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二矿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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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二矿制度汇编第一章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调度在全矿原油生产中的中枢作用,促使各项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实现高效率、快节奏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调度令接到调度令后,各单位要快速行动。由于组织不力、工作不积极主动,行动迟缓,延误到现场时间,影响工作按时完成的,视具体情况扣罚责任单位100-300元,责任人50-100元。对不服从调度令和生产运行会安排的,视具体情况扣罚责任单位200-500元,责任干部100-200元。 二、生产汇报制度各单位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如:管线破、停电、油水井站发生异常现象、设备故障、产量波动、管线打眼等,除向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汇报外,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问题要讲清楚时间、地点、原因、及采取的措施,调度室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凡对问题不清楚、虚报漏报、故意不报,影响问题处理的,视具体情况扣罚责任单位100-300元,责任人50-100元。同时,各基层单位、各有关股室在现场处理完问题以后必须立刻向调度汇报,对不汇报者,视具体情况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责任人30-50元。 三、来液量监控制度各输油站每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各区块来液量,产量波动大时加密汇报,一次不汇报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调度室做好记录,发现来液量异常时立刻通知有关管理区巡查管线,查找原因。采油管理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上报调度。对不巡线,不汇报的单位及责任人,按不执行调度令处罚。各采油管理区必须建立两本台帐:每小时来液量统计表、来液量波动原因调查表,缺一本台帐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生产运行会制度各单位和机关股室必须每天按时参加采油矿生产会。不请假、不参加,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机关股室2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连续旷会和迟到的加倍处罚。与会干部必须了解清楚本单位生产动态、重点工作进度,以便采油矿安排工作。 五、生产值班制度各单位每天必须有一名干部值班,组织本单位生产,处理生产中的各种问题。对不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找不到人的,扣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值班干部50元,影响生产问题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采油矿将给予行政处分。 六、生产计划制度1、各单位要周密计划第二天的工作,每天15:30以前上报生产计划(包括车辆计划),不报或漏报影响工作的,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元(突发情况除外)。生产计划必须准确,对不落实生产实际情况,造成放空车的,视损失情况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责任人50-100元。 2、各单位必须强化原油产量意识,不得随意停井,影响开井时率,对随意停井,一次扣罚单位100-200元,当事人50-100元。因故停井,需请示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停井。 3、各单位必须加强生产监控,对本单位停电后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开井,视具体情况,扣罚责任单位100-500元,责任人50-100元,对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七、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1、调度室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凡出现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对各单位的汇报和上级传达的指令要认真记录,并立即组织落实。如工作不主动,出现失误,给采油矿生产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一次扣罚20-200元。 2、调度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勤请示、勤汇报。对于重大问题向采油厂生产办汇报前必须先请示矿领导,对于不请示擅自汇报,给采油矿工作造成被动的,视具体情况一次扣发50-200元。 3、对于急、难、险、重的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或个人,调度室有权给予50-300元奖励的建议权。第一章 注采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采油现场管理标准一、游梁抽油机管理标准1、供电系统:控制柜、铁壳开关接地线牢固,保险丝型号合适,电缆下沟0.5米以下,所有电路设备必须密封包扎,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2、传动系统:电机接线牢固,接线盒牢固完好,电机接地良好符合标准,顶丝齐全,紧固、灵活,风扇及保护罩完好牢固,单根皮带不少于4根;电机轴承等润滑点良好,运转无异常声音;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3、机械系统:(1)刹车装置:刹车支架牢固;刹车片完整清洁;刹车杆松紧合适,中间调节螺丝灵活好用;整套装置灵活好用;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2)变速箱:变速箱内机油面合适;输入输出轴不渗漏;固定螺丝齐全牢固;箱盖等附件齐全、规范;箱体清洁卫生;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3)曲柄、连杆:平衡块固定牢固;不定期用电流表测一次平衡状况,确保抽油机平衡运转;双连杆保持平行;连杆轴承、曲柄销轴承不缺黄油,曲柄销螺帽紧固;螺帽止退垫、止退销完好;轴承压盖等附件齐全固定好;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4)游梁、驴头、横船:尾轴承、中轴承固定螺丝齐全紧固;尾轴承、中轴承不缺黄油、润滑良好;井口不偏;驴头销子等附件齐全,操作方便;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5)毛辫子、悬绳器、光杆:毛辫子两侧长度相等,受力均匀;毛辫子无断股、绳头用铅封固;悬绳器两盘齐全,销子牢固;悬绳器下装防脱方卡子,位置在下死点时距防喷盒0.3m;光杆无毛刺;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 (6)支架、底座和基础:支架无变形,螺丝齐全紧固;压杠、压杠螺丝、底角螺丝齐全紧固;灰土基础水平,水泥基础与底座符实,基础无断裂,底座井心线通过井口中心线;新装抽油机必须打灰土基础、平衡夯实;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60元。4、采油树:部件齐全,安装规范,包括套管闸门、卡箍、取样闸门、压力表接头、盘根盒螺丝栓齐全紧固;闸门手轮齐全,丝杆润滑开关灵活;盘根盒、闸门、套管短节无渗漏;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5、规范化管理:抽油机采油树无油污、无锈蚀;采油树手轮闸门等各处颜色符合规定;井号标准醒目,印在迎井井场一侧,抽油机底座后“工”字钢上;土质基础规格符合规定;井场以采油树为中心,方圆25米内平整,无杂草、无油污、无散失器材;棱角分明,斜坡坡度呈60度角;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6、水套炉、干线炉、油气管网:水套炉周围平整,无油污、无杂草、无散失器材、水套炉水位在1/2至2/3之间,烟囱火管齐全、具备点火条件、安全,附件齐全,保温性能良好,正常生产时出口温度应在50-80度之间;干线炉周围场地平整,无油污、无杂草、无散失器材、烟囱火管齐全、具备点火条件,阀组阀门等附件齐全,灵活好用,正常生产时出口温度在55度以上;油气管线埋深0.6米以下,无破损渗漏,管网附近无污染;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二、站内管理范围:1、计量站管网、阀组、干线闸门:总机关闸门、干线阀门附件齐全,无锈蚀灵活好用,不渗不漏;总汇管上有正规井号,红字;测温孔装满机油,有温度计;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2、计量站分离器:各种闸门易操作,不渗漏、分离器内壁无死油、不结垢;量油高度精确,误差不超过1 mm,上下限用红线标清楚;水包底水充足;玻璃管内无油污,上下流闸门好用、畅通、无渗漏;安全阀定期保养核对、不锈蚀、灵活好用、符合额定压力;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3、工房、库房:工房设工具架或工具箱,工具无油污、排放整齐;各类工具分门别类,建工具卡;药剂、油料等易燃物品分类存放;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4、安全消防设施:计量房内设2台灭火器,每月检查,有检查记录,保证灵活好用;工房内备2把消防铲,2只消防桶,1立方米消防沙;计量房内装防暴灯;站内电路无裸漏,接线符合规格,气路深埋,无破损,无渗漏;不准使用电炉子,用气炉子点火时,点火口和烟囱必须设在室外;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5、计量站加热炉(230KW)水位表上下闸门不渗漏,玻璃管内无污物,水位保持在1/2至2/3之间。烟囱畅通,有绷绳,火管火嘴齐全,燃烧不冒黑烟,冬季要充分利用各种气,出口温度保持在60度以上;安全阀、压力表性能可靠;阀组闸门等附件齐全不渗漏;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6、放空池:液面保持在1/3以下;放空池周围平整无污染;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7、站区规格化:场地平整、无杂草、无油污、无散失器材;站号蓝底白字,印在计量站外门侧;计量房、加热炉设施无污染、无尘土,闸门、手轮等颜色符合规定;值班室资料摆放整齐,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不得随意悬挂制度;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第二条 注水现场管理规定一、注水管理标准:1、井口现场:卡箍、闸门、手轮、丝杠等部件齐全灵活好用,不脏、松、漏、缺、锈;放空闸门,单流阀,大小四通安装合格,性能可靠;压力表补心,表接头,测试闸门齐全,可以取全取准各项资料;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2、注水流程,管线深埋0.6米以下,无裸漏,无渗漏、无污染;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3、规格化管理:井场规格合乎标准,平整棱角分明,坡度60度左右;井场周围平整,无杂草、无污染、无散失器材;白色井号标志,印在大法兰上;井口闸门、手轮等部件符合规定颜色;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二、配水间管理标准: 1、流程管阀:干线和上流管线有水流标志;大小阀门不渗漏;上下流闸门安装方向一致;分水器上井号标志清晰、规格一致;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 2、计量仪表:水表安装整齐,按规定定期校验;有配注卡和上下限控制注水量;压力表有接头、量程合适、安装方向一致,无超检和非法定单位压力表;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 3、规格化管理:配水间内设备流程无脏、松、锈、漏、缺。地面、墙壁卫生清洁、地面无杂物堆放;闸门、手轮、管阀颜色符合规定;配水间外有配水间号标志,绿底白字,印在配水间外墙门侧;配水间周围场地平整,无油污、无杂草、场地边缘有台高;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罚款30元。第三条 采油系统日常管理标准 一、热洗,根据油井产量、含水、含蜡情况确定洗井制度做到以下六点:1、定周期,根据油井生产情况及原油物性等资料制定洗井周期,按周期制定洗井计划,定期洗井。2、定水温,洗井水温不得低于85度。3、定水量、根据井深、结蜡情况确定,但其用量不得少于循环一周所用的水量。4、定专人负责,每个管理区由一名经理或技术员专门负责洗井,安排洗井计划,掌握洗井资料,检查洗井质量,洗井时必须盯到现场。5、洗井前后测电流。6、每条输油管线定冲管线周期,确保管线不蜡堵。以上每项不落实扣罚50元;造成蜡堵管线或卡井,每次罚款1000元。二、蒸汽洗井:对低压井、水敏的油井要采用锅炉车蒸汽洗井,洗井前后测取电流,正常洗井时间要保持在3小时以上,蒸汽温度在200度以上;洗井时,管理区的干部必须盯到现场;达不到蒸汽洗井标准,每井次扣罚200元。三、加药:对低产、低压井或因道路进不去车无法洗井的结蜡井实施加药,做到4点:1、定周期,根据结蜡情况等因素定出加药周期。2、定药剂型号,根据油井产液特点和药剂性能,确定药剂的型号。3、定药量,根据结蜡情况定加药量。 4、加药前测电流,加药1小时后再测电流。 以上每项不落实扣罚50元。四、抽油机平衡:1、每天白班测一次电流。2、平衡率要求80%,达不到平衡率,要调平衡或加平衡块。 每口井不平衡扣罚200元。五、抽油机保养:按设备管理制度一保一月一次,二保半年一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六、加盘根:根据盘根磨损情况及时更换井口盘根,保证不渗漏。井口漏油每井次扣罚50元。七、4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按油水井管理规定对各管理点检查,掌握回压、温度、电流、作业进度及设备流程工作状况等生产情况,不按时巡井和录取资料一次扣罚50元。八、油水井作业交接规定: 1、作业前交井做到井下情况清、地面情况清、环保情况清。 2、作业后接井做到达不到交井条件不接井,抽油设备、电器设备状况和环保情况达不到作业前水平不接井。 3、管理区指定专人负责油水井交接,管理区经理签字后才能结算劳务费用。 达不到上述条件接井,每次扣罚200元。九、群挖工作:积极落实群挖工作量,提出群挖措施,完成群挖任务,小班记录、工作量、综合日报、生产运行记录要四对口。无故完不成当日群挖工作量,每井次扣罚50元,资料不对口一次扣罚50元。第四条 注水系统日常管理标准一、注水井洗井,正常注清水,每季度洗井1次,正常注污水井,每月必须洗一次,其它按洗井七项制度执行,要求洗至水质合格,有回水流程的洗井水要回收。洗井过程中要记录洗井时间、进出口排量、喷出量或漏失量等。水井洗井时,必须提前向调度汇报,注水站及时调整开泵台数,否则不允许洗井。如果不按计划洗井,罚款100元;洗井前不汇报,罚款100元。二、两个小时检查一次泵压,根据泵压变化情况按配注量及时调配水量,确保完成日配注量。注水站泵压不稳,一次罚款200元;注水井每超欠注一方罚款10元。三、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注水报表,每天要及时上交资料室。四、注水井作业交井按“油井作业交井规定“执行。第五条 工程管理标准一、每月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合理的群挖措施,群挖完成率应在95%以上,每低5个百分点罚100元。二、注水井严格按地质配注平稳注水,超注或欠注一井次罚100元。三、注水站不得随意停泵,停泵后要及时向调度或生产股汇报,如果停泵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罚200元。四、资料方面: 1、上交各类工程报表,每错漏一处扣20元,每迟交一天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加倍处罚,全月按要求完成奖50元。 2、不按规定录取各项资料、人为造假资料者,每项罚200元。 3、工况资料:各管理区每月1日前上交上月工况资料,必须要有措施挖潜分析、工况总结。 4、油井洗井台帐:要有洗井周期、本区块原油物性情况、操作规程、洗井前后电流变化、洗井液温度、带车人等事项。 5、水井洗井台帐:要有水井洗井周期、注入水质、洗井前后水表读数、洗井水量及水质描述等事项。 6、群挖台帐:要有油量或电流变化情况、群挖实施人等事项,缺一项扣20元;群挖报表及下月群挖计划必须在20号以前上交。 7、流程台帐:必须建立健全各条管线的管线规格、投产年限、穿孔记录及流程图等记录;如果更换管线要及时登记,随时填写穿孔情况。 以上每项台帐不全或错误,扣罚30元;每缺一项扣罚100元。第六条 冬季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油水井站冬季的正常生产,防止停井、堵管线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日常点炉升温工作。各采油管理区对所辖单井水套炉、大水套炉及干线炉进行全面检查,每天向调度室汇报点炉台数和进出口温度。采油矿检查时,每发现一台应点未点炉时罚100元,炉温不达标罚50元。 二、严格监控计量站干压情况。各管理区根据计量站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干压标准及波动范围,并每天向调度室汇报计量站干压情况。采油矿进行检查时,如因管理原因造成计量站的干压超标,每站次罚100元。 三、建立压力台帐监控制度。各管理区每天落实统计各站及单井的回压数据,建立压力监控台帐。当干压或回压变化时,要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和处理,因管理原因处理不及时造成停井或堵管线事故者,罚款200-1000元。 四、加强气源管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油井套管气和伴生气,并做好卡气工作,杜绝老乡用气。如发现私接气,每处罚款100元。 五、加密热洗、冲管线的工作。各管理区要针对冬季气温低,认真摸索油井热洗、冲管线周期,加密洗井工作。发现压力升高及时采取热水冲洗或定期冲洗管线,杜绝堵管线现象的发生。对于因热洗、冲管线不到位而造成停井、堵管线的,每次罚款500元。 六、加强对特殊井的管理。对边远井、单井拉油、特低产井各管理区要承包到人,制定专门的过冬措施,确保冬季生产不出问题。 七、加强混输泵的管理。各管理区有混输泵的井站,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24小时监控,防止因电路及其它原因停泵后末端压力上升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混输泵如出现问题,各管理区要及时汇报和组织抢修处理。因混输泵管理不到位造成停井、堵管线每次罚1000元。 八、完善承包考核机制。各管理区要成立冬季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对井站和重点设备承包到人头,按照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考核,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冬季生产的责任心。 第七条 夏季生产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夏季注采管理,搞好油水井的生产,防止由于高温、多雨的天气对原油生产的影响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一、各管理区应成立夏季抢险突击队,保证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到现场抢险,减少产量损失或设备损坏。二、井场、道路不应出现积水现象,控制柜应加高,防止水淹漏电。 三、升温降回压工作。夏季虽然气温较高但仍要坚持升温降回压制度,使井站的压力水平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以利于油井的正常生产,如井站干压超过冬季压力水平,每站罚款500元。 四、油井洗井、加药等群挖工作的实施。要求按周期定期进行,如因路况差,应接管线进行洗井清蜡或加药清蜡。发现蜡卡一口井,罚款1000元。 五、水井洗井。按要求定期进行洗井,各采油管理区要加大洗井池子并采取收污水的措施,防止污染。如出现洗井水外溢,造成污染,罚款500元。 六、加强水量的调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超、欠注的现象,每口井罚款500元。 七、单井拉油要根据天气情况,提前采取措施,在下雨前要把油罐拉空,防止由于天气原因拉不出油而影响油井的正常生产。第三章 地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细则一、采油管理区各项油水井资料的录取按采油厂发131号文件及注采科编发的注采管理制度汇编中的规定要求执行。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处,扣20元,填写、计算错误的,每发现一井次扣20元,人为编造假资料的每发现一井次扣50元,油水井分析本上分析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20元,提措施不当的每处扣20元。二、油水井停井时间、原因如实填写,扣产按规定执行。停井时间原因未如实填写的每发现一井次扣50元,停井报开的,每井次扣100元,扣产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0元。三、采油管理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要确保各项资料的及时准确录取、填写。每发现一次不具备取资料条件的扣20元,未及时整改影响正常取资料的扣50元。四、采油管理区对重点油水井、液量含水波动变化较大的井要及时落实情况,同时尽快与地质部门联系。未及时上报地质部门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隐瞒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五、采油管理区油水井各类工作量(油井洗井、调参、控气、加药、保养、更换电机、改变工作制度、水井洗井、更换水表等)要如实准确填写。一次不填的扣50元,填写不准确、人为编造的扣50元。六、管理区资料室建立健全各类资料、曲线、台帐,填写及时、认真、准确。每发现一次错误扣20元,填写不及时扣20元,资料不全扣50元,班报表、生产日报、交接班等资料不一致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七、地质测试队及时对油井进行测试,重点井按生产需要测试。每发现一次人为编造假资料扣50元,未按生产需要及时测试,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八、化验室应对油样及时化验、及时反馈,组织好采油管理区做好地质所要求的油、气、水样的录取。管理区按取样计划、规定认真录取,重点井、新开井、波动大的井要连续取样,直至生产稳定,未及时录取的每一井次扣50元;重点井样未及时化验的,每出现一次扣50元,化验资料未及时反馈,每出现一次扣50元,地质所要求的油、气、水样未按要求及时录取的(追究责任后),每井次扣20元。九、管理区及时做好资料的传输、上报工作,微机室做好全矿日报的汇总、打印及发放工作。报表每出现一处错误扣20元,发放不及时扣50元。十、采油管理区及地质队作业监督员要协调好,认真做好作业井的施工监控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及时跟踪分析施工效果。因监控不到位作业质量不过关,产量未恢复至正常水平的,每出现一井次扣30元,造成油水井返工影响产量、注水量的,每出现一井次扣50元。十一、采油管理区及地质队的地质技术员要按时参加采油矿技术管理周会、月度地质例会、油藏经营分析会,准备材料要周全,动态变化要清楚,存在问题要分析透彻,资料要齐全,措施针对性要强。没有向主管矿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0元;动态变化掌握不及时,问题不清,准备不充分,扣所管区块技术员50元;动态情况清楚,调配及时效果明显,奖区块管理技术员50元。第四章 技术例会管理规定为更好的发挥技术例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管理区、地质测试队技术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点,不得迟到,有事向主管矿领导请假,无故一次不到者,罚款50元。二、汇报材料除向矿领导分发以外,还应给地质队、生产股各一份,无材料者,罚款20元。三、汇报内容:地质方面:要求地质技术员对一周来所管区块动态变化情况及调配效果进行分析,对上周安排落实的情况进行汇报,并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下步的上产措施。油水井动态变化情况掌握不清,调配效果跟踪不及时,扣所管区块技术员20元;油井取样未按规定录取、重点井未按要求连续取样,每井次罚技术员20元。工程方面:要求各管理区工程技术员对一周群挖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分析,分析井筒管理及工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跟踪分析作业井的质量及效果,落实点炉升温及各站回压变化情况,制定出本周的群挖工作计划、水井洗井计划及其他工作量,分析过程中要有效果分析对比。以上内容每欠缺一项罚款10元;本周各项群挖工作要根据各管理区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制定后必须完成,完不成计划的罚款20元。注水方面:主要汇报各注水站开泵台数及泵压达标情况,分析稳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泵压不达标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输油方面:主要汇报各区块来液量的变化及进出口温度,分析各拉油点的倒油量变化情况,便于各管理区及时监控、分析区块的生产,要求数据准确,每错缺一项扣罚20元。四、对例会中矿领导安排的工作,下周汇报时有回音,对没有落实的必须提前讲清原因,无故不落实的,每项罚款50元。第五章 输油管理考核奖罚规定一、 一、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图表、资料、台帐齐全,违反操作规程一次罚款100元,资料不全一次罚款100元。二、 二、 站内流程标注清楚正确,一处不按规定标注罚50元。三、 三、 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合理调节运行参数,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不按时巡检一次罚款50元。造假资料一次罚款100元。四、 四、 按要求完成外输原油、外供污水和外供天然气任务,完不成任务一次罚款100元,因输油站人为原因造成采油管理区停井一次罚款1000元,人为原因造成外供气不正常一次罚款200元。五、 五、 输油站库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发生大罐冒顶事故一次罚款1000元。六、服从调度安排,各输油站要及时汇报区块来液、外输和库存情况,迟报、错报、少报一次罚100元。 七、保持平稳输油。各输油站停启泵,必须先向矿调度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操作,未经调度批准擅自停启泵一次罚300元。 八、积极配合巡线队搞好管线监控,认真录取泵压、干压和来液压力,发现压力超出允许值,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同时对各区块输油管线进出口流量计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偏差超过允许值时,也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如因未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一次罚输油队500元、罚责任人100元。 九、按时按量加好各种药剂,坚持加药工作的计划性和持续性,确保原油生产的正常进行。无故不加药或加药量不足,一次罚100元。十、正理庄卸油台要认真执行采油矿原油运销管理规定,确保倒油车辆装满卸净,并及时抽样化验倒油含水。无故不落实每车次罚输油队100元;出现一次无人押车或未经矿领导同意随意卸油的,罚输油队100元。十一、定期对输油管线进行检测,重点管段每旬检测一次。完不成检测任务一次罚100元。十二、输油站各类设备必须保持清洁良好,操作平稳,设备完好率达到97%以上。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十三、输油站必须达到消防设施齐全,消防器材灵活好用,并定期进行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次检查不合格罚100元。十四、搞好站容站貌管理,站内不准随意排放污油、污水,对意外污染要及时组织清除,做到“三清四无五不漏”。发现站内有污染或卫生较差一次罚100元。十五、输油站大门平时要关闭,无采油矿通知,各种车辆和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输油站,凡因工作需要进出的车辆必须带防火帽;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施工出入证。发现一次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罚输油队100元。第六章 原油运销管理考核奖罚规定一、坚持原油运销押车上锁制度,各单位要根据采油矿安排,定人定车做好原油运销押运。发现一次无故没押车或不上锁,罚押车人所在单位100元。二、原油外销时,各拉油点值班人员要对拉油车辆持有的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外销准运证、危险品营运证、消防证等证件进行检查登记,并根据油票对单位、车号、司机姓名、标定吨位、时间、井号等进行检查登记后,由值班人员开锁开始装油。手续不全,严禁装油,证件过期严禁装油。违规装油每发现一次,罚200元,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拉油点值班人员在采油厂外销油票上加盖作废章后,每天将收到的采油厂外销油票交回采油矿,由采油矿外销管理岗负责统一保存。一次不交油票罚100元。 四、各拉油点装油后,开具零销计量三联单或内部倒油三联单(标明发油时间),填写外销准运证,给运销车辆上锁。不按规定开具三联单一次罚100元。五、内部倒油时,拉油点值班人员对拉油车辆持有的危险品营运证、消防证、汽车拉油证和单井倒油证、内部倒油三联单等证件进行复查后,收取内部倒油三联单发油单位存联,由值班人员开锁开始装油。手续不全,严禁装油,证件过期严禁装油。每发现一次车辆不上锁罚100元;手续不全或过期仍然装油,一次罚200元。六、押车人员按采油矿指定路线将拉油车辆带到指定卸油点卸油。卸油台值班人员量油后,开锁卸油、取样化验,对井号、拉油单位、车号、司机姓名、卸油时间、卸油量、含水、卸油人、跟车人姓名等进行登记,并在内部倒油三联单上填写卸油时间,收取内部倒油三联单随车同行联。一次不按规定执行,罚100元。 七、拉油点、卸油点值班人员每天将内部倒油三联单交回采油矿外销管理岗统计、保存。一次不交,罚100元。 八、倒油、外销装油时间必须安排在正常上班时间,夜间不准装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三级领导和厂生产办批准。夜间私自装油每发现一次,罚200元。九、各拉油点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及台帐(拉油路线图、倒油井位图、拉油管理规定、电加热棒使用管理规定、岗位职责等),并认真填写台帐,做到登记齐全、清晰。资料不按规定填写一次罚50元,规章制度不全罚100元。十、各拉油点要做好加热棒的管理,强化监控,由于原油加热不够拉不出油,一次罚100元,加热棒由于干烧损坏影响拉运,一次罚500元。十一、各拉油点要保持大罐接地良好,罐口有效封闭,设置罐车接地线、装油阀门要加装防盗帽,各阀门法兰要有防拆卸措施,罐区周围要有围界沟或栏杆,路口设防盗栏杆。安全防盗措施缺一项罚100元。十二、各管理区分管领导要及时掌握拉油点罐位情况,及时协调运油车辆。因汇报不及时造成满罐停井一次罚500元。十三、由于监控不到位,造成冒罐,一次扣罚500元。 第七章 用电管理制度为加强用电管理,在保障原油生产的同时,尽最大努力降低全矿用电总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采油矿建立完善用电管理网络:、成立由分管副矿长任组长的用电管理组;、采油矿用电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用电管理工作;、各基层队由一名副经理专门负责本单位的用电管理;二、具体的管理办法:、 、 由采油矿用电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的用电情况和采油厂下达的用电指标,分解各管理区全年的用电指标。报请采油矿审批。每月用电管理办公室根据采油厂结算的电费数,将各单位当月电费报采油矿项目组,由采油矿项目组根据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经矿领导讨论决定后交经营办执行。、 、 采油矿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线路电量进行承包管理,具体情况为高青管理区承包高南线;正北管理区承包正东线、正西一线;正南管理区承包正南线、正西二线;注水管理区承包正油线;输油队承包高油线。每月日,用电管理办公室分解下月油田线路的用电指标。对各承包管理区上月的线路电量进行考核。按照10进行奖罚。3、农电每月、日三天进行抄表,由采油矿用电管理办公室协同高青电业局,各管理区负责用电管理的副经理和电工共同抄表。发现计量电量与实际不相符时,及时与电业局联系解决,更换电表由用电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队在没有得到电业局同意的情况下不准私自在计量箱以上接电;不准私自打开计量箱。不准使用铜、铝线代替零克管,结算电费采取谁使用谁结算的办法。每月25日,用电管理办公室根据各油井用电情况确定农电部分的用电指标。对使用农电的单位上月的电费情况进行考核,按照50进行奖罚。私自打开计量箱发现一次罚200元,使用铜、铝线代替零克管,发现一处罚200元,在变压器上接电未走计量箱,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引起油地纠纷和线路故障的加倍处罚。4、杜绝私接乱挂现象。各管理区按照谁管理油井谁负责管理用电的原则,将线路、变压器、油井承包到班组和个人。各管理区应经常组织对所辖用电线路、井站、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私接乱挂及时卡除,无法卡除的及时上报电管办。采油矿每月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凡发现私接乱挂一处,罚承包单位100-500元。5、建立巡线制度:在各班组分段承包干线路,随时进行监控的基础上,各管理区应经常组织专人进行巡线,将巡线情况汇报到用电管理办公室,包括线路情况,地方用电户增减情况,增减容量情况。对于不认真组织巡线、有问题发现不了的单位一次罚200-500元。 6、职工宿舍、办公室,不准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杜绝长明灯,大灯泡。发现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长明灯,大灯泡(100W以上),对当事人按照元/1W进行处罚,同时罚所在单位500元。对于生产岗位白天不及时关灯,经批准用电炉子取暖但开门、开窗出现浪费电量的现象一次处罚100元。 7、使用农电的基层队每月抄表结束后将油井的计量电量情况汇报采油矿用电管理办公室,对用电不正常的油井要进行分析,找出电量上升的原因。对于承包线路电量上升,当天下午将上升原因汇报到用电管理办公室。对于不重视电量升降、不及时分析、不积极采取措施降低电耗的单位一次处罚100-500元。 8、注水站要尽量避免打回流现象,减少无功损耗。通过换柱塞,以及换阀等措施减少开大泵,降低电耗。加强对发电机的管理,尽可能做到多发电,减轻线路电量高的压力,降低用电成本。发现注水站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多开泵,浪费电量的现象,一次罚款200-500元。 9、电管办在用电管理工作中,如工作不够严细,对基层考核不认真、不到位,重点问题搞不清,或对电量的上涨听之任之,不积极主动一次扣罚50-200元。 10、对于用电管理工作严细,积极的治电、压电、节电,用电管理标准高,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电管办有给予50-300元奖励的建议权。第八章 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采油矿的经营管理工作,切实把经营管理工作做好做细,提高采油矿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采油矿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一、基础资料:1、各单位要有上一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分析总结,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对策,进行完善、整改;要有本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规划与预测。无工作总结或规划者,各罚款50元;两者都没有者,罚款100元。2、各单位的经营管理资料按采油矿发经营管理资料建立标准进行完善,采油矿每月检查评比一次,根据检查情况,对主管人员进行一次性奖罚200元。3、各单位要依据有关要求,按时上报各项经营报表,必要时要附加说明或分析,每缺报一次,罚款50元。二、经营管理:1、在成本管理上,严格按照“计划申报、论证审批、监督实施、检查结算”的“四对口”原则,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地严控成本。、每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成本使用情况分析一次,并与采油矿经营办公室对账一次,做到成本使用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要做到帐目清晰,心中有数。每缺少一月次,罚款100元。、认真搞好成本预算。各单位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工作计划,认真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可控和不可控因素,详细列出下月成本支出项目及预算,并及时上报矿经营办。每上报不及时一次,罚款100元。由于人为原因预算项目不全或未按厂、矿价格定额预算,造成预算与实际结算偏差大于50,与预算毫无计划性可言的,扣罚责任单位300元。、严细认真地抓好成本结算。各单位要按时参加采油矿的劳务结算会,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无故不参加或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各单位的对外劳务结算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厂、矿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出现不按路单虚加工作量或违价结算给采油矿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50扣罚责任单位,20扣罚当事人。、各单位每季度要按照采油矿的统一要求,认真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情况进行评比,对分析好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0元;差的单位一次性罚款300元。、作业费用结算,必须严格按着采油矿有关作业监督管理及结算暂行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及结算程序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采油管理区作业监督对重点井、措施井必须到现场,盯关键工序,否则造成虚假劳务结算者,一次性罚款500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搞好奖金考核分配工作,制定完善合理的考核分配办法,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考核工作不落实者,罚该单位500元。2、在成本监控上,严把“三关”:、严把现场关。各单位要严盯现场、严查施工内容,详细准确地统计现场工作量,认真签写路单或施工单。如抽油机、注水泵整改部位,车辆修理更换部位,倒油外销吨位,热洗、熔蜡井号,车辆现场施工时间等。由于未尽职责工作量不清或虚签工作量,一经查出,按给采油矿造成损失的50扣罚责任单位,20扣罚当事人。、严把质量关。各单位和股室要严查工序、严把质量关。如机动车辆、电器设备更换配件质量和修理质量,作业井是否按工序施工,流程改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由于现场情况不清或讲人情面子而随意签字的,按给采油矿造成损失的50扣罚责任单位和股室,20扣罚当事人;损失较大的给予行政处理。、严把结算关。在成本结算时,严格按照基层队或项目组按工作量结算、项目组长审核、分管经营矿领导“一支笔”审批的程序执行,严禁违规操作。3、在成本运行上,严格执行“日调度、月考核、季分析”制度。、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的成本调度化运行工作,在安排生产的同时要安排成本的使用情况,真正做到“成本跟着生产走,效益跟着产量行”,各单位必须每天上午9:30以前上报昨日成本使用情况和当日的成本使用计划。上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一次扣罚责任单位200元;每缺报或迟报一次,罚款50元。、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成本调度化基础资料,认真搞好班组、单井成本核算,建立完善的班组和单井原始成本资料。采油矿每月检查一次,未建资料或资料不全者,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要按采油矿的统一要求,认真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并打印成书面材料上报矿经营办。采油矿对上季度成本超节分析清楚、措施得力的单位奖励200元,对分析不清又无措施的单位扣罚300元。三、合理化建议:各单位要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于职工提出的有效建议要积极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矿经营办。每个季度各基层队上报并实施的合理化建议不低于5条,每少报1条罚单位100元,对于给采油矿增加较大效益的建议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四、现代化管理:各基层单位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指导生产经营工作,各单位每年要立项,并保证项目进行正常活动,年底出成果,不立项或立项不出成果者,罚该单位500元。五、技术监督及质量管理:1、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大力推行质量管理,并进行质量攻关,各单位每年要立一项QC项目进行活动,年底出成果,不立项或立项不出成果者,罚该单位500元。2、各单位要积极宣贯、执行国家、部门及行业等有关标准,并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有关标准保管不善,贯彻执行不力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元。3、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节约成本、措施不利、方法不当的单位,一次性罚款300元。对积极开展小改革、小创新,给采油矿增加效益的单位和个人按厂矿有关规定给予重奖。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要及时校验各种仪表及计量器具,仪表和计量器具校验及时率100、完好率100。不达标的压力表每只扣罚10元,计量器具每只扣罚50元。六、材料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生产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尽量压缩库存,做到物尽其用,严禁材料流失。采油矿将定期对各单位的材料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管理不善者,一次性罚款500元。七、报表管理:各单位要提前将所需微机用料和报表、台帐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写清楚,以书面形式上报采油矿经营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并安排有关人员到采油厂报表库房进行领取。擅自领取或因不报计划影响工作的,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当事人50元。八、废旧物资管理:各单位于每月24号以前将本月本单位在用资产和废旧物资有变动的情况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矿经营办,并且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台帐。每月不及时上报的单位罚款50元,上报不准确的单位罚款100元。未建立相应台帐的,每月检查罚款100元。第九章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为落实责任、深化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管理局的要求,以及纯梁采油厂安全考核奖惩及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结合采油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安全生产挂牌考核与奖惩一:挂牌考核仅考核事故单项内容。二:挂牌考核标准、奖惩标准,依据本单位的危险系数分类确定,单位分类划分执行采油矿当年度安全工作要点。三:挂牌考核每月一次,根据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对单位分别挂红牌、黄牌、黑牌。 四:每月底采油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进行考核,并挂牌公告。 五:采油矿内部单位之间发生事故,依据双方责任大分别挂牌考核。 六: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提前对单位挂牌。七:挂红牌标准1、一类单位:无事故死亡;无工业轻伤,交通轻伤不超过一人;一次工业事故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平均单车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0元;当月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不超过5000元。2、二类单位:无人身伤害事故;一次工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元;当月事故直接经济累计不超过3000元。 3、以上单位无工业火灾、爆炸、无控井喷,锅炉压力容器,职业中毒责任事故。 八:挂黑牌标准1、一类单位:有重伤事故,一次事故轻伤超过1人;一次工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平均单车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元。当月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元。2、二类单位:有重伤事故,一次工业事故直接经济失超过2000元;当月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元。九:除符合条件挂红牌、黑牌标准以外的单位挂黄牌。十:当月未定责任、经济损失的事故,由采油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情况界定责任、估算损失,并有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挂牌。 十一:红牌奖励标准:一、二类单位,人均每月5元、3元。 十二:黑牌扣奖标准1、因人员伤亡挂黑牌的单位(1)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工业伤亡人均扣奖100元,交通死亡人均扣奖80元,重伤人均扣奖60元,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 (2)负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工业死亡人均扣奖60元,交通死亡人均扣奖30元,重伤人均扣奖20元,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2、因经济损失挂黑牌的单位。(1)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0扣奖。(2)负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经济损失的20扣奖。3、同时达到以上两项扣奖标准的,执行数额较大的一项,不重复扣奖,安全奖不够的可以从单位当月综合奖或工资中扣除。第二条 事故隐患和违章处罚 十三:采油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提前对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处理决定与采油厂处理决定不相符时,执行采油厂处理意见,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十四:按采油厂内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对事故和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处罚。 工业伤亡、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事故(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60%-8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转为试岗人员16个月或给予行政处分;负事故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40%-5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处100 300元的罚款。(2)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40%-5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转为下岗3-6个月;负事故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按事故经济损失的203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转为下岗人员13个月;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处200 500元的罚款。(3)发生特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对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304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转为下岗人员3-12个月;负同等责任人和次要责任者,对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1020罚款(责任者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转为下岗人员3-6个月;同时给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处3001000元罚款。(4)发生以上事故,一般事故对责任者所在单位按事故经济损失的60%-80%罚款(原则上人均不超过50元);发生重大事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30%-50%罚款(原则上人均不超过80元);发生特大事故的按事故经济损失的15%-40%罚款(原则上人均不超过100元)。(5)因违章、渎职造成重大以上事故,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者,触犯刑律的,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交通事故(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60%-80%给予罚款(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转为试岗人员1-6个月或给予行政处罚;负同等和次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40%-6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同时转为试岗人员1-3个月;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处100-300元罚款.(2)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30%-50%给予罚款,(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转为下岗人员3-12个月或给予行政处分;负同等和次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20%-40%给予罚款(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转为下岗人员1-6个月;同时对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处以200-500元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20%-4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转为下岗人员3-36个月或给予行政处分;负事故同等和次要责任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10%_20%罚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转为下岗人员2-6个月;同时对责任者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处以300-1000元罚款.(4)对事故所在单位的处理,一般事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60%-80%罚款(原则上人均不超过50元);重大事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30%-50%罚款(原则上人均不超过80元);特大事故按事故经济损失的20%-40%罚款(原则上人均不超过100元)。(5)对于影响极坏的事故责任者,根据情况调离所在单位,另外安排工作。(6)本年度同一肇事人发生2次事故(含2次)以上的,单位只承担第一次经济损失,其余以后发生的事故由责任者自行承担。(7)节假日、安全重大活动,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发生的事故加倍处理。(8)对私人机动车、私人机动车驾驶员、未取得采油厂“准驾证”的非专职驾驶员、酒后、私车、外借车辆、长途车未办理审批手续发生的事故,一切经济损失自己承担,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9)凡采油厂主管部门定性的事故,按上级处理意见执行。十五: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对使用及监督单位和部门罚款100500元,对当事人处罚50200元。2、违反工业动火安全技术规程,无审批手续动火或允许无审批手续施工队伍在本单位动火的,以及履行了审批手续,但不执行措施或要求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处罚200500元,对单位主管领导,直接责任者处罚50200元。3、生产岗位不按要求配备、使用、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用具,或擅自拆除、闲置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罚款100500元;岗位工人不会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用具的,单位未对其进行使用培训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罚款1002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200元,对当事人不做罚款;单位对岗位工人进行培训,岗位工人仍不会使用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罚款100200元,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4、生产现场不按安全标准安装、施工,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罚款100500元。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查出一人,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直接负责人处罚100300元;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每查出一次处罚50元;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部门批准,擅自调离原岗位或改变工种的,每查出1人对单位罚款200500元。6、起重机械、场内驾驶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安全认证或定期检验使用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处罚2001000元。7、酒后上岗、睡岗、脱岗,每处查一次对单位罚款200500元,对当事人处罚50200元,发生在要害岗位上的加倍处罚。8、在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场所吸烟或违章动用明火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处罚50010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500元。9、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每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100200元,对当事人罚款30元。10、严格按标准安装使用各种用电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和安装的每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100200元。11、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安全活动记录本,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100元。12、全矿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一岗一责”制,并熟记自己的安全职责,一人不知道一次罚款50100元。13、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处罚200500元;岗位工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查出一次,对当事人处罚50100元,要害岗位的加倍处罚。14、私自制造、改造、维修或违章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每查出一次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15、酒后驾车,对责任者按“四个一”(降一级工资、罚款1000元,吊扣驾驶证一年,一年不得奖)处理,待岗6个月,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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