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文书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039138 上传时间:2020-04-0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31.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警大队文书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交警大队文书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交警大队文书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管部门法律文书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建立健全法律文书印制、发放、使用、保管和核销等工作制度,提高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法律文书领用、核销等管理使用功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以下简称“法律文书”)是指根据公安部制发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式样)的要求印制、发放的,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文书(不含交通事故处理专用文书)。第三条 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善法律文书的领用、保管、使用和核销等手续。第四条 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由交警大队违法办负责。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工作,由交警大队领导负责。第五条 大队违法办应当建立专门的法律文书台帐,详细记载法律文书的领用、使用和核销等情况。第六条 大队科技部门应当在使用的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法律文书管理功能,并分类设置用户权限。第七条 法律文书实行专柜专用、分类保管。第八条 法律文书管理员由违法办、交警大队专职法制员担任。第九条 法律文书管理员应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法律文书的领取(签收)、登记、保管、发放、回收、录入系统和核查等工作。(二)根据工作需求定期联系印制法律文书(除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法律文书外),在履行登记、录入手续后下发给具体使用单位或者民警,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十条 交警大队的法律文书管理员除履行第九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做好如下工作:(一)对于印制完成的法律文书,应当分类设置登记本,记录印制完成法律文书的时间、号码、数量等内容,并在两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二)对支队印制、发放的法律文书,应当在登记本中记录发放的时间、号码、数量、领用单位等内容,由领用人签名确认,并在领用后两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三)每月26日前,应当对法律文书领用、使用和核销情况核查清理一次,报大队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归档,并将核查清理情况反馈到领用单位。第十一条 大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指定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或者专人,具体负责执勤民警每日上交的已使用法律文书的录入工作。录入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第十二条 执勤民警应当按以下程序使用法律文书:(一)领取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编号顺序使用,严禁跳号使用。(二)填写法律文书时,如对罚款金额、处罚日期等主要项目内容填写错误的,不得涂改,应当重新开具法律文书。仅为一般内容填写错误,涂改后能够清晰识别的,可以在涂改处加盖校正章,或者重新开具法律文书。对于填写错误的法律文书应当按照核销制度的规定处理。(三)每日执勤归队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已使用的法律文书登记后交大队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由其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领用后尚未使用的法律文书由执勤民警自行保管,继续使用。第十三条 归档和核销:(一)对于已使用的法律文书,应当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案卷文书和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违法案卷文书装订标准的要求予以归档处理。(二)对于现场使用的处罚决定书存档联保管满两年的或者失效的法律文书,经交警大队领导审批并登记备案后,大队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自行销毁。(三)对于在执勤中填写错误的法律文书,执勤民警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作废审批表,注明原因和接替使用的文书号码后,将文书当事人联、存档联、交银行联(部分文书设有)一并交回大队,经逐级审核后,由大队法律文书管理员将作废审批表及填写错误的法律文书一并上报支队,由支队法律文书管理员在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按作废文书处理后存档备查。(四)对于遗失法律文书的,应当即时填写注销审批表,注明原因,逐级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遗失部门在州、市级以上报刊上公告作废。注销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存遗失部门,一份报支队归档备查(复印件存支队),并由支队法律文书管理员在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有关法律文书使用情况的登记本保管满5年的,经交警大队领导批准后可予以销毁。如需删除系统中有关数据的,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对法律文书的领用、使用和核销等环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法律文书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大队负责人,由其指定纪检(政工)部门进行核查处理。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