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与生物工程系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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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与生物工程系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系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巩健副组长:梁传伟 李公斌 张琦成员:系教学部主任和毕业班指导教师三、工作安排(一)毕业生补考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各系(院)补考工作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各系(院)组织落实,6月30日前完成。(二)组织毕业生论文答辩责任部门:各系(院)、教务科研处论文答辩(毕业设计)工作由各系(院)自行组织,在6月30日前完成。要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保证质量。(三)上报就业方案责任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系(院)。根据省人社厅安排,我院于6月30日前上报就业方案,各系(院)于6月10日至6月25日将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表、劳动合同、入伍证明、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本系(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典型就业案例等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马宁邮箱。(四)毕业生体检责任部门:附属医院、各系(院)。各系(院)与附属医院沟通,由附属医院统筹安排学生体检。7月前完成。(五)毕业生欠费清缴及教材费结算责任部门:各系(院)、教务科研处和财务处1.欠费清缴:财务处牵头,各系(院)根据财务处列出的欠费清单,做好毕业生欠费的清缴工作;2.教材费结算:教务科研处牵头,提供并编制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经系(院)核对无误后报财务处审核,进行多退少补,6月30日前完成。(六)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院)由学生处牵头,各系(院)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做好2012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工作。6月30日前完成。(七)户口迁移责任部门:保卫处。保卫处根据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上报省厅的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7月8日前完成。(八)公物押金清退责任部门:各系(院)、资产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图书馆和财务处以各系(院)为单位清查公物损坏丢失情况,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列出理赔清单报资产处、后勤服务管理处,经资产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审核后交财务处结算。图书由图书馆清查后报财务处结算。6月30日前完成。(九)党、团组织关系办理责任部门: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团委。7月11日前完成。(十)组织大专毕业生集中返校责任部门:团委学生处、各系(院)2012年7月11(星期三)日上午8:00前返校。在毕业生集中返校前,各系(院)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学生在校时间。各系(院)毕业生离校工作在7月11日完成,各处室可按照此方案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十一)联合办学毕业生离校安排责任部门:招办、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教务科研处按双方有关要求进行,7月11日前完成。(十二)中专毕业生离校安排责任部门:相关系(院)、教务科研处、团委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组织与人力资源处、保卫处、图书馆等。中专毕业生的返校及离校工作,以系(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系(院)参照大专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本系(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中专毕业生离校方案,并与相关处室沟通。中专生毕业典礼由各系(院)自行组织。中专毕业生离校时间由各系(院)自行决定,但不晚于7月11日。各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各系(院),做好中专毕业生的离校工作。 (十三)毕业鉴定和教育责任部门:各系(院)、教务科研处、团委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保卫处1.各系(院)的职责:要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鉴定工作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进行鉴定并做出处理,留校察看处分的需要在6月底前发送学生处朱琳汇总;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积极开展校友事迹报告会和为母校添光彩活动,认真组织毕业生座谈会,同时学院也将组织优秀毕业生、学生党员座谈会,使广大毕业生带走知识、技能和理想,留下对母校美好的回忆和思念,做到愉快、和谐、文明、安全离校。7月11日前完成。2.教务科研处的职责:对在校期间违反学习和考试纪律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进行鉴定,按照规定办理毕业证书的颁发。7月7日前完成。3.学生处的职责:汇总、审查各系(院)报送的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鉴定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处分学生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意见并进行公布。7月7日前完成。(十四)毕业典礼责任部门:院办、团委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系(院)院办、团委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和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处负责制定毕业典礼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7月11日上午9:00举行,学院会场设在北校区主楼前广场,系(院)会场由各系(院)自行安排。各系(院)按照划分的场地位置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参加典礼,并维持好会场秩序。(十五)会签责任部门:各系(院)、财务处、图书馆、团委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教务科研处7月11日毕业典礼后,由学生处牵头,学院相关部门在北区图书馆一楼大厅为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十六)毕业证、报到证发放责任部门:各系(院)、教务科研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资产处、图书馆上述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存有遗留问题需要缓发毕业证的学生名单通过邮箱发至教务科研处(刘心怡),教务科研处汇总后于7月7日前,发送相关部门及系(院)。各相关部门在7月11日毕业典礼后会签,处理遗留问题。无遗留问题毕业生,无需填写离校清单,由各系(院)直接到教务科研处和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并组织统一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凡经相关部门审核存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要填写毕业生离校清单,到相关部门处理遗留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教务科研处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领须有委托书(签字并摁手印)。(十七)毕业生档案转递责任部门:各系(院)、教务科研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组织与人力资源处、附属医院毕业生离校后,各系(院)按照学院新修订的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整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高考高中(中专)档案、学习成绩单、职业资格鉴定材料、体检表、奖励材料、受处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副本、党团关系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等十一项内容。7月20日前各系(院)将合格档案移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由就业指导处按照程序寄送到毕业生生源地或就业单位。对档案遗留问题,各系(院)要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备案并及时处理(十八)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责任部门: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学生处、各系(院)由保卫处(武装部)牵头,各系(院)协助,按照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全面做好我院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十九)照集体像责任部门:系(院)、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以系(院)为单位组织照毕业集体照片(可按班,也可照大合影),照片电子版由系(院)存底并报校友筹建办李明顺和学生处朱琳邮箱,7月11日之前完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协调。各系(院)、处(室)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提前准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为毕业生离校提供方便。各系(院)、相关处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并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学生处朱琳邮箱。 (二)确保安全。毕业生返校后,各系(院)和相关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加强值班,深入毕业生,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引导教育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严禁毕业生聚餐酗酒,认真做好各项毕业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三)热情服务。团委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等相关处室、各系(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单位的落实工作,为毕业生解决疑难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维护工作,确保就业率和签约率稳中有升;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落户、改派等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做好报到、落户、档案查询等工作。后勤服务管理处与资产处要进一步核实各系(院)、各班级公物损坏情况,凡出现与各系(院)清查不一致的情况,其结果由各系(院)承担。各系(院)、教务科研处和财务处等部门要把毕业生的遗留问题在返校前进行处理和解决,缩短毕业生的留校时间,简化工作程序,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提供一切方便。附件 1.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工作筹备方案2. 制药与生物工程系.2012届大专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程表3.2012届毕业生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4.2012届毕业生离校清单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工作筹备方案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我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拟定于7月11日在北校区主楼前广场举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时间、地点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北校区主楼前广场。二、参加人员学院领导,各系(院)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系(院)学管人员、毕业班导师、全体毕业生、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三、主要议程第一阶段:文艺表演(8:40集合;8:408:55文艺表演)第二阶段:毕业典礼(9:009:40)主持人:秦志昌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杨百梅院长为毕业生代表颁发毕业证书;第三项:毕业生代表致辞;第四项:在校生代表致辞;第五项:教师代表致辞;第六项:张爱民书记作重要讲话;四、筹备分工2012届学生毕业典礼由袁长明主任总体负责,学生处牵头协调。具体分工如下:(一)团委学生处1.负责拟定毕业典礼方案;2.负责主席台及背景的布置;3.负责参会人员组织、会场安排和会场纪律维持;4.负责各系(院)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代表的确定;5.负责毕业生发言代表、在校生发言代表的确定及发言稿的审定;6.负责会场音响、音乐的播放;7.负责第一阶段的文艺表演的组织工作;8.负责颁证礼仪人员的组织。(二)学院办公室1.负责起草院领导讲话;2.负责毕业典礼通知稿下发及参会院领导邀请;3.协助团委学生处做好会场布置。(三)教务科研处1.负责教师代表的确定及发言稿的审定;2.负责准备好毕业典礼所用的毕业证。(四)宣传统战部1.负责会场气氛的营造。2.负责摄影、摄像及联系媒体记者做好宣传报道。(五)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会场用电保障、卫生保洁等。 (六)保卫处负责毕业典礼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五、预案若7月11日上午下雨,毕业典礼地点改在音乐厅,院办负责主席台布置,学生处负责会场安排,后勤管理处负责主席台鲜花布置。时间、议程、参会职工人员不变,各系(院)各派学生的组织和40名毕业生代表参会。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附:毕业典礼会场安排示意图毕业典礼会场安排示意图主席台(由西至东)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制药与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药学系艺术设计系动漫艺术系文化传媒系国际学院教职工代表备注:各系(院)根据毕业生人数组织队列,原则上100人排成一列,按照划定的区域站立。附件2制药与生物工程系2012届大专毕业生毕业工作安排进程表序号主要工作内容学院责任部门时间系内负责人工作要求1毕业生补考教务科研处、各系(院)6月30日前张琦各教学部秘书落实应考和实考名单,是否及格2毕业生论文答辩各系(院)6月30日前李公斌已经完成3学院上报就业方案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6月22日下午下班前1.翟海勇统筹毕业班导师在场汇总上报2.梁传伟1.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表、劳动合同、入伍证明、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等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2. 本系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典型就业案例(由市级优秀毕业生撰写电子稿发导师)等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4毕业生查体各系(院)、附属医院杨晓忠6月1日-7月12日田健、毕业班主任;已经完成5毕业生欠费清缴及教材费结算各系(院)、财务处、教务科研处6月1日-6月30日1.欠费清缴:柴明艳 导师2.教材费结算:张琦、教学部秘书 1.欠费清缴:财务处牵头,各系(院)根据财务处列出的欠费清单,做好毕业生欠费的清缴工作;2.教材费结算:教务科研处牵头,提供并编制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经系(院)核对无误后报财务处审核,进行多退少补,6月30日前完成。6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确认学生处、各系院6月30日前王瑞霞协调各毕业班导师配合学生处资助中心完成由学生处牵头,各系(院)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做好2012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工作。6月30日前完成。7办理学生户籍转移手续保卫处6月1日7月8日1各部副主任2毕业班主任保卫处根据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上报省厅的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7月8日前完成。8以各系(院)为单位清查公物损坏丢失情况各系(院)、图书馆6月30日前完成。田健毕业班主任协调各部,汇总上报财务处结算。9党团关系组织人事处、团委7月11日前刘帅毕业班主任责任部门: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团委。7月11日前完成。10组织大专毕业生集中返校参加大专生毕业典礼学生处、院办2012年7月11日上午8:00前返校各教学部主任各教学部毕业生8:00在Q1-101多媒体集合,由班主任带队至北校区广场,提前落实名单,每班不少于10人11毕业鉴定和教育责任部门:各系(院)、教务科研处、团委7月11日前完成。毕业班主任12 会签 各系(院)、有关处室7月11日毕业典礼后毕业班主任由学生处牵头,学院相关部门在北区图书馆一楼大厅为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持离校清单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教务科研处领取毕业证。13毕业证、报到证发放各班级毕业生茶话会;颁发毕业证和报到证;举行为母校添光彩捐赠仪式7月11日10:0011:00柴明艳提前领取无问题学生两证发各班导师1.在三号楼各班原教室(到时看门贴);2.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领须有委托书(签字并摁手印)。3.同学详细检查毕业证和报到证有元错误142012届学生预备党员和优秀毕业生座谈会系团总支7月11日13:014:00系党支部成员及教学部主任实训楼系会议室毕业生档案转递各系(院)、教务科研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7月13日-7月20日翟海勇毕业班主任7月20日前各系(院)将合格档案移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由就业指导处按照程序寄送到毕业生生源地或就业单位。对档案遗留问题校企中心联系15指导毕业生报到各系(院)7月12日-8月15日系各教学部附件3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系(院)年 月 日姓名学号班级缓发原因备注注:相关系(院)、处室于6月30日前,填好后发至教务科研处(刘心怡),教务科研处汇总后于7月8日前发给相关系(院)、处室。附件42012届毕业生离校清单专业 : 班级: 姓名: 2012年 月 日系 (院)(章)图 书 馆(章)(北区主楼405室)财 务 处(章)(北区主楼105室)教务科研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书)(北区主楼927室)注:1、大、中专毕业生皆可使用2、经上述部门签字或盖章后,教务科研处发放毕业证书;3、对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有关处室必须告知其遗留问题;在遗留问题未处理之前缓发毕业证书;4、此表交由教务科研处学籍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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