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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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应用手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编印二OO七年十一月编 语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制度在人们的关注中诞生了!2008年1月1日,重庆市主城区和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开始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为了帮助大家熟悉分户检验的目的和要求,掌握分户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操作要领,我们编写了此应用手册,以期能对大家有所指导和帮助,并推动分户检验工作的健康发展。编好本书,是所有参加编写人员的共同目标。为此,我们的编写人员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和劳作。该书凝聚了编写人员的辛劳和心血,但是,由于时间紧迫,加之水平所限,难免存在瑕疵和不足,望见谅。衷心希望大家在阅读使用本书的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并反馈我们,以便适时修订。编 者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目 录1、建设部关于转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1) 建质质函200617号2、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 渝建发2007199号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发布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一号)的通知(7) 渝建质监2007052号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一号)(8)5、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格及填表说明(17)6、市建委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工作的基本思路(45)7、分户检验有关问题说明(4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司函建质质函200617号关于转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现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组织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及建筑节能工作要求,逐步建立住宅工程“一户一验”制度,进一步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包括建筑节能)整体水平的提高。附件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略)附件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略)二00六年三月七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719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提高质量水平,减少质量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市建委制定了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制办登记审查(登记号:渝文审20073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主城区及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其余区县参照执行。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建筑市场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保障房屋使用功能,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几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以下简称分户检验),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每一户及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的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的专门检验。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本办法所称户,是指由使用面积和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单元。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分户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市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具体实施分户检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市管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分户检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分户检验得质量验收规范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标准。第六条 分户检验应以每户住宅和住宅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为一个检验单元进行。第七条 分户检验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对以下项目内容进行分户检验。(一) 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二)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三) 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四)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五) 防水工程质量;(六)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七) 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八)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分户检验的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结合我市一定时期内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适时公布,并统一制定分户检验表格。第八条 分户检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检验小组人员。分户检验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检查人员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检验工作;(二) 分户检验小组应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三) 分户检验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检验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对本办法要求的分户检验内容进行逐户检查;(四) 分户检验小组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检查记录;(五) 分户检验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检验记录;(六) 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交给住户。第九条 分户检验不合格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十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应当对分户检验工作进行随机核查。核查工作应包括分户检验小组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检验记录,分户检验的内容是否存在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抽查的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是否存在差异等内容。核查工作对实物的抽查户数应不少于工程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3户。第十一条 验收组对分户检验的核查中发现分户检验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显著部位镶刻包含工程内容,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参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的铭牌。第十三条 分户检验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检验为合格工程的,应按有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试行之日起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应执行本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渝建质监2007052号 关于发布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一号)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搞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工作,结合我市当前住宅工程质量的状况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将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一号)向社会推荐发布于后,同时提供相关检验用表供参考。请在实施中注意收集情况并及时反馈我站,以便适时调整实施指南内容。附件:1、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2、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一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一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要求,结合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现状、质量通病发生频率和当前质量投诉主要问题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指南。请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通过合同确认分户检验有关事项,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方案,做好分户检验工作。一、 分户检验质量标准分户检验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规范标准。二、 分户检验的条件(一) 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 所含(子)分布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三)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检验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束。三、 分户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一) 确定分户检验小组成员;(二) 分户检验小组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检验方案;以上工作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三) 配备好分户检验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四) 做好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和外墙、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五) 做好通水,通电的准备工作。四、 分户检验的组织和程序分户检验的组织和程序应按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八条执行。五、 分户检验合格的评价(一) 分户检验合格的评价分户检验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二) 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处理1、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指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检验,直至分户检验全部合格。2、 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检验,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六、 分户检验项目(一) 建筑(结构)尺寸偏差及现浇楼板裂缝1、 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1) 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2) 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3)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不应小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2、 建筑尺寸(1) 质量要求:房间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差由分户检验小组自行确定。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2) 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3)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要求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二) 门窗安装1、 门窗开启性能(1) 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应有防止脱落得措施;进户门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2) 检验方法:开闭、手扳和目测观察检查。(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门窗的密封性能(1) 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手扳检查。(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 外窗的排水性能(1) 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数量符合设计要求。(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 墙面、地面和顶棚1、 墙面面层(1) 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空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2) 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目测检查时宜距墙面8001000mm远。(3) 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2、 整体地面面层(1) 质量要求:地面面层与下一曾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2) 检验方法: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坡度用坡度尺或泼水后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3) 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3、 顶棚(1) 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2) 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3) 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四) 防水工程1、 屋面(1) 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2) 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采用观察检查。(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1) 质量要求:无渗漏,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2) 检验方法:房间渗漏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积水和阳台渗漏采用泼水后观察。(3) 检查数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全数检查。3、 外墙(1) 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2)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3) 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4、 外窗(1) 质量要求:外窗不得有渗漏现象。(2)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五) 玻璃安装工程1 安全玻璃使用(1) 质量要求: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护栏玻璃(1) 质量要求: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临空高度达到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玻璃厚度尺量检查。(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六) 建筑给排水工程1 管道、配件安装() 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 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不促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地漏、存水弯() 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 管道系统功能() 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七) 建筑电气工程1. 线路敷设() 质量要求: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2. 配电箱安装() 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 检验方法: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实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3. 灯具安装() 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检验方法: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开关、插座安装() 质量要求: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联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检验方法: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5. 等电位联结() 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八) 通风空调工程1. 厨房、卫生间通风() 质量要求:厨房、无外窗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扇的位置和条件,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有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露的措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空调设备的安装() 质量要求: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应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七、 分户检验测点的保留凡可标识的分户检验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识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3. 分户检验记录表住 宅 工 程 质 量 分 户 检 验 表 分检总表工程名称:房 号 楼(栋) 单元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序 号检 验 内 容检 验 结 论1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2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3门窗安装质量4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5防水工程质量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综合检验结论检验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项目负责人(章) 年 月 日项目经理(章)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章)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章) 年 月 日分户检验记录表一 分检表1-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日期户型简图及检查点简述序号项目质量要求实测数据或检查记录1楼板厚度及裂缝现浇楼板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楼板厚度的允许偏差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户内房间号设计要求(mm)允许偏差(mm)实测值1+8-52345678910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一 分检表1-2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日期户型简图及检查点简述序号项目质量要求实 测 数 据2楼板厚度及裂缝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差由分户检验小组自行确定。户内房间号设计要求(mm)允许偏差(mm)实测值12345678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1-202345678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2户内净尺寸偏差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有坡度要求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一 分检表1-2工程名称楼 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日期户型简图及检查点简述序号项目质量要求实 测 数 据3部 位规范最小值(m)实测值(m)12345678公共部分走道墙面净距楼梯间墙面净距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3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左右,距墙角500mm处,墙面凸出物处,应增加测点。检查数量: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二 分检表2门窗安装质量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量要求检查记录1门窗开启性能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进户门开启方向符合设计要求2门窗密封性能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3门窗排水性能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数量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门窗开启性能检验方法:开闭、手扳和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门窗的密封性能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 外窗的排水性能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三 分检表3墙面、整体地面及顶棚面层质量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1墙面面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 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2整体地面面层地面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墙面面层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目测检查时宜距墙面8001000mm远。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不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2. 整体地面面层检验方法: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坡度用坡度尺或泼水后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初装饰工程的卫生间不检查空鼓。3. 顶棚检查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四 分检表4防水工程质量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1屋面防水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无渗漏,排水坡向正确,排水畅通,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外墙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4外窗外窗不得有渗漏现象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屋面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采用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检验方法:房间渗漏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积水和阳台渗漏采用泼水后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全数检查。3 外墙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逐户检查。4 外窗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五 分检表5玻璃安装工程质量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1安全玻璃使用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2护栏玻璃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临空高度达到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安全玻璃使用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护栏玻璃检验方法:目测观察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玻璃厚度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或每层楼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六 分检表6-1给排水工程质量(一)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1管道及其配件安装管道安装应平整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验收规范第3.3.8条、3.3.9条、3.3.10条、5.2.8条、5.2.9条的规定。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第5.2.2条、5.2.3条的规定。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设置应符合设计或验收规范第3.3.13条的规定。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管道安装应平整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支架最大间距(m)保温管22.52.52.533不保温管2.533.544.55塑料管及复合管支架的最大间距管径(mm)121416182025324050最大间距(m)立管0.50.60.70.80.91.01.11.31.6水平管冷水管0.40.40.50.50.60.70.80.91.0热水管0.20.20.250.30.30.350.40.50.6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152025324050支架最大间距(m)垂直管1.82.42.43.03.03.0水平管1.21.81.82.42.42.4金属管道立管管卡: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金属排水管道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等于4m,可安装1个固定件。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管径(mm)5075110125160立管(m)1.21.52.02.02.0横管(m)0.50.751.101.301.6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管道坡度、坡向质量要求: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1503525275251531002012412515105150107620085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150251227515831101264125105516074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 伸缩节、阻火圈、清扫口质量要求: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应每层设置,间距不得大于4m,且应靠近汇水点设置。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在连接2个或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横管敷设在下一层套内空间时,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 转角小于135。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或检查口。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套管质量要求: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面5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面50mm;安装在墙壁呃逆的套管其两端于饰面相平。穿墙的套管与管道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穿楼板的套管于管道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给水暗埋管道标识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六 分检表6-2给排水工程质量(二)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2地漏、存水弯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3功能性试验管道通水试验,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通畅,不堵塞。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地漏和存水弯检验方法: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水封深度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管道系统通水试验检验方法:通水试验,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七 分检表7-1电气工程质量(一)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1线路敷设导线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2配电箱安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接地连接正确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导线的材质、规格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2、 配电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核对检查。3、 电气元件标识及电气元件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以及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4、 配电箱接地检查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七 分检表7-2电气工程质量(二)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3灯具安装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接地照明系统通电检查4开关插座安装开关、插座选型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接线符合验收规范要求,插座接地线无串联开关操作灵活漏电保护装置的设置情况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5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的材料和连接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检查检验方法: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照明系统通电检查质量要求: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检验方法:通电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 开关、插座型式选择及接线检查质量要求: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导线按相分色,相序正确,插座接地线无串联连接现象。 检验方法: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一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4、 开关操作检查检验方法: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检查数量: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5、 插座漏电保护检查质量要求: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检验方法: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等电位联结检查方法: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检查单元的确定应按每户进行划分。分户检验记录表八 分检表8通风空调工程质量工程名称房 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检查日期序号项目质 量 要 求检 查 记 录1厨、卫通风厨房、无外窗卫生间的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扇的位置和条件符合设计要求竖向通风道的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露的措施符合设计要求2空调设备的安装空调室外机留设的搁置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预留穿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的有组织排放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检验结论检查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单位:人员: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厨房、卫生间通风措施、条件检查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 厨房、卫生间竖向通风道的防止支管回流和方竖井泄露的措施检查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 空调室外机留设搁置位置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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