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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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序号评 价 项 目标准分查评方法评分标准及办法备 注2生产设备评价130002.1电站锅炉(含金属部分)1800查评以评价年度为主; 除查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外,尚应进行现场设备及其系统实际情况查询、核对多台锅炉运行的电厂,项目标准分按锅炉台数均分,作为单台炉的标准分; 单项扣分,扣完标准分为止,不计负分; 公用系统的评分按项目标准分扣分2.1.1设备状况7202.1.1.1常规锅炉(包括其他锅炉需要检查的通用项目)5101)本体承压部件: 是否按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 838)及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及其他相关规程,进行检修规定项目检查和内外部定期检验,是否按制度进行炉外管道及锅炉四管防磨防爆专项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汽包锅筒:汽包内、外部缺陷的检查情况。筒体和封头内表面(尤其是水线附近和底部)和焊缝管孔和预埋件角焊缝是否有咬边、裂纹、凹坑、未熔合和未焊满等缺陷;是否对纵、环焊缝和集中下降管管座焊缝相对较严重的缺陷进行了无损探伤复查;是否逐步对分散下降管、给水管、饱和蒸汽引出管等管座焊缝逐步行抽查,并在锅炉运行至10万小时左右时,完成100%的检查;是否在机组每次A级检修或B级检修时,对锅筒焊缝上相对较严重的缺陷进行复查;是否对偏离硬度正常值的区域和焊缝进行跟踪检查。 (2)受热面管: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表面氧化皮、表面缺陷、胀粗、磨损、吹损、腐蚀、结垢、焊缝缺陷的检查情况; (3)下降管、联箱(过热器联箱、再热器联箱、减温器联箱、省煤器联箱):下降管弯头外弧冲刷减薄;联箱内部结垢和杂物、表面缺陷、冲刷腐蚀、管接头及联箱焊缝缺陷情况。50查阅缺陷记录、防磨防爆检查记录、检修记录及总结、定期检验报告等; 现场查询本体承压部件未按规定进行防磨防爆检查和定期检验的,不得分; 防磨防爆检查记录和承压部件定期检验资料不齐全,或缺少检维修记录及总结,扣标准分的30%50%; 受热面管由于超温、过热、内外部腐蚀和高、低温腐蚀、炉渣脱落砸伤和磨损导致爆管的,或出现下列超标缺陷,未按规定进行换管的,扣标准分的50%100%: a)管子外表面有宏观裂纹和明显鼓包; b)高温过热器管和再热器管外表面氧化皮厚度超过0.6mm; c)低合金钢管外径蠕变应变大于2.5%,碳素钢管外径蠕变应变大于3.5%,T91、T122类管子外径蠕变应变大于1.2%;奥氏体不锈钢管子蠕变应变大于4.5%; d)管子壁厚减薄量或腐蚀深度过大,导致无法满足最小计算壁厚要求的; e)对于新建机组,在基建期间,对912%Cr钢焊缝的硬度应控制在180 HB 270 HB,一旦硬度异常,则应进行金相组织检查。 对存在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缺陷和隐患的,未作消除,或处理结论不明,或未按有关规定处理者,均不得分; 水冷壁管样垢量超过火力发电厂化学清洗导则(DL/T 7942001)规定的,未进行受热面清洗的,扣标准分的50% 在评价期内,因制造、安装和检修缺陷,导致受热面管爆、漏的,扣标准分的50%100%; 因受热面管爆漏导致其他管吹损,需换10根管以上为严重事故,扣标准分的50%100%; 受热面管原因不明,或防止对策和措施不正确、不落实,不得分; 未建立压力容器登录簿,或对在用压力容器未进行登录,扣标准分的20%50%; 未按规程要求进行检验,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发生压力容器爆漏事故,不得分。2)汽水管道、阀门及附件: 是否进行检修规定项目检查和内外部定期检验,对检查和检验情况进行查评;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锅炉范围内汽水管道,包括:主蒸汽管、再热蒸汽管、导汽管、向空排汽管、给水管、减温水管、再循环管、事故放水管、疏放水管、排污管、空气管、压力信号管、温度计套管、加药管、化学取样管)。主要检查表面缺陷、裂纹、焊缝内外部缺陷、弯头的冲刷腐蚀情况; (2)阀门的解体内部表面的冲刷腐蚀情况; (3)管道附件表面裂纹、蠕胀、焊缝内外部缺陷检查情况; (4)炉水循环泵系统检查情况; (5)疏水及排污扩容器等设备的检查情况。 (6)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主要包括:主蒸汽管、再热蒸汽管、给水管、减温水管、排污管及其管系上的疏放水管、空气管、压力信号管、温度计套管、阀门等)危及人身安全、设备运行的故障;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是否制定并落实; (7)对已运行20万h的12CrMo、15CrMo、12CrMoV、12Cr1MoV、12Cr2MoG(2.25Cr-1Mo、P22、10CrMo910)钢蒸汽管道,评价期内是否进行过下列项目的金属技术监督: a)实测最大蠕变应变是否小于0.75% 、最大蠕变速度是否小于0.3510-5%/h; b)监督段金相组织是否为达到严重球化(即是否达到达到5级),12CrMo、15CrMo钢的珠光体球化评级,按DL/T 787执行,12CrMoV、12Cr1MoV钢的珠光体球化评级按DL/T 773执行;12Cr2MoG、2.25Cr-1Mo、P22和10CrMo910钢的珠光体球化评级,按DL/T 999执行; c)是否没有严重的蠕变损伤。 (8)除(7)所列的五种钢种外,其余合金钢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当蠕变应变达1%或蠕变速度大于110-5%/h时,是否进行了割管材质鉴定和寿命评估。 (9)主蒸汽管道材质损伤,经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a)自机组投运以后,一直提供蠕变测量数据,其蠕变应变达到1.5%; b)一个或多个晶粒长的蠕变微裂纹。 (10)工作温度高于450的锅炉出口、汽轮机进口的导汽管,是否根据不同的机组型号在运行5万h10万h时间范围内,进行了外观和无损检查,此后的检查周期是否按约5万h执行的。对启停次数较多、原始不圆度较大和运行后有明显复圆的弯管,发现超标缺陷或裂纹时,是否进行了及时更换。 (11)主蒸汽管道材质损伤,经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是否进行了及时处理或更换: a)自机组投运以后,一直提供蠕变测量数据,其蠕变应变量达1.5%; b)出现一个或多个晶粒长的蠕变微裂纹。 (12)对于912%Cr系列钢制管道(包括P91、P92、P122、X20CrMoWV121、X20CrMoWV121、CSN417134等),是否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监督: a)直管段母材的硬度是否均匀,并控制在180 HB250HB,同根钢管上任意两点间的硬度差是否不大于30HB;安装前检验母材硬度小于160HB时,是否进行了取样和拉伸试验,金相组织中的-铁素体含量是否未超过8%;此类钢的热推、热压和锻造管件的硬度是否均匀,并控制在175HB250HB,同一管件上任两点之间的硬度差是否不大于50HB,金相组织中的-铁素体含量是否不超过8%。 b)对于公称直径大于150mm或壁厚大于20mm的管道,是否对焊缝进行了100%的硬度检查;其余规格管道的焊接接头是否按5%进行了抽检;焊后热处理记录显示异常的焊接接头是否进行了硬度检查;焊缝硬度是否控制在180HB270HB。 c)对于公称直径大于150mm或壁厚大于20mm的管道,是否按10%进行焊缝的金相组织检查。对于硬度超标或焊后热处理记录显示异常的焊接接头是否进行了金相组织检查。 (13)对于912%Cr系列钢制管道,机组每2个A级检修期间(约10万小时),是否在主蒸汽管道监督段割管一次进行了以下试验检查: a)硬度检查,并与在线检测的硬度值进行比较; b)拉伸性能(室温、服役温度); c)冲击性能(室温、服役温度); d)微观组织的光学金相、透射电镜检查与硬度测试; e)依据试验结果,对管道的材质状态作出评估,由金属专责工程师确定下次割管时间; f)第2次割管除进行a)d)项试验外,还应进行持久断裂试验; g)第2次割管试验后,依据试验结果,对管道的材质状态和剩余寿命作出评估。 (14)对于912%Cr系列钢制管道,对安装期间来源不清或有疑虑的管材,是否进行了鉴定性检查,并依据试验结果,对管道的材质状态作出评估。检查项目包括: a)直管段和管件的壁厚、外径检查; b)直管段和管件的超声波探伤; c)割管取样进行(13)中所列项目的试验。 (15)对低合金耐热钢及碳钢管道的检验监督,是否在机组第一次A级或B级检修时,按10%对直管段和焊缝进行外观质量、硬度、金相组织、壁厚检查和无损探伤。以后检查逐步增加抽查比例至10万小时完成100%检查。 (16)对主蒸汽管道可能有积水或凝结水的部位(压力表管、疏水管附近、喷水减温器下部、较长的盲管及不经常使用的联络管),是否对与母管相连角焊缝进行了重点检查;运行10万h后,是否按规定,结合检修进行全部更换。 (17)300MW及以上机组带纵焊缝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投运后,是否进行了做如下检查: a)第1次A级或B级检修时,抽取10%的纵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以后的检查逐步增加抽查比例,至10万小时完成100%检查。 b)对于缺陷较严重的焊缝,每次A级或B级检修必须进行无损探伤复查。40查阅缺陷记录、防磨防爆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及总结、监督检验报告等; 现场查询汽水管道、阀门及附件未按规定定进行防磨防爆检查和定期检验的,不得分; 检查和检验项目不全,或检查、检验资料不齐全,视缺少检查项目的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在危及安全运行缺陷和隐患,未作消除或处理结论不明或处理不合格者,均不得分; 按有关规程进行炉外管道的表面裂纹、弯头冲刷减薄、管道焊缝、三通、管座的检查和检验,存在漏查时,视缺少检查项目的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对已运行20万h的12CrMo、15CrMo、12CrMoV、12Cr1MoV、12Cr2MoG(2.25Cr-1Mo、P22、10CrMo910)钢蒸汽管道,未进行规定项目的金属技术监督检查的,扣标准分的10%50%。 其余合金钢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当蠕变应变达1%或蠕变速度大于110-5%/h时,未进行了割管材质鉴定和寿命评估的,扣标准分的10%50%。 主蒸汽管道材质损伤,经检查发现蠕变应变达到1.5%,或是出现一个或多个晶粒长的蠕变微裂纹,未予及时处理或更换的,扣标准分的50%。 工作温度高于450的锅炉出口、汽轮机进口的导汽管,未根据不同的机组型号在运行5万h10万h时间范围内,进行外观和无损检查,或此后的检查周期超过约5万h较多的,扣标准分的10%50%。 对于912%Cr系列钢制管道,未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监督的,扣标准分的30%70%。 对于912%Cr系列钢制管道,对安装期间来源不清或有疑虑的管材,未进行鉴定性检查,并依据试验结果,也未对对管道的材质状态作出评估的,扣标准分的10%50%。 评价期内发生过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故障,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评价期内发生过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危及安全运行故障,扣标准分的20%100%; 原因不明,防止对策和措施不正确、不落实,不得分。3)煤粉燃烧设备: 煤粉燃烧设备对燃用煤种的适应性是否内能够满足煤种的变化,是否存在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 (1)燃烧器(一、二、三次风口)的变形、磨损、结焦、烧损情况; (2)燃烧器调整机构(摆角、旋流强度调节)的动作情况检查及修理恢复情况; (3)燃烧器风量调节挡板的内外开度是否一致;挡板是否有磨损,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关闭后的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4)一次风管道、弯头是否有磨损;挡板是否有磨损,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关闭后的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小油枪、等离子煤粉点火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6)火焰监测设备系统是否存在缺陷、隐患。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低负荷稳性能低于设计指标,扣标准分的30%50%; 炉膛内结渣严重,视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80%; 炉内耐火材料脱落,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风门及挡板存在缺陷,影响调节和燃烧器摆动、旋流强度调节失灵,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燃烧室及烟、风道严密性差,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没有等离子煤粉点火装置运行操作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的;未建立运行中的维护制度的;以及由于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结渣、灭火、爆燃事故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火焰监测设备系统存在缺陷、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燃烧器未到检修更换周期已烧损变形严重,视程度扣标准分的20%50%。4)锅炉构架、支吊架等: 按规定进行检验,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锅炉构架是否有变形、表面缺陷,焊缝是否有缺陷; (2)刚性梁变形、表面缺陷,焊缝是否有缺陷; (3)大板梁变形、表面缺陷,焊缝是否有缺陷; (4)锅炉本体和管道支吊架是否有变形、表面缺陷,支吊、承载是否有效,负荷分配是否均匀; (5)冷灰斗是否有变形、支吊是否正常。30查阅运行、缺陷及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检查沉降观测记录是否齐全,没有扣标准分的50%100%,不齐全扣标准分的30%50%; 锅炉钢架存在缺陷,水冷壁存在明显的晃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锅炉大板梁、承力柱、吊杆等承重部件存在缺陷,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冷灰斗结构强度等存在缺陷,视情况扣除标准分的50%100% 支吊架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或无记录,扣标准分的20%50%; 支吊架存在缺陷,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5)锅炉热膨胀状况: 膨胀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膨胀受阻现象,膨胀指示器是否齐全,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1)本体、管道系统是否存在膨胀受阻现象; (2)灰斗水封是否满足膨胀要求,是否进行过实际测量和按炉膛压力保护定值进行校核; (3)膨胀指示器是否存在缺损,位置是否正确。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锅炉热膨胀异常,视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100%; 锅炉下部水封高度除满足锅炉膨胀外,尚应按炉膛压力保护定值进行校核。未进行过水封高度实际测量;没有测量记录;没有防止烟气从锅炉下部水封槽外泄措施的;水封槽及插板高度不能满足炉膛压力保护要求而未采取措施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锅炉范围内管道存在膨胀受阻现象,扣标准分的50%100%; 膨胀指示器缺损、位置不正确,扣标准分的30%50%; 未建立膨胀记录,或未见检查记录、记录不全,以及对锅炉比较明显的膨胀不均未采取措施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6)风烟系统: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送风机、吸风机的振动情况,风机叶轮的表面裂纹及缺陷,叶轮根部焊缝的内外部缺陷,外壳的磨损情况、轴承温度是否正常、马达电流是否正常;空气预热器转子是否有变形、受热面是否有堵塞和腐蚀、空气预热器流动阻力是否明显大于设计值、轴表面是否有缺陷、焊缝内外部是否有缺陷; (2)风、烟道及其附件(法兰、挡板、伸缩节、烟气调温挡板等)是否有变形,内表面及内部支撑件是否有磨损,能否起到支撑作用,膨胀节是否能正常工作; (3)吸风机最大压头设计能否满足炉膛防内爆能力,吸风机和脱硫增压风机是否协调匹配; (4)采用脱硫装置的机组,在锅炉保护功能上是否设置了,在脱硫设备故障造成系统负压和正压过大时,脱硫设备与锅炉岛的联锁保护; (5)评价期内风机是否发生过失速故障。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风、烟系统辅机存在缺陷或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风、烟道及其附件(法兰、挡板、伸缩节、支吊架、烟气调温挡板等)存有缺陷和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吸风机最大压头设计不能满足炉膛防内爆能力,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对采用脱硫装置的机组,缺少脱硫设备故障时与锅炉岛的联锁保护,有可能造成炉膛负压或正压过大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风机发生过失速故障,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空预器腐蚀堵灰差压明显大于设计值,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7)制粉系统: 是否存在危及机组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磨煤机、排粉机、一次风机、给煤机、密封风机、给粉机、螺旋输粉机、电动锁气器内部部件的磨损情况,润滑系统是否可靠,润滑介质是否洁净,机体密封是否严密; (2)煤仓、粉仓的仓壁是否光滑,是否存在积粉死角,斜面、锥面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3)煤计量装置是否能正常工作; (4)制粉系统管道及附件内部磨损情况,系统结构是否存在积粉的隐患; (5)消防系统设施是否齐全,工作是否可靠; (6)一次风机是否发生过“失速”。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由于制粉系统辅机存在缺陷或隐患,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制粉系统布置的设计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扣标准分的50%100%; 制粉系统管道及附件存在缺陷或隐患,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煤仓、粉仓及存在缺陷或隐患,煤量计量装置投入率不能达到98%,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消防系统存在缺陷或隐患不能正常备用,或未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的,本项不得分; 一次风机发生过“失速”,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8)吹灰系统: 是否存在危及机组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锅炉本体各受热面吹灰器执行机构工作是否正常,进汽阀关闭是否严密,枪体是否严密不漏,枪杆与壁面是否垂直,吹灰器的喷嘴旋转角度是否符合要求,喷嘴的伸进位置是否合适,吹灰器的步进位置是否正常,吹灰器蒸汽压力是否经过调整并符合要求; (2)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吹灰器,汽源压力是否满足要求,进汽阀关闭是否严密,枪体是否严密不漏,喷嘴的伸进位置是否合适,吹灰器的步进位置是否正确,蒸汽压力是否经过调整并符合要求; (3)吹灰蒸汽系统(汽源、疏水管路):汽源压力是否合适,疏水管路结构及疏水器是否符合系统疏水和暖管的要求。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因吹灰器布置不合理,导致炉膛或烟道吹灰效果差,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吹灰器进、退和旋转动作存在缺陷,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吹灰器工作位置或旋转角度不符合要求,导致吹灰效果差、受热面吹损或爆漏时,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吹灰系统存在阀门严密性差、调节性能差,疏水不畅等,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吹灰器介质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以及空气预热器吹灰器存有缺陷和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吹灰器投入率低于95%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70%。9)除灰、除渣设备系统: 是否存在危及机组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除灰、除渣系统转动设备内部磨损情况,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系统管路的严密性是否符合要求; (2)灰场是否存在危及安全或环境的缺陷或隐患。 (3)捞渣机、碎渣机及输渣机是否发生影响主机出力的异常、故障; (4)水力除渣、除灰系统各泵、设备、管路沟道及设施是否发生过影响机组出力和运行的故障; (5)除灰、除渣设备系统是否发生过影响机组出力和运行的故障。2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除灰、除渣系统及设备存在影响电厂负荷、危及安全稳定运行的缺陷或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贮灰场及设施存在危及安全或环境的缺陷或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除灰、除渣系统设备运行存在严密性差、环境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故障原因不查明;防止对策不正确、不全面或不落实,扣标准分的50%100%。10)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炉前油管路的焊缝和系统的严密性是否经过检查 (2)法兰垫是否符合要求 (3)油燃烧器(油枪、点火装置及其执行机构、调风器及控制设备系统、火焰监测等):油枪、点火枪的动作情况,伸入位置是否合适,油枪枪体、供油及蒸汽、压缩空气管路的严密性情况; (4)管路系统及阀门附件、防火及防爆设备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5)火焰检测设备系统是否存在缺陷、隐患。 (6)炉前油系统(包括速断阀、供油软管及油枪)是否有定期试验、检查记录。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供油系统存在缺陷或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炉前油系统、阀门附件、监测仪表存在泄漏、严密性差、仪表正确性差等缺陷、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油燃烧器是否存在:变形、漏油、堵塞、雾化不良、调风器损坏、执行机构故障、风门挡板故障等缺陷、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点火装置、火焰检测及控制设备系统是否存在缺陷、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管路系统及阀门附件、防火及防爆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无油枪定期试验制度或试验不规范,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11)锅炉安全阀: 装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影响正常投运,以及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汽包、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门关闭是否严密,动作是否准确可靠,进、排汽管路的设计、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排汽的要求,阀门及管路的支撑是否可靠,安全阀的排汽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定期校验记录; (2)安全门的脉冲门关闭是否严密,动作是否准确可靠,进、排汽管路的设计、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排汽的要求,阀门及管路的支撑是否可靠,是否有定期校验记录; (3)安全门出口消音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查阅相关设计技术资料; 现场查询锅炉安全阀等泄压装置存在排放量不符合要求、动作不可靠等缺陷和隐患时,该项不得分;当存在泄漏缺陷,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未按规程进行安全阀校验和定期排汽试验,或无校验及试验记录,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当安全阀存在故障时,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缺陷,而继续运行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安全阀排汽管材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视情况扣该炉标准分的30%100%; 安全阀排汽管消音器固定不牢靠或存在隐患,视情况扣该炉标准分的30%100%; 主蒸汽压力控制阀(PCV或ERV)没有定期试验记录,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直启式安全阀水压试验销子未拆除,脉冲安全阀手动门未开或未开到位,视情况扣该炉标准分的50%100%。12)锅炉压力、温度、流量测量装置: 装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影响正常投运,以及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蒸汽压力、温度、流量测量装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测点位置是否合适,显示值是否准确; (2)烟、风压力、温度、流量测量装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测点位置是否合适,显示值是否准确; (3)锅炉金属部件壁面温度测量装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测点位置是否合适,显示值是否准确; (4)其他工质压力、温度、流量测量装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测点位置是否合适,显示值是否准确。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查阅相关设计技术资料; 现场查询。锅炉汽、水、烟、风系统压力、温度、流量测量装置不齐全,或安装位置、精度不符合要求,或存在故障、缺陷不能投运,或测量不正确时,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锅炉金属壁温测量装置不齐全、位置不正确或存在故障、缺陷不能投运,或测量不正确时,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蒸汽温度、压力、流量测点管座焊口未予检验,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13)水位计: 装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影响正常投运,以及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锅炉汽包水位计安装数量、位置、工艺及测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位计是否有零位标定记录,水位计的严密性,就地水位计玻璃是否清洁,水位电视的光路是否有阳光遮挡装置,水位是否清晰可见,远传水位计是否工作可靠,水位计量程是否满足正常运行及安全保护的要求; (2)启动分离器水位计安装数量、位置、工艺及测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水位计是否有零位标定记录,水位计的严密性,就地水位计玻璃是否清洁,水位电视的光路是否有阳光遮挡装置,水位是否清晰可见,远传水位计是否工作可靠,水位计量程是否满足正常运行及安全保护的要求。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查阅相关设计技术资料; 现场查询。锅炉汽包及启动分离器水位计安装数量、位置、工艺及测量方法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存在不能投运、指示不准确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缺少水位计标定记录,扣标准分的50%100%; 缺少水位保护定值的定期校验记录,以及水位保护投用记录,扣标准分的50%100%。14)锅炉监视控制系统、自动调节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的设置和功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因素。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锅炉整套监视控制系统、自动调节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的设置和功能设置或功能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当监视控制系统、自动调节装置、联锁保护装置存在缺陷和隐患时,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没有锅炉保护投用记录,或存在运行中退出重要保护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保护定值不符合法规、技术标准或厂家要求,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15)锅炉本体、热力设备和管路系统保温: 保温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炉顶密封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炉墙、热力设备和管路系统不完整;油漆不符合规定时,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炉膛、炉顶、烟道存在泄漏缺陷,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锅炉本体、管道保温不完整,或没有检修后的表面温度测试记录,或保温表面温度比环境温度高25以上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50%。16)热力设备及有关系统的防冻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2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冬季锅炉房内温度不能维持在5以上,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热力系统及热工、化学取样系统等系统和设备,按要求或实际需要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而未执行时,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由于防冻措施未制定或不完善,导致机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17)设备编号及标志: 设备编号及标志是否完整、清晰、规范、一致。20现场查询。视以下各项缺陷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当缺陷较多或有重要缺陷,该项不得分。 (1)阀门及挡板编号、开关方向标志及阀位指示不齐全、不清晰、不规范,或与图纸不相符; (2)管道介质名称、涂色或色环及流向标志不齐全、不清楚、不正确,或与图纸不相符; (3)主、辅设备名称、编号、转动方向、执行机构开关方向等标志不齐全、不清楚、不正确,或与图纸不相符; (4)操作台盘、仪表盘、音响光示信号诸设备名称、控制系统画面标签不齐全、不正确; (5)仪表表盘刻度不够清晰,光字牌显示不正确。18)空压机和附属设备、系统是否存在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缺陷或隐患;处理方案是否落实。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评价期内发生因压缩空气系统设备故障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每次扣标准分的50%100%; 故障原因不查明;防止对策不正确、不全面或不落实,扣标准分的50%100%。2.1.1.2循环流化床锅炉701)循环流化床锅炉流化设备: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风帽 (2)布风板2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视以下各项缺陷情况,扣该项标准分的30%100%;当缺陷较多或有重要缺陷,该项不得分。 (1)因流化不均匀造成的床温波动或局部结焦; (2)风室内发现大量物料漏入; (3)风帽明显磨损现象。2)循环流化床锅炉物料循环设备: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分离器 2)回料器 3)锥形阀15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视以下各项缺陷情况,扣该项标准分的30%100%;当缺陷较多或有重要缺陷,该项不得分。 (1)分离器因排灰不畅,致使阻力大过设计值,导致引风机工作状况不好甚至出现失速或抢风; (2)回料器回料不畅致使立管压力超过设计值,甚至局部结焦; (3)锥形阀冷却或流化不足,致使锥形阀卡涩,甚至结焦。3)循环流化床锅炉碎煤设备: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15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视以下缺陷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碎煤后粒径偏离设计筛分过大,致使炉膛局部超温,甚至局部结焦。4)循环流化床锅炉外置床受热面磨损: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 在评价期内外置床受热面磨损减薄超过相关标准,甚至出现水冷壁爆管。视缺陷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5)循环流化床锅炉耐火防磨层: 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视以下缺陷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出现因耐火防磨层脱落而导致的锅炉外壁超温甚至漏灰。2.1.1.3余热锅炉701)余热锅炉汽包及厚壁元件的裂纹与温差应力检查。15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如果无条件进行射线处理,至少应当进行着色裂纹检查。如果出现裂纹早发现、早处理。检查周期按启停次数来确定。 如未进行此项工作,扣标准分的30%100%。2)余热锅炉烟气严密性检查: (1)本体系统 (2)烟囱 3)膨胀节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烟气如存在外漏,扣标准分100%;需要立即停炉检修。 未建立记录,或未见检查记录、记录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3)余热锅炉锅炉侧主汽门严密性检查: 各压力等级蒸汽系统锅炉侧着蒸汽截断门是否严密可靠。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根据各厂的情况,如果晚上停机时关闭主汽门后的压力压力降不满足要求,扣标准分30%100%; 未建立记录,或未见检查记录、记录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4)余热锅炉低压省煤器进水温度与低温腐蚀检查: 低压省煤器入口工质温度是否满足要求,热水再循环泵的工作状态是否可靠。 10查阅运行及总结; 现场查询。根据各厂的情况,如果低压省煤器进水温度不满足要求,扣标准分80%100%;需要尽快处理; 如果出现低温腐蚀,则标准分100%;需要尽快处理; 未建立记录,或未见检查记录、记录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5)余热锅炉汽水品质检查: 由 (1)蒸汽品质 (2)汽机的叶片 (3)各汽包汽水分离、洗汽装置 (4)汽水分离器及洗汽装置的工作状态 (5)汽水管道内的积盐、氧化皮等 (6)所有汽水管道上汽、水取样装置是否齐全。10查阅运行、检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根据各厂的情况,如果蒸汽品质不好,扣标准分80%100%;需要尽快处理; 如果汽机叶片、汽水管道内侧出现积盐或是汽水分离装置、洗汽装置出现问题,扣标准分100%,处理及时不扣分; 未建立记录,或未见检查记录、记录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汽水管道上汽、水取样装置不齐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6)是否定期进行汽水管道减薄、失效检查。15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如果出现水管道减薄扣标准分的20%50%,如出现失效扣标准分的70%100%; 如未进行此项工作,扣标准分的30%100%。2.1.1.4超(超)临界锅炉701)直流锅炉汽水分离器内、外部缺陷的检查情况;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未进行检查和定期检验的,不得分。2)直流锅炉启动系统汽水管道、阀门及附件: 是否进行检修规定项目检查和内外部定期检验,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隐患。1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未进行检查的,不得分; 炉水循环泵存在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或因失去炉水循环泵该炉不能按正常方式启停的该炉不得分; 炉水循环泵冷却水系统运行不正常,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无炉水泵系统的直流锅炉,3A阀(指汽水分离器疏水阀(AA阀)、汽水分离器水位控制阀(AN阀)、汽水分离器水位控制旁路阀(ANB阀)构成的直流锅炉汽水分离器水位控制系统。)调节不能满足机组启停需求,或阀门有缺陷影响正常调整,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3)超(超)临界锅炉中间点温度测点及保护: 超(超)临界锅炉中间点温度测点是否有2个以上,且都准确可靠; 是否将中间点温度作为锅炉主保护之一。30现场查询。中间点温度测点只有一个准确可靠的扣标准分20分; 中间点温度测点无一准确可靠的,扣标准分30分; 未将中间点作为主保护的扣标准分30分。4)检修中是否对各受热面流量分配节流圈进行检查。10查阅运行、检修记录未进行检查的扣标准分的50%;运行中由于异物堵塞节流圈,导致爆管的,扣标准分的100%。5)是否具有超(超)临界锅炉用钢的质量证明文件10查阅有关设备档案没有质量证明文件的,扣标准分的100%;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扣标准分的50%;经检验,有不符合要求用钢的,扣标准分的100%2.1.2运行工况7202.1.2.16001)锅炉燃烧工况: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危及正常稳定运行的缺陷和隐患。 (1)炉膛压力是否维持在规定范围内,是否有炉膛压力超限运行记录; (2)是否经常发生燃烧不稳定工况; (3)炉膛出口左、右烟温偏差是否过大; (4)火焰是否出现偏斜、刷壁现象; (5)飞灰及炉渣可燃物含量是否超标; (6)运行人员是否能够及时掌握燃煤煤质数据; (7)是否有因燃烧调整不当导致水冷壁高温腐蚀加剧的情况。6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查阅有关试验资料; 现场查询。未建立炉膛压力超限运行记录制度,或评价期内任一月单台炉炉膛压力超限运行6次以上,而且单次持续时间5s以上,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在运行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燃烧不稳,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50%; 经常发生燃烧不稳定工况,未做原因分析,未采取燃烧调整措施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 烟温偏差超过规定值(50),视烟温高低、超差幅度及持续时间等情况扣标准分的10%100%; 火焰出现偏斜、刷壁现象,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未完全燃烧损失异常,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运行不能及时掌握燃煤煤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存在超过锅炉设计最大量连续出力状态下运行的情况,扣标准分的30%70%。2)评价期内是否发生锅炉灭火、炉膛外爆和内爆事故;事故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的制订和落实情况的检查。5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评价期内发生一次及以上灭火事故时(包括在启、停,以及正常运行过程中),扣标准分的30%50%; 评价期内发生炉膛外爆或内爆事故的,扣标准分的100%; 未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反重大事故措施”及有关的文件建立防止灭火及炉膛爆炸事故措施不得分;措施不全面、不正确、不具体扣标准分的30%50%。3)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燃烧器、一次风管烧损故障;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4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评价期内发生过燃烧器或一次风管烧损、一次风管堵塞事故,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原因未查明,未制订防止对策,对策措施不正确、不全面、不落实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4)评价期内是否发生锅炉尾部再燃烧事故;其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应核查锅炉等离子点火装置在机组启动初期煤粉着火情况,是否存在由于燃烧不完全,造成尾部受热面可燃物粘附的现象。4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评价期内发生尾部再燃烧事故,扣标准分的100%; 未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反重大事故措施”及有关的文件建立防止锅炉尾部再燃烧事故措施;措施不全面、不正确、不具体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已发生事故的原因未分析清楚,或没有防范措施,或有防范措施但并未落实的不得分; 在机组启动初期,如投用等离子点火系统,若没有有效措施防止煤粉未着火或燃尽率偏低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5)炉膛是否存在严重结渣,结渣部位与结渣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落实;吹灰系统是否能按规程正常投运。4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故障分析报告。对于改用易结渣煤种,未进行煤结焦特性分析,未进行配煤掺烧试验,未制订燃用易结渣煤调整措施造成运行中锅炉结渣的,扣标准分的20%40%; 炉内结渣,已影响机组正常及安全运行,根据其严重程度,扣标准分的50%100%; 炉内存在严重结渣,其部位及原因未予查明,无防止对策,措施不落实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50%; 因投运操作失常或维护失误,吹灰器不能正常投运,导致结渣、积灰,发生停炉或降出力运行,扣标准分的50%100%; 因吹灰器投运操作不当,导致受热面吹损,扣标准分的50%100%。6)锅炉水动力工况是否正常: (1)评价期内是否发生汽包水位异常事故;其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落实; (2)炉水循环泵运转是否正常; (3)评价期内是否发生循环泵故障;其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落实; (4)评价期内是否发生直流锅炉给水流量低于最小启动流量事故;其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落实。4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未按规程进行日常维护及校核水位计,或无校核及维护记录,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运行控制失误或仪表及控制设备异常导致水位异常,甚至停炉,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因运行控制失误或热工保护误动导致循环泵压差低异常报警,或循环泵停运,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因运行控制失误或热工保护误动导致直流炉因给水流量低,报警或停运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未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反重大事故措施”制订防止锅炉水位故障措施,不得分;措施不全面、不具体扣标准分的20%50%; 锅炉定期排污或连续排污未按运行规程和化学监督进行操作,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发生水动力工况异常,未查清原因,或后续防范对策不全面、不正确、不落实,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因运行人员误操作,造成炉水泵损坏,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7)评价期内是否发生锅炉承压部件超压运行工况;超压幅度、持续时间是否有记录;原因是否查明;是否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过评估;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正确、落实。4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锅炉发生超压异常未予记录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100%; 正常运行中因运行操作不当或控制系统故障导致的锅炉超压事故,视超压幅度及持续时间,扣标准分的20%100%; 设有高、低压旁路系统,但由于有缺陷不能投入运行,或运行中不投入连锁开启功能的,扣标准分的30%50%; 未对锅炉发生超压的原因进行分析、未制订防止对策;以及锅炉发生严重超压后(按安全阀动作压力为准),未对主要承压部件进行安全性能评估,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锅炉超压时,安全阀拒动的,不得分。8)评价期内是否发生主汽、再热汽超温和低温运行工况;汽温偏离正常值的幅度、持续时间是否有记录;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正确、落实。4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未建立锅炉气温异常管理制度和记录簿,或对锅炉汽温异常未予记录,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100%; 运行中汽温与额定值偏差超过规程规定值,根据超限次数、持续时间、超限幅度及对机组负荷影响程度,扣标准分的30%100%; 未对温度异常工况进行原因分析,未制订防止对策并实施的,扣标准分的50%100%; 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量超过设计值,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 机组AGC变负荷速率过快,造成锅炉受热面频繁超温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30%100%。9)评价期内是否发生受热面(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超过设计壁温运行工况和超温爆管事故;超温幅度、持续时间是否有记录;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正确并落实。4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未建立锅炉受热面超温管理制度和记录簿,或记录不全、不正确,扣标准分的20%50%; 评价期内发生超温爆管,扣标准分的50%100%; 发现过热器、再热器内部氧化皮脱落造成堵塞现象的,扣标准分的50100%; 受热面超温的(指超过受热面强度校核取用温度),根据超温范围、超温幅度及累计超温运行时间,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100%; 对发生温度异常的原因未进行分析,或未制订正确完整的防止对策,或未实际执行防范措施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10)评价期内是否发生再热器未通汽时,炉膛出口烟温超过限定值。30查阅运行日志及故障分析报告。在冷态、热态(包括事故跳闸)启动时烟温未予监视,扣标准分的20%50%; 再热器未通汽时,炉膛出口烟温超过限定值,视超温幅度及累计持续时间,扣标准分的20%50%。11)评价期内是否发生定期排污罐、连续排污罐、疏水扩容器、启动分离器等压力容器超压及其他故障;原因是否查明;防止对策和措施是否正确并落实。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发生压力容器超压或其他故障,每次扣标准分的30%50%; 原因不明、防止对策和措施不正确、不落实,不得分。12)锅炉启、停是否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进行,其重点要求为: 在25%负荷以下或油煤混烧时,回转式预热器是否连续吹灰; 升温升压或降温降压的速率是否按规定进行; 汽包任两点间壁温差是否不超过厂家规定值(厂家无规定时应控制不大于50); 在启动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炉膛未经大于最低风量通风吹扫强行点火; 锅炉投粉是否按规程要求进行。30查阅运行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未按要求进行回转式预热器吹灰,扣标准分的30%50%; 升温升压或降温降压速率未按规定进行,扣标准分的30%50%; 汽包任意两点壁温差超过规定时,扣标准分的30%100%; 发生灭火后,炉膛未经通风吹扫强行点火,不得分; 锅炉投粉未按规程要求进行,扣标准分的20%50%。13)锅炉启动及正常运行时水、汽品质是否合格。 (1)启动时锅炉进水品质是否合格; (2)启动中是否能根据水质进行洗硅; (3)运行中能根据化学监督进行排污、放水; (4)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是否正常投运。30查阅运行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启动时未按炉水品质进行洗硅,造成锅炉水、汽品质不合格,视超标幅度、持续时间及危害程度,扣标准分的30%100%; 扣运行中未能根据化学监督进行排污、放水,扣标准分的30%50%; 锅炉水冷壁年结垢速率超过60mg/(m2a);扣标准分的20%100%;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不能可靠连续运行,扣标准分的50%100%。14)制粉系统安全运行情况。 是否存在堵煤、异物和大块煤进入磨煤机而发生异常; 是否发生制粉系统内部自燃、着火或爆炸; 磨煤机出口温度是否与煤质相匹配; 制粉系统(包括防爆门)是否有漏粉、漏油现象,是否发生外漏积粉自燃事故; 断煤信号是否正确; 是否发生过因一次风量过低,导致一次风堵管事故; 启、停制粉系统操作是否符合规程,启动暖磨,以及停磨冷却、抽粉是否充分; 是否严格执行定期降粉和停炉前煤粉仓烧空制度; 灭火系统是否保持完好,是否进行定期试验(试验时介质不进入系统); 防止制粉系统着火和爆炸事故措施是否制订及落实。30查阅运行、维修记录及总结; 现场查询制粉系统发生过堵煤、进入异物,引起燃烧工况异常或影响机组负荷或灭火事故,视情况扣标准分的50%100%; 评价期内发生自燃、着火、爆炸,根据其次数、对机组运行和安全的影响程度,扣标准分的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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