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党建各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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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一、坚定信念,高举旗帜作表率;二、勤思敏学,提高能力作表率;三、求真务实,加快发展作表率;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作表率; 普通共产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一、常温誓词,牢记使命当先锋;二、实践宗旨,为民谋利当先锋;三、勤奋学习,提高本领当先锋;四、爱岗敬业,争创佳绩当先锋;五、严于律己,诚信守法当先锋。农村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五带头、五带领、五争当)一、带头勤奋学习,带领群众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争当党在农村政策法规的引路先锋;二、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争当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先锋; 三、带头执行政策,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保稳定,争当构建和谐社会的维护先锋;四、带头履行义务,带领群众完成任务作贡献,争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先锋;五、带头弘扬传统美德,带领群众树新风讲文明,争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先锋。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村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做好“三培养”工作。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作斗争。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根据党章规定,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除必须严格履行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义务外,其主要职责是: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四、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和监督。五、研究决定经济组织、群众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提请解决的重大问题,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项章程开展工作。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主要职责是:一、党总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实际,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总支部工作,将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做好全体党员经常向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召开好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二、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总支部日常工作。三、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检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受理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四、党总支组织委员:掌握总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的工作,检查和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开展组织生活;配合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及纪律教育,了解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部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内统计工作。五、党总支宣传委员: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或建议;组织党员学习各种知识,并围绕每个时期上级党组织指示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共青团、妇委会搞好各种活动。村级组织“一制三化”建设工作目标加强村“两委”工作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使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一、建立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总支(支部)汇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提前向村党总支(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三审”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委会主任审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党总支(支部)书记审批)和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两考三评”制度(“两考”即:一考群众基础,二考工作实绩;“三评”即:一由群众测评,二由党员测评,三由党委综合评鉴)等五项制度。乡镇党委每年对所属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中考评。二、推进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完善农村党总支(支部)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党总支(支部)领导村民自治和农村工作的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制度。实行党员议事会制度,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十项制度。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讲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两推一选”制度,村级“两委”班子工作协调制度,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积极探索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制度,乡村干部民情恳谈和联村联户制度。三、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依法明确村委会工作职责,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与其它村级组织的关系,明确村委会必须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委会与共青团、妇委会、民兵等群团组织是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团结协作关系。坚持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日、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切实落实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严格履行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序,加快村民自治法制化进程。四、推行民主监督程序化建立村务活动监督小组,吸收党员、村民代表、驻村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村务活动监督员,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强化对村务活动的监督。坚持“一事一议”、党务公开、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民主监督范围,坚持县、乡两级干部参加民主议事活动制度,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果,切实增强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村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一、党总支(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总支(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总支(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总支(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总支(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合作组织等其它村级组织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三、总支(支部)大会、支委会均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总支(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四、总支(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总支(支部)大会须有应到正式党员过半数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五、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裁定。六、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七、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总支(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总支(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总支(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八、总支(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九、总支(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同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村“两委”议事协调制度一、议事的内容范围1、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2、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3、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经营方案;4、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5、村建学校、道路、自来水和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6、经村党总支(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7、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8、其他需要共同商议的重要事项。二、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会议一般由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不是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村民代表、妇委会主任、团总支(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人员列席会议。三、村“两委”议事的基本程序1、确定议题。所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通过。2、会议准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安排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总支(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3、议事。按照议事原则,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大内容,特别是决议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立卷归档。4、表决。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表决时,实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有效。5、实施。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决议后即组织施行。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暂不组织实施,可报请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1、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2、大会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总支(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二、党总支(支部)委员会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批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工作的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研究协调团支部、妇委会、民兵等群团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3、会议由总支(支部)书记召集,总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总支(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总支(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总支(支部)委员又不超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三、党小组会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按照党支部安排增加。2、会议主要内容: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执行支部决定的具体措施;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发展对象有关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党课教育1、党总支(支部)每年制定党课教育计划,一般结合召开总支(支部)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增加。2、党课教员由挂钩的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现象党校教师授课。3、党课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式和党的中心任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热点、难点问题;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情况,对党员进行测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要作好记录、立卷归档,同时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作为总支(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村组“一事一议”制度一、“一事一议”要按照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提出议案,村民委员会提出实施方案,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农户签字,专人实施,村民监督的程序进行。二、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80以上签名或盖章通过。三、相邻村农民共同直接受益的“一事一议”项目,与受益村协商,乡镇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统一施工的办法实施。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经大多数村民同意。村民自愿可以实行以劳折资。四、“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员,筹劳对象为本村劳动力(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五保户、特困户、现役军人、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在校学生、孕妇及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资筹劳;因疾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筹劳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民主讨论通过,给予减免。五、“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集的资金,要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待项目工程验收结算结束后,张榜公布。 六、村民对“一事一议”事项及决算报告有异议,村民委员会要负责解释。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执行“一事一议”决定事项的村民,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违反“一事一议”制度并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开一质询”制度一、由村“两委”全体会议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乡镇党委有关规定确定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二、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为“三务公开”日。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村务财务质询听证会,每年的12月1日至 10日为村、组质询听证时间。 三、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规范的“三务公开”栏,公开栏旁设纪检监督意见箱并公布举报电话,由乡镇纪委定期开启。并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便民手册和明白卡、设立咨询电话等各种形式予以公开。四、村组成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5名群众组成的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在代表群众参与理财的同时,负责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 五、本村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安排、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多数群众反映要求质询听证的其它村务和财务问题。每次参会代表人数在4060名左右。质询会上首先按照“勤廉双述”制度的要求,由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然后进行质询,要求一问、一答、一议。 六、对质询听证会上村委会承诺限期整改的问题,凡能做到的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予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使整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承诺的整改期限内向群众公示,在下次会上进行反馈。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具备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和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关心农村党风和廉政建设,愿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做贡献,敢于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等条件。二、党风廉政监督员由各村召开党员大会民主推荐产生,提交乡(镇)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党风廉政监督员由乡(镇)纪委颁发聘书,聘期每届三年,并向社会公布。 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应履行监督、收集并反映本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传递和反映群众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反映党员、干部参与迷信宗教、邪教的情况以及参与群众滋事、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指导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议事小组等组织开展工作;对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涉农资金发放、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等。 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每年不定期例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研究情况,座谈交流等。平时有情况可随时与乡(镇)纪委联系,也可以用电话、书面等形式反映情况共青团组织、妇委会、民兵组织活动制度一、共青团组织活动制度(一)及时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讨论青年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密切团组织与青年群众的关系;讨论解决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二)团的组织生活方式,主要是团的“三会一课”制度,即: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团小组会和团课。 (三)团的组织生活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其中,团小组会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团课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团支部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团支部团员会会议视情可随时召开。 (四)团的组织生活在开展前后,要主动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乡团委汇报,争取大力支持。必要时,可与所在党组织共同开展联谊活动。 (五)团的组织生活要提高组织程度,讲究活动质量和效果;要作必要的工作总结,并做好考勤、记录,保存好活动有关资料。 二、妇委会活动制度 (一)每季召开一次妇委会委员会议,发动和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学经营等知识,使绝大多数妇女掌握1-2门生产、生活技术。(二)组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等妇女专题活动;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三八”、“六一”、“母亲”节等节日,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四)积极树立 “双学双比”女能手,女营销户,并落实好联系户制度,为她们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服务工作。(五)建立会议记录,来信来访登记、活动登记、先进典型登记,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三、民兵组织活动制度(一)每年安排2-3次村民兵营集中活动,主要学习民兵工作条例和国防知识常识,由乡镇武装部或民兵营组织,并做好记录。(二)积极组织民兵开展生产竞赛、科技攻关,承担并圆满完成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三)积极配合政法公安以及军事部门开展维护社会治安各项活动。 (四)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和农忙时节组织民兵进行治安巡逻,维护本村及辖区内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开展“两校进村”培养新型农民制度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党校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两校进村”活动,培养有文化、讲文明、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制定本制度。二、坚持“群众点菜、专家上灶”的方式开展“菜单式”培训。“两校进村”由乡镇党委聘请专兼职教师2030人,从乡镇党校、综治办、农科、林业、水务、畜牧、劳保、中小学等部门中进行聘请,由村“两委”根据农民培训需求适时邀请上课,同时要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邀请县级有关专业人士到村上课。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致富为目标,坚持面向农村党员、青壮年农民、农村妇女以及农民致富带头人等不同培训对象,紧密结合农时季节和需求,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户均有1人参加绿色证书培训、户均有12个科技明白带头人、人均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的目标。四、培训中做好三个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与各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相结合。五、培训方式以集中教育为主,适当采取电化教育、外出考察、现场观摩、“一帮一”、“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建立健全“两校进村”工作文本档案以及培训考勤、表册等记录。六、领导机构 村级党校校长:张龙国 农民实用技术学校校长:晏祥海成 员:乔文云、甘德祥、吕忠斌、马贵发、李应明、杨培友、荆礼明、徐晓梅。 同时,村“两委”要不断建立健全村“两校”工作职责,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好入党前组织的培养教育关,新党员的入口关,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关。二、主要内容1、民主推荐。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符合入党条件,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推荐形式包括党内推荐、共青团组织推荐、群众推荐。2、预审。拟吸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必须经过预审。不经过预审者,不得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审工作报村党总支审核后报乡党委审批,预审工作要在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拟进行公示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3、公示。公示对象为经党委预审合格、支委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在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总支或乡党委反映(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要及时研究办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公示中没有不同意见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入党或转正手续。对有举报反映或不同意见的公示对象,党支部、总支、要进行认真分析,重要问题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后,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或按期转正;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予发展;对不具备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按党章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4、票决。投票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支部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进行。否则,票决无效。投票表决工作分别由支部委员会和村党总支负责。表决设专门投票箱,确定监票人、计票人。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表决有效,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为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总支委员会议如果同时讨论和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或转正,必须逐个审议,在一张表决票内逐个表决,然后逐个宣布表决结果。5、责任追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对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单位包括:、党总支、支部;责任人包括: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等。党务公开制度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和谐良好的氛围,在全村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村党总支、村委会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总支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党总支、村委会为民办实事、扶贫帮困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3、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总支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干部培养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党总支、支部选举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奖惩等情况。4、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党纪政纪案件查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5、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总支工作规则、廉政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二、党务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宣传栏、党员活动中心(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三、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内容,常规工作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每两月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问题,经党内领导集体会议审批后公开。四、监督保障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预公开制度。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半个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修改完善和调整,并及时公开。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向社会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4、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公开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5、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党员活动日制度一、各总支、支部分别以季度建立统一的党员活动日。每年党员集中过4次组织生活,每次时间1天,每次4个内容:总支部会议、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二、统一印制党总支(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党员活动中心户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以便上级党组织检查。三、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员活动日的具体指导,经常派人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12月底以前召开。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7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员参加。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其他的专门议题。四、切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一)根据上级的要求,联系本村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二)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三)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前如实转告领导干部本人或在会上通报。五、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因故缺席的人员可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六、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七、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八、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应将会议的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要向党员通报。九、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指导和帮助,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制定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发动党员讨论制定本级党组织工作目标,其内容包括业务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配落实到每个党员。二、制定党员个人目标。党总支、支部在组织党员采取自报与引导相结合的办法的基础上,由党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个人具体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三、审定目标。党组织将党员自报目标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讨论,进行修改补充,然后确定每个党员在一年内的各项具体目标,由党员个人与支部签订责任书。四、组织实施。党员目标确定后,党组织要对目标的实现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加强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狠抓落实,以保证目标的实施。五、进行考核。对党员责任落实和实现目标情况的考核,采取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总评的方法进行。目标考核的结果,作为评议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之一。党支部对完成目标好、实绩突出的党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党员,要给予批准教育,激励党员的竞争意识,调动党员参加目标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制定本制度。一、外出登记。党员外出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村党总支备案。 二、党员联络。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负责联系一名外出党员,通过“一联一”的形式由联络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流动党员,同时由联络员将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以便更好地掌握情况。 三、定期汇报。外出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或半年应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以及工作等情况,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半年或一年要对其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本人也应经常与所在地的党支部积极主动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参加组织活动。 四、目标管理。党支部要根据流动党员从业特点,结合党员的“星级管理”,对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由定性的“软指标”变为定量的“硬指标”,提高目标管理的实际作用。 五、党日活动。对那些离土不离乡、离岗不离党组织的流动党员要指定时间,按时让他们回来参加党日活动,通过党日活动强化教育管理,不断增强他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 六、发放活动证。通过发证手段强化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发证时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发证党组织要对外出超过6个月、有相对固定地点或有接收单位的党员办理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持证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管理教育,参加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完成所在地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按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七、民主评议。党支部要利用大部分流动党员返回或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加强党员电教阵地建设。村党总支建立党员电教室,购置电教器材,定购一定数量的电教片,定期组织广大党员收看,确保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二、认真制定计划。党总支每年就播放收看的内容、片源、时间做出具体计划,保证党员季度至少看一部电教片。三、严格审查把关。每部电教片播放前,由党总支书记审查把关,确保内容健康。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象片。四、严格播放、收看纪律。播放前,做好通知,严格考勤,播放中,认真观看,适时做好辅导讲解,布置讨论题目;播放后,组织座谈讨论,以加深理解,增强效果。五、做好记录。播放结束后,在党员电教工作记录簿上记录以下内容:播放时间、地点、片名、收看人数等。六、播放人员尽职尽责,维护管理好播放器材,播前调试检查,保证画面清晰;播后妥善维护、保管,确保不出问题。党费收缴公示制一、党费收缴公示的内容:党费收缴公示的内容公仅限于党费的收缴情况,具体应公示以下内容: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及计算办法;2、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和应交党费数额,已交党费数额;3、各党支部党费收取情况和上缴党费的情况。二、公示的方法:村党总支在所属党支部书记会议上或在政务公开栏上对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情况进行公示。各党支部可在党员大会或有关公开栏上对所属党员上缴党费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公示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公示一次。上半年在7月底前进行,下半年在次年1月底前进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一、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是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内或一个重大事件活动中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也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党组织的帮助指导,接受党组织监督教育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党组织了解和掌握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指导和帮助党员端正政治方向,解决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方面的实际问题。二、汇报内容:(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和收获;(三)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四)本人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五)党员的其他情况;(六)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七)其他应向组织汇报的问题等。三、每年每个党员要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一次,不定期汇报可随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四、汇报形式采取参加党组织会议或个别谈心等方法,口头或者书面汇报都可。汇报应当坦诚、真实、说真话、道实情。五、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党支部成员应负责地接受汇报。要善于听取各种意见,鼓励党员讲心里话,对党员提出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和解决。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对汇报中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六、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积极带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谈心制度一、每名党员都要利用一定时间,主动与其他同志开展谈心活动。二、谈心范围分以下几个层次:1、党总支书记与总支委员、支部书记谈;2、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谈,3、支部书记与一般党员谈;4、支部委员与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谈。三、开展谈心活动要本着互相帮助、坦诚相见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四、谈心活动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每年谈心人数至少要在支部所有党员的1/3以上。五、通过谈心活动主要找准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六、党员个人要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要规范详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制度 一、设岗原则(一)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因人选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2、设置岗位:以村党总支为单位,原则上设置4大类17个岗。具体岗位数可根据责任区范围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来确定,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1、思想政治工作类设3个岗:政策法律宣传岗;民意收集反馈岗;文明新风岗。2、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类设4个岗:党务监督岗;村务组务财务监督岗;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岗;履行义务监督岗。3、公共事务类设6个岗:林业保护岗;社会治安维护岗;计划生育宣传岗;村组道路维护岗;水利设施维护岗;环境卫生岗。4、经济发展类设3个岗:科技示范岗;带头致富岗;信息咨询服务岗。(三)设岗对象:设岗对象为政治思想好、热心于公益事业、身体状况好且未担任村、组干部的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党员履行其现有职责,无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党员可不设岗定责)。 (四)综合考评:由村党总支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不称职的调整下岗。农村无职党员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作为党员评先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定党员等次的重要内容。党员服务群众制度一、村党总支在党员活动中心户农中设立民情联系点,及时收集、分析社情民意,定期向村党总支、村委会反映民情,提出建议。二、党员干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党员干部深入群众,组织开好党员会、户主会、群众会,组织好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活动,为党员群众上好党课、实用技术课。三、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采取“一帮几”或“几帮一”的形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发家致富的能力,力争通过2-3年的帮扶,帮助困难群众脱贫。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和党员联系困难户制度 一、每一位总支委员联系1至2个党支部,每月到所联系的党支部指导参加党支部活动一次。二、总支委员每季度要到联系的党支部调研、了解工作一次,重要情况及时向支部反映。三、每一位总支委员每年至少为联系的党支部办一件实事,解决一件实际困难。四、每一位50岁以下的农村党员(残疾、贫困的除外)在本村民小组联系一户非党困难农户,每年为联系户解决一件实际困难,指导好困难户的农业生产,使困难户逐步摆脱贫困。五、所有联系户及所解决的实际困难,各党支部必须造册登记,年底村党总支进行检查评比。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一、党总支、支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举措,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内容。二、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政策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3、对违反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人或事,将上报乡纪委要加大处置力度,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党内外监督制度 1、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按分管权限处理。 2、基层党组织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下级意见,会后及时向下级通报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议事会,讨论本支部的大事,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支部决策。 、提高党务、政务活动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党员监督村务组务制度一、上级下达到村的重要事项,村党总支书记应召集总支部委员共同商讨决定。二、下达到村民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村民小组长必须先与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汇报,征求和听取党小组长的意见或建议。三、集体资金、上级安排的救济物资数量及发放情况、重大村组事务等必须严格做好公示,接受党员的监督。四、党员应监督村组财务,坚持做到一个季度公开一次。 五、党员应自觉遵守和带头执行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决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1、是否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2、是否忠诚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法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有目无组织、违反纪律的错误言行。3、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力作好本职工作,是否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玩忽职守、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言行。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1、组织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有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党员标准的教育。2、自我总结。党员自己对照党员标准和党组织提出的评议内容,回顾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民主评议。在党支部大会上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定党员等次,评选优秀党员。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暴露出的个别党员违法违纪等问题,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学习制度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每周1次,由党支部组织进行;自学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为主,每周不得少于2次。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记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四、党员干部要以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效果。 五、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 六、强化学习纪律,严格考勤考核。集体学习实行点名制,全体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学习,集中精力,保证学习效果。个人自学情况,纳入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内容。民情恳谈制度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着力在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疏民困、帮民富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树立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高效、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恳谈主题,着力解决“上学难、就医难、饮水难、行路难、增收难”等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进行民情恳谈的主要方式:1、向恳谈对象发放“民情联系卡”。“民情联系卡”写明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内容。2、推行记“民情日记”制度。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记入“民情日记本”。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必须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认真研究解决。 3、建立民情联络员制度。聘请村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为民情联络员,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并积极参与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民情联络员实行身份公开,一年一聘。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全面听取民情恳谈情况汇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体研究,对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制度一、为实施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巩固民主选举成果,增强村组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励村组干部带领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行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制度。二、民主评议村组干部是指在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党员和村民对村“两委” 班子成员、村属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的履职情况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三、民主评议村干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进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一般为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有条件的村民小组也可让全体党员和村民参加。四、评议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完成上级任务以及廉洁方面的情况。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五、评议方法和程序:1、请示乡党委派出民主评议工作指导组,主持召开主要由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听取和审议村组干部的述职报告,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2、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乡党委。3、村党总支集体讨论确定评议等次。4、村党总支向村组干部和村民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六、评议结果:对评议出来的优秀村组干部报乡党委,并在村民中公布;对不合格的村组干部报乡党委、村党总支决策处理;对不合格的党支部、村民小组长由村党总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教育调整。“两推一选”制度一、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拓宽选人视野,提高村党总支、所属支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两推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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