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j[高等教育]知识产权法简答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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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简答题一、简答题 1、什么是作品?符合哪些条件的作品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答: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保护条件有: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3、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如何理解专利申请日。 答: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及其指定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若专利申请人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则以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为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则以优先权日为专利申请日。理解“专利申请日”时,应当注意:专利申请日是一个关键日期,它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人能否获得专利权的问题;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日就是优先权日;专利申请日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专利申请日就是专利申请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再次提出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判断申请先后的标准就是专利申请日。 5、如何理解先用权。 答:先用权,是指第三人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方法或者已经作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理解“先用权”时,应当注意:此处所说的“先”,是针对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而言的,即专利权人的实施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此处所说的“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已经制造了产品或者使用了相同方法;第二,已经做好了制造相同产品或用相同方法的必要准备。这两种“用”,只要具备其一足矣。先用权是专利法给非专利权人特别规定的权利,仅限于原有范围。6、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 答: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两种情况。第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工作人员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第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之外的其他发明创造都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7、.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答: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9、简述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答: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未注册商标使用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10、为什么我国新商标法要规定反向假冒为商标侵权行为? 答:反向假冒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妨害了注册人通过销售商品宣传自己的商标、扩大自己商标知名度、提高市场份额的努力,从而损害了商标权人的权利。 1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1、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体物的支配权。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标的物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因为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时即排除了其他人同时占有和使用的可能。著作权则不同,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正因为如此,著作权标的一旦公开,同一作品就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不会构成侵权。由于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互不排斥,因此这两种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是最完整的,它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但受到时间、地域和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并最后丧失,直至进入公有领域。申言之,著作权只能在法定的保护期内有效,一般也只能在本国领域内有其效力,且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因此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所有权虽然也会因标的物的灭失而绝对丧失,但这只是因为有体物的物理性质使然,并不排斥所有权在法律上的无期限性,故所有权具有完整性。 1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答: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或者说,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法等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标的。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 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正因为如此,专利说明书作为一件文字作品,其表达形式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其中所载明的技术内容如果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并经审批授权,则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类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对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1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答:1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的权利,而商标权不具有人身权的内容。 2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是以文字、图形等要素为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权人可以利用他人的美术作品申请商标权,而商标权人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各得其所。 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而商标权则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14、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4答:(1)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种类; (2)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有商业新颖性; (3)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要求申请品种与现有品种在特征方面存在差异;(4) 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5)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 15、通过比较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的内容,说明Trips协议具有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的特点。它是迄今为止对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影响最大的国际条约。与过去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相比,该协议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第一, 它是第一个涵盖了绝大多数类型知识产权类型的多边条约,内容涉及面广,是到目前为止内容最为广泛的国际知识产权协议,既包括实体性规定,也包括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除了在个别问题上允许最不发达国家延缓施行之外,所有成员均不得有任何保留。这样,该协议就全方位地提高了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准。 第二, 它是第一个对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及执法程序作出规范的条约,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临时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第三, 它引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各成员之间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过去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对参加国在立法或执法上违反条约并无相应的制裁条款,TRIPS协议则将违反协议规定直接与单边及多边经济制裁挂钩。总体来说,Trips协议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特点是:内容更广、标准更高、措施更严、争端解决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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