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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调查报告 关于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的调查报告 取消农业税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1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这一新政策的贯彻落实,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最近,我室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基层工作现状作了一番调查,总的感觉到取消农业税后基层各项工作运行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需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了可喜变化 取消农业税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农村基层工作极具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这项改革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的可喜变化。 一是干群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过去,农业税征收是基层干部的一项中心工作。由于现阶段农民群众收入普遍较低,自觉纳税能力有限,且少数群众依法纳税意识淡薄,使开展这项工作具有较大的难度。多年来,尽管基层干部绞尽脑汁,采取了许多措施,想了许多办法,但部分群众拖欠、拒缴农业税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农业税的存在一度成为农村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既影响了干群关系,又损害了政府形象。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这一“老大难”问题也随之迎刃而解,干群关系得到有效缓解,政府形象得到有效维护。据县信访局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共接待涉农上访32起,比去年同期减少9起,下降22%。宝田乡党委书记徐华军反映,农业税取消后,由于农民群众实现了“零负担”,并且还享受种粮补贴,从而极大地缓解了基层干群矛盾。坪宝公路自开工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阻工事件。坪村镇五星村六组曾维绍老人告诉我们,现在的干部到村里不再是收钱要粮了,而是给群众出谋划策,帮助致富,与群众的关系亲近多了。 二是经济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过去,乡镇干部很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农业税征收工作中,导致抓经济建设的力度不够,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取消农业税后,广大基层干部从过去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成效十分明显。一是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新形势的变化,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的目标,把为农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坪村镇成立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心”,实行“农户+协会+客户”的运作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通过中心的运作,该镇的农业生产势头强劲,西瓜、柑桔、草莓、枇杷、梨、袖珍菇等特色农产品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二是产业开发力度加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广坪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凸显石材资源丰富优势,投资50余万元进行石材深加工,产品畅销全国各地。三是基地建设蓬勃发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大力加强各类产业基地建设。蒲稳乡党委书记、乡长分别投资XX元,到村上办烤烟生产示范点,带动了该乡烤烟基地的快速发展,生产面积比去年翻了两番。炮团、蒲稳、宝田等乡镇依托资源优势,建立了5000亩贤胜植物油原料基地。 三是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取消农业税打破了原有体制运行模式对新形势的束缚,我县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取消农业税后的配套改革。县农税部门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扎实开展了“村财乡(镇)管”和“零户统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村组和乡镇机关的财务管理。朗江镇积极推进站所管理改革,在原来的基础上,对站所人员实行以上级拨付资金缴纳养老保险,以服务农村发展求生存的体制,不仅解决了站所人员的后顾之忧,而且促进了站所工作的效能化建设。 四是服务职能逐步转换。各基层组织积极转换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职能转变,较好地适应了取消农业税后基层工作的需要。一是大力发展公益事业。据统计,今年以来乡(镇)一级共投资3600余万元兴办公益事业,村(组)一级共投资1600余万元兴办公益事业。仅坪村镇五星村就多渠道投资5万余元,兴修村林区公路、组级公路各一条,小型桥梁一座,为农村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深入搞好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着力提高群众掌握、执行政策的能力。若水、高椅、金子岩等乡镇一改过去管理事务为搞好服务,纷纷组织干部下到村组开展政策宣传和科技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也看到取消农业税后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改革难深化。目前我县正在着手推进基层财政体制改革,包括“村财乡管”和“零户统管”,由于村级欠帐过多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这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据调查,全县有22%的村在基层金融机构有债务,担心设立帐户后仅有的一些资金被用于偿还债务,难以保证正常运转,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村实行报帐制。同时,村级组织报帐使用的票据难统一、难规范也是影响村级财务改革的瓶颈。 (二)实事难兴办。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时规定,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一是缺乏群众基础。在一些偏远、经济落后的乡村,群众认为“一事一议”制度名义上是给自己民主权利,实际上是要群众出劳出资,因此对“一事一议”制度不热心。二是资金矛盾突出。一方面,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不快,农民增收缓慢,生活较为困难,集体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出劳出资超出了农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每人每年15元的负担标准,对于需要投入数万元甚至更多资金的公益事业,也显得杯水车薪。三是审批程序繁琐。“一事一议”需先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如果哪一级不被批准,村民议定的事情就难以实施。实事难兴办,使基层组织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难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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