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中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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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中附答案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一)、中国工会的性质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2、入会条件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为会员。3、职工加入工会的程序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自愿申请,都可以吸收其为工会会员。4、工会会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5、工会会员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6、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方面权利包括:(1)工会的代表权;(2)工会的维护权;(3)工会的参与权;(4)工会的监督权;(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政权,支持协助企事业行政工作;(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7、会员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工会基础知识学习问答(二)、中国工会的性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2、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时,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和发挥工会的什么作用 要求:一是要求我国工人阶级成为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 二是要求我国工人阶级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3、中国工会十五大的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推动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 ”为载体,广泛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手段,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共享,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为重点,健全完善维权机制,不断增强维权实效;加强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以职代会为基本制度,扩大有序参与,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激发组织活力,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为着力点,提高领导机关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水平,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5、“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在什么条件下提出来的 2004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是在正确认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当前职工队伍发展现状和特点,全面分析国内外工会运动变化的形势和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工会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和工会理论创新的崭新成果,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充分反映。 6、上级工会在组建基层工会工作中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7、基层工会怎样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8、工会组织如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1)必须依法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2)必须注重机制建设; (3)必须注重多为职工办实事。 9、工会如何更好地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推动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2)积极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和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利益; (3)监督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4)督促并协助政府将所有特困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5)努力形成预防、预警机制。 10、入会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为会员。 11、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权利包括:(1)工会的代表权;(2)工会的维护权;(3)工会的参与权;(4)工会的监督权;(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 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政权,支持协助企事业行政工作;(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12、职工加入工会的程序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按照这一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自愿申请,都可以吸收其为工会会员。职工加入工会的具体程序是: (一) 本人自愿申请 (二) 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目前,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就业流动分散,基层工会应简化职工入会手续,采取集体登记入会、劳动力市场入会、街道和社区直接吸收职工入会等方式,最广泛、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13、如何组织和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 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相关工会要采取灵活方式,尽快把本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中来,尤其要抓紧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采掘、商贸等重点行业的工会组建工作。特别是针对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流动分散的特点,基层工会可简化入会手续,采取集体登记入会、劳动力市场入会、街道和社区工会直接吸收人入会等方式,最广泛、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 进城务工人员绝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苦脏累险工作,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不仅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不论在何种所有制企业,不论工作时间长短,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基层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并组织入会的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各项活动和享受会员的优惠待遇,以增强工会的吸引力。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多种组织形式,逐步建立健全“双向维护机制”。进城务工人员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都要采取积极措施,共同承担起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职责。输出地工会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工会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和自身的权利义务,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并主动与输入地工会取得联系;输入地工会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分布情况,从公有制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出发,探索多种组织形式,及时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并认真做好会员会籍关系接转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主要职责。 14 、劳务派遣工加入哪个工会组织 劳务派遣人员一般是指通过派遣单位(劳务中介组织)雇佣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派往用人单位劳动,工资由用人单位转交派遣单位支付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由于劳务派遣工用工关系和劳动关系分离的特点,使得劳务派遣工会员往往存在难以参加派遣单位的工会活动、而派遣单位工会也难以对劳务派遣工会员实施管理的情况。为此,即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责任与义务。 关于劳务派遣工会员的工会经费来源,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用工单位工会接受委托管理劳务派遣工会员的,工会经费留用部分由用工单位工会使用或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协商确定。 15、工会会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16、工会会员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17、会员在什么情况下被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8、用人单位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如何实施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要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施行。 19、职工(代表)应从哪些方面评议领导干部 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主要从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20、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怎样产生的 按照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的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22、什么是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一般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经上级工会批准,建立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是中国工会最基本的环节。 23、基层工会组织形式 (一)工会工作委员会。是上级工会派出的基层工会组织。 (二)工会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三)基层工会联合会。是指由若干个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并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按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的区域或行业基层工会组织。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委员由其下属基层工会的主席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组成。 (四)联合基层工会。一般是指两个以上单位由于各自会员人数少,不能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而联合建立起来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其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可各自以单位建立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五)组织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4、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能是什么 (1)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团结和组织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2)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3)建立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研究制定; (4)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6)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8)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9)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职工爱企业、经营者爱职工,评选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评选热爱员工的优秀经营者)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25、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应遵循哪些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2)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 (3)坚持依法建会的原则。 (4)坚持依靠职工群众组建工会的原则。 (5)坚持报上一级工会批准的原则。 26、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应履行哪些程序 (1)提出建会申请。由工会筹备组提出建会申请,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发展工会会员。由筹备组负责,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作用,发展会员。 (3)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组织会员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后,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4)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工会选举结果在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的同时,要向党组织报告。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只向上级工会报告。 (5)刻制印章、制作名牌。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后,要及时从上一级工会开据该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刻制工会印章,到银行申请建立工会经费账号。到工会正式建立时,同时挂上工会名牌。 27、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哪些工作制度 (1)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度。 (3)基层工会的例会制度。 (4)经费审查制度。 (5)工会干部培训和考核制度。 28、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29、基层工会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根据工会法第十四条第2款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就是说,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工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由于各级工会的具体情况差别较大,新工会法对工会法人的资格问题分两种情况作为规定。 30、基层工会换届改选的筹备工作 依法规范认真地做好基层工会换届改选的筹备工作,是保证换届改选工作质量、开好工会(代表)大会的重要前提与基础。筹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建立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换届改选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召开工会委员会以及代表团(组)长及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人的联系会议(以下称联席会议),讨论换届改选方案; (三)起草关于换届改选的请示,报请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审批; (四)起草有关换届改选的安排意见; (五)做好换届改选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六)准备召开新一届工会代表大会的材料。 31、会员代表的选举产生 (一)会员代表的条件 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会员代表名额分配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个别特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需超过500人的,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的单位,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批准。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三)会员代表的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 (四)会员代表的任期 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五)会员代表的补选与罢选 会员代表因故调离原选举单位,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时,代表资格自然免除。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会员代表的缺额,由全体会员另行选举,并报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 会员和原选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提出罢免得要求。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 32、工会会员代表有哪些职责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3)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4)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基层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为做好工会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6)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33、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的程序 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34、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分别举行,也可以结合举行,按会议议程分段召开。 35、工会干部管理的原则 中共中央明确规定:工会受同级党组织和它的上级工会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因此,对工会干部的管理也实行党组织管理、工会协管的原则,即根据工会干部的职级,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由管理该级干部的党组织主管,上级工会协管。党组织在工会干部的选配、调动和奖惩上,要事先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协管一致后,再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36、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的职务处理规定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内工作调动,调出选举单位的应免去其委员职务。在选举单位内因工作调动的保持其职务,因其它原因需免职的,也可免去他们的委员职务。 37、增选或补选工会委员会委员程序 基层工会在届期内工作需要或委员会缺额增选或补选委员,原则上,应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级工会同意,也可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工会审批。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但不能有缺额又长期不补。 38、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任职规定 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明确要求“党委推荐人选时应当同上一级工会取得一致意见,党委推荐、群众推荐和自荐的人选都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党组织应当尊重民主选举的结果。党委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会任期未满的领导干部时,要事先征得他们所在单位及其上一级组织的同意。”工会法也对此做出了有关规定,如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39、增选或补选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程序 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协商一致后推荐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可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人选不是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其为委员,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和主席或副主席职务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的委员职务应在下一次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予以确认。 40、基层工会主席的职级和待遇规定 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分别享受本单位党政副职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同等待遇。 41、如何考核、评议工会干部 (一)建立由工会会员代表评议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工会下级组织评议上级组织的制度,至少每年评议一次。评议对象、评议者范围,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 (二)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有严重缺点和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对连续二年评议中不合格的工会领导干部,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上级工会批准,免去其领导职务。 42、基层工会的任期 我国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条第二至三款规定:“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43、基层工会换届改选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工会章程要求,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选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委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44、乡镇(街道)工会的组织形式 目前,各地乡镇(街道)工会一般有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总工会等几种组织形式,2009年底河北省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总工会。 45、工会干部的定义 工会干部是指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从事工会工作的一切干部,包括在工会各级领导机关从事工人运动和工会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会所属的新闻、宣传、出版、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从事工会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及工运研究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工会基层组织中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而狭义则是指在各级工会组织中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 46、工会干部的配备 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按照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3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 47、工会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要有坚定的阶级立场、较高的政策水平、过硬的思想作风、良好的道德素养。 专业知识素质:必须具有系统的社会科学和工会专业知识。 能力素质:要有参与、组织、协调、激励公关能力等技能。 身心体力素质: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比一般人较强的心理调节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 总之,工会干部要做到王兆国同志要求的工会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三家”(具有较高判断形势能力、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服务大局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 48、工会干部应具备哪些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 工会于部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良好作风: (1)实事求是的作风。 (2)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作风。 (3)民主的作风。 (4)团结互助友爱的作风。 工会干部具备的工作能力有: 一是联系群众的能力。 二是组织群众开展活动的能力。 三是调查研究能力。 四是调节各种矛盾的能力。 五是创新思维的能力。 49、工会干部常用的工作方法有哪些 (1)说服、吸引和诱导的方法。 (2)以身作则的方法。 (3)激励群体的方法。 (4)谈心的方法。 50、如何选拔培养工会干部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51、工会干部保护 首先,按照工会法关于“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和中央关于基层工会主席配备的规定,配备同级党政副职级的干部担任工会主席。其次,严格执行工会法关于“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委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的规定,确保工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履行工会职责的需要。第三,按照工会法第18条关于工会干部自任职之日起,自动延长劳动合同的规定,依法维护工会干部在履行劳动合同方面的权益,解除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第四,根据需要由地方工会筹集资金,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护基金,基层工会干部的权益受到侵犯或出现其他自身难以解决的特殊困难时,对工会干部给予必要的帮助。 52、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概念 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指基层工会组织有效地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而有效的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平台,是综合考核、评价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载体。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是基层工会本身和上级工会努力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53、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特征是什么 (1)综合性。所谓综合性是指建家活动包含了工会多方面的工作,而不是工会的单项工作。它具有丰富的工作内容,是对工会工作的整体推进。 (2)广泛性。所谓广泛性是指建家活动不仅仅是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在做,同时要动员全体职工群众参加,融人到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中去,融人到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去,得到党组织和行政的支待,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形成“党政工团同唱一台戏,共建一个家”的局面。 (3)基础性。所谓基础性是指建家活动在整个工会全局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只有工会基层组织充满活力,整个工会组织才能具有活力。 (4)长期性。所谓长期性是指建家活动是整个工会组织的战略性任务,它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发展和改革,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建家工作新内容、拓宽新领域、创建新机制、创造新方法、创立新理论,常建常新,长期不懈开展下去。 54、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55、怎样收缴工会会费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每个工会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规定是: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缴纳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人0.5的会费,在每月工资发放后的三天内收齐本小组会费并上缴分工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工会拨缴经费。 56、工会经费和财产 (一)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 (二)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三)工会经费、财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得改变工会所必企业、事业的隶属关系。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57、劳动保护的概念 劳动保护是一门科学,是一门综合科学,它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等方面,在法律上、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设备上、教育上所采取的一系列的综合措施的总称。企业多把它称为安全生产。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 基层工会应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58、什么是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 “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依法对“三同时”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新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否齐全、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防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产生新的隐患,避免历史遗留问题没消除又产生新的隐患,从而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具有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59、什么是“一法三卡” 所谓“一法三卡”,就是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采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监控法及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 60、死亡事故如何划分 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75号令,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作了具体规定。职工伤亡事故包括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死亡事故按伤亡人数进行划分三种,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为一般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为特大伤亡事故。 61、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职责 (一)协助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创建合格班组。协助班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二)维护职工的知情权。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三)督促和协助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六)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七)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八)监督企事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 62、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通过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和采取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或消除在生产中的伤亡事故和各种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达到保护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63、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1)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向职工提供劳动和工作条件,或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有可能产生机械性外伤、触电、爆炸、火灾、坠落、塌陷等事故隐患的; (2)企业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法规,如生产工作场所粉尘超标、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身体健康,或有其他可能导致职业病发生情况的; (3)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对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另外,按照 安全生产法 、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64、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什么工资集体合同 答: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依法平等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的行为。工资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有关职工劳动报酬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65、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四)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五)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六)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七)计件工资制企业的计件单价;(八)病事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有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九)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十)变更、解除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一)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十二)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十三)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66、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程序是:第一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第二启动要约:提出协商要约;要约答复;向上级工会报告。第三协商准备:搜集各方面意见;准备协商资料;确定协商重点;进行协调沟通。第四正式协商:履行协商程序;申请协调。第五审议审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合同公开、生效执行。 67、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并提交劳动部门审查。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工资协议属于专项集体合同。 68、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 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69、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70、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把握什么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帮助和指导的原则。各级工会要旗帜鲜明地宣传好开展好这项工作,履行好法律赋予工会的这项重要职责,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平衡的原则。要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利益,调动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两个方面积极性,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也就是既要促进企业发展,又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重在服务的原则。重点是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71、工会如何维护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 l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 2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 3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另外,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对于职工因劳动报酬问题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工会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72、工会经济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 大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作用;推动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评选表彰先进,弘扬劳模精神;参与经济和科技政策及法规的研究制订 73、什么是劳动竞赛 劳动竞赛是工会的一项传统工作,也是工会经济技术工作的核心内容。劳动竞赛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劳动竞赛特指生产竞赛。广义的劳动竞赛是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的统称,包括生产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 74、劳动竞赛的原则 为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原则;“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原则;有利于职工群众参与的原则;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75、职工民主管理的概念 职工民主管理是指企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活动。职工民主管理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涵盖了企事业中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职工民主管理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并设置相关的职权,来保证职工参与企事业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实现。还必须建立健全与制度相配套的切实可行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反映和切实表达职工的真实意见和建议。 76、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联合职代会或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 77、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具体内容是什么 (1)审议建议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企业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主权力。 (2)审查同意或否决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表示认可或否决的权力。 (3)审议决定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力。 (4)评议监督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力。 (5)选举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或推荐)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 78、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79、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4)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80、如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不断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开展。 二是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国有和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在建立工会组织后也应尽快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三是积极推行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在小型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中,建立由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组成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或协调)组织,更有利于扩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增强调解工作的权威性。要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 四是坚持调防结合,努力推进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设。“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是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原则,而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则是落实“预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逐步建立起自下而上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通过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劳动争议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将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是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整体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 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依法主持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1、工会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应坚持什么原则 (1)坚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的原则。工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一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能力,根据职工的迫切需要和意愿开展活动,切切实实、千方百计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2)坚持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工会要大力宣传教育职工正确对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坚持工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要有利于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生产、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 (3)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工会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在办职工福利事业时,要用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地多为职工办好事,反对讲排场、摆阔气。要提倡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与职工同甘共苦,共同办好职工福利。 82、基层工会怎样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1)工会要做好职工生活困难的补助工作。 (2)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帮扶致富工作。 (3)组织职工开展生活互助活动。 (4)元旦、春节期间,工会领导要走访困难职工家庭,搞好送温暖活动。 8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内容。 84、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什么、主要包括哪几种 答: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85、当前保障工作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为职工排忧解难。 86、简答做好工会保障工作的意义 答:做好工会保障工作,有利于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做好工会保障工作,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做好工会保障工作,有利于形成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好工会保障工作,有利于应对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劳动关系带来的挑战。 87、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深人实施送温暖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帮扶困难职工,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努力兴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扶和政策咨询等帮扶服务,使送温暖工程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四是积极兴办职工互助保障。五是主动做好服务困难职工的相关工作。 88、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定义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是职工之间通过参加互助活动,筹措互助资金,建立互助制度,缓解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这项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一项互助互济活动。 89、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覆盖哪些人群?怎样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凡本人自愿并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90、我市医疗互助活动的参加形式有何要求 该项活动不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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