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一).doc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9323672 上传时间:2020-04-0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6.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一).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一)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年月日自查年度自查补税合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税滞纳金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调减亏损企业申报亏损额合计纳税人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所属分局意见:上述自查查补税款已于年月日补缴入库,电子税票号码为:。征收人员签名:年月日(业务章)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征管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征管法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注:1.纳税上存在的具体问题请在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二)中反映;2.本表一式四份,税务稽查、所属分局、计统部门和纳税人各一份。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二)纳税人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增值税方面存在问题进项税额(虚开代开发票,运费、废旧物资、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销项税额(隐匿销售、价外费用、视同销售、以物易物、包装物、残次品、边角废料等):适用税率(高税率货物适用低税率,兼营、混合销售等):其他:所得税方面存在问题应税收入(收入计量不准、隐匿收入、收入不入帐、销售货物未作税务处理等):税前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等):其他:其他存在问题法定代表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注:1.将本表补(退)税额填入纳税人自查情况表(一)相应栏目;2.本表一式四份,税务稽查、管理、计统部门和纳税人各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