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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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对重大风险源加强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质监站办公室发布日期:2010-05-26来源:烟台建设信息网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烟建质监20105号关于对重大风险源加强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质监站,有关建设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的质量管理,积极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预控、可控、能控”的质量管理宗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条例和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本指导意见,请抓好落实。一、本意见所称重大风险源,是指存在重大质量管理风险的,且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此危险性不仅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作业人员群死群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且也体现在可能存在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安全及耐久性或会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二、本意见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风险源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三、对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不仅要编制专项方案,而且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四、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的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中第三章、第四章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第九条第五项改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五、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10日,施工单位应将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并提出书面监督计划或工作要点。未经审核批准或未上报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严禁开工,否则视情节给以不良行为记录或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以行政处罚。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工程实施前应由总监负责组织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技术主管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细则内容应针对工程特点具有针对性、可控性,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到位。同时根据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要制定详细的旁站计划,严格实施旁站监理。七、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理。一是监理公司技术部门要有计划的、经常性地对监理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导,并在监理资料保留此项检查记录;二是由总监挂帅加大巡视或平行检验力度,工程完工后,总监必须提供该专项工程的监理总结报告并存档。八、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控制,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九、施工前应严格做好质量技术交底,保证交底到班组操作层一级,并留有书面记录。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到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检查全部到位,在各项隐藏验收记录中形成一致意见,否则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十、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均要求由施工单位组织,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组织。在验收合格并经总监、设计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等签字后,才能交付或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十一、质量监督人员要根据监督计划或要点,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的重点监督,对举报或经查处的质量违规行为必须做到跟踪督促整改,对随意更改专项方案、严重违反强标及有关规定的相关责任者,要及时提出不良行为记录或处罚建议。另外也要加强同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以确保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附件: 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二一年四月九日附件:附件: 归入重大风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深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降水工程;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降水工程。(二)混凝土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2、搭设高度18M及以上的,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3、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三)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四)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五)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六)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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