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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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安 全 技 术管理制度汇编二一三年三月目 录总 则2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3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编制和审批复审制度4掘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7专项设计工程和专业系统等设计审批和复审制度10地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2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14机运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6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41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58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制度64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64XXX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为规范技术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严格技术责任追究的“管理、考核、兑现”,做到所有技术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有记录、有分析”,形成闭环,按照“责、权、利”三边对等的原则,完善菜子沟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总 则一、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技术科对做出的技术决定负责组织落实,对各单位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变。二、各基层单位矿、一般技术问题,由工程师、矿长负责;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设计和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执行。三、各技术业务科室人员或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决定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或现场施工不具备条件的,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报告,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四、队一级基层单位的技术管理纳入到矿各技术业务科室或矿技术负责人的范畴内。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技术员或矿技术负责人对其分管和分摊的技术管理内容负责,具体包括施工作业规程、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编制、会审传达和贯彻实施;施工地点的技术指导、资料收集、整理、存档;施工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和培训;对基层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当现场条件变化时,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等内容。五、各类技术资料应分类分项审批、报送、存档。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1、 前言: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区域赋存条件及市场调节功能;为适应企业发展状大,形成规模性企业,由企业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讨论的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每年初的年度作业计划;讨论后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按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级立项,审批备案:2、 企业发展规划:根据企业产品质量赋存条件,市场导向,提升企业的产能;企业所在位置的变化等,由总经理主持相关人员研究发展规划形成统一意见后,总工程师负责编写企业发展规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按产业政策要求逐级立项,有资质单位设计,逐级报批;备案、执行。3、 发展中长期计划:根据企业均衡发展,在国家产业政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编制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由矿长主持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编制,编制后报矿长审阅并报总经理决定,形成未来五年发展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矿齐心协力,实现目标。4、 年度作业计划:每年年底由矿长主持相关人员参加研究下年年度作业计划,讨论研究制度的方案,实现的目标。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后交矿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区经信局、安监局审批;按审批意见由矿组织作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复查制度一、范围: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制度适合掘进、巷修、通防、机电、运输、修理等专业作业规程编制和执行过程的控制;操作规程适合全矿各有工种的操作和控制。二、工作制度及职责:各、掘进和巷修工作面及机电、运输、通防等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按照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提前编制好作业规程,做到一面(一工程)、一规程。编制后必须进行会审后贯彻。将每次会审贯彻情况要作好记录。三、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3、作业规程(措施、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4、规程要求文字清晰、图表齐全、数据准确、无错漏页。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5、掘进巷修作业规程必须附有矿压参数的可行性分析,要根据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煤层结构赋存条件及顶底板岩性、顶(底)板分类结果和顶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进行顶板控制设计,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即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6、对巷道扩修、改变巷道支护方式、修复老巷、处理冒顶超过10天的必须编制规程。编制后必须进行会审。四、作业规程的传达学习制度1、作业规程必须在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或生产业务科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传达学习,传达学习必须执行签字制度,做到一人不漏,不许他人代签。对参加学习的工区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规程的传达学习签字及考试等工作必须施工前完成,由专业业务科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新规程的考试工作由生产业务科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无技术业务科室的单位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完毕后由技术科室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对职工进行出题考试,考试不及格、不及时参加考试者严禁上岗必须重新补考,并罚款10元/人次。合格后方可上岗。2、凡在规程、措施集中传达学习时未听传达人员或新调入人员,下井前必须先学习签字,否则不准下井作业。规程措施未签字人员由技术部科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通知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负责传达,当一次传达未学习人员超过5人时,由值班人员通知技术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负责传达学习。发现未签字下井的,对技术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各罚款10元/人.次。 五、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1、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经技术矿长和分管矿长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盯班管理人员的责任。2、作业规程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由安全人员监督检查,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旬巡回进行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要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反馈给技术业务科室或技术负责人并存档。3、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中发现特殊或重大问题时,队负责人必须及时与业务科室或技术负责人联系,同时向技术负责人或分管矿长汇报采取对应措施,并严格执行。六、考核规定1、各技术科室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及队主要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以上工作制度进行,每有一项工作完不成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50元。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按照分析处罚规定执行。2、签字不全,未签字下井的,一经查出,罚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科室专业管理人员、队值班人员和当事人各20元。3、规程、措施不符合技术规定的,编制质量低劣的必须退回重写,并对编写人罚款10元/条。4、规程会审完后,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会审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在开工前一天经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签字后执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5、规程、措施编制和审批不及时,以及规程审查签字完后,没有按本制度文件要求组织规程(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050元的处罚。掘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过程控制制度1、巷道掘进过程中放线或延线,标定中线和腰线 、排放瓦斯、地质勘察,矿压观测 、巷道贯通、巷道开口挂线、改进设计和支护设计改革等内容均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或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和方案研究的制定。2、技术负责人或业务科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各施工队作业面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规程和补充措施在现场的兑现工作,当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首先下井了解情况提供技术数据负责、及时向分管领导、科室分管领导和矿长如实汇报,技术业务科室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及时拿出施工方案,并向矿长汇报。3、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作面生产组织执行过程监控,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全过程监控必须进行记录并落实追究处罚意见,队必须落实整改并有反馈意见和记录。二、考核规定:1、队必须积极配合地测科的放线工作,按地测科要求打设导线眼和延设激光,否则处罚队管理人员。地测科协助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科长做好钻探巷探设计,并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具体技术问题。2、 为防止隐蔽工程出现,巷道工程实行档案管理,每个班组所施工巷道(包括探煤眼、必须与导线点发生联系,工程档案表中注明施工班组队长、验收员、盯班人员,以便进行责任追究。施工档案表每三天报送生产技术科一次,生产技术科存档并抽查,一次不报或错报,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3、现场技术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技术负责人,对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延期者,追究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责任。4、采面上下端头支柱排直和切度问题,若连续3棵支柱排直或切度不合格,对盯班组长进行处罚。5、技术管理考核标准为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杜绝不合格工程,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掘进巷道严格按地测科给定的中、腰线施工,出现偏线一次对队长罚款10元,造成严重后果分析后处理。(2)队严格控制好工程质量,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科每旬不定期根据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验收。(3)采掘工作面出现变化时,如煤层变薄、出现断层、顶板破碎、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必须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或制定相应处理措施。未制定措施不准作业。(4)队必须保护好地测科安设的激光指向仪及导线点,打坏激光指向仪按原值赔偿,破坏导线点罚盯班班、组长、责任人各50元。(5)地测科长对掘进巷道做连续不间断的素描,素描图必须按1:200比例尺绘制,准确标注断层的位置、落差及巷道所揭露的煤岩层厚度、产状、岩性。(6)巷道掘进过程中,自开口位置起经常检查中、腰线,并详细记录、巷道高度、层位变化、与最近导线点关系等内容。(7)井下零工施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出现质量不合格或未按措施施工,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8)矿井验收,各个队科室相关的达标资料,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完毕,确有客观因素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说明原因,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管理人员日常下井检查所发现的动态隐患或其他问题,各队、班、组必须及时整改,对于整改期较长的隐患问题,在周期检查时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10)生产技术科每半月组织一次采掘技术专业讨论会,重点说明本专业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以及本专业的创新项目等,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5号、30号报上级领导。(11)井下现场遇到地质、水文、储量问题时要及时下井,分析研究上井后要记录、填图,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和矿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12)导线点下严禁堆放物料、设备,影响导线点使用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3)规程措施现场提问,现场操作人员不清楚施工程序者,每次发现3人次以上,视为规程、措施未传达,对生产技术科及队长班进行处罚。(14)工程质量严重低劣,存有重大安全隐患,而继续生产的责任者;施工地点被“停止作业”但仍强行施工的人员。对负责人罚款200元。(15)现场无施工图板或与现场施工不符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6)规程、措施、任务书规定不能在现场落实兑现,对现场责任人进行处罚。(17)规程措施不传达或传达不签字,对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18)规程、措施、任务书编制不符合三大规程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的责任人,编制规程、措施、任务书针对性差,对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19)开工前未及时报送规程、措施、任务书,对技术负责人处罚。(20)掘进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起不到支护作用,对队长、班长进行处罚。(21)锚杆(锚索、规格、预紧力(顶板、不符合规程规定,对盯班、队长进行处罚。(22)锚喷巷道复喷厚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盯班长、队长进行处罚。(23)掘进巷道不按中腰线施工,对班长、队长进行处罚。(24)巷道成形差,伞沿、础脚不符合规程规定。技术负责人、队长进行处罚。(25)铺网巷道压网、连网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对班长、队长进行处罚。(26)科室安排整改隐患未及时整改、报送资料等未及时报送,安排工作未予落实,对队长罚款,延期一天,加倍罚款。(27)每月验收完毕后,月底由地测科标准在施工图纸上。专业设计工程和专业系统等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设计安全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及职责:1、生产技术科配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专业和专业系统的调整设计、施工图设计、采区及采掘工作面供电调整等内容。2、井下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上级有关规定。3、设计人员在设计前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设计实施后,设计人员要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存档,作为设计修改和优化的依据。4、接到专业和专业系统设计任务后,首先要积极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形成不得少于2个初步设计方案,要求内容齐全,符合格式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有关人员会审后确定最优方案。修改完善后经矿长总经理审批。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报批。5、对新采区设计的运输、提升、供电、排水等系统部分进行设备选型计算,各种设计参数必须准确,合理,杜绝出现技术问题造成经济损失。6、设计方案批准后,设计人员应在1月内将说明书、图纸交档案室,并及时报送矿长、或分管矿长,并发有关科室及施工单位。7、设计生效后,不得随意修改。施工中须对设计进行修改时,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修改设计方案时,要重新编制方案,上报批复。8、施工图设计必须根据接续要求由设计人员负责提供给有关科室和施工单位。对于开拓、准备工程的设计,在设计人员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后,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按照修改意见整改后按制度会签;对于机电硐室、主要的布置机电运输设备的工程设计必须由相关专业人员会审决策。9、生产过程中,现场同原设计方案不一致时,由设计人员负责对原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并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地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及职责1、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要在专业和专业系统设计前三个月提供地质说明书和图纸资料,经分管矿长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在设计前一个月提供给设计人员。2、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根据需要按规定给矿有关领导和施工单位提供图纸、资料,生产用图要做到每延一次导线填图一次。3、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在作业面未开工一个星期内必须完成作业面地质说明书,每月提供一次采掘工作面预报(包括水害预测预报、地质构造、过老巷、老空及上部煤层开采情况、,报有关领导及单位。透老空、老巷要提前20米给有关领导及单位下通知单。4、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和储量管理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探放水的设计和具体探放水位置的标设,由技术矿长委派单位组织施工,地测人员或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地质钻探,探煤钻孔要有现场跟班记录资料,并及时填图。5、测量专业人员根据岩移观测站设计,积极做好岩移观测,并做好资料整理。6、工作面停采线由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确定,报送矿长批准,在工作面结束前20天标出,并以简图的形式进行绘制,通过导线点确定停采线在两巷位置,作简要文字说明,由矿长签字认可,积极组织实施。7、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要对设计及施工放线单进行检查验算后方可放线,如有异议及时向矿长及分管矿长反映。8、开拓准备巷道根据开工时间,测量人员要提前标定中腰线,一般巷道掘进57米后测量人员到现场标定中腰线,特殊情况按领导安排执行。9、巷道停工后,测量人员接到停工通知单后两天内测出停头位置及标高。10、一般巷道贯通前20米,综掘巷道贯通前50米,下发贯通预透通知单,对预透位置做出标记。11、采掘工作面立体交叉处岩柱小于20米时,测量专业要提前下发通知单,到现场标定出交叉位置。12、测量专业人员对一般巷道每20米延放一组中腰线,开拓巷道每10米延放一组中腰线,巷道拐曲线、变坡度等特殊条件下必须及时放线。并用红漆画上明显标志,开拓准备巷道中腰线点必须打木桩。13、地测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14、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地质人员必须一天之内到现场查看,出井后3小时内将构造情况填图,并向分管领导汇报。15、采掘规程审批时,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地质、水文情况把关。二、采、掘地测管理工作制度1、采掘工程规程审批时,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对巷道的地质水文部分内容审批把关。2、施工单位掘进工程开工前两天,下达开工通知单,一般巷道开工5-7米之内由技术负责人标定中腰线。3、测量专业人员放线后,一般巷道20米以内、开拓巷道10米以内由技术负责人延放中腰线。中腰线的准确性由技术负责人负责。4、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或地质构造复杂时,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矿长和技术部室以及技术矿长如实汇报并提供现场剖面图。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矿井通防管理工作,使通防工作程序化,确保实现矿井通防安全生产。二、范围适用菜子沟煤矿各单位的通防管理工作。三、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矿井通防专业管理工作,从技术上制定保证矿井通风、防治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的措施;每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矿井通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每周组织一次通防系统专业分析和专业安全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通防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2、通风科负责拟定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矿井风量核算、反风救灾演习方案、瓦斯鉴定方案、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对矿井通防设施、火工用品进行管理和考核。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科下达“预透通知单后”,地测科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地测科科长要在“预透通知单”上签字,并做好贯通前的设施建筑准备工作,不及时编制措施,追究责任。(2)掘进工区巷道贯通后,风机需停止运转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通风科签字同意后方可停止,如私自停风机造成系统不合理,对责任负责人进行处理。4、巷道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需开启盲巷废巷时,施工单位提前一天提交瓦斯排放申请报告,报送通风科,通风科报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措施,不按时申请,影响生产,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排放前,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必须达到排放要求,;在排放瓦斯时风机、风筒由施工单位按照标准接好后,通风科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有害气体浓度。5、巷道回撤管理制度(1)巷道回撤前须由施工单位填写局扇安装申请报通风科批准,局扇风筒安装位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位置确定后不得私自挪移。回柱掐茬前必须安设好风机风筒,掐茬前不必开风机,工作面在回撤断开后通防科开始盯班,每两小时测定一次风量;开启风机后每两小时测定一次风量,盯班人员必须携带光瓦、温度计、风表等仪器,当回撤地点瓦斯浓度大于0.5、CO2浓度大于1.0、温度大于26度或风量小于150m3/min时必须将风机开启(四个条件存在其中一个必须开启风机、,利用局扇供风,确保正常运转,风量符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回撤工作;回撤单位回撤完成后向调度室、通防科、经营管理科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交通风科进行封闭,在通风科密闭未施工前,局扇风筒严禁撤除,以免造成敞口盲巷。(2)对巷道封闭时,只能安排具备封闭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封闭,通风科应派人现场监督。6、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制度(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安设风机并实现风瓦电闭锁,要求必须安11KW及以上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和直径600mm的风筒;要有专人管理,防止停风造成瓦斯积聚。(2)施工单位的对旋式通风机双电机改单电机或单电机改为双电机运行和风筒接三通,必须向通风科提出申请,由通风科测风后经技术负责人决定是否改变运行方式;严禁私自改变运行方式,以免发生循环风或风量不足现象。(3)巷道掘进期间有计划停风时,施工单位必须办理有计划停风通知单,制定安全措施,经各部门审签后,按规定执行。不办理有计划停风通知单私自停风的,由通风科进行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矿制度处理。局部通风机检修后必须要进行试验,预防造成风机倒转。(4)风筒过墙时必须安设铁风筒,并且要求必须将风筒扎在铁风筒上。7、现场风筒隐患处理制度(1)施工地点风筒出现接头断开或大破口,造成迎头风量明显减小时,首先将所有施工人员撤到全负压通风巷道,将迎头电源切断,在巷道门口设置警戒。(2)这时由当班盯班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现场情况,需要停风处理隐患,在两单位同意后方可停风处理。(3)在处理完隐患后,当停风时间超过0.5小时,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和氧气;当氧气浓度低于18%、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停风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由通风科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18%,方准人工复电恢复通风,否则要按规定排放瓦斯。在迎头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恢复送电复工。8、对旋式风机使用规定(1)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将使用风机的功率、型号进行设计,通风科、机运科及施工单位按作业规程中选定设备进行。(2)在开工前使用单位进行电机试运转,开启风机后由测风员进行测风,当迎头风量在计划风量1.1倍以上时可以使用单电机运转,否则必须改为双电机;在生产过程中当迎头实际风量小于计划风量的1.1倍时安排立即改为双电机运转,确保迎头风量满足要求(以上风量测定由通防科负责、。9、通风旬测及通风系统巷道管理程序(1)通风科及时进行矿井及采区内部通风系统调整,坚持每旬测风制度,特殊情况时,通风系统调整后需要及时测风,根据风量需求变化和通风网络变化,及时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采掘工作面、峒室风量满足要求。通风系统调整必须按照专业制定的方案或者已经审批的措施执行。(2 )严格作业规程审批关,杜绝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3)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通风科每旬对进回风道进行检查一次,对检查的问题安排有关单位处理,出现巷道失修或其它问题,由生产技术科按照巷修管理制度委托掘进队处理。 四、防尘系统管理制度1、防尘区域划分管理(1)按照通风科下发划分的区域界定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发后执行。(2)回风巷、皮带机道、各掘进迎头每天防尘一次并留有记录;其它地点每三天防尘一次并留有记录;所有地点不得有积尘,以口吹无粉尘飞扬为准。(3)矿井各地点防尘责任单位必须在现场建立防尘记录,防尘记录内容包括防尘地点、防尘长度、防尘人、防尘起止时间、管理人员签字等,掘进工作面及辅助单位洒水记录本应由跟班管理人员签字,在跟班管理人员不到的情况下,由当班班组长检查督促整改并签字。2、防尘管路及设施管理(1)掘进巷道在掘进期间必须保持防尘管路完善好,巷道内管路必须吊挂平直,无漏水、漏风、表面清洁。管路设在下帮,截门齐全完好,管路过三岔门及所有的峒室时都必须加设龙门。(2)需交接给下一个单位管路的巷道在交接时必须供水供风,不得断开管路;交接前巷道由施工单位进行洒水灭尘工作,交接后由接方洒水灭尘;工作面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并做好巷道防尘工作。(3)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全部安设防尘管路。所有掘进巷道必须按照每隔50米设置一个防尘三通。(4)公共部分形成后由通风科提出申请,交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机运科负责管理维修。3、掘进工作面隔爆水袋管理制度(1)隔爆水袋实行“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的原则。(2)正常生产过程中需挪动隔爆水袋时,各单位必须及时挪动隔爆水袋,隔爆水棚到工作面距离为60-200米,因隔爆水袋不符合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防尘口罩佩戴的工种规定为掘进锚喷巷道所有职工、打眼工、扒装机司机、所有转载点司机、装车点装车工。六、安全监测管理制度1、安装、回撤验收交接制度(1)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数量和位置及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绘制布置图(机运科根据通防科提供的断电范围,以书面形式提供符合断电范围要求的控制电气设备;通防科监测队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监控系统各装置的具体位置、。(2)施工单位开工时,须提前三天(特殊情况必须经技术副经理批准、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申请单,经通防科审查签字后,通防科、使用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共同参与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在安装系统电源箱和断电执行器时,由通防科负责将电源箱和断电执行器的内部线连好;通防科在使用单位的配合负责将电源箱线的另一端与电源开关的电源侧连好,断电执行器的控制线与被控开关连好,安装完后进行现场试验,确保安装质量合格。(3)安装完毕,由通防科进行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交接申请,由技术副经理组织通防科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内容包括:工作面巷道内的分站、电源箱、传感器、牌板、电缆长度等安全监控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及传感器显示数据是否正确、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牌板及电缆吊挂是否符合标准等监控系统所涉及正常运转的有关内容,验收合格后由参加人员在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转交使用单位管理。验收交接单一式两份,分别由通防科和使用单位保存。(4)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采掘工作面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向通防科提出监控系统撤除申请单,撤除时双方现场交接并签字。2、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在使用期间负责监控系统的使用及管理,随工作面推进负责将瓦斯传感器前移或后撤,但必须保证回采面传感器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0米、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2)瓦斯传感器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使用地点、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标校时间、标校人员等。掘进迎头传感器电缆必须保证有20米余量,长度不够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通防科接线。每次施工完后,通防科须将接线长度注明在验收交接单上,双方签字认可。验收交接单一式二份,双方分别保存。(3)瓦斯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工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通风科、机运科汇报,机运科负责进行维修。加强瓦斯传感器管理,特别是瓦斯传感器管理牌板的调校日期,各个掘进工作面要保护好,不得擦掉或被水冲掉,否则追究责任;对掘进工作面见煤或煤线前,必须提前三天向通防科提出安装瓦斯传感器申请,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机运科进行安设。(4)机运科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撤除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调试、校正1次;瓦斯断电仪、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必须每7天对仪器的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进行一次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调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浓度(0.5、1、1.5、2、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校正。通防科进行调校工作时,须提前一天向施工单位下达调校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派机电维修工共同参与,如不能派机电工参与,可由盯班负责人或班组长或安全员共同参与调校。(5)通风科按规定建立以下台帐及报表:设备、仪表台帐;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矿井安全监控日报;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标校记录。(6)充分发挥监测系统终端作用。监测主机备用机,必须做到正常使用。充分开发监测系统功能,扩展监测系统监测范围,安全监测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否则按脱岗处理;采煤工作面结束撤除时探头不能立即回撤,直至回撤完毕后方可撤除安全监测设施。3、考核规定(1)施工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保护工作,监控系统设施出现损坏或丢失,按原值的两倍罚款。(2)通风科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机运科对瓦斯断电仪、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保证设备灵敏可靠。如出现故障,接到处理安全监控系统问题的通知后,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追究责任。 (3)监控系统安装后,具有故障闭锁功能,一旦系统出现传输线断或探头损坏,被控制区域内所有用电设备将无法送电,因此使用单位严禁将断电器线路甩掉;凡是出现影响事故的因仪器质量原因的追究进货人员责任;属于安装原因的追究机运科责任;因传输线路断、探头损坏等故障造成的影响事故,追究使用单位责任。(4)各单位要按责任范围进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确保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控系统设施面貌完好运转正常,管理标校周期内,在各类检查中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存在问题,机运科应及时处理,否则追究责任。(5)瓦斯探头误报警的,由机运科、监控值班人员与区安监局及市监控中心汇报报警原因。七、通防设施管理制度1、通防设施实行区域化管理,若在负责区域内发生通防设施损坏或丢失及其它不符合矿通防管理规定的现象,对负责本区域的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2、损坏风门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损坏闭锁装置每次罚责任人50元;损坏测风牌板及瓦斯检查牌板等各种通防牌板的,每块罚责任人50元,损坏的其他设施按照原值对责任人处罚。3、擅自拆卸防尘管路,造成防尘管路达不到标准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加倍罚款。损坏隔爆水袋的每个罚责任人10元。4、使用局扇通风的巷道,未封闭前严禁撤除风筒,负责撤除风筒的单位,提前3天提交密闭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通风科按规定时间进行封闭,封闭施工时,方可撤除风筒。封闭前,回撤单位要负责回撤巷道的管理,任何人不得进入已回撤巷道内;回撤中途,因其它原因停止回撤时由回撤单位在回撤迎头打上临时栅栏,保证正常供风。若因违反制度造成敞口盲巷的,追究责任人。5、测风牌板的位置规定为工作面在投产前应完善好测风站,将测风牌板钉在测风站上,在未建立测风站前必须将测风牌板挂在距工作面200米以内断面规整处,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八、通防工程管理制度1、通防设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1)依据项目部制定的生产作业计划,通防科编制通防作业计划,经技术副经理批准后发放给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作业计划、会议纪要及生产会工作安排,编制作业规程或措施,保证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完后先进行自检验收,在5天内,向通防科提交验收申请进行验收,如申请提交不及时或不提交每项对单位责任人罚款5元;工程如不能按期完成,每项罚责任人20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需提交书面报告写明原因,报通防科批准,不提报告按未完成考核。(2)属于计划以外的工程需要建筑或者拆除有关设施时,应提前写出申请报通防科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每项对施工单位责任人罚款20元;对建筑的设施不合格,存在应付现象、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每道(处、对责任人罚款20元。2、掘进通防工程管理制度(1)掘进通防工程管理制度开工前,必须完善通风、防尘系统。首先凭局扇安装申请单领取经性能鉴定合格的局部通风机,并进行安装。未经性能鉴定的局部通风机不得下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局扇管理牌板上风筒长度与实际长度的误差不得超过20米,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施工期间,掘进队对通防设施进行管理,并按照现场情况完善相应的设施并负责所辖区域的洒水灭尘和火工管理等相应的通防工作。通防科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上井后对检查问题下达通知单,对提出问题由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否则每拖期一天罚责任人50元。(3)辅助专业通防工程管理制度综合各队负责所辖区域的洒水灭尘等相应的通防工作。通风科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每次罚责任人50元。机运科要做好主要通风机的管理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倒换主扇前以书面形式汇报调度室;调整主扇叶片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私自调整或者倒换风机对区责任人进行处罚。九、通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通风科负责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学瓦斯鉴定器、放炮器、自救器的发放、维修,水压表、流量表等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并按规定送检;负责对风表、测尘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并按规定送检。保证仪器、仪表灵敏可靠,符合使用要求。2、各单位因生产组织或人员岗位出现变化需要增加报警仪数量时,必须提前三天写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的听从调度室安排、,经调度室签字后,到通风科办理增减手续及仪器转户调整手续。各单位对不需要使用的报警仪必须在三天内将报警仪牌上交通风科,否则将按照丢失仪器处罚。3、机运科必须保证瓦斯报警仪的充电质量,在夜班7:00前、早班15:00前、中班23:00前必须保证使用过程瓦斯报警仪有电,如果出现中途无电、不灵敏等情况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到地面进行更换(可以先用班组长的瓦斯报警仪施工,但是必须到地面更换。瓦斯报警仪领用人在领取时必须检查瓦斯报警仪的电压,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不符合要求时必须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调整。4、各使用单位应固定专人负责领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放炮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现象,对使用单位按原值进行罚款;不按规定送交仪器,对责任人进行处罚。5、通风科负责对自救器的发放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每月一次进行气密性检查和称重等有关工作,严禁发放不合格的自救器;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对责任人按原值进行罚款;6、掘进工作面或特殊工种使用的仪器,在领用人休班的前一天必须将领用牌交发放处,以免造成无法领用仪器;不领用造成现场无仪器的对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罚。7、放炮施工地点当班主放炮员必须佩戴瓦斯报警仪;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通风资料管理1、通风科负责通风阻力测定报告、主扇性能测定、瓦斯鉴定、反风演习、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及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瓦斯报表、测风测尘报表、质量标准化旬检记录、以及井下所有通防设施台帐等资料的保存工作,所记录资料及瓦斯日报、班报达到准确,无涂改现象。2、通风科根据井下通防设施设置安装情况,对所有通防设施及时建立档案。3、瓦斯检查员对各个地点的瓦斯探头牌板进行检查,对探头进行校对,不校对的追究责任。5、严格井下烧焊管理,将安全措施不折不扣的落实在现场,井下烧焊报告必须经通风科科长、技术负责人、矿长签字审批,否则追究责任。机运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使用管理:1、全矿机电设备严格实行图、牌、板编号、挂牌、建帐、建卡、建档的科学管理制度。2、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3、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运科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否则不准下井和投入使用。4、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5、工作面采完后,所有设备都要升井进行检修,不得迁移使用,特殊情况经设备组检查合格和有关领导批准,方能迁移使用。6、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7、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8、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科组织进行事故追查,使用单位应主动配合查清责任者,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经济制裁。9、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10、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每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一次全矿机电设备状况。(二)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1、每月由机运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设备检查。2、进行定期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参加,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缺席,不参加检查者不予评分。3、检查后,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机电设备检查记录表,并签名盖章和按时上报。4、运行中的大型设备,要求台台完好,采掘开主要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5、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使用单位要抓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三)设备的损坏、乱拆、乱拿、丢失问题的处理:1、凡乱拆、乱拿设备和零部件者,无论是否影响生产,除追回原物外,并要按其价值的15%对单位或个人进行扣款。2、使用单位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或零部件的丢失、无法追回时,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丢失、损坏物件原价值的15%在当月工资中扣除。3、设备或主要零部件更换后,使用单位及时将换下物品升井送到修配厂,并找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丢失者要罚款,三天以上不交回者,每拖一天按其价值的1%,在其单位奖金中或工资中扣除。4、由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而造成设备性能暂时性损坏(如电动机、开关等进水)将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回设备的修复费,(按其价值的15%扣除)。5、由于责任事故、违章作业等造成设备永久性的损坏,将按设备或零部件价值的50%,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除损失费。6、机电设备的奖罚款,每月末由机运科制单出据,经分管矿长批准送交财务科实施。(四)机电设备领用、移交、回收制度:1、设备的领用,交回,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到机运科设备组办理领用或交销手续。2、新工作面安装或需要机修厂安装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办理设备领用单,再交安装队提取设备和进行安装。3、生产过程中撤除和需要回收的设备、材料、零部件,使用单位要集中运到轨道巷可便于装卸的安全地带,由使用单位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通告设备组和有关单位进行移交、签字,使用单位凭机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到机运科设备组办理消帐手续。设备回收单位必须保证按设备移交规定,积极组织回收,如果发现移交设备丢失、损坏、概由回收单位负责。4、使用单位设备需要移交其它队组时,使用单位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经有关单位移交并签字后,办理设备转帐手续。(五)机电设备鉴定报废制度:1、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其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价值的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但对不易购置的设备,虽修复费用较大,仍应设法修复使用。2、设备报废由使用、检修单位提出意见,报机运科设备组。机运科根据情况负责通知并组织三结全鉴定小组及有关人员,对报废设备进行定期鉴定。3、设备报废时,必须经矿长、机电工程师、机运科长、财务科长等有关人员,并吸收有经验的老工人组成专门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然后填写报废申请书,报请领导机关批准后执行。4、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应按矿或有关部门设定的统一地点存放。二、电气试验制度1、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对各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和特性必须定期试验;对各个电工仪表和继电保护必须定期检验。.2、机运科直接领导全矿电气试验组的试验工作.3、试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技术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4、机运科主要负责各类安全用具.各类绝缘油.绝缘子电容器.避雷器的交流耐压试验,负责各个电工仪表继电保护的检验工作等.负责电动、变压器、电力电缆等大型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工作.5、机运科应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实验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6、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执行.7、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8、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电气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9、新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不能进行.10、各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电气试验项目,标准及试验周期必须符合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规定.11、继电保护方案,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进行一次整定方案计算,并报主管机电部门审批后执行.各用电单位在改变运行方式或负荷变更前应及时通知,以便调整试验.12、变电所,配电点新装和修理后的电工仪表应在投入运行前进行检验,运行中的指示仪表应定期检验。对井下指示仪表检验,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一)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凡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护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二)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应行包机制,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实行机台长制。共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作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主要管路、缆线装置和以实行集中遥控的设备,应设置专职机电维修工负责公片包干,巡回检查维护等工作。(三)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包括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由企业或授权单位发证(国家有统一规定者,按规定办理、。(四)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司机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煤矿机械工业企业的设备严禁精机粗用,对强令司机超负荷、超规范以及不合理使用设备,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五)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实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六)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七)主要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八)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九)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计算用的仪器、仪表,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和标定。(十)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做好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脂状态监测换油,逐步实行设备润滑的动态管理,企业要设置润滑站,要设置润滑专职管理。润滑油剂,要经检验合理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专职管理。(十一)设备发生事故应按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附件四 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所有设备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十二)企业和基层单位要建立设备事故和未遂事故记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设备部门和原因等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设备本身存在的问题,要向设计、制造来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十三)设备保养制度:1、日常保养 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 班前分钟的巡回检查(各种设备的巡回检查内容使用单位自行制定、班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2、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行、到规定台时,或时间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作为班组和车间计划的指标。定期保养的间隔期及作业时间,一般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一个周末下午进行。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日常检修:(一)凡机电设备,都要进行定期检修和轮换检修,坚决杜绝“驴不死不下磨”的错误做法。各采掘队要严格规定检修时间的班次,并将检修项目内容及时汇报调度室。(二)定期检修就是根据设备规定的小修、中修、大修周期表,有计划的检修。轮换检修就是在有备的情况下,不停工停产,有计划的进行检修。(三)检修计划一般由所属单位作出,报机运科审查汇总后再报有关部门。科队都要有完善的合理的检修循环图表。(四)每个队,每个工作面,每台设备的检修时间根据矿下达的文件执行。(五)每次检修均要填写检修记录,并存档备查。(六)采取设备每采完或掘完一个工作面搬家时,机电设备应升井检修,严禁不出井迁移使用。(七)确保安全运行,保证检修质量和实现计划检修,对主要机电设备必须做好实验鉴定工作。节假日检修:(一)每年的节假日检修时间都要充分利用,必须按预定的计划进行检修。所检修的设备一般限于既不能轮换检修又不能作停产检修者。 (二)一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是天。(三)节假日检修计划,一般由运行单位根据设备的检修周期,结合设备的运行情况编制,提前报机运科。经机运科审支表、汇后报公司机电处,和平有关单位,以便提前准备好材料配件。(四)检修计划包括检修项目、材料、配件、检修内容、工时和安全措施等项。(五)检修开工后,机运科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了解检修进程,随时解决检修中出现的问题。完工后,要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验收,对检修质量低劣和不合格的项目,应令其翻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六)检修期间,机运科要有专人在调度室值班,负责检修指挥工作,包括停送电联系工作。检修竣工后,要向节假日检修总指挥汇报。(七)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填写好检修记录,做好归档工作。科、队都要对运行设备做出检修运行图表。五、安全活动制度(一)科室和区队每星期三为安全活动日,定具体安全活动内容,并留有记录。(二)安全活动日要给每名职工开安全会,学习安全文件,搞安全活动。(三)每星期三,必须有各单位的行政领导(科长.区队长、按时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四)安全会上,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及矿上的安全文件。有关本单位各工种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五)安全会上,对本单位一周的安全情况要认真地总结评比,对事故隐患要进行追查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人负责按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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