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唐朝三省制下中书省的职责.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103336 上传时间:2020-04-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4.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也谈唐朝三省制下中书省的职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也谈唐朝三省制下中书省的职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也谈唐朝三省制下中书省的职责.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也谈唐朝中书省的职责兼与许强陆老师商榷陈永红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644000) 中学历史教学2012年第4、5合期上,江苏沭阳高中的许强陆老师这里不该用“决策”一文,认为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关于唐朝中书省“负责决策”的表述用词不当。许老师认为,在唐代“掌握最高决策权的只能是皇帝而不是其领导下的一个机构”。在我认为,人教版教材所用“决策”一词并无错误,这在学术界也为很多学者所公认。许老师在对唐代三省职责的认识上值得商榷。一 中书省的由来及其职责演变三省制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是我国古代中央官制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我国政治制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包括中书省在内的三省是从秦汉时期的内廷官发展、历经魏晋南北朝官制的演变而来的。秦朝在少府设四名尚书主管文书,替皇帝阅览臣子的奏本副本,择其重要的奏章为皇帝宣读。西汉武帝时期,用宦官主管文书,改称中书谒者令;昭帝、宣帝、元帝时继续设中书令、中书僕射(也称中尚书)。汉成帝不再用宦官而改用士人,称尚书。后汉书百官志载:汉武帝时“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复故”。所以这一时期尚书、中书都只是主管文书的内廷官,虽然在皇帝身边,掌管机密,但其地位并不高,只不过是皇帝的侍从而已。即便到了东汉时尚书权力显著增大,通典中说“后汉众务,悉归尚书,三公但受成事而已”。但仍属少府,职位仍然不高。东汉末年,曹操设秘书令丞,典尚书奏事。文帝改秘书令为中书令。为分割中书令的权利,另设置中书监。三国蒋济传载:“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权势愈重。”尚书主管国家军事行政事务,而中书监、令与侍中则因为常在皇帝左右,为皇帝出纳王言、起草诏令,开始参与机要决策。至此,中书、尚书、侍中均脱离少府,不再是内廷官,而自成独立的朝廷机构了。通典载:南朝时期,“至梁陈,举国机要,悉在中书;献纳之任,又归门下。而尚书但听命受事而已。”唐六典也载,南朝时,“中书分为二十一局,各掌上书诸曹,总国机要。而上书唯听受而已。”宋书傅亮传有云,傅亮任中书令时,“入值中书省,专典诏命,以亮任总国权,听于省见客”。北魏高允任中书令时,高宗“礼敬甚重,晨入暮出,或积日居中,朝臣莫知所论。”高宗驾崩后,显祖即位,文明太后“引允禁中,参决大政。”从上述可知,隋唐时期的三省分权制度基本运行模式业已形成,中书已经执掌机要,参与决策。隋朝曾将中书省改称内史省,但职责没有变动;唐代又把名称改了回来。二 唐代中书省职责的演变 文献通考载,宋元时期的史家将唐代三省职能归纳为“中书出令,门下审驳,而尚书受成颁之有司”。三省分割相权,组织严密,职责严明,相互制衡纠错,共同辅佐皇帝处理国家政要。其中,中书令之职, 掌军国之政令, 佐天子而执大政。皇帝制诰有七,即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碟, 皆宣署中覆而施行之。中书侍郎二人, 为中书令之副。中书舍人六人, 正五品。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敕制及玺书册命, 皆依典故起草, 进画既下, 则署而行之。 唐太宗鉴于隋文帝事事亲决,“虽复劳神苦形,岂能一一中理”,提出“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即建立政事堂由三省宰相共商国事。因太宗即位前曾任过尚书令,太宗即位后,尚书令一职便长期空缺,由尚书令的副职仆射“总判省事”。尚书省仆射只有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方可参与政事堂会议;其他外司四品以下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能参加政事堂议政,但位低权轻,所以,政事堂中自然便以中书省、门下省长官为主导。在唐朝的政治事务中,中书令的地位也是其他官员无法取代的。如高宗幸东都时,两名中书令中,薛元超留守长安辅佐太子监国,崔知温作为唯一赴洛阳的宰相协助高宗。中书令已俨然如首辅。高宗驾崩时,令侍中裴炎为顾命大臣。而中宗即位后,“弘道初, 裴炎自侍中转中书令, 执朝政”。转中书令后便“执朝政”,可见中书令的重要性。裴炎转中书令后, “ 以中书执政事笔, 其政事堂合在中书, 遂移在中书省”,显然,中书令已经事实上凌驾于门下、尚书省之上,成为政事堂的“领导”。 到开元初,决策部门政事堂开始插手行政。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兼主行政事务,之后政事堂兼管行政事务。资治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十一年所载: “ 张说奏改政事堂日中书门下, 列五房于其后, 分掌庶政。大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载: “ 尚书令自是阙不复置, 其国政枢密, 皆委中书,八座之官,但受其成事而已。”八座是指尚书左、右仆射及六部尚书。六典明确指出主行政事务的尚书省长官, 需听命于掌国政枢密的中书, 如此则决策与行政事实上合二为一, 决策部门政事堂具有了兼管行政事务的权力。 从“ 安史之乱” 以后, 三省制日渐废弛, 直至形同虚设。由中唐以后, 唐朝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朝中衮衮诸公的职责也悄然消长改变。门下省官员虽然也名义上负责封驳诏敕, 但因各方面的掣肘牵绊, 已事实上起不到封驳作用。与此同时中书省制订政策、起草诏敕的职能也遭致很大削弱。肃宗以后, 因“ 军国务殷” , 翰林学士开始同中书舍人参与决策,“共掌诏敕”;德宗时,中书令病阙,不再补缺,翰林学士代行奉旨制诰之职, 制订政策, “ 深谋密诏, 皆从中出”。从而, 中书省制订政策职能随着中书舍人失去草诏之职而无形中被取消了,因而开启了唐代决策权的重大转移。此后中书令名义上还能“掌军国之政令”,具有“征伐兵马”之大权,还可参与“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的决策,但是,一则宦官擅权乱政、以“内廷宰相”决策朝政,二则节度使拥兵自重、“以军功入相”干预朝政,中书令已不可能继续拥有决策权。加之尚书省、门下省大权旁落,三省制度名存而实亡了。三.如何看待唐朝皇帝的“最高决策权”我们一谈到中国古代的皇帝,往往只看到其专权,夸大其为所欲为, 而或多或少忽略了在明清以前,皇权在政务决策上受相权的牵制羁绊。唐代三省六部制下宰相的确拥有决策权和行政权,其中中书省确实有权决策。作为唐代最高政策命令的“敕”,名义上是皇帝的旨意,但并不是由皇帝亲自拟撰,而是由若干名中书舍人各自拟稿(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择其一稿补充修改成为正式诏书,皇帝只是朱笔画敕,便送交门下省,复核审查通过后,门下省副署,交尚书省执行。在中书门下决策上产生异议无法决断时由皇帝进行终裁。有些时候中书门下达成一致后通过的决议与皇帝的意愿有出入,皇帝也无可奈何。比如,按唐制,中男(男丁l6岁以上至21岁为中男)不服兵役,成男(男丁22岁以上为成男)才服兵役。封德彝提出中男服役的建议,得到太宗许可。但是,魏征不肯签署文件,并指出这是竭泽而渔的做法。最终此提议没有通过。所以人教版教材上“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云云,并没有错。设政事堂后,国家政令必须在政事堂会议上得到通过,并且在皇帝的“敕”字下必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才能交送尚书省执行。否则,若未经政事堂议决,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者,在当时被视为违法乱政,会招致言官批评。所以,皇帝领导下的这个机构确实曾经长期实施过对政要的决策。费正清曾把三省六部制看成是隋唐时期在制度上的突破性进展。作为古代重要政治制度,我们在向学生介绍三省六部制时,不能仅仅立足于揭示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体制在唐代如何得以强化,而要尽可能引导学生关注三省六部制运作机制所包含的政治智慧,其嬗变轨迹带给我们的反思。同样的,如果我们把必修一这本政治文明史简化为中国自古就专制、西方自古就民主的对比,而没有让学生真正从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国情的必然性上理解和把握不同的政治制度所内涵的治国方略与智慧,就会让学生误认为专制独裁是中国的基因、民主法制是西方的传统,这无疑是不利于学生正确看待历史。钱穆先生在国史新论中国传统政治中谈及唐宋时期宰相制度时就曾举了很多实例说明“中国传统政治,皇帝不能独裁,宰相也同样不能独裁。而近代的中国学者必要替中国传统政治装上专制二字,正如必要为中国社会安上封建二字一般,这只是近代中国人的偏见和固执,决不能说这是中国以往历史之真相。”中华文明不仅仅包含古代灿烂的文化遗产,也应该包括政治文明史上尤其是汉唐盛世时期一些精彩纷呈的制度部分。【参考文献】1韩国磐.略论汉至唐三省六部制的形成J. 厦门大学学报,1988,(3).2林怡.论唐初君主专制政体中的三省分权J. 华侨大学学报,2001,(1).3 吴枫,关大虹.略论晚唐时期三省职权的转移及原因J. 吉林师院学报,1987,(2).4 郑强胜.中唐宰相制度的变化及其影响J. 河北学刊,1990,(6).5王韵.近30年来三省制研究综述J. 历史研究,2011,(5).6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 三联书店,2005.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