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定).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096509 上传时间:2020-04-03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蚌埠学院学生会章程(修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蚌埠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最广泛地团结和引导各民族同学,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而努力奋斗。第二条 蚌埠学院学生会性质:蚌埠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代表学院全体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组织。第三条 院学生会宗旨: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同时不断完善院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会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各部干事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负责;秘书长、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团委负责的工作原则。学生会每一学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切实加强学生会的领导作用,指导并安排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有序的开展工作,建立具有真诚、规范、创新的特色校园文化。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事务,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和同学的成长成才办实事,做好事,同时要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使效率和成果最大化,协调各系会之间的关系,促进各系会共同发展。4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顾全大局,反映同学的正确建议、意见和要求;5、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为学校着想,为同学服务,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6、帮助同学增加法律观念,加强劳动观点,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水平;7、提高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8立足校园、放眼蚌埠,面向全省,组织同学走出校门,了解社会,开阔眼界,增长才干。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和交流,树立蚌埠学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标准。第二章 会 员第六条 在取得学籍时自动成为蚌埠学院学生会会员,院学生会所有成员若注销学籍将失去会员资格,且每届换届之后未留任的成员也将去除会员资格,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可删)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会员,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会内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及通过正当途径提出质询、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和出席本会有关会议的权利。4未经院会主席团和该部部长讨论,以及团委决定,任何个体或组织不得剥夺其会员权利。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法令和蚌埠学院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会议决议,及时向本院、系会员传达会议精神。4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生会声誉;5尊师爱校,团结同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及本会利益。6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正当权利。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延期或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第十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一定比例组成,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审核和批准权归学生会委员会。第十一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及财政报告。(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工作任务。 (三)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院学生会委员会第十二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体制。第十三条 新一届院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其成员组成同时包括各系学生会主席(须批准),委员任期一年,可连任一年。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体同学监督。第十五条 委员第一任期届满前一个月,由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扩大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委员参加),表决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委员,报院党委、院团委审批。(建议可先产生候补委员)第十六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内设纪律考核领导小组,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会干部考核及奖惩。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一)产生并通过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二)提名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名单,报院党委、院团委参考、审批。(三)筹备和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四)任免院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学生会干部的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对各系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批评。 (六)制定、批准院学生会的有关工作条例、制度和总体工作计划,并对各系学生会具有约束力。 (八)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第十八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通过民主表决方式产生院学生会所有成员。院学生会内由主席、副主席和各职能部门干部若干人组成,实行聘任制和竞岗制相结合,逐层负责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学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网络信息部、权益部、自律部、社会实践部、信息部共十二个部门。第五章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院学生会委员会在学代会闭幕期间的常设机构,由院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实行集体领导制,常务委员会向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十条 院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一名,副主席4名(其中设第一副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及其他当选常委组成,主持院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第二十一条院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一)召开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审议和批准各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二)修改分团委学生会有关制度;(三)确定、任命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选。在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执行院学生会委员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四)由半数以上常委提案,可启动对委员或其他干部的任免、奖惩或各部门工作制度的弹劾程序。(详见本会关于对学生干部奖惩的相关规定)(五)具体指导、监督“优秀基层学生会”的评选。(六)在院学生会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其他一切相关重要事项。如推选下届常委名单。第六章系学生会和班委会第二十二条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分会,在系党支部、院学生会领导和各系团总支部的指导和帮助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第二十三条 各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1次,需报院学生会批准,并将选举结果报送院学生会备案。各班班委会原则上应当每年改选1 次。 第二十四条各系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应与院学生会基本相同,根据情况参照本章程制定相应规章并报院学生会审批。 第二十五条 各系学生会必须定期向院学生会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拥护、执行院学生会的决定,积极反馈意见,按时完成任务。 第二十六条各班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等,各班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班长主持班委会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 班委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院、系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开全班同学会议。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七章 院学生会会议制度第二十七条 : 与会人员要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召开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并向办公室交请假条(可补交),开会必须佩带好工作证; 第二十八条 : 开会要高效率、高质量。与会者要提前做适当准备,有关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开会时要积极参与发言。 第二十九条 : 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中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并不得随意离开; 第三十条 ;会议要提前十分钟到。无故不到会者,第一次在会议上点名批评,第二次作书面检查 , 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将自动给予除名,并有办公室备案,会议不得代签到; 第三十一条 院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时间:每周一12:30,地点:院会办公室,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每两周召开一次院会干部会议(时间:每周一18:30,地点:行 政楼三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团委书记、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及 副部长)。每月召开一次院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时间:待定,地 点:教学楼B307,参加人员为:院会全体成员、各系会主席)。 每学期召开一次团员青年代表大会。例会目的:(一) 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通报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 (二) 各部门向主席团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及例会纪要。 (三) 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内部合作。 (四) 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三十二条 遇紧急事件,主席团可根据特殊情况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第八章 院学生会值班制度为确保院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院学生会内部以及与各系学生分会的联系和交流,特制定学生会值班制度如下: 一、院学生会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办公室制定的排班时间准时值班。 三、凡值班人员应认真答复咨询,办理事情,并注意记录整理有关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详细认真地做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期间,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因事不能值班需经部长同意后予以调动。 第九章 院学生会部门活动流程第三十三条 : 各部日常工作中一般方案的制定,均由本部成员讨论、策划、起草,而后由部长修改整理; 第三十四条 : 经本部讨论的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提交分管主席初审。初审过程中,如方案负责人同意分管主席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分管主席复审;若方案负责人不同意分管主席的意见,可提交常委会审核; 第三十五条 : 经分管主席或常委会审核通过后,各部门需根据活动规模、影响等因素进行活动经费预算,并填写理学院学生活动计划申报表(可删),分管主席签字后由负责人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审核活动所需服务及资金预算; 第三十六条 : 经办公室复审方案通过后,由负责人向院主管领导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方案一份交分管主席,一份由本部门留存 ; 分管主席接到批复方案后,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部门提出的经费预算及所需服务等,统一协调安排; 第三十七条 : 原则上在活动方案得到审批后,由有关各部独立负责。 分管主席只做适当的指导和监督,活动负责人应积极与分管主席沟通,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分管主席根据情况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 : 活动结束后,由负责人核算经费,收齐发票,统一送交学生会办公室(团委)予以结算报销,并根据开展情况提交一份活动总结 , 由分管主席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学期末作为部门工作鉴定参考; 院学生会部门工作考核制度第三十九条 院学生会部门工作考核实行加分制。一项工作结束后,牵头部门上交所有活动资料于分管副主席,分管副主席在每周的主席团例会上提交主席团审议,给予该本部们加分(最高分10分,最低分0分)。当举办大型活动时,另加领导意见分(最高分5分,最低分0分)和观众印象分(最高分5分,最低分0分),其他部门根据情况适当加分。第十一章 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第四十条: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干部的状况,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公平地做出对干部的评价。2、民主公开原则,要将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公诸于众,公开接受同学监督,考核结果正式通知本人。3、注重实效原则。4、依法考核原则。第四十一条:考核内容:1、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2、从事本职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特殊能力。3、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4、工作实绩,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第四十二条 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加分和扣分制。每项工作结束后,主席团对参与该项工作的所有成员给予不同档次的评分(最高分10分,最低分10)。三个月做一次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任务的根据不同表现加不同的正分,未完成任务的根据不同程度加不同的负分。该活动负责人负责该活动过程中的所以资料并进行活动总结。第四十三条 主席团干部考核由院团委负责执行。 第十二章 院学生会干部条例 各部正、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全体会议通过产生,各部部长负责各部的具体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进行经费核算,在卸任之际向学生会推荐本部部长人选。副部长接受所属部部长领导,配合部长工作,对本部工作积极提出建议,部长不在或受部长委托可代行部长职权,经常委会同意各部部长有权任免干事。 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干是就学生会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 同学服务和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接受教师指导,深入群众,广泛 听取同学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 (三)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起好带头作用; (四)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第十 九条 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辞职(书面)。在未经组织批准前不 可自动离职;如自动离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并撤职。第 二十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可评比各级优秀学生干部, 并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第四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的权力和义务(一) 有反映在校学生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二) 有参加学生会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三) 有向上级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和义务;(四) 有遵守一切学生会章程、制度和条例的义务;(五) 有服从上级指示的义务。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任期内工作不负责或不符合学生会干部要求的,将受 到相应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当选为学生代表或学生委员会候选人: 1、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尚未取消); 2、本学年学习成绩不合格者; 3、考试作弊者 ; 4、在上届学生会及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有重大失误者; 5、在选举中有违反本章程者。 第四十六条 院学生会纪律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记大过、劝退、 撤职开除。其中劝退处分向全院公布三天,撤职开除处分面向全院公布一周。第四十七条 对院学生会会成员的处分,必须经过院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讨论有主席团决定,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章 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一)主席团执行院学生会章程,制订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和各系学生会工作。主席职权: 1、召集常委会开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会议和学生会工作例会;2、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各部重大活动的实施;审批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3、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和学生会印章的使用;4、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代表全体会员参与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决定;5、向学生委员会提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 6、向学生委员会、校党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主席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有参加主席团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2、有在主席团会议上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参加表决的权利和 义务;3、有执行主席团决议的权利和义务。(二)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沟通学生会与院党政及有关部门的联系。2、负责学生会有关会议安排事宜;监督主席团工作及各部门计划、总结的审核和落实3、负责办公室值班来访接待,及时做到“上情下述,下情上传”,起到桥梁纽带作用;4、发放通知及其它日常工作;5、保存和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6、履行院团委、院学生会主席团规定的其它职责。(三)宣传部1、指导各系学生会宣传部开展工作;2、制定本部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切实负责各部门活动海报的策划、制作、宣传及后期工作;3、配合团委宣传部及学生会各部以宣传板、海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宣传我院各项活动,展现我院风采4、向广大同学宣传学生会工作,增加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学生会影响力。(四)组织部1、研究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抓好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2、办理团籍档案的转接工作;3、负责共青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4、负责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及团员的统计工作;5、负责团学干部的培训工作。(五)体育部1、指导各系学生会体育部开展工作;2、以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增强广大同学体质为目的,组织和策划集娱乐和竞技于一体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院级体育活动和赛事。(六)学研部1、指导各系学生会学习部开展工作;2、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学术性报告会、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帮助同学拓宽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习积极性。3、筹备校际间的学术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增加院内学术交流,促进学风建设;4、督促各系、班日常考勤工作。(七)文艺部1、指导各系学生会文艺部开展工作;2、积极组织和举办各种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群众性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才能和艺术品位;3、负责院级大型晚会,组织各种文艺活动,强调普及性参与性,为广大学生提供提高素质,展现风采的舞台。(八)生活部1、指导各系学生会生活部开展工作;2、配合学院后勤部门搞好伙食和食堂管理工作;3、协助学院搞好宿舍管理,督促各系学生会生活部定期检查、评比;4、公平、公正、公开的定期检查内务及环境卫生,营造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九)网络信息部1、建立、维护共青团网页、学生会网页,扩大学生会的影响并协助其它部门进行宣传工作;2、通过网络加强学生与院领导以及学生之间的联系;3、引导和发展校园网络文化。(十)权益部1、维护同学们的权益,接受同学们的侵权投诉,协调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解决;2、宣传法制精神,提高同学们的法制意识。3,监督院会,各系会部门权力的行使。(十一)自律部1、提高同学们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维护教学楼、运动场、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创造文明安定的校园环境;3、查处违纪现象,监督学生干部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4负责新生军训管理工作。(十二)社会实践部1、了解学院党团组织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协助学院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2、组织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3、做好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向同学们推广。(十三)信息部根据不同时期党、团工作重心,收集各层面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学院的最新动态,给合本院实际,形成意见报院团委、院学生会主席团审议。最大限度的沟通同学与老师。强化信息意识,收集信息沟通渠道,为同学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第十四章 院学生会会徽设计说明:蚌埠学院院学生会会徽基本图案为圆形,由中英文“蚌埠学院学生会”拼音大写首字母抽象组合图案等元素构成。标志主题图案取色为大红,图案边框取色为橘黄,中英文“蚌埠学院学生会”字样取色为蓝。释义:(1)由“蚌埠学院学生会”拼音大写首字母“BBXYXSH”抽象组合的标志主题图案,形似一只正要破茧而出的美丽蝴蝶,象征我们院学生会欲振翅高飞,必将在各项工作中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又像两卷正要打开的卷轴,象征我们对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历史文化的探索和继承,同时意味着我们立足于现在,对过去历史的总结和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也表示我们将齐心协力翻开蚌埠学院学生会工作新的一页。又像四个紧握的拳头联结在一起,不仅表现我们团结一致向前看,更彰显我们的力量、信心及决心。大红色好比我们青年沸腾的热血,洋溢着激情和活力,散发着青春的朝气。(2)圆形边框象征团结、和谐。表示我们围绕学生会这个中心凝聚在一起,团结互助,共建我院学生会。橘黄色的圆就像初升的太阳,代表着蓬勃的生机,预示着学生会的明天必将灿烂美好。(3)这幅图并不采用传统的对称图案,代表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打破常规,不断创新。图形由下向上逐渐变大,也以为着蚌埠学院学生会一定一浪更比一浪高,争争日上,越办越好。(4)中英文字体的蓝色取自校徽中淮河水的意象,代表我们是成长在淮河畔的淮河的儿女。同于校徽,蓝色取意为广阔、高远、智慧、宁静,象征理想的天空、知识的海洋、深邃的思想和未来的希望。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蚌埠学院学生会所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