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场馆管理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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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管理规定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保留对本管理规定内容的修改权利,如有更改我中心将另行公布。适用于展览会和活动的主承办方、参展商、观众及其他承建商、承运商等如展馆的其他宣传资料与本册内容有冲突以本册内容为准 2011年印刷场馆管理规定索引目录内容页码1.0 总则21.1 前言.21.2 声明.22.0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场馆技术参数32.1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2号馆技术参数表.32.2 会议室容量参数表.42.3 其它参数.53.0 治安保卫管理规定54.0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5.0 用电管理规定8.6.0 展位施工管理规定.116.1 标准展位116.2 单层特装展位.116.3 二层特装展位.136.4 特装图纸报审手续.146.5 特装报审及办理施工证件流程.156.6 特装展位收费标准.166.7特装展位的施工要求及现场管理规定.176.8特装驻场维护的管理.186.9特装的撤展管理.196.10特装保证金的退款办理.197.0 场馆综合布展管理规定.208.0清洁卫生管理规定219.0餐饮卫生保障管理规定2210.0展馆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211.0交通管理规定.2212.0场馆常见违规行为处理服务费标准汇总.231.0 总则1.1 前言为帮助参展商、承建商及运输商等合作单位解决展会中与展馆有关的各项疑问,加强各单位与展馆的密切合作,从而更好地遵守展馆有关规定,以确保展会安全、顺利的举行,我们特制定了本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场馆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交易会、博览会、展览会、活动、会议等各类展会。1.2 声明本规定有关内容将不断进行更新、完善;如有变动,以最新版本为准。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2.0广州锦汉展览中心2号馆技术参数表项目技术参数说明一层展厅(1/)二层展厅(2/)负一层展厅(-1/)租赁面积(平方米)858685864000观众主出入口8个2个2个展品出入口8个4个2个展厅尺寸(长宽高,米)111.5778111.5778109.6x364搭建限高5米(夹层底2米-2.5米)5米(夹层底2米-2.5米)2.9米大堂尺寸(长宽高,米)127716-1812.14展厅内柱子尺寸(长宽,厘米)8040共26根及6540共22根,共48根8040共26根及6540共22根,共48根120130(平均)共38根标准摊位搭建数450个450个200个地面承重600kg/m2400kg/m2600kg/m2手扶梯3组(南2北1)2组(南1北1)1组(南大堂)电源分布29个柱上有电源点,其中9个柱上有2个电源点,地沟有9个电源点(详见场馆电气平面布置图)30个柱上有电源点,其中4个柱上有2个电源点(详见场馆电气平面布置图)15个柱上有电源点(详见场馆电气平面布置图)标准电力供应交流电50赫兹380伏特TN-S+5%;交流电50赫兹220伏特TN-S+5%供水点分布50个供水点,15毫米口径(每隔9米一个)-排水点分布63个地漏,100毫米口径(地沟内每隔4米一个)-展厅地面水泥地面水泥地面水泥地面展品入展台液压车液压车-备注:(1)一层8个门口尺寸(宽高,米)为:2A门,62.4;2B门,42.4;2C门,63.2;2D门,2.52.8;2E门,62.4;2F门,3.63.2:2G门,2.52.8;2门,64。(2)馆内4组货梯尺寸(深宽高,米)、货梯门尺寸(宽高,米)及载重为:2B门口1组,222.1,梯门1.92.1,载重2吨;2E与2F门之间2组,222.6,梯门1.92.5,载重2吨;2F与2G门之间1组,4.432.6,梯门2.62.6,载重5吨。(3)2C门外简易货梯1组,5米深2.5米宽2米高,载重2吨,此梯严禁载客。(4)展馆的手扶电梯不作为上二楼展厅,搬运展架、展品等材料的通道。(5)2A门主题牌尺寸为11.2米宽6.4米高;2B门横幅尺寸为7.78米宽1.75米高;2C门横幅尺寸为15.08米宽1.75米高;2H门横幅尺寸为14.78米宽1.75米高。2.2 会议厅参数表名称地点面积(平方米)尺寸(长宽高,米)课室式(人)剧院式(人)鸡尾酒式(人)回形式(人)会议厅全厅(A+B)2号馆2层103637286.5530650800450会议厅A55537156.5300350400362会议厅B48137136.5230300400318海珠厅1号馆1层2351023.52.9120175160118越秀厅1057.813.4370906062海珠厅+越秀厅3131031.33230260200-1号会议室2号馆夹层26012.74.852.722-3450-222号会议室6010.75.62.722-3448-343号会议室100166.62.768-857760684号会议室16024.56.62.71201201051125号会议室58144.12.92851-286号会议室4811.84.12.92839-28备注:1号馆会议室各门头灯箱尺寸(共5个):3.6米宽0.8米高;白云厅(报到厅)流花路方向的门头灯箱尺寸:5.6米宽0.8米高。2.3 其它参数(1)户外展区面积:步行街216平方米,2A门口广场330平方米,南广场滴水平台425平方米,2H门口北面180平方米,共1151平方米。(2)通讯服务:ADSL上网线7条,2M;无线网卡72块,10M;国际长途等。(3)餐饮服务:一层咖啡吧32个座位;二层咖啡吧30个座位; 夹层1时间餐厅内有120个座位;时间餐厅外有40个座位。(4)停车服务:室内停车场:1号馆2-5层共175个小车位;室外停车场:南广场滴水平台下方25个小车位,1、2号馆间有20个小车位,2E门外10个小车位,2G门外靠场馆处有20个小车位,2G门外靠解放北路处有25个小车位,总共100个小车位。 (5)消防方面:2号馆每层有8个走火通道,楼层配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烟感、温感自动报警系统等,1层设有消防控制中心。(6)安防系统:2号馆内设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每一个出入口均可监控人员出入情况,展馆内有360度转动的摄像机监控场馆内的情况。 (7)其它方面:夹层1及夹层2各有2组男、女洗手间。3.0 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为了维护锦汉展览中心展会的良好秩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展会安全,依据社会治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3.1 各参展企业一经确认参展,即应指定本展位展会期间的安全保卫责任人;该负责人应由企业现场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展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3.2 展品的管理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场馆保安职责仅限于对展馆的安全管理;3.3 布展期和撤展期间进入展馆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展馆统一制作发放的施工证;3.4 开展期间所有进入展馆和在展场工作的人员必须将主办单位统一印制的有效证件挂在胸前,主动自觉服从和配合门卫查验证件和安全检查;证件持有人可进入办展单位租用区域并在此区域内工作,但不得进入展馆内未经许可的区域;严禁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如有发现,一律没收证件,不予归还;3.5 未经中心保卫部许可,不得进入中心的各机房、电房、天面等工作区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心概不负责。3.6 展会期间展、样品出馆凭办展单位放行条放行,非展品的各类设备、器材出馆时须办展单位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撤馆期间,展品出馆须接受门禁的抽样检查;3.7 各参展企业应自觉维护展会的秩序,所有商业或宣传活动只可在其租用展位范围内进行;不得在其展位范围以外,如展场内的公众地方派发任何产品目录、小册子、纪念品或同类物品;3.8 展馆严禁企业携带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参展,如有需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进入展馆;3.9 展会期间,各参展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电脑、提包等;每天闭馆前,要将贵重展样品存放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若发生失窃事件应保持冷静,并及时报告和主动配合现场保卫人员妥善处理;3.10 各参展人员应严格遵守展会开、闭馆时间,避免因迟到、早退造成展品遗失;锦汉展览中心治安报警点设于2号展馆南大堂商务中心处。3.10为了保证各参展企业的交易秩序,维护企业的利益,禁止围观他人交易,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给予严厉的处罚。3.11为了保证展会的良好形象,原则上禁止参展商将大量的样品带进馆内。如确有必要,需与场馆协调后在指定时间及地点进馆。3.12如参展企业不欢迎国内人士参观自己的展位,请于展位门口处明示,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展会形象。3.13闭馆后不允许参展商在场馆逗留,发现偷拍或偷窃行为将取消该人和该企业的参展资格,并向主办方通报该情况。3.14展会期间(含布、开、撤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展厅。如因其在上述时间内进入场馆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其监护人负全责,场馆方不负任何责任。4.0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做好锦汉展览中心的安全防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展览中心需要,制定本规定:4.1 展会通道和展位必须合理设置,承办单位提交给场馆方进行消防报批的展会平面图上必须标明通道的尺寸(不得小于3米),于图纸下方注明绘图与实际尺寸的比例。4.2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1)各参展企业应指定本展位展会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该负责人应由企业现场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展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2)各参展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有关防火管理规定,提高防火意识,加强检查、管理,消灭事故隐患;4.3 展区内全面禁烟,凡在摊位、走廊、通道、楼(电)梯、卫生间等场所吸烟者,视情节从重处罚。4.4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1) 严禁将展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或天花上,违者,展馆有权要求无条件立即整改;造成设施损坏或引致严重后果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 严禁在摊位外摆放展品,更不得堵塞通道、疏散出入口、电梯门、电箱以及通向消防设施的过道及遮挡监控镜头;违者,展馆有权要求参展企业将物品移开,由此而引起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该企业承担;(3) 展会通道不得少于3米,消防栓正面1米和灭火器周边1.5米范围内不能摆放任何物品。(4) 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禁围拦、占用消防栓位置;严禁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4.5 馆内装修、搭建须经消防技术审核:(1) 参展企业自行装修或搭建,须事先向展会相应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施工;(2) 展馆内禁止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木、泡沫、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等物品作装修、装饰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如需采用的,必须经过市消防局指定的持有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阻燃处理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场馆使用,并提供有关阻燃处理检测合格报告、相应的发票及相应的复印件提交给场馆方检查、备案;(3) 馆内装修构架顶须与天花保持0.8米以上的净空;(4) 所有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以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的正常运转。4.6 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规定参照用电管理规定执行。4.7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展区:(1) 严禁将烟花、爆竹、汽油、酒精、天那水、氢气等以及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物品带入馆内。易燃易爆的展品只能使用外包装作代用品;(2) 若展位施工或展品现场演示确需要以上物品时,须提前报请场馆保安部审批;经批准后,须委派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安全;(3) 车辆作为展品进入展馆展示,燃料为汽油等易燃易爆液体的,为保证安全,油箱内的燃料体积不得超过油箱容量的1/5,并且展示时必须静态演示,防止废气、噪音产生。4.8 包装材料要及时清出馆外:为保障消防安全,各参展企业使用的展品包装箱,包装填充物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出馆,严禁将其存放在摊位内、柜顶、板壁的背面或其它隐蔽的地方;4.9 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确保闭馆期间安全:(1) 清除易燃杂物、火种及其它火灾隐患;(2) 切断电源;4.10 本规定如有疏漏之处,以消防法为准。5.0 用电管理规定为做好锦汉展览中心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展馆安全供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等消防电气安装规程以及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消防科对展览馆内的消防、电气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展览中心需要,特制订本规定:5.1 技术保障部是办理展馆用电的专职部门;布展及开展期间,各参展企业,凡需接装施工、设备用电,增加照明灯具或使用复印机、电冰箱、灯箱等较大功率用电设备,一律要办理用电申报手续;参展商不得私自装接,违者将予以处罚;5.2 各参展商凡需增加用电设备负荷,须如实向展会的主场承建商申报,由主场承建商向展馆方申报;如发现实际用电量与申报情况不符,场馆方有权不予送电;5.3 开展后,若发现参展商的设备实际用电量与申报情况不符,场馆方有权按超出部分用电加倍收费,并按情节和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5.4 在安装施工中,展商聘请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循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操作,并且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安装;所使用的电气线材、灯具、器材都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产品3C认证及消防认证,电气线材、灯具、器材上必须标有3C及消防、阻燃的明显标志,否则不能使用;5.5 各电气回路应设有专用的保护接地,展位灯具及用电设备有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必须做有效的跨接,并设有安全接地。特装展位的筒灯、石英灯、日光灯等灯具镇流器,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产品3C认证。展位内的广告灯箱,必须做好对流散热孔对流散热,分体式镇流器不得安装在广告灯箱内,必须安装在灯箱外并做好隔热处理;5.6 展位自装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在30mA以下,动作时间0.1秒以内的漏电保护开关及空气断路器; 5.7 展位电源线应使用交流电压450V/750V等级的(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RVV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圆形软线、(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RVVB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平形软线、(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BVVB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平形电线和采用交流电压6KV等级的(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VV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力电缆;如采用(ZR、ZA、ZB、ZC、ZD或其它阻燃型号)-BV/BVV阻燃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应穿保护套管处理,对发热量大的灯具引出线应套不超过80cm的黄蜡软管、金属蛇皮软管、PVC阻燃波纹软管保护;不得使用花线、双绞线和铝芯线、音频线等一切非标线材;5.8 木结构和灯箱结构内的电线除采用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增设套管,展位电线的接驳及与灯具的接驳必须采用阻燃型密封式接线柱;如采用阻燃型开放式接线柱的在接驳完成后,应再包绝缘胶布,接驳应牢固可靠;通过展馆地面的电缆线必须穿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防护踏脚保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5.9 所有展位的电气设备安装完后,在未经场馆电工检验并同意合闸送电前,不允许私自合闸,负荷总开关应在断开位置。只有与场馆电工共同检验确认无误后,经场馆电工同意才能合闸送电;5.10 布展展位上的电源控制箱内的电源总开关及电源引入线应根据用电总功率并按照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的要求,选择用电电压、电流等级相符的开关、线材;5.11 在满足用电安全的条件下,并经场馆用电负责人的批准同意后,才能使用超出一个用电等级的总开关,不应使用超出用电安全范围的总开关及电线;5.12 展位的用电收费,不论实际用电量多大,场馆方根据申报的总用电功率所对应开关用电规格表收费项目收取,实际使用若超过开关用电规格档次按高一级开关用电规格收取;若现场经测量实际用电量超出申报用电量,其超出申报部分用电将按收费标准的双倍计收电费;5.13 禁止在展馆内使用电焊机和风焊机、电锯等会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现场施工;及不得在展馆内进行打磨、大面积喷漆或涂漆作业;否则,展馆方有权停止供电,甚至取消该施工队施工资格;5.14 各参展商和施工单位对展馆的接电点及摊位的用电设备,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拆、撬、打开、乱拉乱接;违者,将给予停电处罚,并原价赔偿损坏物件;5.15 各参展商在布展前经审核批准的用电图纸和负荷,布展施工时不得更改;如确需修改的,须重新申报并交纳加急审图费;5.16 普通搭装展位不允许自行安装照明灯具,申报安装的电源插座只能用于电视机、录像机、传真机、手提电脑等小功率电器设备;每个电源插座使用负荷限制在500W(2.5A)内,每一插座只允许接用一个电具,禁止用拖板相互串联使用;5.17 展会期间,参展的展品或设备、设施如需二十四小时供电或要求提供30A/380V及以上电力供应者,须提前15日通过主场承建商向场馆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5.18 展会安装的所有电气设备,参展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拆除、移位,更不得私自带出展馆;5.19 内有立柱的展位应合理设计和运用,设有电箱的立柱应避免以任何形式封闭,必须预留电箱口(尺寸不小于60cm80cm),以便展馆电工接电和检修;5.20 电路设计不得使用500W以上的大功率灯具,各种灯具与展品须保持50cm以上距离,展馆内禁止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电炉和电热器等设备,单相回路总功率不得超过2000W。若超过应采用三相电源设计,并三相平均分配用电负荷;5.21 所有灯饰装置必须安装于离地2.5米以上。否则,应有适当的保护设施以保障公众安全;禁止在展馆内、展位上使用星星灯、彩灯、霓虹灯、小太阳灯(碘钨灯)及500W以上大功率灯具(经审核批准的舞台演出灯光除外);5.22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用电安全原则,有特装布展的参展企业,须对其展位的用电安全负责,认真执行展会的安全用电规定;5.23 布展展位的有关用电资料,如电器分布图、电气线路图及所用材料说明等,在报送图纸时,应一并报展馆审核;5.24 布展展位所安装的电器(日光灯、射灯、灯箱等)应按用电规程合理分片、分区管理,达到三相用电分布平衡,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及空气断路器,金属外壳(包括铝合金架)要重复接地线,不允许随意将电源接入展厅的电箱和插座上,禁止利用天花、线管、空调风管、空调管道、消防喷淋管道、消防栓管道等各种场馆机电设施悬挂电线;筒灯、石英灯、日光灯、金属卤化物等灯具镇流器、变压器要求采用阻燃型电子镇流器、变压器;如需采用电感式镇流器、变压器必须采用由不燃材料或金属壳造成的箱、盒单独放置,同时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所有的镇流器、变压器,不应绑扎在灯具上;5.25 展位的电箱开关必须安装在外侧明显、安全,便于操作的位置处;5.26 展位布展不得遮挡展馆的照明电箱、动力电箱、电话配线箱;如确需遮挡,须报场馆方审核,但必须保证不少于80cm的通道及足够的操作空间,以便安全检查及故障处理;5.27 为保障展会用电安全和提高施工效率,展览中心已全面完成了场馆电箱快速接驳电缆接头的增设工程,所有展览会用电都必须使用该设施,施工单位或主场承建商需自备快速电缆接头接驳用电,场馆的用电由场馆电工负责监管,接线工作必须由主场承建商电工负责,禁止私自接电;5.28 本规定如有疏漏之处,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其它地方性法规规定为准。6.0 展位施工管理规定展位布展分为标准展位(以下简称标摊)和特别装修布展(以下简称特装)两大类。6.1 标准展位(1) 2号馆首层地面承重为600公斤/平方米、二层为400公斤/平方米,展品运输、安置及展品操作等应考虑上述地面承重能力,展品如需动态演示,承重减半;若展品的分布负荷或点负荷超过展馆技术规范要求,参展企业应于搬入展品前向场馆方申报,在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展品重量、平面尺寸及着地方式分别采用铺垫钢板、枕木、木方或者承台的方式)并征得场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搬入;所有参展机械进场前,必须准备好整体式的承台,采用手动液压叉车(或3吨以下柴油叉车)拉进展位;(2) 严禁使用展馆内自动扶梯运送任何货物、设备或家具;参展商不得雇佣馆外临时搬运工,若有需要,可雇佣馆内主办单位指定的服务商;(3) 运输物品时须自行提供地毯、钢板或夹板材料在地面铺设,以避免由于使用搬运工具(如铲车)造成的地面损坏;禁止用刀子、刀片等利器对地毯、标志、指示等进行直接切割;(4) 所有由展馆提供或租用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完好无损归还给展馆,损坏照价赔偿;任何布展行为如对展馆固有的硬件设施(如地面、墙壁、天花板、管道及其它设施设备等等)造成损坏的,相关单位需根据其损坏程度向展馆作出赔偿或按同等规格将其修复原状;如违规布展行为造成其它相关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需负责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5) 通常情况下,标准展位配置的非照明插座只能用于25寸以下电视机、录像机、传真机、手提电脑等小功率电器设备;每个电源插座使用负荷限制在500W(2.5A)内,每一插座只允许接用一个电具,禁止用拖板相互串联使用;禁止将照明灯具直接插在插座上使用。6.2 单层特装展位 (1)单层特装展台设计要求单层特装展位布展是指同一参展企业两个以上位置相连的标准摊位,不采用标准搭建的模式,而是申请预留空地,并指定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特装布展或使用其它材料进行单层复杂装修(构筑)布展;为保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展位装修不应以任何形式封顶,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阻拦展馆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正面1米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所有特装设计和布展时,应注意展馆内的空间参数,悬空装搭物距离地面最低下限2.5米,所有悬空安装的灯具,必须离地2.5米以上,插座的安装必须离地面30厘米,电源控制箱应安装在离地高度1.8米2米以上,无法满足条件时,必须放置在其余人员无法碰触的地方并设专人看管,严禁插座和电源控制箱摆放在地上;木质结构的展台,必须采用阻燃夹板、阻燃木方(提供有关阻燃处理检测合格报告、相应的采购发票及相应的复印件提交给场馆方检查、备案)否则,对所有使用木质材料的展台,按每平方涂0.5公斤的防火漆处理,如在现场经过展馆提出整改后,两小时内没有开始实施整改的,将由场馆方强制执行,按100元/计收施工费;特装展台装搭物的高度超过相邻展位的,必须将超高部分作修饰处理,不得将展台结构框架外露。特装展台面向通道且需围蔽的,同样须作修饰处理;所有特装设计和制作必须在其展位垂直投影面积内进行布展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延伸,或影响相邻展位的空间;任何布展不得用在地面、墙壁上打钉、钻孔、打拉爆螺丝等方式,进行固定展台施工;不允许利用场馆结构借力吊挂展台或展台构件;展位内有柱位需要包装修饰的,应以拼装上螺丝形式安装,以便于拆卸,并且注意保护柱上的防火漆,做好垫层保护;如柱内有公共电箱部分,应留有6080cm电箱口,避免影响展馆电工接电检修。如柱内有消防出口应急指示牌,应留空该指示牌的位置;如展位设计有遮顶,必须自行配置悬挂6公斤(ABC)型干粉自动喷淋灭火器;安装标准为每20平方米配置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也按上述标准配置,依次类推;展位全封闭设计的,在展位内各门口上方,都必须安装发光的“安全出口”疏散标志,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应急灯;所有用电须符合用电安全规定。(2)单层特装展台设计的整体效果: 展位设计应采用简易结构、简单制式,既可重复使用又环保的材料,各展位通道侧墙体,采用半透明材料或制作橱窗,不宜采用全封闭围墙形式。应充分考虑展位内的空气流通及空调送风环境; 展台如属于围蔽方式的,直线距离超过15米的,南北主通道必须开设两个以上安全出口,以确保消防安全; 所有可见的背板(含相邻展位之间,其超高部分的背板)都必须作修饰处理,建议采用白色的材料做修饰处理,相邻的展位超高部分,面向相邻展位的,不得发布任何广告及宣传信息; 特装布展其展台垂直投影不得超过预留空场的范围; 同一参展企业使用多个展位,其所有展位中间有公共通道的,在设计时不得跨越通道或搭建二层过道。(3)为了确保展馆消防设施和空调设备的正常发挥,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展馆规定的高度进行设计和搭建, 严禁超高、超宽进行搭建。如在不直接影响展馆的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并且在现场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将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办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要求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如直接影响到展馆设施设备将被禁止施工。a)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50(含50内),所有超高立面按1000元/处理;b)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51以上100以下(含100),所有超高立面按2000元/处理;c) 搭建高度超过展馆规定高度100以上,所有超高立面按4000元/处理。6.3 二层特装展位(1)二层特装展台设计要求:二层结构申报的特装图,必须经有效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盖章签字(正本),并提供注册结构工程师证明复印件。 展台面积达90平方米以上的,方可搭建双层展台,二层展台搭建面积限于地面展位面积的30%以内,设计高度必须按照展馆规定高度进行设计。搭建二层展台其承重结构须采用轻质钢材料搭建并做好接地保护,装饰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所有的装修材料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层特装展台设计与安装,其面积原则上不能超过该展位总面积的30%。展台荷载量必须均匀分布展馆楼板结构上,展品与展台自重荷载必须小于500 kg/m2(展馆首层)、300kg/m2(展馆二层)。二层特装结构或装饰最高点必须遵循广州锦汉展览中心2号馆技术参数表。由于搭建二层展台遮挡了消防喷淋系统,为确保安全,一层展位必须自行配置悬挂式6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安装标准为每20平方配置一个,不足20平方的也按上述标准配置,依此类推,并且按照消防规范设置足够的安全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特装二层展台柱梁基础设计,应采用地梁连接方式,并采用高强度螺丝,加防滑弹簧垫加固连接,柱梁落地点应加上硬胶垫片铺设,以防平面移位。特装二层展台原则上应避免摆放展架、展品,只能作洽谈和休息之用。如特殊需要,必须严格控制展品数量。展架、展台(含展品)高度不能超过1.5米,通透式护栏1.5米范围内避免摆放展样品(开展期间,出于安全考虑,在特装二层展台逗留的人员数量须严格控制)。特装展台的设计,其每个构件的尺寸,尽量不大于(22)米,以便于搬运。搭建双层展台其上层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离疏散口直线距离长度超过15米时,必须至少设有2个楼梯疏散口。二层展台围蔽的方式应采用轻质材料,及半通透(或橱窗式围蔽)以确保展馆空调正常恒温。其他规定参照单层特装展位管理规定。(2)二层特装展台设计的整体效果(参照上述“单层特装展台设计的整体效果”)6.4 特装图纸报审手续(1)单层特装展台: 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设计方案平面图,立面图(包括平面尺寸,立面高度尺寸及材料说明) 配电系统图(说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电气分布图(说明所使用的灯具,插座,规格,种类,安装位置,总控制电箱具体安装位置) 填写特殊装修申报表(在承诺栏目上参展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加盖公章)(2)二层特装展台: 施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全部要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设计方案彩色效果图 底层展台平面图(标明尺寸及材料) 二层展台平面图(标明尺寸及材料) 正立面和侧立面图(标明尺寸及材料) 配电系统图(标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电气分布图(标明灯具,插座,总控制开关电箱的规格种类,安装位置,具体安装)二层展台柱梁结构图(标明静载技术数据,活载技术数据)填写特殊装修申报表(在承诺栏目上参展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加盖公章) 递交由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及签名的施工安全保证书 提供由省级人事厅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3)所有报审特装的资料必须以A4纸规格进行报审,本中心不受理传真件或E-mail邮件;报审资料必须注明:展会名称、展会时间、展位号码、参展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报审特装的资料由展会的主场承建商负责收取后,提交至本中心技术保障部。(4)重点提示:各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和配合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该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要求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场馆方有权不予通电,直至整改符合规范要求为止。如因施工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导致展会不能正常开展的,后果由参展企业和施工单位负责。 凡搭建双层展台的单位,必须承担所有消防安全责任及施工安全责任,如因展台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发生,必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装报审资料提交时间:于布展15天前以A4规格并加盖公章报审。6.5 特装报审及办理施工证件流程(1)特装报审流程:展览中心技术保障部审图组审核快递EMS或者直接报审主场承建单位收齐特装报审资料办理批复通知 布展前15天报 通过 设计方案重新报审 通过不予办理进场施工证 未通过 未通过 (2)施工证件办理流程:主场承建单位提前2天凭批复通知展览中心技术保障部 缴交相关费用/递交施工安全保证书(施工管理费、保证金、电费、证件费)主场收齐如下办理施工证资料:施工保证书、人员名单、特装申报表、小一寸相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主场向施工单位发放施工证展览中心统一办理施工证(3) 特装施工证的办理须准备的相关资料: 施工保证书(盖公章签名)、特装申报表(盖章) 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相片,安装电工的合格电工资格证复印件; 施工证由场馆统一对主场承建单位办理,场馆不受理任何施工单位办证申请。(4)特装施工证的办理地点:布展前:展览中心1号馆10楼技术保障部办理。布展期间:展览中心2号馆商务中心办理(原则上布展期间不受理办证业务)。 (5)重点提示: 所有布展单位对已通过审批确认报审方案,一律不能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技术保障部审批同意,对自行更改方案的布展单位,本中心将不予供电,并给予警告直至处罚。所有展览与本中心同一类的装搭材料,必须提交进场材料清单,经技术保障部备案,否则本中心有权对其材料不予离场。6.6 特装展位收费标准(1)特装施工管理费:(搭建双展台,其上层展台面积同样计收管理费) 在开展15天前提交特装资料按10元/展期计收 在上述规定时间后提交特装资料的,按15元/展期计收 若特装企业在展会布展期间才报审图纸或没有报图,则施工管理费一律按20元/展期的标准收取。(2)搭建双层展台安全保证金按照展馆颁布的布展施工资质暂行办法相关精神缴纳(3)施工证工本费:提前办理: 5元/个(筹、撤展可用),现场办理:10元/个(4)特装展位用电收费标准:详见广州锦汉展览中心服务手册相关部分的内容(5)重点提示: 所有特装展位用电必须按已批复的用电量装接,未经申报及批准擅自增加用电量的,大会有权不予供电,其超出申报部分用电将按双倍计收电费。6.7 特装展位的施工要求及现场管理规定(1)所有布展施工人员须佩戴本中心统一配置有效施工证件进馆。(2)全馆严禁吸烟(包括楼梯间、卫生间),如有违规者将取消当事人的施工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标准参照12.8)。(3)禁止使用电锯大面积开裁装修材料,严禁使用电焊机、风焊机、亚弧焊机、打磨砂轮等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施工,否则将采取暂时没收其使用工具处理。(4)禁止在现场使用高压气泵进行喷漆油漆污染展馆,不得大面积进行刷涂料,如需少量修补油漆,应做好地面保护措施,否则将按500元/计收清洁费。(5)2号馆2楼参展企业及施工单位,应注意展馆门口、楼梯间、货梯的尺寸等展馆参数以供运输特装构件上2号馆2楼,展会不允许使用大堂手扶电梯作为撤运特装构件通道。如现场构件无法处理,必须使用手扶梯,由施工单位向技术保障部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缴纳10000元/次保证金,同时交纳2000元/次使用费并做好手扶梯包裹围蔽工作后,方可使用,使用完经双方检查无恙后方可退回押金;如有违反或擅自使用,将收取3000元/次服务费。(6)所有特装展台的装搭必须按照已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对在现场擅自改方案而影响展馆消防安全(超高搭建的、二层展台超过规定面积的、搭建展位占用通道的);本中心有权作停电处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作出相应现场处理。(7)布展时不得占用通道,墙边、护栏边等公共位置摆放布展材料,不得在消防设施点、电梯门前、空调机通风口等乱帖、乱钉、乱挂各类展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8)不得利用展馆的地面、天花板、柱子、电线管、空调管、消防管等,以任何形式固定展台,所有悬挂物件,必须租用本中心专用挂钩悬挂,每只挂钩限挂重量25公斤以下的物件,悬挂物最低点不得低于2.5米。(9)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要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10)所有特装构件必须在当地预先制作成半成品,其特装构件的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按照每平方米涂0.5公斤油性防火漆,以组合形式进行装搭。(11)所有搭建材料拆箱后,包装箱、碎件、泡沫、木屑、胶膜等易燃剩余碎件必须在施工完毕后自行清理,运离展馆。否则展馆将按规定收取特装碎件清运费500元/次。(12)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展馆电工指导接电。不得擅自装接,当施工完毕后,须进行试通电,必须通知展馆电工进行安全检查,方可通电。(13)所有用电须符合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及本规定之用电安全规定的要求,严禁在展馆内使用霓虹灯,电热器具(电炉、电饭锅、电烫斗等)及大功率灯具。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禁用器具外,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场馆管理规定作出扣除5001000元处理,施工单位须自备相应电源负荷的电箱和漏电保护开关,所有电气的安装须由持有有效证件的电工装接。(14)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已通过审核的图纸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大会特装监管小组的现场监督和检查,若有违规行为,现场监督员将作口头警告及发出整改通知书,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布展单位负责。(15)展台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在接到技术保障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技术保障部。(16)所有施工人员只允许在其负责的展位内从事其装修工作,不得违规代办搬运,代办收集纸箱保管等经营性的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当事人的施工资格.并对其施工单位收取200元/次的管理服务费。(17)各参展企业、施工单位、主场承建单位的施工和布展行为同样受到锦汉展览中心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管理规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约束。(18)主场承建单位进场前应对展馆大堂地面铺设旧地毯作保护处理,确保在施工和撤展时地面不易损坏。(19)禁止在展馆的钢柱上张贴宣传广告,如需美化和修饰的,必须用木板托底再进行张贴。并对钢柱留不小于60*80CM的电箱检查口。6.8特装驻场维护的管理(1)在展会期间各施工单位必须留守驻场维护人员,目的是确保该施工的展台,在展会期间所有设施正常使用,随时为参展商排除展台的一系列故障。(2)驻场维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拍照、拍摄他人展台的装搭方案或展品,如一经发现将暂收其拍摄器材,展会结束后另行处理。(3)驻场维护人员其证件是代表锦汉展览中心,其一切行为是受锦汉展览中心相关管理规定的约束,对任何有损锦汉展览中心的行为将对其施工单位严肃处理。6.9特装的撤展管理(1)特装展台的拆卸和撤运必须严格执行:“先撤展品,后拆展台,再清运”的原则,所有施工单位不得在参展商未撤运完展品时,进行拆卸展台的工作。(2)特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拆卸、清运展台,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调度和安排。(3)在撤卸、清运特装物件的过程,施工单位必须对展馆的地面进行清理干净,否则中心将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清理费用。(4)施工单位必须对其在施工过程中,污染展馆的地面进行清理干净,否则中心将按每平方米收取500元/的清洁费用。(5)在撤展过程中2号馆2楼不得直接使用手扶电梯搬运特装构件,请各施工单位做好搬运保护措施。(6)对在撤展过程中损坏展馆设施的照价赔偿或将其修复原状。(7)所有施工单位撤展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足够的高空的拆卸辅助工具;严禁直接站在展台上撤卸展台。一经发现经展馆工作人员劝阻仍不改的,要求其立即停工。(8)所有展台在拆卸时不得出现直接推倒、拉倒墙体等野蛮拆卸行为,否则展馆基于安全生产原因对承建商视情节轻重作出扣罚施工保证金2000-10000元的处理。6.10主场承建的施工保证金的退款办理(1)主场单位验收程序:参展商撤运展品 展台拆卸 清理垃圾 主场承建单位自行检查场地 展会结束后第一天早上展馆方全面检查 展会结束后第2天办理退款。 (2)重点提示: 在布展和撤展期间,主场承建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管的工作,对于野蛮施工和野蛮拆卸的施工单位将严肃处理。 对损坏展馆设施设备、特装野蛮施工和野蛮拆卸、一切遗留在展馆内外、周边的装修垃圾等,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主场承建单位负责。7.0 场馆综合布展管理规定7.1 综合布展指为了活跃展览气氛、引导所有参展商和采购商、所有展馆功能和展会功能的临时性补充而做的各种宣传或告示,如主题牌、空飘、门头横额、信息发布牌、吊旗等等。7.2 主题牌的安装由场馆宣传推广部负责监管,必须有宣传推广部负责人在场监管,场馆电工负责主题牌升降操作。画面安装由制作公司负责,安装必须牢固稳妥,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宣传推广部的验收方可,否则电工有权拒绝操作升空。7.3 场馆2B、2C、2E、2H门头均可挂置横额,在横额挂置的时候必须注意安全,雨棚为钢化玻璃面,安装人员必须配备安全挂带和戴安全帽,禁止携带铁锤等较重的金属工具,防止跌落损坏玻璃雨棚,安装画面必须牢固可靠。7.4对于7.2和7.3的工作项目,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要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7.5 室内外综合布展的所有信息发布牌都必须安装牢固,不得直接贴在展馆的墙面柱面,防止破坏展馆墙面柱面油漆涂料,超出标准铝材高度的布置必须在开展前15天向技术保障部申报方案,申报内容必须包括立面图、结构图、效果图,必须有详细尺寸、材料,否则场馆方有权制止施工行为。7.6 为了确保安全,馆内空中不允许利用展馆钢梁吊挂任何物品(包括展品、特装构件、广告宣传物品),经展馆方同意后,允许吊挂主办方主题宣传的吊旗。否则展馆有权禁止空中吊挂。7.7 室外布置必须考虑到防风防雨,室外空飘、气拱等的固定必须使用水泥预制件,不得使用沙袋泥袋等;户外用电必须在布展前提前向技术保障部申报,用电设备和供电方式必须要有防水、防雨措施。7.8 所有综合布展活动不得损伤破坏展馆设施设备、地面、墙面、柱面,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或修复。7.9整体综合布展工作同样遵守场馆关于消防、安全、用电等其他相关管理规定。7.10广告架使用管理规定锦汉展览中心的广告架除2A门外的广告架为活动升降广告架外,其它为固定形式,所有广告架的工作均属高空工作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在广告架施工的人员均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的吊绳不允许勾挂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严禁在未做足个人安全措施前进行施工作业。 所有要在广告架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采用专用登高工具进入广告架区域,严禁攀爬进入广告架。 在广告架上空工作,应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并要有专人监管现场、劝止行人靠近施工区域。 在高空作业时,传递物件时不得上下抛掷,而应采用绳子吊传,绳子不能栓在身上或安全带上。 除2A门外的活动广告架外,其余广告架上的雨棚为双层钢化夹胶玻璃面,钢化玻璃面上在未做防护措施前,禁止施工人员在上面站立工作。 2A及1A门上的玻璃飘棚是不允许上面站人操作。2B2C2E2H门上的玻璃飘棚如必须在玻璃飘棚上工作的,应有防止坠落措施,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平底胶鞋(或脱掉鞋光脚进行),应行走在托底钢梁上,如要在上面操作使用工具的,应使用必须轻拿轻放,工具要有防止脱落措施。 所有的广告架在使用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对广告架清理干净,恢复原状。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并应有从事高空作业经验。 上述规定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高空作业生产安全规定执行,施工单位负有对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域范围的安全责任。8.0 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为做好锦汉展览中心的清洁卫生管理工作,给展览提供一个整洁、优美的内外部环境,依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展览中心需要,特制订本规定:8.1 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违者,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场馆方将收取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管理服务费);8.2 严禁向地毯或地面上倒水,违者,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进行处罚(场馆方将收取每次200元以下的管理服务费);8.3 严禁将碎纸、泡沫、木屑等物存放在摊位背后,严禁将纸皮、废品等大件垃圾堆放或丢弃在通道上;对于工程搭建中产生的特装废件,如铁件、木件、石头、沙袋、涂料、玻璃、金属制品等,施工单位都应负责自行清理。违者,通报批评,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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