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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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交底人员: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二OO一年三月目 录 一、质量监督工作1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2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2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3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4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5 三、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6 (一)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6 (二)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6 (三)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6 (四)抽查频率7 (五)对质量问题处理的监督7 四、对工程验收的监督7 (一)基础、主体验收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7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8 (三)基础、主体验收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9 (四)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0 (五)竣工工程移交11 五、竣工验收备案管理12 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求14 七、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5 八、模板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7 九、钢筋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7 十、砼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0 十一、砌筑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1 十二、门窗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3 十三、钢结构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4 十四、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4 十五、屋面、地面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6 十六、给排水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7 十七、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8 十八、电梯、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9 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试行)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建设部规定,本工程实行备案制,其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分部工程验收均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地基基础、主 体结构和单位工程等不再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不再发放合格证、 优良证。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站负责对本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 理,结合受监工程情况,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书面交底,要求建设、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省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施工单位要重点培训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和 操作工人;每个分部工程施工前要进行详细技术质量交底,让大家明 白自己应尽的职责,应掌握的施工程序、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一、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实物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质量;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负责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本交底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有关规定、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省有关规定编制,是全省各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重点向施工单位,也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书面交底的必备资料。工程质量监督员应根据受监工程特点和本地工程质量易发生的 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补充交底书,明确要求和治理措施。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参建各方是责任主体,必须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中不准随意撤换和减少重要岗位人员。人员变更必须经责任单位批准,并及时送建设单位和质监站备案。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齐全; 2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 、 (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施工进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的建筑材料鉴证;并对隐蔽工程结构吊装、混凝土浇筑、屋面防水等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建设单位负责与质监站的信息联络工作。 3、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行为;4、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5、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向监督站报送申报检查材料;负责检查和报告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变更情况,提出加强要求。 6、负责将对工程结构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文件报建设行政管部门审杏: 7建设单位负责基建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c每个工程应有两套基建文件档案,基建文件指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关于立项、征用地、拆迁、地勘、测绘、设计、招投标、组织验收资料和移交用户资料。 8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1-32程档案的汇总和报送工作。竣工工程档案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工程档案两套汇总完毕,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报送有关文件,并经备案机关同意备案后,建设单位自存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需要多套竣工工程档案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在合同中明确。 9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是质量责任主体的主要责任人或公司一级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县级必须是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0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一套整理完善的竣2212程档案资料。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3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单位出图章手续齐全; 4设计单位五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5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交底。 6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地基验槽、桩基验孔、人工地基、边坡支护和基础等验收,设计单位还应参加主体验收、竣工验收,核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在质量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的施工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和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7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或有关单位,用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提出;日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受委托处理因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做到: 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套,落实岗位责任制。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当需同时担任其它委托监理合同的总监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制订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编制审批工作,并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进行监理;制定的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要求; 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某些工序全过程情况进行见证;应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的部位和工序进行巡视监督管理;应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检验或检测工作。 5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时审核签认;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 6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7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8监理资料:监理资料是由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善、分类有序。监理资料应存放现场备查;每个单位工程应有三套监理资料,送甲方两套汇总,自存一套。 9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分别写出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及时写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地基基础、主体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送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有关责任人在质量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后面签字,并在其后的报告日期上加盖公章。 (四)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3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1)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及参加图纸变更洽商; (2)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3)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砼按规定时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搅拌站进行管理; (4)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及时、真实; (5)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6)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4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 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5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6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并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有关规范和合同的约定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8施工单位对监督站抽查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应及时逐条改正,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监督站;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施工资料:施工资料(含竣工图)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符合规定,连同竣工报告监督机构审查。每个工程应有三套施工资料,送甲方两套汇总,自存一套。 三、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一)地基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地基验槽验孔记录,人工地基或基桩检测报告。 4抽查基础砌体、钢筋、砼和防水工程等施工质量。 (二)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砼、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 4砼构件、建筑幕墙、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三)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4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份、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5工程观感质量。 (四)抽查频率 实行监理的工程,质监站抽查的频率可相对减少;未实行监理的工程,质监站抽查的频率可相对增加。 (五)对质量问题处理的监督 1关于质量缺陷的修复:较轻质量缺陷的修复应经建设(或监理)单位检查认可;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整修加固方案,并送质监机构备案,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各方应做好处理记录。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应返工重做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2关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出现等级事故,有关单位应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监督站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隐瞒不报将依法予以追究。 四、对工程验收的监督 建设单位组织基础、主体结构或竣工工程验收时,质量监督站重点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基础、主体验收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 的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实物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质量保证资料)齐全,且经公司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出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公章。 3有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的报验单,报验单上已签署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认可的意见。 4实行监理的工程,有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其完整的监理资料。且经公司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出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公章。 5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在限期内已全部整改完毕。 6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要求: 61人工处理的地基有检测合格报告; 62地下防水工程有栓狈,j合格报告; 63现场结构构件的轴线及标高控制线测弹完毕。现场垃圾、材料、模板清运堆放完毕。 7主体(含钢筋砼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要求同前63。 , 8建筑幕墙的预埋件、支座、防腐、防雷、防火等隐蔽分项工程均经有关单位检查确认。隐框幕墙的玻璃块单元的加工环境、制作养护及挂装质量进行抽验并合格。 9电梯、通风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调试运行时间、性能符合有关规定。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具备完整的,经公司一级负责人审查合格的竣工工程档案。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监理单位: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有关责任人签字、盖公章应齐全。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建设单位:应根据对工程的管理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写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现场代表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对于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除具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竣工报告或确认资料外,还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合格的书面资料,需经质监人员和站长签字。 7有按贵州省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整理,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可的、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9有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基础、主体验收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 1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验单,报验单应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栏;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是质量责任主体的主要责任人或公司一级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县级必须是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对工程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物进行抽检,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内容之一;5建设单位组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51参加验收人员签到,专人作好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5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5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分部工程资料; 5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5对王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分部工程验收意见报告书。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等各方不能形成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四)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公司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 毕,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现场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企业经理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没有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业主现场代表、现场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是质量责任主体的主要责任人或公司一级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县级必须是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对工程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物进行抽检,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内容之一。 5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51参加验收人员签到; 5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5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54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5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各质量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五)竣工工程移交 1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参加,共同向使用单位或购房户逐层逐间逐项办理移交手续。 2厨房、卫生间地面、屋面天沟或蓄水屋面、水箱等防水工程质量,要在蓄水24小时以上,板底及四周墙面无渗水痕迹、地面不积水,地面高差、坡度符合标准图的条件下,通知上下层使用单位或购房户共同见证签字移交3、对屋面、地面、门窗、装饰、水、电设施也应逐项会同使用单位或购房户共同签字移交。4、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使用说 明书。 五、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一)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各责任单位的竣工验收意见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和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包括: 51工程竣工报告; 52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53阶段验收文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 54专项验收文件:智能化系统、避雷系统、建筑幕墙、电梯、通风空调、锅炉设备、压力容器、防水工程等; 55质量问题处理资料,含有关单位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抽查通知和处理结果报告; 5,6对实物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报告;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勘察、设计评估报告;建设单位评估报告。 , 6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能抽测资料,包括: 61主要原材料检测资料,各种预制件质量合格证及试验资料,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62道路、桥梁、涵洞结构的轴线、高程、尺寸检验资料;道路各层密实度和回填土密实度;砼、砂浆强度;结构预应力张拉;桩基质量(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沥青砼含油量试验等资料; 63功能性试验资料:道路弯沉试验;桥梁静、动载试验;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给水管水压试验,水池、水塔满水试验;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并对照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对违反有关规定程序、文件不全、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请备案。 (四)备案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五)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擅自使用超过一个月不申请备案的,责令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罚,不得转为固定资产,不准销售、出租。 (七)备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给予备案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八)对于符合条件、文件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已经提出备案,备案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求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确保真实、及时、完整,符合有关规定。 (一)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文件):对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以及承重结构的砼、砂浆试块实行有见证取样制度。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茎、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确定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数量的30%。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相互对应。合格证是复印件的要由供货单位原件存放单位和调拔的品种、规格及数量,要有供货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四种材料按进场顺次检验合格后进行列表统计。次榆验合格后进行列表统计。 (三)钢筋焊接试验,要把试焊报告(在操作面下试焊的试件)和抽 检报告(是由监理工程师对构件上焊接的质量外观较差的进行指定抽样的试件)分别注明,抽检报告应注明构件名称、部位、品种、规格。每个施工段(层)的同一种规格的钢筋,每三百个接头抽一组,不足三百个接头也抽一组。 ”(四)砼、砂浆试块按规定留足组数(砼必须有7天和28天强度试验报告),并注明所在的构件名称、轴线和部位。预拌(商品)砼以现场抽样试块试验报告为准;现场应对每车砼作坍落度检测记录;砼试块,砂浆试块应做强度统计。 (五)预应力空心板进场其一证五表(合格证、钢筋试验;皓和预应力钢筋张拉记录、砼强度含放张强度报告、构件荷载试验报告、外观和构件几何尺寸检查表)必须齐全,工地要对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龄期以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验证,并做好构件验收记录并列表进行统计。 (六)大型构件安装,必须有吊装检验记录。 (七)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按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GB5022195)的22:5条要求执行。 , (八)外墙贴面砖必须有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 准(JGJll097)粘结强度检验报告。现场镶贴的外墙饰面砖工程:每300同类墙体取1组试样,每组3个,每一楼层不得小于1组;不足 300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1组试样,每组3个。(九)采暖卫生工程的供水、供气、排水管道应有检测试验记录资料(清洗、灌水、通水、通球、管道试压)。 (十)厨房、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其它房间及屋面应做蓄水、泼水试验测试记录。外墙面应有防水检测报告。 (十一)建筑电气工程中的电气绝缘电阻和避雷接地、重复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测试资料必须齐全。 (十二)采暖卫生、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消防、电梯等安装工程的材料、配件、设备、半成品,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必要的检测报告。 (十三)玻璃幕墙及全玻窗所用硅酮结构胶、耐候胶和镀膜玻璃应提供10年安全使用质量保证书和相溶性试验报告,以及完整的施工检测资料。 (十四)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的1325条执行。 (十五)软土地基、人工地基上的建筑物和高层建筑必须有沉降变形观测资料。 (十六)工程竣工,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与使用单位(购房户)逐项检查移交的书面资料,参加各方责任人应签署意见(含涉及使用功能的防水工程、门窗工程、设备工程等)。 七、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人工地基局部加固地基应有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或检测单位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施工单位按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完毕后,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勘察设计、质监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二)高边坡支护及深基坑边坡支护,应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按贵州省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定(试行)(DBJ22312000)出具的设计施工图和施工方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质监站备查方可实施。 (三)人工挖孔桩施工 1报验条件:孔底必须挖到设计的持力层,施工人员应将孔桩的标高、中线标注在桩顶或护壁四周,测量桩孔嵌岩深度、扩孔尺寸、高度和中线偏差、孔径尺寸,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后,并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质检员进行实地检测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申请报验。 2验孔要求:验孔时必须是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验孔前两天通知质监站。地勘负责认定持力层、成孔深度是否符合要求,设计负责处理异常情况,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施工单位提供自检资料并做好验孔记录,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孔桩的隐蔽和验收给予认定,签发工序开工令。质监站负责监督各方的质量行为和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实物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地勘和监理人员均应下到孔底进行检查。质监站抽查1030;未实行监理的工程,质监站应对成孔质量抽查2050,质量站对高层建筑主塔楼桩基应全部检查。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桩孔,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浇筑砼:验收合格的桩孔,对孔底无水或孔底水位升速度每分钟6mm以内时,可按空气中浇砼方法施工。清除护壁上的淤泥、松石和孔底残渣、积水,做好隐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后立即封底、扎好钢筋笼和浇筑桩身砼;浇筑高度超过3m时,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宜大于gm,每次浇筑厚度不大于500mm,并必须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每根桩应连续浇捣砼。当孔底和护壁有较大涌水、涌土、涌砂时应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审查同意并处理到位后,方可浇筑砼。 当桩底水位上升速度每分钟大于6mm时,应按静水水位下浇砼的方法,制定专门的水下浇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公司总工报质监站备案后进行施工。 4,柱径大于1m以上的填芯砼,砼试块应每桩有一组,每桩浇筑砼时间超过8小时还应按每台班一组。 (四)桩身质量检测:人工挖孔桩施工完毕后,要按规定进行有效的动测检验,动测单位应是有资质单位。设计一柱一桩或桩顶设墙梁的桩应逐桩进行检测;对桩深小于4m,施工质量确有保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每桩旁站监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可以免检。非一柱一桩的机械成孔灌注柱的检测,有设计要求的按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按有关规范、规程执行。高层建筑及重要建筑的桩身质量宜作埋管超声波检测。对质量有怀疑的桩应做钻芯取样检验。 (五)砖混结构有抗震设防的构造柱纵筋应锚人室外地坪以下500mm。 八、模板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做好每层板面的放线定位测量控制工作。加强模板工程质量检查控制。每层均应有自检资料。每层的柱、墙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弹好竖向轴线、水平标高等控制线。为确保接头清洁无夹渣现象,每根柱底(柱中)或柱顶施工接头处的模板必须设清扫口;每道砼墙的墙脚(墙中)或墙顶的施工接头处必须每152m设一个清扫口。浇砼前清净垃圾后封闭清扫口。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模板质量的检查控制工作。 (二)楼梯模板应超前支好上一层的中间休息平台及一梯段,为钢筋和砼工程提供工作面。对周边为剪力墙的楼梯,墙和楼梯的模板要同时支好。 (三)砼构件拆模、养护严格控制,提前拆模必须有砼试件强度报告,并满足规范要求才能拆模。 九、钢筋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抗震设防地区,梁的箍筋弯钩必须弯成135,其平直长度要大于或等于钢筋直径的10倍。 (二)钢筋砼剪力墙水平钢筋宜设在纵筋的外边,并锚人暗柱内。如不设暗柱的要在端头增设门字形箍筋或双列拉筋。详见国家标准图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OOGl01第33页。 (三)抗震构造柱,在圈梁、挑梁内和楼(层)面板底面和顶面500mm范围内及主筋搭接范围内应将间距加密为100mm。 (四)主梁上设次梁时,应在次梁两侧按设计要求设好附加箍筋,注意基本箍筋不能代替附加箍筋。 (五)预埋铁件,特别是幕墙和干挂石墙面的预埋铁件,必须按设计要求埋设,且位置准确牢固,新建工程不准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 (六)栏杆的钢筋砼压顶和女儿墙钢筋砼压顶的纵向钢筋和箍筋(分布筋)应分别按设计图纸配筋,不得随意代替和更换,压顶纵筋应按设计位置安装,垫好保护层垫块。 (七)柱钢筋接头要求,采用搭接或焊接应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接头宜优先采用气压焊等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 (八)钢筋绑扎应按设计及规范规定控制好钢筋的设计准确位置,各种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必须达到下表要求,确保结构承载力和耐久性。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环境条件构件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C20C25及C30 C35板、墙15室内正常环境粱25柱30板、墙352515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粱453525柱453530注:1、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除应符合上表中的规定外,还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2、梁、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15mm。3、墙、板中分部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小10mm。控制钢筋设计位置必须采取措施:1、钢筋的保护层垫块要求强度高、尺寸准、方便安装。其材料可用砼或塑料制品,砼垫块强度应大于或等于C40。禁止用短钢筋、钢板作垫块。 2,砼垫块安装: 2:1梁:应在梁钢筋的底部,沿梁的长度方向安装垫块。(对地下室的底板及外墙中的梁,保护层应加厚tOmm)。 * (1)砼垫块间距:当梁的高度为700mm以内时,间距600700mm;当粱的高度为7001000mm时, 间距500mm; 当梁的高度大于1000mm时,间距300400mm。 (2)砼垫块安装方法:在箍筋按每肢箍下垫1块i5mm厚(地下构件为25mm),在主筋下每隔一根主筋垫一块2530mm厚(地下构件为3540mm)的垫块。在梁的两侧应安装塑料卡垫块,双向间距700mm。 22板:应从梁或墙边的相交角边1OOmm起双向安装垫块。 (1)地下室底板:在板的下部钢筋交叉点下按纵向、横向500600mm间距安装25mm厚垫块。在板的上部钢筋交叉点按纵向、横向500600mm间距安装砼高垫块(垫块高度二板厚2d25mm)。 (2)楼(屋)面板:在板的下部钢筋交叉点下按纵向、横向500700mm间距安装15mm厚垫块。在板的上部钢筋(负弯矩钢筋)交叉点下按纵向、横向500700mm间距安装砼高垫块(垫块高度二板厚2d15mm)。 2.3柱:从柱子底部lOOmm起,沿柱高度方向,每隔700mm,在柱的每个面的箍筋上卡2-3块塑料卡垫块。 24 钢筋砼墙:从墙底和墙端150200mm起,沿墙配筋的高度方向和水平方向,在墙的双面钢筋网上,双向间距每700mm安装塑料卡垫块。还可设控制钢筋位置的钢筋梯:钢筋梯的纵筋直径与墙纵筋相同,长度二墙高+钢筋的搭接长度;梯步横筋用cblO20mm,长度二墙厚度;均应用切割机下料。 钢筋梯应在固定尺寸的台座上焊接成型,使尺寸精确,要求两纵筋外包尺寸:墙壁体厚度2d40mm,梯步横筋间距:墙水平钢筋间距。 钢筋梯步沿墙长度每1214mm安装一道,安装要求平面位置准确、垂直(梯纵筋可直接作墙壁纵筋使用)先安钢筋梯,再将水平筋放在梯步横筋两端外伸的钢筋头上扎牢,然后在两钢筋梯中间从上到下按700mm间距安装塑料卡垫块。 (九)抗震构造柱或阳台、屋面女儿墙的钢筋砼小柱的纵筋要伸人钢筋砼压顶内,保证末端有90弯钩和平直长度10d的水平锚固长度,并与压顶水平钢筋有可靠连接。 钢筋砼压顶的水平筋与主体结构要有可靠连接,必须在主体工程的砌墙或浇抗震柱时在压顶位置按设计预埋至少2810的拉结筋。必须垫好砼保护层垫块。 (十)在抗震设防地区的上人屋面的楼梯间,构造纵筋应伸到女儿墙顶并按要求与压顶钢筋连接好。 十、砼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砼配料必须按重量配合比,计量设备采用天称(吊称)或电子秤并确保正常运行,每一个搅拌站(点)至少设两台天秤分别称碎石、砂子。必须设专人进行计量管理,做到每小车计量。砼必须机械搅拌,机械捣固。 (二)砼试块必须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其取样组数、制作,养护等均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钢筋砼梁、板、墙、柱均应在浇砼前垫好保护层垫块、设(弹)好厚度、高度控制尺寸线才能浇筑。 (三)砼施工缝位置必须满足施工规范的规定。梁、板的接头面应垂直于底模,施工缝的冷接头处理需剔掉砼浮浆层,以见到均匀的粗骨料为佳,并清理干净,按规范要求处理好新旧砼的接头。框架、剪力墙结构应将施工接头留在楼板上和梁底部。特别是墙、柱接头面在浇砼前必须专人用高压水清洁,专人检查合格。 (四)现浇钢筋砼楼梯要超前支模同步施工,施工缝要留在楼梯梯段中间的13跨度范围内且接头垂直于底模板,不允许在板支座处或平台梁位置留施工缝。楼梯平台处应先浇筑好梁板,再砌梁上墙体,不准超前砌墙。不准留水平槽。 , (五)阳台、女儿墙压顶必须用细石头砼浇灌,厚度不小于60mm。 (六)抗震构造柱:每层应分两次支模,每次浇捣高度为层高的一半。 (七)钢筋砼构拆模后发现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时,必须经监理公司或质监站书面鉴定后方能处理。问题严重的应由设计单位出示书面处理意见。 : (八)冬季施工时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t时,应严格按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第七章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 (九)装配式构件灌缝:梁柱间竖缝宽应控制在15-20mm;预制板下缝宽应控制在1030mm内,当缝宽大于40mm时,应按设计配筋,按要求用细石砼分两次浇灌密实,灌缝砼应有强度试验报告。 (十)使用预拌(商品)砼时,施工单位应现场留足试块并向预拌(商品)砼厂家索取以下资料: 1水泥品种、标号、合格证、抽检报告; 2骨料的种类各最大粒径; 3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出厂合格证各使用说明; 4砼强度等级和坍落度; 5砼配合比和标准试件强度; 6砂、石的试验报告。 (十一)施工现场应对进场的预拌砼做坍落度检查,并符合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表464要求。 (十二)砼浇筑12小时后应按规定进行养护。预拌砼更应根据气温情况提前备好养护保湿材料,提前及时养护,保证湿度,防止出现收缩裂缝。 十一、砌筑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砂浆配料必须按重量配合比,机械搅拌。 (二)砌砖工程必须设皮数杆砌筑;干砖不得上墙,砂浆饱满度符合规定要求,碎砖不官e集中使用。 (三)在抗震设防地区,钢筋砼构造柱周边砌体必须留大马牙槎,马牙高度240300mm,宽度60mm,先退后进。马牙的正面(墙面)和马牙侧面都要吊垂直度,以保证马牙槎进出一致和构造柱钢筋的位置准确,墙体长度大于300mm的必须砌马牙槎。墙与构造柱(包括框架柱、墙)连接的拉结筋,拉结筋加工应按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CJT1394第512的形状加工及安放。安放时应从距圈梁表面500mm以内开始安设,然后每高500mm埋一组,伸进构造柱不小于200mm,埋置在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m。 预应力空心板安装需坐浆,安装前必须堵头,每层砌体最上一皮砖必须是丁砖。 (四)框剪结构的钢筋砼墙、柱与砌体连接的预埋钢筋以及砖混结构的抗震柱或主体墙、柱与阳台砌体和压顶连接的预埋钢筋,必须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每层作隐蔽验收记录合格后才准浇砼。 (五)框架填充墙和大空间内隔墙,均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和厚度、高度及材料容重施工,若需改必须经设计书面许可。框架填充墙的最后三皮砖必须斜砌,斜砌时先两边后中央,砌斜砖塞紧,且两端应设有大于240mm砖垛。如用轻质砌块时,在框架梁与砌块之间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楔每500mm距离楔紧。 (六)木门窗洞口的预埋木砖,在洞口的下三皮和上三皮砖位置各安一块木砖,中间按木砖中心间距不大于700mm等分安装木砖,木砖在安装前应干燥作防腐处理。不允许顺纹安放木砖。 (七)砼空心砌块应按砼空心小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JGJl482)施工,粉煤灰空心砌体按照粉煤灰页岩空心砖非承重墙构造(黔99J101)施工执行。 (八)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上人屋面及室外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多层的栏杆高度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 11-12m。阳台、外廊需安装窗的,高度按设计。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连接固定牢固,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应留空,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九)墙砌体只准留斜槎(阶梯槎)或阳槎,不准留阴槎。对留阳槎 和施工通道边留槎应按每500mm高留埋拉筋。施工通道高度1 22m。 : (十)砌筑砂浆试块应按每单元每一楼层制作一组试块。水泥砂浆 不能代替同等强度的混合砂浆。 十二、门窗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铝合金门窗在施工前要把施工的节点图报监理公司或质监 站审核后才能制作安装。 : (二)铝合金窗的窗框不能平内、外墙面安装。门窗的固定件采用 热镀锌铁皮,其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5mm,间距距转角外为150200mm,其余不得大于600mm,固定件不能用水泥钢钉钉入砖墙内,应采用塑料膨胀套管进行固定。 (三)铝合金门窗应先做样板,样板门窗安装完毕后,经监理公司或质监站验收合格才能全面施工。 (四)木门窗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规定要求;铰链安装位置为门窗扇两端边长的110处,大小符合要求,主合页应固定在框上(座三挑二),应双面刻槽且深度一致,上下冒头应届油漆,木夹板门的内框肋上应留3个通气孔。三角铁和风钩安装位置要正确,窗扇开启后挂上风钩应与墙面垂直。 (五)木门窗框与墙、梁、柱接触面要刷防腐涂料。木窗框底框安装 要比窗台砌体高4060mm;以便作出排水坡度。 (六)防火门开启方向应与人流疏散方向相同。 (七)玻璃条安装: 1木门窗的玻璃条安装:每边每根玻璃条不允许有接头;四角应是45度拼角;压条的元钉间距不大于300mm,元钉不能露头;玻璃条安装后不能突出门窗平面。 2铝合金门窗的玻璃条安装:禁止使用再生密封胶条;每边胶条下料长度(无拉伸)应比门窗扇内空边长长1015mm,胶条接头应设在门窗上部转角处;胶条必须把玻璃卡紧外观顺直无松动和脱落现象。凡用橡胶、塑料胶条密封的,不准再在胶条上打密封胶,以防化学变质影响质量。 十三、钢结构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应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5020595)。 (二)钢结构安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总工审查同意后,报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施工。安装程序必须保证结构的稳定和不导致永久性变形。 (三)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当基础工程分批交接时,每次交接验收不应少于一个安装单元的柱基基础。 (四)钢柱脚采用钢垫板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垫板面积应根据基础砼抗压强度和地脚螺栓紧固拉力计算确定。 2钢垫板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的柱脚底板加劲板或柱肢下,每根地脚螺栓侧应设12组垫板,每组垫板不得多于5块。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当采用对斜垫板时,其叠合长度不应小于垫板长的23,垫板间应焊接固定。 (五)大型构件或组成块体的网架结构,采用单机或多机抬吊安装及空中滑移时,吊点必须经计算确定。 (六)钢结构的柱、梁、屋架、支撑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结构应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 (七)钢结构防锈、涂层应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 十四、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一)建筑幕墙工程 1建设单位应到质量监督站办理质监申报手续。 2省外建筑幕墙施工队伍应到省建设厅办理入黔登记手续。 3玻璃幕墙和干挂石墙面的施工图必须经设计质监站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总工审定,报监理单位或质监站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质监站按规定进行抽查。 4施工过程中,主要材料、预埋件安装,框格安装,防雷系统,单元块的加工环境、制作质量情况及安装前的粘结性能等检测,挂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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