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

上传人:H****r 文档编号:9561120 上传时间:2020-04-0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0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27.020F 01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 731XXXX代替DB 31/731-2013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for compensated gross ton for ship(送审稿)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1/ 731XXXX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的规则起草。本标准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DB31/731-2013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标准与DB31/731-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高新产品完工船舶的能耗修正系数;修改了修正总吨计算公式。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船舶工业公司、上海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秦宏波、耿海平、薛恒荣、陆连东、许学华、秦帅、欧洁兰、方哲、李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1/731-2013。6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原则和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一般船舶建造工艺流程(包括钢材处理、切割下料、小、中、大、总组装、综合舾装、系泊试验、航行试验)的钢质船舶制造企业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8736 电弧焊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CB/T 3484 民用船舶修正总吨计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船舶制造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shipbuilding在统计报告期内,用于船舶制造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折算成标准煤。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的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3.2总吨 Gross tonnage (GT)根据船舶吨位丈量公约或规范的有关规定,丈量确定的船舶所有围蔽处所的总容积并按一定的公式计算出的船舶总吨,用GT表示。3.3修正总吨 Compensated gross tonnage (CGT)在总吨的基础上计入船舶复杂程度的用来反映某一集合体造船量的度量值,用CGT表示。3.4船舶修正总吨综合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ompensated gross ton for ship在统计报告期内船舶制造每万修正总吨所用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万修正总吨。3.5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参与大气管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本标准指船舶有机涂料中多种有机挥发物总称。4 技术要求4.1 现有船舶制造企业船舶万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应不大于860吨标煤/万修正总吨。4.2 新建、扩建船舶制造企业船舶万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应不大于510吨标煤/万修正总吨。4.3 船舶制造企业船舶万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应不大于410吨标煤/万修正总吨。5 统计范围、计算方法5.1 统计范围5.1.1 船舶制造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能源应包括钢材处理、切割下料、小、中、大、总组装、综合舾装、系泊试验及航行试验在内的整个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5.1.2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其主要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不包括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5.1.3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和余热利用装置用能也应包括在内。5.1.4 回收的能源供生产其它产品使用的量,应从本产品综合能耗中扣除。5.1.5 没有计入成品产量的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能源应计入产品综合能耗中。5.2 计算原则5.2.1 船舶产品以修正总吨为计量单位。5.2.2 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对同时生产多种产品且实际消耗又无法分别进行实测时,可按产值比值进行合理分摊。注:对于大型豪华远洋客船(邮轮)无法计算修正总吨暂不计入,但应单独核算可按产值比值进行合理分摊。5.2.3 船舶产品应为制造完成的符合国家、船舶行业质量标准和有关入级船检或订货合同规定的产品。5.2.4 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应按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折算成标准煤(见附录A)。5.3 计算方法5.3.1 船舶制造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1)式中:EZ统计报告期内船舶制造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Zi统计报告期内船舶制造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 ki第i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 n投入的能源种类数。5.3.2 船舶修正总吨按公式(2)计算:民用船舶修正总吨计算按CB/T 3484。(2)式中:CGTZ统计报告期内企业完工船舶的修正总吨总和,单位为万修正总吨;C GTi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第i条完工船舶的修正总吨,单位为万修正总吨;i统计期内企业第i条高新产品完工船舶的能耗修正系数,见表1;n统计报告期内各种船舶数量。表1 高新产品完工船舶的能耗修正系数船舶种类双燃料船LNG船其它i1.11.51.0注:双燃料船修正系数不适用于LNG船。5.3.3 企业产能利用率按公式(3)计算:(3)式中:Cu企业产能利用率,单位为百分数(%);P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的造船产量,单位为吨;P0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的设计生产能力,单位为吨。5.3.4 船舶万修正总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4)计算:(4)式中:e船舶万修正总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万修正总吨;CRC产能修正系数,见表2。表2 产能修正系数产能利用率CU(%)1009080706050产能修正系数CRC1.001.051.101.201.301.50注:当企业产能利用率不为十的整数倍时,产能修正系数按内插法修正。6 节能管理与措施6.1 节能基础管理6.1.1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能耗限额的管理,制定产品能耗考核制度,并制定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并定期对产品能耗进行考核。6.1.2 企业应根据GB 17167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做好各种能源消耗的计量、统计等记录。重点检测能耗占比高的单项、单一功能设备的项目。6.1.3 企业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网络和节能岗位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内的所有能源管网,以及船台、船坞、码头等企业专用区域的用能管理工作。6.1.4 企业应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能源设备和生产现场开展节能巡视、检查,发现能源泄漏等浪费现象,应当场责令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浪费现象的再次发生。6.1.5 企业宜建立科研生产的能耗分项管理制度。6.2 节能技术管理与措施6.2.1 根据国家、地方节能重点和方向,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大力开展节能技术和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及材料等应用,并将此纳入企业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纲要中,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改造、淘汰高耗能的设备,降低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6.2.2 新建、扩建的建筑物设计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动力和炊事等设备的能耗,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6.2.3 企业新建项目和新增设备,实施前应遵循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增设节能评估,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应不予购买和验收。6.2.4 企业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工序)过程、装置、设施和设备的能耗状况,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规划和节能措施的实施计划。6.2.5 企业应对耗能高、效率低的主要用能设备,采取节能技术改造和维修等措施。凡新建和改建的钢材预处理线、动力站房,维修的机泵和制冷设备等机械装置,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否则不予验收。6.2.6 企业宜使用GB 28736中规定的能效等级比较高的电焊机,推荐企业使用IGBT逆变技术的电焊机,逐步淘汰可控硅技术的电焊机。并加强电焊机使用管理,实施定置管理。6.2.7 企业宜使用采用变频控制技术的起重设备,应达到设计的经济运行状态。6.2.8 年运行时间大于3000小时,负载率大于60%的电动机、空气压缩机、水泵等通用设备或新建及扩建企业的上述通用设备应符合能效等级标准中节能评价值或2级能效等级的要求。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能源名称折标准煤系数原 煤0.7143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洗 精 煤0.9000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原 油1.4286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燃 料 油1.4286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汽 油1.4714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煤 油1.4714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柴 油1.4571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液化石油气1.7143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天 然 气1.30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kgce/m3)液化天然气1.7572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煤 焦 油1.1429 千克标准煤/千克(kgce/kg)热力(当量)0.03412 千克标准煤/百万焦耳(kgce/MJ)0.14286 千克标准煤/1000千卡(kgce/kcal)电力(当量)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小时(kgce/kWh)注: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表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考文献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