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人力行政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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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行政手册-(物业管理)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目 录目 录2总 则5第一篇 人力资源-绩效薪酬福利7薪酬管理办法8福利管理办法14异地补助管理办法17工作支持管理办法21职位与层级匹配管理办法23考勤管理办法25物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E+级员工27物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W级员工32第二篇 人力资源-招聘与员工关系36招聘管理办法37员工入转升离管理办法40人事通告管理办法44员工奖励管理办法46员工违纪管理办法49劳动合同管理办法51员工合理化建议及员工申诉管理办法55员工工号管理办法57员工公司内人事档案管理办法58第三篇 培训与发展61培训管理办法62第四篇 公共事务66媒体工作管理办法67路劲物业VI手册使用管理办法68第五篇 行政69信息系统管理办法70公文管理办法73保密管理办法76印章管理办法79名片申请管理办法82资产管理办法83车辆管理办法94档案管理办法97通讯费管理办法100差旅费管理办法102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106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107办公室管理办法108工服管理办法111食堂管理办法113宿舍管理办法115目 录2总 则5第一篇 人力资源-绩效薪酬福利7薪酬管理办法8福利管理办法16异地补助管理办法20工作支持管理办法26职位与层级匹配管理办法28考勤管理办法30物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E+级员工33物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W级员工39第二篇 人力资源-招聘与员工关系44招聘管理办法45员工入转升离管理办法48人事通告管理办法53员工奖励管理办法55员工违纪管理办法58劳动合同管理办法60员工合理化建议及员工申诉管理办法64员工工号管理办法66员工公司内人事档案管理办法68第三篇 培训与发展71培训管理办法72第四篇 公共事务77媒体工作管理办法78路劲物业VI手册使用管理办法79第五篇 行政80信息系统管理办法81公文管理办法84保密管理办法86印章管理办法90名片申请管理办法93资产管理办法95车辆管理办法108档案管理办法112通讯费管理办法117差旅费管理办法120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125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127办公室管理办法129工服管理办法133食堂管理办法135宿舍管理办法138总 则本手册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本手册由人力、行政及公共事务三方面内容构成,内容涵盖这三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及管理办法,目的在于指导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规范流程、控制风险,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是公司的基本管理手册之一。各区域/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本手册内容制订适合本区域/城市的相关实施细则,相关细则报主管董事审批,报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备案后即可生效执行。本手册制订依据如下:1、运营管理规定2、人事审批权调动/薪酬/层级调整人事函件签发人事通告签发M3/S级员工管理会(S级:薪酬委员会M3级:主管董事及财务董事)集团人力行政总监集团人力行政总监M2/M1级员工预算内:主管董事预算外:管理会城市总经理城市总经理E级预算内:城市总经理预算外:管理会物业第一负责人物业第一负责人W级预算内:物业第一负责人预算外:主管董事物业第一负责人物业第一负责人l 人事函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员工录用信、劳动合同、薪酬职位调整函、异地工作确认函、工作支持确认函、培训服务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警告信、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离职结算单等3、财务管理权限:本手册各管理办法中涉及费用的部分,除特别说明外,均按财务审批权限执行。本手册相关说明如下:1、管理会:指集团管理委员会2、城市公司:指各城市开发公司3、城市物业公司:指各公司所属物业分支机构本手册经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本手册会因相关权限或管理办法的更新而更新;有任何不清楚之处,以公司最新颁布的权限/管理办法为准。本手册内容属于保密文件,仅供在集团内部使用,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统一印制、编号及发放。本手册将发放给各级职能/运营总监、总经理、物业第一负责人及人力行政负责人,人力行政部负责人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亦可按照需要将有关办法复印并分发到相关人力行政部员工。各使用者需妥善保管,除行政及公共事务部分可公示给全体员工,其余未经许可不得翻印,不得外借予非相关人员,违规者将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违纪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员工须在离开公司时将本手册交回公司人力行政部。第一篇 人力资源-绩效薪酬福利薪酬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的薪酬管理,保证薪酬制订、审批、发放的统一性,规避劳动风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薪酬福利管理总则(同员工手册)3.1、在集团内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全面薪酬体系 - 以公司业绩为结果导向, 与个人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制订合理的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及激励机制为一体的全面薪酬体系。3.2、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原则为:按能力和贡献定职务、层级、岗位、及薪酬福利。3.3、薪酬保密原则:员工个人薪酬、福利、奖金、层级为每位员工所独有,须绝对保密,员工之间不得讨论或泄露。如有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视为泄露公司机密,公司将按照员工违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除合同内明确的薪酬福利外,其它薪酬福利的核算及发放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3.5、薪酬福利的核算以工作日为准,核算至天。第四条 薪酬的制订及调整4.1、薪酬的制订:按照集团制订的各城市薪酬结构及薪酬范围,根据员工的岗位、层级确定员工的薪酬。4.2、薪酬调整与离职补偿等均需在审批完成后方可与员工本人沟通。4.3、人力行政部负责各种人事函件的出具、薪酬及奖金的审批手续、发放、个税申报及薪酬档案的存档工作。第五条 薪酬审批权限及函件签发权限5.1、薪酬的审批权限同人事审批权限。第六条 薪酬调整原则6.1、调整情况分为:年度调薪、升降职调薪、试用期满调薪、薪酬回顾及其他经审批的特殊情况调薪。6.2、每年由管理会制订年度薪酬提议及调整日期。 6.3、年度调薪:董事会每年四月前根据公司上年度业绩及市场情况,制订薪酬总体调整幅度;各公司根据该调整幅度及员工上年度工作表现,制订每位员工薪金调整幅度,并按人事审批权限最终审批。6.4、升职调薪:员工升职最少间隔6个月,W级别人员特例由主管董事审批,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6.5、降职调薪(含降级):根据公司薪酬标准、岗位、市场情况及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确定。6.6、入职薪酬:按照应聘者岗位、层级,根据当地市场及公司薪酬结构制订。6.7、试用期薪酬:6.7.1 试用期内工资按约定工资标准发放,并根据各地政策缴纳社保、公积金。6.7.2 试用期满工资若员工录用前已经约定,则试用期满后即可调整。6.7.3 若录用前未约定试用期满是否调整,则试用期满后不再调整工6.8、薪酬调整幅度每年根据管理会审批的调整原则执行,且调整后的薪酬在公司薪酬范围内。6.9、存档及报备:所有相关薪酬人事审批文件,原件由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保存;M3(含)以上人员薪酬调整及特殊调整需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涉及员工个人人事函件,需存入员工公司档案中。第七条 薪酬范围7.1、集团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制订各城市物业体系的薪酬范围。7.2、薪酬范围包括各类城市、各层级薪酬上下限。7.3、各城市可依据该薪酬范围在政策及权限内确定员工工资。7.4、任何超过薪酬范围特例,需报管理会审批。第八条 薪酬结构 8.1、物业E级以上员工的薪酬由以下各部分组成8.1.1月薪:员工月度固定收入,根据员工职务、层级、绩效、当地市场水平来决定,每年共计发个月(不足月份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8.1.2 双薪:8.1.2.1以财政年度期间(即元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内工作时间长短以及该财政年度十二月份该员工工资标准或约定金额作为核算依据,在双薪发放之日仍然受雇且通过试用期的员工,方可享有双薪。8.1.2.2 双薪发放日每年由公司决定,在下一年度春节前发放。8.1.2.3 双薪核算具体参见双薪核算技术指引。8.1.3 奖金:为非固定收入,分为年终奖金和特别奖金两类。8.1.3.1 年终奖金: l 每年由公司董事会在第二季度初决定当年奖金总额。l 奖金是否发放以及发放多寡,完全基于公司业绩表现、员工工作表现及最终管理层的建议,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数目为准。l 年终奖金在第二季度内发放,发放时员工需在职。8.1.3.2 特别奖金用来奖励对公司品牌、声誉、经营带来重大贡献的员工,具体参照员工奖励管理办法执行。8.2、物业W级员工薪酬由以下各部分组成8.2.1 W级薪酬由月薪及双薪构成。8.2.2 月薪:每年共计发十二个月(不足月份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月薪由基本工资、勤工奖及绩效工资组成。8.2.3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层级决定,是员工双薪核算的依据。8.2.4 勤工奖:根据当月员工考勤情况,全勤者给予勤工奖,发放方法参照W级员工手册。8.2.5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种、职务、当地市场、工作强度所决定,包括日常排班加班费、岗位补贴、特殊补贴等。8.2.6 员工个人薪酬标准的审批权限同人事审批权限。8.2.7未尽事宜请参见物业W级薪酬管理技术指引。第九条 薪酬管理流程9.1、入职人员9.1.1 所有新入职人员均需在确定录用同时,根据员工录用后的岗位、层级,按照所属物业公司薪酬结构,确认该员工录用后的薪酬标准。9.1.2 入职人员薪酬计算日期以劳动/劳务合同生效日期为准,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工资。入职当月工资=月基本工资-日工资*缺勤天数9.1.3 试用期内不调整工资。9.2、调动/转职人员9.2.1 调动类型共3种:同城项目间调动、同城项目与职能部门间调动、项目内各部门间调动,异地调动。9.2.2 同城项目间调动:员工工资不做调整,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出具薪酬职位调整函,列明调整生效日、新职务、新层级等。9.2.3同城项目与职能部门间调动:9.2.3.1员工工资不做调整,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出具薪酬职位调整函,列明调整生效日、新职务、新层级等;9.2.3.2人力行政部就相应的餐费、通讯费等福利报销额度进行审批。9.2.4项目内各部门间调动:9.2.4.1员工工资不做调整,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出具薪酬职位调整函,列明调整生效日、新职务、新层级等;9.2.4.2员工需具备新岗位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调动。9.3、离职人员薪酬管理具体规定9.3.1 离职范围包括合同到期、主动离职、被动离职等所有离职形式。9.3.2 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之约定,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具体按照当地劳动法律规定执行)。9.3.3 离职人员薪酬结算日期以最后工作日为准,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9.3.4 离职薪酬的发放9.3.4.1 在离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离职人员的薪酬应按相应发放周期,于下一发薪日同在职人员薪酬一并汇入工资卡。9.3.4.2 若离职人员最后结算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5天(含5天),可与上月薪酬合并发放。第十条 离职补偿管理具体规定10.1、员工离职补偿管理原则10.1.1 人力行政部依据当地劳动法规、公司政策及员工现实情况确定经济补偿金,包括是否补偿、补偿数额、补偿方式等,一并填写入人事变动审批表中。10.1.2 按照人事审批权限审批后,人力行政部准备相关文件,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行政负责人共同与员工本人沟通。10.2、离职补偿的发放10.2.1 各城市公司需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份原件需存档于员工公司人事档案中。10.2.3 在离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离职补偿金可于下一发薪日同员工本人的离职结算工资一并打入员工本人工资卡中发放。10.2.4 离职补偿金发放需按照工资发放流程审批。10.3、离职补偿审批权限同人事审批权限。第十一条 城市物业公司工资发放流程11.1、工资的核算:11.1.1人力行政部负责核算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个税;同时负责薪酬的发放、个税的申报、社保公积金的缴纳。11.1.2 人力行政部制作工资明细表(附件一)、工资汇总表(附件二)、财务入帐单(附件三)。11.2、发放审批:工资明细表、工资汇总表、财务入帐单经人力行政部经理、物业公司第一负责人、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主管董事审批。11.3、发放:次月10前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完成发放工资,并留存相应发放记录原件备查,如银行回单、报盘文件等。11.4、报备(次月12日前):人力行政部将主管董事审批后的工资明细表、工资汇总表以及离职补偿金审批文件等(含电子版及签字版)一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12.1、工资采用工资卡形式发放,不允许用现金发放。12.2、员工工资条、工资卡需由员工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留存员工本人签收记录原件以便备查。12.3、所有薪酬计算单位为天,最小核算单位为0.5天,日工资=固定工资21.75。12.4、涉及薪酬调整人员当月薪酬核算方法:变动人员薪酬变动前日工资变动前实际出勤天数变动后日工资变动后实际出勤天数。12.5、签订劳务协议人员的工资性劳务费用按照有关劳务税率核算,相关审批及发放同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其他13.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13.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13.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工资明细表(RKPH_Form.HR-01)附件二:工资汇总表(RKPH_Form.HR-02)附件三:财务入帐单(RKPH_Form.HR-03)福利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人员变动情况下的福利管理行为,保证福利管理、审批及发放工作的统一性,规避劳动风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第三条 福利审批权限3.1、所有福利政策由管理会审批。3.2、各城市公司可在福利政策框架内确定各自城市操作细则,报主管董事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后方可执行。若与此福利办法有不同之处,需报管理会审批。3.3、涉及员工个人的福利审批按照公司人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第四条 法定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4.1、各城市公司可根据集团福利政策/制度原则,结合国家及当地相关劳动保障法规,制订具体政策及操作细则,主管董事审批,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4.2、各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每月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福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员工办理各项相关手续。4.3、员工每月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负担部分,公司在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4.4、因员工本人提供信息有误或个人延误提交材料而导致的福利损失由员工个人承担,公司不予进行补缴。第五条 企业福利5.1、工作餐5.1.1 公司原则上为员工提供每日工作餐一顿。5.1.2 长病假、无薪假、产假需扣除工作餐。5.1.3 若以现金形式发放,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本人承担。5.1.4 各城市公司依据各自不同情况自行决定工作餐的标准及发放形式,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并由主管董事审批,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5.2、员工体检5.2.1 员工入职体检:新员工入职体检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员工通过试用期后费用可由公司报销。5.2.2 员工年度体检:由城市公司自行组织,报主管董事审批,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后即可执行。5.3、异地补助详见异地补助管理办法。5.4、车辆补贴详见车辆配置及补贴管理办法。第六条 福利计算办法6.1、入职人员:当月在15日(含)以前入职的,当月缴纳社保,在15日以后入职的,当月不予缴纳社保。6.2、调动人员:6.2.1 当月15日前(含)调出的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调动人员当月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及扣缴;15日后调出的人员,由调出单位承担。6.2.2 调动人员当月享受各项公司补贴,以调动生效日期为准,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按各自政策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及发放。6.2.3 调动人员当月企业福利(包含异地补助、车辆补助等)核算方法:变动人员补贴变动前日补贴标准变动前实际工作日变动后日补贴标准变动后实际工作日。6.3、离职人员:6.3.1 离职人员最后工作日在15日(含)之前的,公司停缴当月社保及公积金;若在15日之后,则公司缴纳当月社保及公积金,并于次月全部停缴。6.3.2 在离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可将离职人员最后结算企业福利一次发放完毕;若离职人员最后结算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5天(含5天),可与上月福利合并发放。6.4、企业福利按自然天计算(除工作餐外,工作餐按工作日计算),不满整月按照当月实际发生的自然天计算。第七条 各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福利标准的制订及审批、与员工本人的沟通、相关信函的出具、每月福利的核定与发放,并建立相应报销台帐(如工作餐、体检费、异地补助等)。第八条 其他8.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8.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异地补助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1.1、完成公司短期目标,并给予人才在特定地区学习和展示才能的机会。1.2、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在集团内流动,加速员工事业的发展。1.3、加强员工本地化。第二条 适用范围2.1、适用于集团物业体系内所有通过试用期的M级、E2级员工,由于工作的需要在集团内跨城市进行调动,且调动后城市不是该员工最初录用城市或长久居住地(以下简称异地城市)。2.2、不适用于W级员工、E1级员工、试用期员工、新录用员工、非公派调动等人员。2.3、本办法中所提及的级别为调动后的级别。2.4、本办法实施之日已经本地化人员,无论层级如何变化,均不再重新开始享受;而根据本办法可持续享受人员,若仍属于异地工作(非户籍所在地且在当地未购买住房),当发生层级变动时则可按新层级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第三条 异地工作的核算周期3.1、所有异地工作人员按级别及工作周期划分为:调动后级别异地工作情况界定异地工作周期享受各项异地补助的情况M2级(含)以上在异地城市工作期间在异地城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城市的相应标准持续享受,但需定期审核。E2级至M1级连续在一个异地城市工作1-12个月根据所在城市的标准享受12个月以后不再享受在多个异地城市间调动1-24个月(累计)根据所在城市的标准享受24个月以后不再享受E1、W级无异地补助3.2、异地工作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情况,按照差旅管理办法执行。3.3、在多个异地城市之间调动过程中,如含有在最初录用城市的工作周期,则不计入异地工作周期之内。3.4、在多个异地城市之间调动过程中,如连续在某一异地城市工作周期超过12个月,则在该异地城市不再继续计算异地工作周期;如再调往其它异地城市后可继续计算异地工作周期,直至累计满24个月为止。3.5、所有非连续性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即曾离职又重新聘用的人员,均以其最近入职时情况为准,进行最初录用城市和异地工作周期的核定;之前曾在公司的工作经历不计入核算周期之内。第四条 异地工作周期内可享受的各项异地补助4.1、异地调动的交通费4.1.1 员工到调入公司报到的交通费可由公司负担,但须为员工从离任城市至调动城市之间的直接往来交通费用,以报销形式发放,按照调入公司当地差旅政策执行;4.1.2员工如在异地工作调动任务期满前离职或被公司解雇,公司不负担离职交通费。4.2、酒店临时住宿:4.2.1异地调动人员可由公司安排临时酒店住宿,但原则上鼓励员工尽快解决当地住宿;临时酒店住宿最长期限为7晚:4.2.2临时酒店住宿由各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员工自行安排临时酒店住宿的,按照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酒店的额度进行报销;临时住宿期间的市内交通及就餐由员工自理。4.3、月度住房补助4.3.1城市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本城市实际情况,选择为异地员工提供住宿或发放月度住房补助;已提供住宿的员工不再享受住房补助。4.3.2月度住房补助的最高限额如下,各城市不得超过此标准,城市公司总经理可根据本城市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城市类别划分请参照管理会审批下发的备忘录。单位:元E2-E4 级M1/M2级M3级及以上一类城市80022004000二类城市50015003000三类城市300100025004.3.3住房补助自调动生效日期起进行核算,调动当月出勤未满一个月,按实际调动自然日计算。4.3.4住房补助将在员工正式调动后的第一个发薪月以现金方式发放,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员工个人承担。4.3.5 M2级(含)以上人员根据员工层级,依据本人在异地城市的住房情况及家庭情况按调动周期重新核定其是否享受住房补助:若本人在调动后城市已购住房者,则不再享受住房补助;未购住房者可继续享受住房补助。层级异地工作期间M2级-M3每满12个月重新审核S级以上人员调动最初24个月后需重新审核;且以后每满12个月需重新审核4.4、异地探亲交通补助4.4.1员工可在正式异地调动之月起,定期享受公司回原最初录用城市或长久居住地探亲的往返交通补助:层级E2-E4级M1/M2级M3级及以上每年每半年火车硬卧/硬座往返1次每半年乘机往返1次每2月乘机往返一次4.4.2火车硬卧/硬座视调动路程远近而定,由人力行政部在员工异地工作确认函(附件一)上注明。4.4.3探亲交通补助额度的核定:以规定的探亲交通工具的最新公示票价为基准,按单人一次往返路程核定补助额度。4.4.4员工因实际探亲而发生的往返长途交通费,在核定的补助额度内实报实销,报销时须附上正式发票(如机票、火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且必须为本人或直系家属的票据;其它票据一律不予报销。4.4.5 飞机一律为经济舱。4.4.6 员工因探亲而发生的订票费、市内交通费(如公司去机场/火车站的出租车票或公车票)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4.4.7离职员工的探亲交通补助的核定:如员工离职结算日期距上次异地探亲交通补助发放日期不足六个月时,则该工作周期内员工不再享受异地探亲交通补助。4.5、异地探亲假4.5.1享受异地补助期间,公司给员工提供年度探亲假:层级年度探亲假E2(含)以上4 工作日4.5.2 探亲假从异地转职期开始计算,每12个月为一核算周期。4.5.3 员工不再享受异地补助时,探亲假将随之取消。4.5.4探亲假期申请须统一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及假期管理规定,提前进行书面审批;探亲假的核算参照假期管理办法中年假之相关条款进行核算。第五条 各项异地补助的确认及审核5.1、员工调动至异地城市前,由调入城市人力行政部按照人事变动审批表审批结果发放员工异地工作确认函,对该员工各项异地补助及享受周期进行确认,员工本人签字认可。5.2、每月各项异地补助须经城市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审核后,方可发放。5.3、在异地工作期间如员工的层级和职位发生变化,员工自新层级或职位生效日期起,可立即享受相应级别的各项异地补助,由人力行政部重新发放员工异地工作确认函,重新进行确认。5.4、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各项异地补助及享受周期进行调整,但不可超过上述额度及享受周期。5.5、异地工作的审批权限同人员入转升离的审批,员工异地工作确认函签发权限同薪酬调整函的签发权限。5.6、如有特例,需报管理会审批后方可执行。第六条 异地人员社保、公积金福利缴纳享受异地补助期间内的异地人员可选择社保、公积金福利缴纳地(调动后工作地或调出前社保缴纳地),异地补助享受期满后需全部转入当地缴纳。第七条 其他7.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7.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7.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 员工异地工作确认函(RKPH_Form.HR-04)工作支持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明确集团内跨公司的工作支持费用核算原则,规范工作支持费用核算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人员跨公司的工作支持。不包括:跨公司的例行会议、工作检查及汇报、计划内审计等。第三条 核算原则3.1、涉及薪酬福利及差旅两部分相关费用。3.2、薪酬及法定福利费用:3.2.1工作支持时间在1个月以上,且支持最长不超过6个月(非人事调动),则薪酬及法定福利费用从工作支持日开始至结束,由被支持公司承担。3.2.2薪酬及法定福利费用仍由派出公司人力行政部按照派出公司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及考核进行核算及发放,在每月薪酬福利发放后由派出公司向被支持公司进行财务往来处理。3.2.3薪酬及法定福利费用核算按天计算来划分费用归属。3.3、其他费用3.3.1员工通讯费、工作餐及因业务支持而发生的所有相关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路费、住宿、通讯等费用,一律由被支持公司承担。3.3.2员工通讯费、工作餐及差旅费用等标准按照被支持公司相关规定及办法执行,并由被支持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交通住宿等安排。第四条 工作支持人员的人员编制属于派出公司。第五条 工作支持审批5.1、在工作支持发生前,被支持公司与派出公司按照人事变动审批表进行审批确认。5.2、涉及工作支持的人事变动审批表审批权限同人事审批权限。5.3、在双方公司审批通过后,由派出公司与员工签署工作支持确认函(附件一),并留存一份存入员工公司人事档案中。第六条 异地补助管理办法不适用于此办法涉及的工作支持。第七条 其他7.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7.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7.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工作支持确认函(RKPH_Form.HR-05) 职位与层级匹配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集团物业体系职位与层级匹配相关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层级3.1、层级是指员工的行政级别,是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的基本依据之一。3.2、集团实行全国统一层级,具体如下:层级简称主要涉及职位M城市公司物业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E3-E4物业项目负责人/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品质主管/人力行政主管/财务主管E1-E2高级操作主管/培训师/技师/专员/高级技师/高级培训师/品质专员/人力行政专员/财务专员W4初级操作主管/高级技工/助理培训师/高级客服助理W3初级技工/培训员/客服助理W2高级操作人员W1初级操作人员第四条 职位序列4.1、物业技术序列4.1.1职位包括操作员、高级操作员、技工/培训员、高级技工/助理培训师、技师/培训师、高级技师/高级培训师等。4.1.2物业技术序列主要适用于技术岗位的物业环境维护人员(含保洁人员、绿化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含门岗、巡逻岗、监控岗)、工程维护人员、客户服务人员,其中培训类岗位仅适用于秩序维护人员。4.2、物业管理序列4.2.1职位包括班长、高级班长、操作主管、高级操作主管等。4.2.2物业管理序列主要适用于物业项目及品质管理岗位的物业操作人员。4.3、晋升通道4.3.1物业体系员工有两条晋升通道,一是技术序列晋升通道,一是管理序列晋升通道。具体请见物业体系职位与层级匹配表(附件一)。4.3.2物业体系员工可以通过学习与培训,在符合其他职位任职资格情况下予以转职。第五条 职位与层级匹配5.1、员工需要根据岗位情况参照职位序列进行层级匹配,具体见附件一集团物业公司职位与层级匹配表。5.2、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定期更新集团物业公司职位与层级匹配表,城市若增加职位,须经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审批。第六条 注意事项6.1、员工具体层级匹配需要根据职位说明书(附件二)中任职资格来确定。6.2、物业体系职位设置及名称需要按照标准名称执行(具体由集团下发相关MEMO),如城市公司因有特殊情况需要新增职位名称的需要报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审核,主管董事审批。第七条 其他7.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7.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7.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物业体系职位与层级匹配表(RKPH_Form.HR-06) 附件二:职位说明书(RKPH_Form.HR-07)考勤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及统一公司假期行为和加班管理等考勤流程,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工作时间3.1、标准工作时间3.1.1 周一至周五: 9:00-17:30,午餐时间12:00-13:00 3.1.2 周六(每两周上一次)9:00-12:00 3.2、特殊工作时间各城市物业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弹性排班,积极申报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同时制定考勤实施细则,但必须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排班方案报主管董事最终审批,同时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备案。第四条 考勤管理4.1、按工种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至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出勤并进行考勤登记或打卡。4.2、人力行政部按月核对考勤,依据考勤制作工资,异常考勤需经过相关审批,参考附件考勤汇总表(附件一)。4.3、人力行政部至少需于每月始前一天确定排班表,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实施。4.4、各城市公司需制订并发布物业体系人员工作时间管理细则,经主管董事审批,以具体指导日常考勤管理。第五条 加班管理5.1、公司倡导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加班;5.2、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需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二),部门主管核实加班必要性,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核、物业第一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加班。5.3、加班需按要求签到或打卡,无相关加班出勤记录的视为未按加班申请出勤,不计算为加班。第六条 假期管理6.2、假期类别与休假天数:详见员工手册6.2、假期申请6.2.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6.2.2、员工请假需填写假期申请单(附件三),按人事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休假。 6.2.3、年假、婚假、产假需提前一周申请,其他假期需提前一天申请;调班需提前一天申请,W级员工审批至项目经理,其他人员调班同假期申请6.2.2条。6.3、销假管理6.3.1、员工休假与假期审批不一致时,需及时向主管人员申请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预期不到岗人员,其主管应按旷工处理;6.3.2、婚假、产假、病假、工伤假、丧假在销假时需提供休假证明。6.4、考勤Database人力行政部负责如实将员工考勤及休假情况计入考勤Database,以此作为员工劳动报酬和员工假期申请核查依据;第七条 附则7.1、本办法自2010 年10月1日起实行。7.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7.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考勤汇总表(RKPH_Form.HR-08)附件二:加班申请单(RKPH_Form.HR-09)附件三:假期申请单(RKPH_Form.HR-10)物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E+级员工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集团各城市物业公司E+级员工的考核管理,保证考核管理的统一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2.1、本考核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城市物业公司的正式员工(E1);2.2、入职3个月内(含)的员工不参与当年度考核。第三条 考核总则3.1、物业E+级员工采取目标绩效的方式,即根据城市物业公司经营指标层层分解,设立员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在年中及年末进行评价考核。3.3、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条 考核指标4.1、考核指标分为目标考核指标(硬性指标)及价值观考核指标(软性指标):两种指标对于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贡献权重均为50%,即:考核结果 = 价值观考核分值+ 工作目标考核分值4.2、目标考核指标(硬性指标):根据城市物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到个人的可衡量的财务指标或数据指标,每人目标数量为3-5个。目标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分三档:A(出色)、B(达标)、C(未达标)。4.3 目标订立原则:4.3.1 目标(硬性指标)在每年初制定,采取目标层层分解的方式制定,即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从上至下依次分解制定每位员工的年度目标。4.3.2 年度工作目标(硬性指标)的订立遵循SMART原则,即:l 具体的(Specific)l 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l 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l 具有相关性的(Relevant)l 有明确时间期限的(Time-based)。4.3.3 价值观指标由集团根据公司企业精神、管理原则、员工工作性质统一制定,确定价值观考核内容、占比。4.4、目标的调整 每年年中(7月)会进行半年工作考核,由管理层与员工比照年初订立的目标,进行工作进展的评价,同时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员工年度目标的调整;新员工入职两个月后需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第五条 考核结果:5.1、考核结果根据每个员工的两种指标的考核结果情况来定,即: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价值观考核指标考核总分考核结果在团队占比AA55%AB45-15%BA4BB360-70%CB25-15%BC2CC15%非上述情况所包含两种考核指标的组合,由管理层自行决定考核总分。5.2 考核结果占团队分布考核结果在团队中的分布必须呈正态分布。第六条 半年度考核与奖惩6.1、半年考核时间:每年7月。6.2、半年度考核与奖惩6.2.1、半年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是否需要进行培训、调职、降职、解聘。6.2.2、半年考核结果不直接与年度奖金、年度调薪挂钩,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七条 年度考核与奖惩7.1、年度考核时间:下一年度1-2月;具体时间由集团每年制定。7.2、年度考核与奖惩年度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年度调薪、年终奖、任免、聘用有密切关系,具体如下:目标考核指标(硬性指标)价值观指标(软性指标)考核总分年度调薪任免/奖惩AA5调薪比率依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政策及员工个人考核总分有所不同重点发展培养AB4BA4BB3CB2再培训/调职/降职/解聘BC2CC1无解聘7.3、年终奖金与考核:7.3.1、年终奖金为浮动工资一部分,是非保证收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发放以及发放的数额多少。l 原则一:董事会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确定奖金是否发放以及奖金可分配总额;管理会再依据各城市物业公司表现制定各城市物业公司分配总额及分配倍数。l 原则二:个人奖金分配还需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核定。个人年度奖金= 城市物业公司奖金分配倍数*月工资*个人年度考核参考系数。7.3.2、各城市物业公司依据管理会分配的城市物业公司总额及每位员工个人表现,制定个人奖金。7.4、年度调薪与考核:根据董事会订立的年度调薪比例总额、员工个人考核总分,各城市物业公司按照城市物业公司薪酬结构及在当地市场薪酬水平制定每位员工年度调薪比例。7.4.1、年度调薪比例 每年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市场等情况,制定年度调薪比例;并由管理会每年制定年度调薪指导政策。7.4.2、各城市物业公司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员工调薪。7.5、总体考核结果:分布比例: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团队占比出色TopT20%优良MediumM70%待改进LowL10%7.6、再培训(改进)计划、任免、调职与解聘:7.6.1、无论是半年考核还是年度考核,考核总分为待改进的员工,根据每人软性指标及硬性指标的分值,按如下进行安排:l 再培训(改进)计划所有考核结果为待改进员工由其管理层与员工共同制定2-3个月的再培训(改进)计划(见附件三绩效改进辅导表);在再培训计划结束后,由管理层与员工共同对再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给予直接解聘。l 调职/降职若员工因目标考核指标(硬性指标)未达标,则管理层可以根据员工的岗位以及员工个人的能力,给与调职或降职;并根据调整后的岗位及层级进行必要的工资调整。l 解聘若员工连续两次(包括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因价值观考核未达标,则公司可以给与直接解聘。7.6.2、无论是半年考核还是年度考核,考核总分为1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直接解聘。第八条 考核审批8.1、考核的审批及考核的奖惩遵循两级审批、人力行政部门总协调的原则。8.2、考核最终的审批同人事审批权限。8.3、人力行政部负责年度考核及半年度考核的组织、推进、指导、统计、协调工作。第九条 员工沟通9.1、员工沟通工作是考核工作中所必须的环节。每一年度中,上一级管理层要与所管理的员工就如下内容必须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l 年度目标的设立;l 半年考核结果;l 半年考核与奖惩;l 年度目标的调整(年中进行);l 年度考核结果;l 年度考核与奖惩;l 年度调薪、奖金;l 再培训(改进)计划的制定及考核(若有)。9.2、各城市人力行政部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要协助管理层参与考核成绩为1-2分的员工沟通工作。第十条 其他10.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10.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10.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员工年度工作目标(RKPH_Form.HR_11)附件二:员工年度考核表(RKPH_Form.HR_12)附件三:绩效改进辅导表(RKPH_Form.HR_13)物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W级员工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全集团物业体系W级员工的考核管理,保证考核管理的统一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W级员工。第三条 考核总则3.1、 物业体系W级员工考核采取工作行为考核与价值观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年中及年末进行评价考核。3.2、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条 考核指标4.1、考核指标分为行为考核指标(硬性指标)及价值观考核指标(软性指标):两种指标对于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贡献权重均为50%,即:考核结果 = 价值观考核分值+工作行为考核分值4.2、行为考核指标(硬性指标):根据员工岗位特性规范工作行为准则和标准,将过程管理与工作绩效结果统一起来。具体参见附件一物业体系W级员工工作行为考核表:工作指标考核要点权重业务能力1、熟悉岗位规范及工作标准,并能正确应用;2、具备岗位所需各项技能,并能熟练运用相关设备工具。10%客户服务1、 为客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2、 能有效理解客户要求,正确判断并处理问题;3、 无客户投诉且经常性受到客户的表扬。20%工作结果1、 工作质量及业绩突出,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2、 工作职责范围内无任何事故与失误;3、 工作环境整洁、文件或设备工具有序。20%4.3、行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分三档:A(出色)、B(达标)、C(未达标)。4.4、价值观指标由集团根据公司企业精神、管理原则、员工工作性质统一制定,确定价值观考核内容、占比。第五条 考核结果:5.1、考核结果根据每个员工的两种指标的考核结果情况来定,即:行为考核指标价值观考核指标考核总分考核结果在团队占比AA55%AB45-15%BA45-15%BB360-70%CB25-15%BC25-15%CC15%非上述情况所包含两种考核指标的组合,由管理层自行决定考核总分。5.2 考核结果占团队分布考核结果在团队中的分布必须呈正态分布。第六条 半年度考核与奖惩6.1、半年考核时间:每年7月。6.2、半年度考核与奖惩6.2.1、半年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是否需要进行培训、调职、降职、解聘。6.2.2、半年考核结果不直接与年度奖金、年度调薪挂钩,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七条 年度考核与奖惩7.1、年度考核时间:下一年度1-2月;具体时间由集团每年制定。7.2、年度考核与奖惩年度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年度调薪、任免、聘用有密切关系,具体如下:行为考核指标(硬性指标)价值观指标(软性指标)考核总分年度调薪任免/奖惩AA5调薪比率依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政策及员工个人考核总分有所不同重点发展培养AB4BA4BB3CB2再培训/调职/降职/解聘BC2CC1无解聘7.3、年度调薪与考核:根据董事会订立的年度调薪比例总额、员工个人考核总分,各城市物业公司按照城市物业公司薪酬结构及在当地市场薪酬水平制定每位员工年度调薪比例。7.3.1、年度调薪比例 每年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市场等情况,制定年度调薪比例;并由管理会每年制定年度调薪指导政策。7.3.2、各城市物业公司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员工调薪。7.4、总体考核结果:分布比例: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团队占比出色TopT20%优良MediumM70%待改进LowL10%7.5、再培训(改进)计划、任免、调职与解聘:7.5.1、无论是半年考核还是年度考核,考核总分为待改进的员工,根据每人软性指标及硬性指标的分值,按如下进行安排:l 再培训(改进)计划所有的分为待改进的员工由其管理层与员工共同制定2-3个月的再培训(改进)计划;在再培训计划结束后,由管理层与员工共同对再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给予直接解聘。l 调职/降职若员工因行为考核指标(硬性指标)未达标,则管理层可以根据员工的岗位以及员工个人的能力,给与调职或降职;并根据调整后的岗位及层级进行必要的工资调整。l 解聘若员工连续两次(包括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因价值观考核未达标,则公司可以给与直接解聘。7.6.2、无论是半年考核还是年度考核,考核总分为1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直接解聘。第八条 考核审批8.1、考核的审批及考核的奖惩遵循两级审批、人力行政部门总协调的原则。8.2、考核最终的审批同人事审批权限。8.3、人力行政部负责年度考核及半年度考核的组织、推进、指导、统计、协调工作。第九条 员工沟通9.1、员工沟通工作是考核工作中所必须的环节。每一年度中,上一级管理层要与所管理的员工就如下内容必须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l 半年考核结果;l 半年考核与奖惩;l 年度考核结果;l 年度考核与奖惩;l 年度调薪;l 再培训(改进)计划的制定及考核(若有)。9.2、各城市人力行政部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要协助管理层参与考核成绩为1-2分的员工沟通工作。第十条 其他10.1、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10.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总部。10.3、本办法附件为:附件一:物业W级员工考核表(RKPH_Form.HR_14)第二篇 人力资源-招聘与员工关系招聘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1.1、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吸收高素质人才,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1.2、明确公司招聘原则和操作流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1.3、提高招聘质量和运作效率,树立路劲物业尊重人才的形象,维护路劲物业人才品牌。第二条 适用范围集团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总则招聘应在严格遵循定岗定编规定、录用审批权限、招聘程序及公平竞争的原则。3.1、根据职位说明书要求,招聘最适合的人,实现人员与岗位配置的一致性。3.2、编制控制原则:严格按照人员编制进行招聘。第四条 人才标准4.1、具有诚实、勤奋、务实、创新特征,符合及认同企业文化。4.2、学历要求4.2.1必须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如有特殊情况,需审批至主管董事4.2.2、W级: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知识水平,其中物业工程体系人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第五条 招聘流程5.1、需求审批权限依据人事审批权限,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附件一),报相关负责人审批。5.2、面试原则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人力行政部根据拟招聘职位的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初试;相关主管复试;录用之前至少经历两轮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附件三)5.3、背景调查5.3.1对于项目主管级及职能部门E3级及以上员工,人力行政部需在应聘者到岗前进行适当的背景调查,通过与原工作单位沟通,核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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