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理疗操作规范(补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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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频电疗法1、定义 将频率1100kHz 的脉冲电流称作中频电流,用中频电流治疗疾病的方法叫做中频电疗法。中频电疗法包括等幅中频电疗法、低频调制中频电疗法、干扰电疗法、音乐电疗法等。2、适应证与禁忌证(1)适应证:1)促进血液循环、消炎止痛:各种扭挫伤、肌筋膜炎、各种神经炎、颈腰椎病、各种关节损伤与疾病等;2)兴奋神经肌肉:废用性肌萎缩、尿潴留、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伤病所致运动功能障碍等;3)软化瘢痕松解粘连:瘢痕与挛缩、浸润硬化与粘连、血肿机化、血栓性静脉炎、乳腺增生等。(2)禁忌证:出血倾向、金属异物局部、有心脏起搏器、心前区、孕妇腰腹部等。3、设备与用具 根据治疗需要选择具有相关波形和参数的中频电疗机,包括等幅中频电疗仪、调制中频电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音乐电疗仪等;仪器有相应的电极、衬垫、导线、耳机、磁带等配件。4、操作规范:(1)治疗前准备:按照治疗目的与部位选择电极,仪器电流输出调零后开机。暴露治疗区域皮肤,采取并置法或对置法或交叉并置法,电极紧密平整接触皮肤。(2)治疗操作:选择恰当的处方,缓慢调节刺激强度,治疗剂量以感觉阈或运动阈描述;治疗中可根据需要调节强度。(3)治疗结束:输出调零,取下电极后检查治疗部位皮肤,关机。需要时清洗消毒电极衬垫。5、注意事项(1)治疗前:需将治疗中的正常感觉和可能的异常感觉告知患者,使患者更好地配合治疗。皮肤微细损伤局部可用绝缘衬垫后使用中频电疗法。(2)治疗中:局部感觉障碍区域治疗时,需采用小剂量谨慎治疗。电极需有良好固定,保证治疗过程中电极不滑落。干扰电治疗时,保证病变部位处于两路或多路电流交叉的中心。红外线疗法1、定义 应用电磁波谱中的红外线部分治疗疾病的方法称为红外线疗法。红外线为一种不可见光线,波长为0.76400um。根据波长可将红外线分为短波红外线(0.761.5um)和长波红外线(1.5400um)。2、适应证与禁忌证(1)适应证:各种亚急性及慢性损伤和炎症、浸润块、硬结、肠粘连、肌痉挛、电刺激及按摩前准备、主被动功能训练前准备等。(2)禁忌证:急性损伤、化脓性炎症、循环障碍、局部皮肤感觉障碍、血栓性深静脉炎、认知功能障碍、恶性肿瘤、水肿及出血倾向、老弱年幼患者等。3、设备与用具 红外线治疗仪、保护眼睛用纱布或生理盐水棉球等。4、操作方法与步骤(1)治疗前准备:检查灯泡、辐射板有无碎裂,灯头安装是否牢固,支架是否稳妥。接通电源,使灯头、灯泡预热510 分钟。患者取舒适体位,充分暴露治疗部位。(2)治疗时操作:移动灯头,距治疗部位2050cm 不等,使灯头中心对准病患部位,以患者有舒适温热感为度。每日1 次,每次治疗2030 分钟。若治疗中出汗,应及时拭去汗水,防止烫伤。(3)治疗结束:移开灯头,检查皮肤,拭去汗水。5、注意事项(1)头、面、肩、胸部治疗时患者应戴墨镜或以布巾、纸巾或浸水棉花覆盖眼部,避免红外线直射眼部。(2)治疗部位有伤口时应先予清洁擦净处理。(3)治疗过程中患者不得随意挪动体位或拉动灯头,以防烫伤。(4)治疗过程中如出汗过多,感觉头晕、心慌等应适当加大灯距。治疗后休息、饮水。(5)神志昏迷者或局部有感觉障碍、血液循环障碍、瘢痕者治疗时应适当加大灯距或关闭部分灯泡,以防烧伤。(6)多次治疗后治疗部位皮肤可出现网状红斑和色素沉着。牵引治疗 牵引是应用力学中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原理,通过徒手、器械或电动牵引装置,对身体某一部位或关节施加牵拉力,使关节面发生一定分离,周围软组织得到适当的牵伸,从而达到复位、固定、减轻神经根压迫、纠正关节畸形的物理治疗方法。一、颈椎牵引1、定义 应用牵引器械或徒手牵引力治疗颈椎疾病的方法称为颈椎牵引治疗技术。2、适应证与禁忌证(1)适应证:神经根型颈椎病,颈型颈椎病,症状较轻的椎动脉型颈椎病和交感神经型颈椎病,寰枢椎半脱位无手术指征者,斜方肌筋膜炎急性发作期。(2)禁忌证:年迈体弱、全身状态不佳者,有脊髓受压症状的颈椎病,颈椎骨质有破坏者,如怀疑有结核、肿瘤等骨质破坏和严重骨质疏松症的患者,颈椎骨折脱位者,心肺功能差及精神不正常者。3、设备与用具 颈椎牵引椅、简易牵引带和牵引支架。4、操作方法与步骤 颈椎病的牵引方式一般采用坐位牵引,仰卧位牵引适合寰枢椎半脱位或颈椎骨折的患者。(1)体位:一般采用坐位牵引,牵引带分别托住下颌和后枕部。(2)角度:根据颈椎病变部位及颈椎曲度选择,可以采取中立位、前屈位或后伸位,其中中立位和前屈位比较常用。使用时应根据颈椎病的类型(神经根型、椎动脉型)及其病变的节段决定牵引的前屈角度。上位颈椎疾患采用中立位,下位颈椎疾患多采用前屈位牵引,角度1030,椎动脉型和较轻的脊髓型颈椎病采用中立位牵引。(3)时间:颈椎牵引的时间以1530 分钟为宜,时间太短达不到牵引的力学效果,时间过长容易产生头痛、头麻、下颌关节疼痛、心悸、胸闷、恶心等不良反应。一般牵引重量愈大,牵引时间应愈短。带有间歇牵引的牵引设备,牵引时间可稍长些,一般不超过40 分钟。治疗每日12 次,1014 次为1 个疗程。(4)重量:一般以体重的810开始牵引。根据患者体质及颈部肌肉发达情况逐步增加牵引重量,通常每35 天增加1kg。如症状有改善,可维持此重量,如果没有改善,可适当增加,最大可达1012kg。5、注意事项(1)牵引中应根据患者的反应及时调整体位、重量及时间,开始时可以是小重量、短时间,逐渐增加重量和延长时间。(2)坐位牵引结束时,缓慢解除牵引力后取下牵引带,患者静坐片刻后,再站起离开。(3)如果牵引中患者出现头晕、心慌、出冷汗或症状加重,应即刻中止牵引,并进行相应处理。二、腰椎牵引1、定义 应用牵引器械或徒手牵引力治疗腰椎疾病的方法称为腰椎牵引治疗技术。2、适应证与禁忌证(1)适应证:脊柱牵引适用于椎间盘突出、脊柱小关节紊乱、颈背痛、腰背痛及腰腿痛等;四肢牵引适用于四肢关节挛缩、四肢关节骨折且不能或不适宜手术复位的患者。(2)禁忌证:重度腰椎间盘突出(破裂型)、腰脊柱结核和肿瘤、骶髂关节结核、马尾肿瘤、严重椎管狭窄症、急性化脓性脊柱炎、重度骨质疏松症、孕妇、腰脊柱畸形、较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及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另外,对于后纵韧带骨化和突出椎间盘的骨化以及髓核摘除术后的患者都应慎用。3、设备与用具 电动式腰椎牵引床,牵引架,徒手时必要的绑带等。4、操作方法与步骤 根据牵引力和牵引作用时间分为慢速牵引和快速牵引。(1)慢速牵引:根据牵引力作用时间可分为持续牵引和间歇牵引。1)患者仰卧位,上身通过肩部固定带固定,腰椎牵引带捆绑于腰部,下肢伸直位或双膝屈曲位。2)牵引的初始重量一般不低于自身体重的60%,可以用体重的60%80%,如3040kg 的重量,起效后再逐渐增加,通常每35 天增加24kg,增至患者耐受重量。3)每次牵引2030 分钟,每日1 次,1014 次为1 个疗程。(2)快速牵引: 又称多方位牵引、三维多功能牵引。该牵引力在03000N内是一个变量,变量的大小依据被牵引者腰部肌肉韧带等组织的拮抗力。不论性别、身体强弱均可达到要求的牵引距离,避免了牵引过度和牵引不足的现象。1)患者俯卧于牵引床上,上身和腰臀部分别固定于胸腹板和腰臀板上,然后将身体上部和下部的固定绑带收紧,按输入的牵引、屈曲和左右旋转角度参数调整牵引床。2)当调整完毕后,操作者站立于患侧,双拇指叠压于患部棘突或椎旁压痛点上,右脚脚踏牵引床控制开关,待患者呼气时瞬间踩踏脚下的控制开关,操作者拇指同时用力下压,完成一次组合牵引。3)依据患者的反应,再行13 次的重复,即完成一次牵引过程。4)牵引后,腰围固定带固定腰臀部。快速牵引一般1 周重复一次,总次数不超过3 次。5、注意事项(1)腰椎牵引除了掌握好适应证与禁忌证外,还要注意与其他治疗方法相结合,如药物、肌力训练,维持正确姿势等才能维持牵引效果,取得最佳疗效。(2)慢速牵引中,如果经过23 次牵引,症状没有改善或反而加重,应停止牵引治疗,重新评定患者或改换其他的治疗方法。(3)慢速牵引结束后,松开骨盆带时不宜太快,以免腹部压力突然降低引起患者不适;松开骨盆带后,应让患者仰卧休息数分钟后,再站起来。(4)快速牵引后患者卧床休息35 天,可仰卧也可侧卧。(5)快速牵引1 次后1 周若病情无改善,原则不再行第二次牵引。可再选择其他治疗方法。(6)腰围固定可增加腰椎的稳定性,牵引后使用腰围固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腰椎的活动度,有利于病情的好转,但不宜超过20 天,以免造成腰部废用性肌萎缩,引起腰椎不稳。(7)恢复期的患者每天可进行正确的腰部肌肉训练,增加腰部肌力,加强腰椎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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