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2011年第三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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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2011年第三季度,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州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制、改进服务等方面入手,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安全监督共受监工程16个,共审查安全生产开工审查报告16份,总面积76505.24,总造价8036.3万元,其中市政工程3个,总造价1652万元,房屋建筑工程13个,总造价6384.3万元,现已竣工工程16个(包括上年度结转工程),拆除备案工程1个,受监率达100%,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备案率达100%。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对4台塔吊进行了备案使用登记。二、工作情况(1)、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和创建“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的宣传发动。6月27日在住建系统第二季度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局长向庭勇在安排第三季度工作时,要求分管副局长组织各相关二级机构做好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和创建“示范工程”“示范工地”宣传发动工作,7月5日分管副局长就这一工作召集建管、质监、安监和各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住建发201179号)和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住建发201181号)文件,要求各施工企业要积极申报施工现场达标验收和创建“示范工程”“示范工地”,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完成达标验收工作和申报创建“示范工程”“示范工地”。(2)、认真抓好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安全监督工作人员的从业培训教育工作,抓好监督记录本的学习和启用,按照省州部署和统一安排,全面启动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按文件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记录本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台账。(3)、严把安全生产开工审查关,做到源头防范和控制,加强事前监管。凡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审查未合格的项目,不允许开工,工程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前,也必须进行安全审查。(4)、严格安全监督程序监督人员对监督项目做到每星期定期检查一次以上,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意见,对情节严重的,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提出处罚建议,同时要求安全监督人员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填写监督记录本,监督组应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并对隐患的排查跟踪管理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龙安发20116号)文件精神,9月5日,召开了第三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 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安监股、质监站、安监站、建管站、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下发 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各类隐患26条。目前准备复查工作。(5)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监管核查建设单位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及承包单位资质符合性情况;核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核查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及重大设计变更重新审查情况;核查工程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6)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查新开工工程是否按照湘建建2010211号文件要求签订四方协议,确保安全文明费做到专款专用。(7)、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州住建办发201133号)文件精神完成打非治违的工作总结。(8)、7月份,完成“安全生产月”大检查复查工作,将安全隐患督查整改到位(9)、结合夏季施工气温高,雷雨天气多等特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根据要求组织了一次大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6份,各类隐患21条。(10)、加大起重机械管理力度。继续加强对起重机械管理力度,从起重机械拆装队伍、拆装方案、检测备案、登记挂牌、现场使用、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等几个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今年截至目前对4台起重机械进行了备案使用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在监督检查时,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加大对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检查维修记录,限位调试记录等,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三、存在问题:1、个别房地产开发工程不规范,有不报建和少报多建的现象发生,逃避各种税费。2、建设单位资金不落实,施工单位垫资现象比较严重。3、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体制不健全,人员经费无法得到保障。4、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机械设备的检测未能得到落实。5、部分乡、镇的工程的监督存在一定的盲区,质量安全生产城乡差别较大。6、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部分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九大员严重缺位,现场监理不到位,致使安全责任制无法落实,安全隐患较多。7、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文明施工。8、房屋拆除问题仍然突出。建设方不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施工防护不到位,加上危旧房屋的结构脆弱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9、由于我县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变,又没有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造成钢管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用品无法进行检测。四、下步工作在以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动态管理,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从工程开工,要求安全监督员每星期必须去各自的工地巡查二次,将安全情况了然于胸,将可能发生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加大专项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一线人员操作水平。使他们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做到持证上岗。3、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实施状况的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人。要求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4、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争创省、州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和“标准化示范工程”。5、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6、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监管信息化工作。7、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印发(州住建发2011107号)文件要求,制定专项方案,落实具体工作。8、协调检测机构做好钢管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用品检测。龙山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二0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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