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服务业新型肺炎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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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服务业新型肺炎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告(第4号)精神,为安全有序做好我市服务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安排2月10日,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2月17日,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科技服务企业。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劳务市场,小型门店,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二、复工复产条件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复工复产:(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安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安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安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四)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必需准备不少于两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六)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三、工作要求(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副组长,各相关服务业企业行业主管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牵头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制定及复工复产的协调指导;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行业工作专案,负责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监督检查指导(二)强化行业监管。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服务业复工复产的监督指导。市商务局负责汽车交易类、大型商超、物流园区企业,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物流运输类和汽车维修类企业,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市文广体旅局负责文化旅游类企业(包括星级酒店),市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含房屋网上销售和中介销售)企业,市科技局负责科技服务类企业,市卫健委负责卫生健康类(含整形美容)企业(机构),市民政局负责养老企业(机构),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培训机构,市人社局负责人力资源服务和家政服务类企业(机构),市公安局负责保安公司,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行业监管范围内的服务业企业,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企业,垂直管理单位和其他委局负责相应行业企业。市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在产企业相关情况,并会同县(市、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统计填写企业每日用工情况统计表。(三)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好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核工作;对目前未停工和已复工复产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照复工复产基本条件全面落实好人员排查登记、经营场所消毒、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消毒等有关工作,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其生产经营,确保不出问题。(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对每个复工复产服务业企业可派驻一名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联络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培训;发现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应限令其整改;发现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和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停工停产,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分别对其停电、停水、停气,擅自复工复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并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出现疫情,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处理。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联合审核小组:根据关于做好我市服务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已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和相关防疫防控工作,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现申请复工复产,请予以检查验收。复工复产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服务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申请材料如下: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2.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机制3.人员管控情况4.场所管理情况5.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消毒情况6.车辆管控情况7.防疫物资设施购置储备情况8.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情况企业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2020年 月 日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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