视为通过竣工验收;此时为实际竣工日日期,甲方向乙方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十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开工前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甲方应在7日内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应满足甲方对总工期统一要求。 (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开工及延期开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期延误 :乙方在第三条2、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延期报告的,工程工期不再顺延。5、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购的,购置前必须得到甲方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材料进场需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人员进场验收。对与设计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部分材料需代用材时,征得甲方同意后,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核定单,方可使用。3、乙方所需材料使用前应按要求提供样品到实验室试验,检验试验费由乙方负责,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时,乙方需返工修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保留对钢材、水泥、门窗、电线、电缆、管道、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按乙方所报材料价格采购的权力。十三、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十四、工程保险1、乙方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3)为合同工程和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4)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如果乙方未投保,甲方可代以办理,并从任何一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代办费。3、当合同工程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有关资料。甲方乙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应相互协助做好向保险公司的报告和索赔工作。4、当合同工程施工的性质、规模或计划发生变更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本合同保险条款的规定保证足够的保险额,因而造成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十五、其他重要事宜(一)知识产权1、乙方在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和自身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如因其商标、图案、工艺、材料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甲方乙方各自对属于自己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应视为分别授权对方,为实施合同工程而复制、使用、传送上述图纸和文件。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其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二)保障1、 合同一方负责和保障,不因一方自身的行为引起了的一切损失和索赔而让另一方承担。但受保障的“另一方”,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因受保障的“另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则损失扩大部分由“另一方”自己承担。2、 因乙方移动或使用施工场地内外的施工机械、临时场地、临时设施,造成的损害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包括所有执行的工作,和所有到场的货物、机械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了对第三者的任何责任,和因为(但不限于)火灾、雷电、爆炸、暴风雨、飓风、水灾、仪器或水管及气管的爆裂溢泻、地震、飞行物、跌落物、尘埃等造成的任何损坏和责任。乙方应保障甲方,不因上述事项而承担任何索赔、诉讼。(三) 财产1、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乙方的施工机械,一经运至现场,均视为专门用于实施合同工程。没有经监理甲方同意,并取得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不得将它们移出现场,但用于运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雇员的运输工具除外。2、如果甲方依约解除合同,则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周转性材料除外)和合同工程,均应认为是甲方的财产,而且甲方有权留下乙方的任何施工机械、周转性材料,直到永久工程完工为止,并不计费用。3、如果乙方依约解除合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为乙方撤出现场提供便利和协助。(四)合同机密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披露合同的细节,也不允许乙方在商业印刷品、专业印刷品或其他场合中披露这些细节。 2、在施工期间直至合同结束和维修期终止后,乙方均应保密,未经甲方方的书面同意,不允许传播报合同及其履行过程中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五)代扣税费: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定额使用费由甲方代扣代缴。无论乙方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了多少税费,在代扣代缴税金时一律按缴费当时的税务规定代扣代缴,其纳税凭证返还回乙方,作为乙方已纳税、费的依据。乙方不得有异议。十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全部返工或部分延误返工(经由现场监理甲方书面认定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经由现场监理甲方书面认定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延期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如因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购房户)向甲方索赔的,由乙方承担。4、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及时整改。因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立即退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须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6、在规定的施工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方各自承担。7、因非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索赔10000元。8、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函,在整个施工期,乙方若有违约行为,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无违约行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工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退回(无息)。9、乙方项目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乙方保证其投标文件中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中标人施工项目部工作不力,招标人要求更换,而中标人无法更换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10、乙方项目经理部人员离开工地应书面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监理甲方批准,二天由总监理甲方批准,三天以上由甲方或项目管理单位批准。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处理。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现场办公每周少于5个工作日或不经甲方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则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每人每日2000元。乙方标书中投报的项目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连续一周不到工作岗位,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10万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1、本工程不允许乙方转包工程,也不允许违法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因乙方的原因出现农民工上访,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每次10万元。13、施工中遇到农忙季节或节假日,应保证充裕的施工力量,现场出勤人数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劳动力进度安排相比,达不到100%的,乙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达不到50%的,乙方承担2万元违约金,保勤率为0的,乙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十七、争议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1)提交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裁决;(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解决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十八、其他事项1、乙方负责在工程施工中涉及地方关系的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不得因此协调地方关系影响工期。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收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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