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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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总结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2007年4月基本完成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卫生部初期评估的基础上,按照试点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加强了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推进了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2009年底,平罗县563家各类厂矿企业中,共有212家从事生产经营冶金、煤炭开采加工、化工(化肥、双氰铵、制碱)、建材、造纸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其中冶金61家、煤炭开采加工144家、化工7家。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碳黑、水泥等)、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等)。全县共有71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动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备案登记并建立了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全县直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为6854人,其中接触粉尘为5760人、化学毒物989人、物理因素105人。目前我县胸片X线拍片筛检确认可疑尘肺患者,共计11例,经区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小组进一步检查确诊,经检查确诊有9名为尘肺职业病患者,其中期尘肺3名,期尘肺5名,期尘肺+肺结核1名。璧山县位于重庆市西部近郊,面积915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1个乡,总人口61.9万人,县城经济已初步形成机械加工、建筑建材、制鞋三大支柱产业。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0.5亿元,工业总产值200.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19元,辖区内财政总收入14.8亿元。县城于2004年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县城,2005年我县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西部鞋都”称号。我县主要工业企业有:机械加工、制鞋、建材、纺织、彩印、煤矿、家俱业等,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及其化合物、粉尘、铬及其化合物、高温、噪声等。涉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000余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30000余人,其中制鞋及其配套企业800余家,接触苯及其化合物的劳动者20000余人;涉及粉尘危害的企业100多家,接尘工人约4000人;机械加工及其他企业100余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1000余人。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一)落实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田炜宁副县长为组长、卫生局局长张国瑛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我县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审议确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落实有关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下设项目办公室,由卫生局局长张国瑛任主任,卫生局副局长刘永红、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惠琴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执行及处理试点日常运作的一般事务。组织机构建设2010年10月湖南长沙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会议后,我县随即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局、财政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安监局、经委、总工会、鞋办、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璧山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疾控中心。当年12月分别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会,卫生系统防疫医生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会,启动了试点工作。(二) 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卫生部、卫生厅的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于7月12日下发了平罗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安排均作了详细的说明,明确通过落实企业防治主体责任制和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架构及落实相应保障等措施,结合各部门的职能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和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在两年时间内提高我县中、小企业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7月29日召开了平罗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由试点工作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会,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互相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会上,田炜宁副县长还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宁夏大地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代表签订了平罗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2007年2月14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璧山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分工及协调机制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由13个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其卫生局负责领导、统筹和协调试点工作并建立部门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及试点工作需要,提出并配合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领导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具体服务工作;县安监局、总工会负责协同卫生部门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病工伤保险和劳动仲裁、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发改局、工业与商务局负责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工业园区和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三)建立协调机制早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前的2005年4月,县卫生局就与企业发展局、安监局联合行文建立了接尘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联合监管机制;2006年3月,与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行文,将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作为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条件;2007年3月,又争取到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将皮鞋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试点工作之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即印发了关于建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璧职卫领20071号),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和议事联系制度。最近,县政府领导已召集卫生、建设、规划、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决定由县政府行文,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纳入相关部门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四) 积极筹措试点工作经费经费保障是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我县试点工作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卫生部、区卫生厅下拔的专项经费和县政府的配套专项经费。区卫生厅下拔的经费方面,卫生厅已下拨到位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正在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联系,争取县财政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四)政策措施和经费保障从2005年起,县委、县府即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的内容。2007年,县级财政落实了试点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今年,县财政又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并安排了县疾控中心开展职业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购置经费。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一)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县卫生监督所现设有职业卫生监督科,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 人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现有独立办公场所面积804平方米,办公车辆三台。针对办公场所面积不足1200平方米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争取国家投资立项建设,早日解决卫生监督所因办公用房面积不足,影响和制约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设有职业病防治科和检验科,其中职业病防治科在编职工6人,检验科8人,两个科室负责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已对县内部分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具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样品采集和现场检测设备的基本仪器,如粉尘采样器、大气采样器、噪音计等,实验室内具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检测设备,正积极配置职业健康监护所需的如高千伏X光机、听力测定仪等设备,县疾控中心已通过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并通过区卫生厅评审,具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资质。但由于经费不足,存在仪器数量不足、部分仪器陈旧需更新换代等问题。我县13个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卫生监督科,均要求配备了两名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各卫生院在辖区每个村设立职业卫生服务哨点,人员由卫生院村级防保员兼职。乡、村级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按要求上报报表信息及流入、流出劳动人员信息。针对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暂未达到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的情况,举办一期全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培训班,并邀请区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专家到我县现场授课。通过培训,促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熟悉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管理的基本技能,初步具备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分别成立了职业卫生科和职业卫生监督科,各配专业人员5名。2007年1月20日,县卫生局关于在卫生单位内设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通知(璧卫发200710号),决定在全县13个街道、镇乡卫生院设立职业卫生科,并确定了23名专兼职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近年,县疾控中心加强了能力建设,于2005年1月通过了重庆市卫生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取得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放射防护检查与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的资质。针对卫生部初期评估中指出的设备不足问题,县疾控中心将纯音听力测试仪、粉尘采样仪、信频程声级计、CO、CO2、CHO分析仪等检测设备采购纳入近期计划并报到县采购中心。(二)职业卫生人员培训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于2010年8月26日下午,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的较大规模集中培训1次。培训班专门邀请到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多年从事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的专家、副所长李永宁亲临现场授课。会上重点培训了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管理与评价,讲解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预防控制基本知识等内容,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村级服务哨点工作人员和全县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1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又专门组织对参训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进行了现场测试考核,通过培训使全县120多名参与基本职业卫生试点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全部掌握了基本的工作知识和技巧,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于2006年12月、2007年10月、2008年2月2日开展较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其中2008年2月培训会邀请到市级职业病防治专家授课,会上培训了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管理与评价,讲解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预防控制基本知识等内容,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街道、镇乡分管领导、社事办主任以及医疗单位分管领导和全县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120人参加了培训。2007年12月7日,重庆市卫生局和璧山县人民政府在我县联合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道、镇乡分管工业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代表250多人到会,重庆市职业病防治专家在会上讲授了职业病防治知识,7名市级先进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提升了我县职业防治工作水平。(三)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县卫生监督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已基本完成了工业园区50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初步分析表明,我县目前主要存在企业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投入少或不投入、多数企业没有配备专(兼)职从事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了解少、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和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劳动工人数量本底不清等问题。2007年10月18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普查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07177号),并召开了调查培训会议,组织各街道、镇乡政府开展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截止目前已收回璧山县工业企业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785份,完成应调查企业总数的70%。2008年2月,抓住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机会,由县政府办行文,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街道、镇乡开展了流动劳动力职业卫生情况调查。项目办印发出璧山县外出务工人员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务工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问答各10万份,由村社干部逐户送到群众手中,并开展调查,目前已收回调查表10312份,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四)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督工作1宣传形式多样,营造良好氛围以“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所专门抽调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全县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的重点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分、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100余本。4月30日,我所积极会同县工会、人劳等部门到县城“七一”广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周活动期间共设宣传咨询点2个,出动车辆15台次,出动人员75人次,悬挂横标3幅,发放宣传画1000份、资料2500余份,宣传册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加强了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为我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宣传教育一是针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等不同对象,先后印发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20多万份,向相关人员反复宣传;二是在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都邀请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开展了街头宣传活动,并在县内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三是派出专业人员到企业上门宣传、培训和指导;四是由乡镇政府负责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五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性宣传教育;六是县法建办已计划将职业病防治法纳入2008年全县干部职工普法考试的内容。2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一是在全县212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中开展了为期近十个月的粉尘与高毒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共有38家(12家已停产),通过检查发现有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职业作业工人建立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仅有6家企业,有22家企业在2009-2010年对在岗工人开展了职业性健康监护工作;检查的 38个企业都不同程度的配备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备的有1家企业并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8家企业均未对离岗职工进行离岗职业性健康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县境内一家涉铅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先后深入企业监督检查7次。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治措施的同时,监督企业对一线接触有害铅作业的78名工人进行了健康监护体检,并指导其建立了规范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配备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三是对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县疾控中心)和取得职业健康监护体检资质的县中医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他们严格按照资质许可范围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提供规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一是组织开展职业检查,2007年检查8439人,2008年13月已查4150人;二是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2007年开展三苯监测812个点;三是指导部分用人单位落实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四是督促用人单位多数落实了作业场所公示栏和警示标识;五是要求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时将职业危害因素写明。3职业卫生监督近年来,我县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对规模较大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监督频率达2次以上,对在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2007年共计下达监督意见书663份。对部份整改不落实或出现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分别不同情况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2007年处罚16起。四、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1.社会各层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重经济发展,轻职业病防治的现象还较为普遍。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督执法环境还有待改善。2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法制意识不强,缺乏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3.多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农民工、季节工文化素质差,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4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监督机构人员力量不足,技术水平不高,多数未接受过专业培训,严重不适应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5职业卫生长效机制不健全,源头治理力度不大,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多数落不到实处。6职业卫生机构经费短缺,设备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建议1建议国家、省级建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项目专家组,加强对基层试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2建议国家卫生部制定职业卫生技术人才培训规划,一是把职业卫生作为预防、临床、社区医学等相关院系医学生的必修课程;二是对现有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基层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培训,尽快提高其职业卫生服务及管理水平。3争取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始,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层层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重点考核,对造成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4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职业病防治法执法监督机制,对不执行法律规定的地方政府进行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5加大试点工作资金支持力度,为试点地区、尤其是西部试点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机构配备和补充必要仪器及设备,并对试点工作给予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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