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标准化管理》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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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体育标准化管理2第一节 体育标准化管理的背景2一、我国体育服务业现存的问题2二、我国体育服务业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3三、体育标准化管理的产生4第二节 标准与标准化基础知识7一、标准和标准化7二、标准分类及代码9三、体育国家标准制定程序13第三节 国内外体育标准化的现状18一、我国体育标准化管理的现状18二、国外体育标准化的现状19第三节 我国体育标准介绍26一、体育产品的定位26二、体育服务标准化的内涵26三、体育服务标准的内容26四、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系列标准28五、体育场所等级划分系列标准29六、体育服务标准与体育设施、场地、用品标准的关系30第五节 体育标准的实施30一、标准实施体系30二、质量认证制度31三、体育服务质量认证34第六节体育标准化的意义与作用35一、体育标准化的意义35二、体育标准化的作用37第七章 体育标准化管理本章提要监管体育市场是国务院赋予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随着国务院取消体育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核以及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约束下正确有效地履行国家赋予我国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面临的新问题。为了提高体育服务业的质量水平,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促进体育服务业的发展,履行“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公共体育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从1998年就开始着手进行体育标准化管理的研究,陆续制定并颁布了十多项体育场所开放条件标准和等级划分标准,并于2005年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颁布了体育服务认证办法,为体育标准的实施做准备。国家体育总局拟将“体育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核转为“体育经营活动”的标准化管理,采用制定体育服务标准、认证体育服务质量和监管体育市场秩序的方法,来履行国家赋予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能,规范体育活动经营者、消费者和市场管理部门的行为。重要概念 标准、标准化、认证第一节 体育标准化管理的背景一、我国体育服务业现存的问题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体育健身、竞赛、培训、娱乐、表演等为内容,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体育经营活动日益丰富,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不断发展。体育经营活动的开展,使体育在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极大地增强了体育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同时,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对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应当看到,在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一些体育经营活动的开展违背了体育运动的规律,或缺乏必要的技术力量,指导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体育业务技术和技能,名不符实,损害消费者;体育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简陋,不符合专业技术标准,或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甚至有人利用体育经营活动非法从事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这些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秩序,危害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二、我国体育服务业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体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为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原国家体育管理委员会于1994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通知,199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全国各省市体育局也陆续制定并颁布了对体育市场的管理办法,如浙江省经营性体育场所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一些省市对一些发展较快的项目分别制定了市场管理办法,如河北省营业性保龄球馆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开办经营性保龄球球、游泳、网球、拳击、健美场基本条件(四川,1997)。全国部分省市由体育行政部门的市场处或产业处,负责对当地设立体育经营组织的行政审批管理,还有部分省市委托体育局直属单位进行体育经营活动许可证行政审批。对不符合从业条件,超出业务范围及其他非法从事体育经营活动者,体育行政部门依照本部门职权,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予以取消从业资格、吊扣经营证照等处罚。全国有25个省市通过省人大立法、省政府令和体育与工商行政部门发文的形式规范体育市场,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对不合格的经营者直接进行行政处罚。随着市场的发展,我国体育市场的法制建设严重不足,跟不上体育市场的发展。国家体育总局除了关于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未制定过有关法规。而78%省级人民政府已制定了有关体育市场管理的法规,但其内容主要侧重于市场的前置审批,未涉及体育市场交易物的监督控制管理。体育服务组织为顾客提供的服务是一次性服务提供过程,一旦服务提供过程中出现问题,有时无法制止和改正,因此,服务质量要强调服务过程中的预防措施,体育行政部门仅仅通过前置审批并不能很好的监督体育场所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体育市场的贸易行为无法可依,体育市场的经营者与体育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如这种现状不改变,我国政府就不能遵守WTO世贸组织的“法律公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基本原则,对外开放我国的体育市场。2002年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的第552项取消了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核”权,使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体育经营活动审核的国家体委关于加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94体计经管字201号)和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体政字1996031号)被废止。2003年国务院要求国家体育总局改变用于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竞赛的体育器材和用品审定的管理方法。随着2004年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我国体育行政部门只保留了对气功、武校、登山、射击、少体校这5个项目的行政审批权,其它项目的体育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权都被取消了。国务院要求体育行政部门做好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工作。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约束下正确有效地履行国家赋予我国体育行政部门监管体育市场的职责,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三、体育标准化管理的产生为了提高体育服务业的质量水平,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促进体育服务业的发展,履行“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公共体育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从1998年就开始着手进行体育服务标准化管理的研究,陆续制定并颁布了十多项体育场所开放条件标准和等级划分标准,并于2005年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颁布了体育服务认证办法,为体育服务标准的实施做准备。国家体育总局拟将“体育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核转为“体育经营活动”的标准化管理,采用制定体育服务标准、认证体育服务质量和监管体育市场秩序的方法,来履行国家赋予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能,规范体育活动经营者、消费者和市场管理部门的行为。(一)体育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内涵体育服务业消费对象是人,人在消费时最关注的是服务质量。如运动员训练需要良好适宜的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群众体育活动需要高质量的体育场地、体育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观众观赏体育比赛需要精彩、真实的体育表演服务。显然,体育服务质量就是体育服务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可靠程度,它包括体育执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场地、设施设备和器材的质量和种类、卫生和环境、安全和救护救生,以及服务过程的规章制度等,这些内容构成体育服务内在的质,用技术参数来表示体育服务内在质,就是体育服务的质量。体育服务的质与量用标准形式来表示,就是体育服务标准。体育服务业标准化管理的内涵就是使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二)体育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为了满足组织自身、消费者和社会的需要,体育服务提供者对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是一条有效途径。首先,从体育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讲,服务的质量决定了它业绩。面对消费者和社会对服务质量愈来愈高的要求,体育服务提供者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才能获得和保持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和社会的需求,体育服务提供者必须对影响服务质量的人员、设施、设备、原料、方法和环境等因素和服务全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并通过质量体系的运行,达到有计划、有效地利用体育场所的人、财、物,才能防止资源浪费,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其次,从消费者和社会的角度来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速实现体育服务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也是消费者和社会的需要和期望。体育服务提供者应通过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符合服务质量要求,并具有持续保持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减少消费者和社会接受服务所承担的风险和费用。体育运动独有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游泳、蹦极、攀岩、卡丁车、轮滑、潜泳、漂流、滑翔、射箭等体育运动。为了满足消费者和社会的需要,获得应有的信任,国际上许多国家对这些体育运动项目的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和执业人员都有严格的条件和技术要求,否则,会直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人身体伤害。我国有些体育场所,曾因设施设备安装不规范、执业人员操作不当和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过多起人身伤害事故。体育服务提供者应按照体育服务标准的要求,建立和运行服务质量体系。充分研究分析市场反映出来的消费者和社会的需求,明确体育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和义务,提出保证满足消费者和社会需要的服务提要,再按服务提要设计服务和服务提供。进而保证满足消费者和社会的需要,获得应有的信任。再次,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GATS协定规定:“每一成员国在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方面,要有客观和清楚明白的标准。”体育服务业实行标准化管理是落实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等原则的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国际通用的做法。显然,我国入世后,体育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一体化,使体育服务进入世界服务和贸易的体系,成为它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体育服务业尽快标准化。第二节 标准与标准化基础知识一、标准和标准化(一)标准1983年,我国在GB39。5.1标准技术基本术语中对标准定义如下: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李春田.标准化概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该定义具体地说明下列四个方面含义:制订标准的对象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虽然制订标准的对象,早已从生产,技术领域延伸到经济工作和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并不是所有事物或概念,而是比较稳定的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标准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这就是说一是科学技术成果,二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且这些成果与经验都要经过分析,比较和选择,综合,反映其客观规律性的“成果”。1、 标准在产生过程中要“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这就是说标准不能凭少数人的主观意志,而应该发扬民主、与各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如产品标准不能仅由生产,制造部门来决定,这样,制订出来的标准才能考虑各方面尤其是使用方大利益,才更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使用性,实施起来也较容易。2、 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这就是说标准“由标准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的统一规定。不同级别的标准是在不同适用范围内进行统一,不同类型的标准是从不同侧面进行统一,此外,标准的编写格式也应该是统一的,各种各类标准都有自己统一的“特定形式”,有统一的编写顺序和方法,“标准”的这种编写顺序,方法,印刷,幅面格式和编号方法的统一,既可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又便于标准的使用和管理,同时也体现出“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标准化标准化是指以制订标准和贯彻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全部活动过程。标准化工作一般包括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标准的更新等过程。标准的制定是指采用调查研究、形成草案、批准发布的方法,总结和积累人类社会实践经验;标准的实施是指采用产品安全监察、产品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等方法,推广和普及已被规范化的实践经验;标准的更新是指采用复查、修改标准的方法,对实践经验深化、提高。标准至少5年要修订一次。人类社会实践是一个永不止息的活动,标准化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活动过程。标准化活动的上述过程,决定了它是一项有组织的活动,标准化始终是一个组织的行为。这个组织最初是企业,后来行业、事业机构、服务团体、政府和国际组织都相继开展标准化。这就使得标准化由最初的工厂内的局部活动,扩展为行业规模、国家规模和国际规模。当今的标准化已经成为国际事务中备受关注的活动,它的地位和作用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国家非常重视标准化工作,并于198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法规定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二、标准分类及代码为了不同的目的,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方法。目前,人们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以下三种:(一)层级分类法:按照标准化层级标准作用和有效的范围,可以将标准划分为不同层次和级别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1、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或标准组织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是国际标准。因此,ISO,IEC批准,发布的标准是目前主要的国际标准,ISO认可即列入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的一些国际组织如国际计量局(BIPM),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卫生组织(WHO)等组织制订,发布的标准也是国际标准。2、区域标准:区域标准是“由某一区域标准或标准组织制定,并公布开发布的标准”(ISO/IEC)第2号指南。 ISO/IEC第2号指南标准化与相关活动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联合发布,1991年。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的欧洲标准(EN)就是区域标准。3、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团体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标准”(ISO/IEC第2号指南)。如GB、ANSI、BS、NF、DIN、JIS等是中、美、英、法、德、日等国国家标准的代号。4、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化团体或机构改革标准,发布在某行业的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标准是行业标准。又称为团体标准。如美国的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石油学会标准(API)、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ASME)、英国的劳氏船级社标准(LR),都是国际上有权威性的团体标准,在各自的行业内享有很高的信誉。我国的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如JB、QB、FJ、TB等就是机械、轻工、纺织、铁路运输行业的标准代号。3、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由一个国家的地方部门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我国的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环境保护、食品卫生、节能等有关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它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审批、编号和发布。6、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有些国家又称公司标准,是由企事业单位自行自定,发布的标准,也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美国波音飞机公司、德国西门子电器公司、新日本钢铁公司等企业发布的企业标准都是国际上有影响的先进标准。(二)对象分类法:按照标准对象的名称归属分类,可以将标准划分为产品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方法标准,工艺标准,环境保护标准,过程标准,数据标准等等。为保证产品的使用性,对一个或一组产品应达到的技术要求作出规定的标准产品标准(ISO/IEC第2号指南)。产品技术要求中除了适用性方面的技术要求外,可以直接包括引用,如术语、抽样、试验方法,包装和标签方面的规定。有时,还可包括工艺方面的要求。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同意的事项所制订的标准为工程建设标准。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测定、作业等各种方法为对象制订的标准就是方法标准。以保护人和物的安全为目的而制订的标准是安全标准。为保护人的健康,对食品,医药及其方面的卫生要求制订的标准是卫生标准。为保护环境和有利于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噪声、振动等环境质量,污染源等检测方法以及其它事项制订的标准是环境保护标准。为某项服务工作要达到的要求所制订的标准是服务标准,又称服务规范,它们一般在交通运输,饭店宾馆、邮电、银行等服务部门中制订和使用。为保障物品在贮藏,运输和销售中的安全和科学管理的需要,以包装的有关事项为对象所制订的标准是包装标准。包含有特性值和数据表的标准叫数据标准。它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的特性值或其它数据作出了规定。(ISOI/IEC第2号指南)此外,还有文件格式标准,接口标准等,都是以对象分类的标准。就不一一叙述了。(三)性质分类法:按照标准的属性分类,可以把标准划分为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等等。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是基础标准。例如术语标准、符号、代号、代码标准、量与单位标准等都是目前广泛使用的综合性基础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订的标准称之为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订的标准称之为管理标准。显然,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如技术、生产、质量、能源、计量、工艺、设备、安全、卫生、环保、物资等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重复性事项)所制订的标准是企业管理标准。 GB/T 130171995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即在执行相应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工作范围、责任、权限、方法、质量与考核等以及工作程序有关的事项)所制订的标准是企业工作标准。在操作岗位的工作标准又称作出标准。上述三种分类法是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标准集合所进行的划分,当然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交叉的关系,这就是说,一个标准可以同时按这三种分类方法进行分类。除了以上三种主要分类法,还可用其他分类方法对标准进行分类。如根据标准实施的强制程度,我国把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法律或法规规定,应强制实施的标准称为强制性标准。其内容与“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等相关。推荐采用,自愿执行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对象一般是具有指导意义,但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技术和管理要求。三、体育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体育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一般分为计划、准备、起草、审查、报批五个阶段,现分述如下。(一)计划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编制标准项目计划申报草案,下达任务和计划调整。1、申报计划项目按照标准化管理体制的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2、下达计划项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草案经国家标准委审查、协调、汇总后下达给国家体育总局,其计划经总局协调后,分别向有关部门下达。3、计划项目的调整计划项目下达后,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和内容是:(1)确属急需制定标准的项目可以增补;(2)确因特殊情况,可以对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3)确属不宜制定标准的项目,可以撤销。凡符合上述调整原则和内容的项目,可由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报国家标准委批准,未被批准时,仍按原定计划进行工作。(二)准备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和制定编制标准工作计划。1、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主要负责起草标准单位会同参与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标准编制工作组。编制组的成员应由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习标准化业务及有关法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工作组在主要负责起草单位领导下,由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为保持起草工作的连续性,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宜中途撤换。工作组成员要由多方成员组成,体育服务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人员: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人员、起草标准的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人员、标准中涉及的主要设施设备供应商、服务提供者代表、消费者代表、相关单位等。2、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标准的名称和适用范围的确定;制定标准的依据、目的、意义及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及计划进度编制组内部分工;调研计划及试验验证初步安排;与外单位协作项目和经费预算等。(三)起草阶段标准起草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编制标准草案的草稿、征求意见稿、审查稿及其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编制标准草案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1、编制体育标准草案应遵守下列原则和要求(1)制定标准,要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密切结合现实条件,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切实可行;(2)对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积极采用。但要密切结合我国国情,符合国家的现实条件及我国产品的发展方向;(3)根据技术和经济的发展,适时制定标准并进行修订;(4)标准草案的编写应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和要求;(5)标准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同一标准中的术语,符号应统一,与有关标准相协调。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后,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编制说明的内容一般包括:(1)工作简要过程,包括任务来源、采用国际和国外标准情况、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等;(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3)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合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经济效果等;(4)与国外现行同类标准的对比;(5)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及废除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6)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标准草案编制程序(1)立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研究和论证标准申报立项项目的可行性。如标准立项项目可行,编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标准立项项目不可行性,可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标准立项计划调整意见,经总局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后执行。(2)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和附件,经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技术领导审核后,将其发往生产、使用、经销、科研、检验和认证单位,及大专院校广泛征求意见,或者召开标准征求意见会。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召开标准征求意见会的阅标准时间为一个月。编制组接收到返回馈意见后,应仔细研究,逐条处理,对不能采纳的意见,阐明不能采纳的理由,最后归纳整理成意见汇总处理表。(3)编制标准送审稿根据征求来的意见,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提出标准草案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标准项目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将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和附件连同提出参加审查的单位和人员建议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审批。修改后的标准草案若有重大改动,或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分歧意见较大时,应提出征求意见二稿重新征求意见,直至完成标准草案送审稿为止。对于比较成熟且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经国家体育总局同意后,可直接编制标准草案送审稿。(四)审查阶段标准审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组织会审或函审,编制标准草案报批稿和履行报批手续。标准草案送审稿以及编制说明等由体育经济司组织审查,审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会审,一种是函审。会议审查,应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未参加审查会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函审,应写出“函审结论”,并副“函审单”。会议审查时,至少应在会前一个月将会议通知,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附件和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提交给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函审时,组织者应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上述文件及函审单提交给参加函审的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标准草案(送审稿)的单位和人员,应由有关主要的生产、使用、科研、大专院校、检验和认证单位的代表参加。审查标准草案送审稿时,首先应由标准编制组成员做出标准编制过程和送审稿,以及重点审查和讨论的问题进行说明。审查的内容主要是:1、标准草案送审稿是否符合标准化法和标准化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技术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技术规定是否先进、合理、安全、可靠。3、与相关标准是否协调一致,编写方法是否符合编写规定,资料是否完整。审查组最后要写出审查结论和会议纪要。确定标准水平(国际先进、国际一般、国内先进),提出该标准批准为强制性或推荐性建议及实施日期。会审或函审通过的标准草案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由编制组整理提出标准草案报批稿及其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填写标准报批签署单,由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国家体育总局。(五)报批阶段标准报批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标准的批准、编号、发布、归档、印刷出版和发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接到主要起草单位的标准草案报批稿后,要对其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进行全面复核,并报国家标准审查部进行审查。其审查主要内容有:1、对标准中有关争议问题的协调处理情况;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3、与相关标准协调处理情况;4、制定标准依据的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经济性;5、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6、制定程序、编写方法等符合有关规定情况。经国家标准委审查部审查通过的标准草案报批稿,连同标准审查报告签署单报国家标准委批准、编号、发布。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统一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印刷、出版和发行。中国标准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发现标准内容有疑点或错误时,由中国标准出版单位及时与主要负责起草单位联系。如标准技术内容需要更改时须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标准批准、编号、发布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按有关规定,将有关的标准文件整理归档备查。国家标准委将所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全部资料,也予以归档备查。第三节 国内外体育标准化的现状一、我国体育标准化管理的现状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张发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制造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占有一定份额(65%),但以独立品牌进入国际市场的却凤毛麟角,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技术标准落后,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部分仍控制在外方手中。技术标准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发展。”张发强表示,标准化是一个行业的技术基础,是企业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石。而我国目前体育标准化的管理才刚刚开始,存在以下问题:1、体育产品种类较多,标准较少,标准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体育用品有40多个国家标准,70多个行业标准;体育管理标准有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近20项,而欧盟体育方面的标准和技术法规有5000多项。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完成了2005-2008体育标准规划,包括基础及通用标准;体育场所服务标准;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推广通用要求标准;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标准;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五个部分,约40多个标准。2、体育标准化的组织机构不建全,标准实施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我国标准化法确定了政府机构在我国标准化工作中的绝对主导地位。根据我国标准化法,国家体育总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应负责制定、组织实施体育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本部门、本行业的各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依法开展体育标准化工作。我国体育标准化的行业最高管理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另外下设体育用品标准办公室和体育设施设备标准办公室,这两个办公室主要负责体育用品和设施设备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和北京华安联合认证中心是目前唯一能够进行体育产品质量认证的机构。国家体育总局还没有成立国家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缺乏一批成熟的体育标准化方面的专家,缺乏对体育标准化政策、法规、方法的研究,体育标准化的宣传、教育、培训不够,标准实施的运行机尚未建立,因此现有的体育标准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二、国外体育标准化的现状(一) 德国、瑞典、奥地利体育标准化管理现状1、体育标准的制定欧盟有三个体育方面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中TC134负责体育设施标准的制定,TC217负责体育运动场地标准的制定,TC315负责体育场馆固定看台标准的制定。整个欧洲与体育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法规共5000多个。其中与安全有关的体育标准有3000多条,大部分标准是体育设施、设备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如对人造田径场的建设要求,包括抗磨损测试、加速测试、抗老化测试、防滑测试等等;体育用地板的要求和测试;比赛和多功能厅房的安装规定和运动器械摆放地点要求;轮滑运动设备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游泳池的安全要求和测试(包括活动阶梯、把手、水处理设施、起跳台等);运动场看台的规划标准;人造攀岩设施的保护点稳定性要求和测试方法;滑雪坡度和滑雪设施分级;各个体育项目的各种设备的功能和安全要求及测试等等。奥地利的体育标准除执行欧盟标准外,联邦经济部授权委托奥地利标准研究院负责制定本国标准。该标准研究院按照奥地利联邦经济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专家研究体育竞技运动、大众体育和体育教学等消费群体,对体育设施、设备、场地的使用要求,制定本国体育标准。奥地利体育设施标准是按体育场地规模大小分为四类,每类体育设施适用什么体育项目,建设者(体育部负责公益设施)要与体育运动协会协商,使体育设施具有多元化的体育功能,既能满足竞技体育比赛、训练和大众体育健身休闲的要求,又能综合利用体育设施资源。现奥地利体育设施国家标准约有30个,执行欧盟体育标准约有80个,正在研究制定有关体育馆内尘土、噪声和污染等方面的标准,保障体育运动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德国体育标准是由德国标准技术委员会(DIN)制定。该技术委员会是欧洲乃至世界上水平最高的一个标准研究机构,承担德国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德国标准技术委员会下设体育设施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体育设备用品专业技术委员会。近两年,德国正在起草体育场所服务标准,主要内容是保证人身安全,只有用标准来规范体育服务行为,才能保证体育消费者的人身安全。2、体育标准的实施按国际惯例,世界各国(亚洲一些国家除外)的标准都是“协调标准”,即在经济合同中,将标准的技术要求写在商品交换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互换性配套的经济合同内容中,作为贸易双方商品交换的有效成分,标准因合同的法律效力而产生约束力。对涉及人类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等方面的标准,则由各国政府用技术法规的方法,要求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必须执行,以满足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依据。因此,奥地利、德国、瑞典等国体育标准的贯彻实施都是采用上述方法,并按欧共体联盟委员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决议的规定,将涉及到人类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等方面的标准,转化为本国技术法规强制执行,其它标准则由贸易双方自愿执行。产品或服务(包括公益和盈利产品)投放市场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要求的符合程度,则由政府经济部门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负责达标检查和合格鉴定,政府部门只对授权或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体育设施、设备标准的实施奥地利联邦法规定,产品投放市场应满足该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因此,体育设施的建设、翻修,均要按该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建造和维修,对人开放前要经州政府经济部门授权或认可的检测机构,按体育设施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合格由检测机构发给体育设施达标合格标志。为了保证体育设施质量的稳定性,检测机构对体育设施运转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测频率根据设施的易耗程度决定,质量合格发给达标合格标志。按照标准的技术要求,对体育设备和体育器材进行日常检测、维修是体育场所日常例行的工作。奥地利郎姆绍滑雪基地共有雪板800套,每个滑雪板的使用寿命是两年。每次使用前,该基地的工作人员都要用自动化检测设备,按滑雪板标准的技术指标(ISO 13993)检测滑雪板的质量,并由计算机记录检测数据,只有达标合格的滑雪板,才能出租给滑雪者。瑞典体育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同奥地利一样,任何经济组织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和瑞典法律法规的规定。体育设施在向社会开放前,政府要组织有关建设规划、工程管理、体育等部门的技术专家进行分阶段的验收,达标合格后,才许可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体育设备和器材同体育设施一样,其质量要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规定的要求才能上市。 安全、卫生标准的实施奥地利、德国瑞典三国法规都规定,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必须符合消防、遇险救护救生和卫生防疫等方面标准的技术要求。体育场所只有取得政府授权的安全、消防认证机构颁发的安全、卫生达标合格认证证书后,才有资格向社会开放。 体育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及认证奥地利联邦法和州法规定,体育从业人员的职业资质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从事保护人的生命或健康的从业人员资质,如游泳场所的救生员、滑雪场的救护员,必须持救生救护执业资质证书才能上岗;体育经营管理者或法人,必须持体育经营管理从业资质证书,才能从事体育活动的经营管理。奥地利联邦政府体育部对这两类体育从业资质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奥地利联邦政府体育部负责制定救生救护和体育活动经营管理从业资质标准和监制资质证书,各州政府体育部负责职业资质培训和颁发资质证书。其它体育从业资质的认证,分为国家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注册认证和从业者与聘用者自愿认可。前一种认证是指国家各单项体育协会要求参赛运动队的教练和运动员,必须在所属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注册,否则,无资格参加该单项体育协会举办体育比赛。后一种认证是指聘用单位可根据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认可其体育职业资质,如聘用者已知应聘者的技术水平,就可聘用;如聘用者不知应聘者的技术水平,就需要职业资质证书来证明其技术水平。这是一种应聘者自愿、聘用者认可的职业资质认证。 瑞典的体育从业人员与奥地利不一样,体育从业员大部分是兼职的,专业体育从业人员须持体育大学运动系毕业证书方能从事体育工作,兼职资质并无具体要求,只需要向体育俱乐部或聘用机构提供体育经历证明,由聘用单位认可其资质。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奥地利、德国、瑞典等三国的消费者权益是通过经济合同的方式予以保护的。其经济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体育组织之间的合同,如游泳场馆与游泳协会或游泳俱乐部签订的游泳池使用合同,合同条款规定了游泳场馆与游泳协会或游泳俱乐部的提供/使用游泳池的个数、时间,以及一般溺水责任由游泳活动组织者的负责,其它安全责任由游泳场馆负责等条款;另一类是游泳场馆与游泳者(包括公益性和盈利性的体育服务)的门票合同,游泳场馆按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出售游泳池、游泳器材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提供达标合格的水质和卫生条件,用预警和告示的方式,提示游泳者注意事项和满足游泳者的知情权等内容,以门票合同的方式划清了游泳场馆和游泳者的责任。此类体育服务经济合同的方法也适用其他体育项目的活动。奥地利萨尔兹堡的体育中心有一处高约30米的攀岩墙,体育中心对攀岩墙的墙体稳固性和抓钩的牢固性,经常要按标准进行检测和维护,以保障攀岩者的安全,并在“攀岩须知”中提示攀岩者注意事项,攀岩者要按攀岩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攀岩墙,如攀岩动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则由攀岩者自负。奥地利、德国和瑞典是以法规为依据,以标准为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准则,法人与公民共遵守的方法,开展体育标准化工作的。(二)韩国、日本体育标准化管理现状1、体育标准的制定日本的体育标准是归在工业标准类,只对产品、制品的制作标准进行规定,对经营者的制度不进行规定。制定标准要依据法律,如消费生活制品安全法,制定体育标准时既要联系制造厂商,也要联系运动部门。日本标准化委员会每年要列出新的、需修订的和要废除的标准计划,确定标准计划时由很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很多废除的标准并不是不用了,当一项标准被应用很多年,市场已得到公认,安全运行了,就不再进行进一步研究了,标准即被废除。日本的体育标准包括:乒乓球桌、跳马、滑雪用眼镜等产品,滑雪术语、定义、符号;滑雪用雪橇、鞋等检查方法。韩国2000年开始做服务标准,主要方法是欧洲方式,很多都是采用了欧盟标准。包括以下内容:术语、标志;硬件;过程。服务标准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是面向消费者,对消费者不满的业务进行标准化。如2001年制定搬家、邮件快递标准,2002年制定葬礼仪式标准,2003年制定海外旅行汽车服务标准,2004年制定租车、二手车销售服务标准,2005年制定骨灰堂服务标准;第二类是面向运营商的标准,目的是为了使企业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如电话销售行业,货物运输行业,Call-center,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人员、装备、服务品质等。第三类是公共服务标准,2002年世界杯以后,韩国开始重视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如景观图案标志标准化、产品标识标准化等。从比赛赛场来看,安全因素是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场所图形标识属于从公共服务角度考虑。在管理标准方面,韩国2005年基本完成了高尔夫球场的标准,该标准是从运营商的角度考虑,主要是服务过程标准化。高尔夫球场的标准包括术语、硬件和过程三个方面。之所以要先做高尔夫球场,是因为这项运动的人口少,万一标准制定有问题影响的人少。2006年还要制定综合健身房的标准,内容也包括术语、过程、硬件。总之,韩国标准院认为管理标准是继术语、硬件标准之后的一个新领域,也在进行尝试和探索。2、体育标准的实施日本实行产品认证制度。关于产品安全方面的认证,一部分由民间协会,依据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品质、安全、材质等)来开展认证,这种民间的检查机构或认证机构都属于财团,这种财团有几百个,属公共事业。关于安全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来认证,如登山绳的认证。政府制定危险性产品的标准,授权给几个特定财团(认证机构)来做,类似我国的CCC产品认证。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认证是必须的,一般产品的认证是自愿性的。很多比赛用运动场地都是临时搭建,场地是否合格是由竞赛组织来认证的。日本标准的实施完全靠企业自律,靠法律约束。如运动场地建筑是否合格,日本的建筑基准法规定了建筑的合格标准。消防方面(安全负责部门)有关于消防的法律规定。公共安全方面,谁办比赛谁租用场地,谁为安全负责任,场馆的所有者不对此负责,如果是由场馆设施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仲裁来判定。企业自律也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关于游泳馆的水质检测,游泳馆会把水质检测外包给外面的公司来做,每天测几次,如有问题马上找原因,因此不可能存在不合格。场馆管理者认为如果游泳池水质不合格,消费者马上会投拆,那么游泳馆就得关门。日本有法律规定水质含氧量等(跟游泳池有关)。国家制定大的方面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制定详细的规定。韩国也实行服务认证制,关于服务方面的认证机构韩国只有一家国家级的认证机构,民间的认证机构大约有4-5家做服务认证。韩国标准院成立了一个由120个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评价团,评价团成员由教授、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等方面的人组成。评价一个企业时会派去三个评价团成员。对企业进行评价时有评价基准(相当于我们的认证规则),这个评价基本由专家做草案,研究院最终审批,技术标准院颁布。评价结果由认定审议委员会审定,认定审议委员会也是由外部人员组成的。认证的费用主要由专家差旅费和劳务费组成。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刚刚起步,因此先由国家做,过一段时间会转向民间做。第三节 我国体育标准介绍一、体育产品的定位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发布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体育被列入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类中。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布了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0314号),体育被列在第三产业的服务业中。对应于联合国统计署编制的主要产品分类(CPC1.0版),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会同财政部统计评价司等多个部门的专家编制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7635-2002),该标准将体育产品分为体育宣传和组织服务、体育场所服务、运动员和运动员有关的支持服务、有关体育和体育娱乐的支持服务。因此体育产品标准也可以统一称之为体育服务标准。二、体育服务标准化的内涵体育服务标准是对体育服务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体育服务标准化是将消费者对体育服务的消费要求转化为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体育服务标准,依法实施体育服务标准,复审体育服务标准的实效,定期修订,再依法实施修订的体育服务标准。上述标准的制定、实施、再制定、再实施的活动过程,就是体育服务标准化。三、体育服务标准的内容体育属于服务业范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 总则国家标准的规定,体育服务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体育服务基础它是针对各类体育项目特点制定的体育专业基础标准,如体育方面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标识、方法、基本参数系列、可靠性要求等。等。如:GB/T 10001.4-2003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体育运动符号。(二)体育服务管理它是适合为满足体育服务提供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制定的标准,如体育服务提供者制定的岗位责任制以及人事、财务、销售、设备的管理制度等。(三)体育服务质量它是针对体育服务的质量特性、各项服务指标要求,服务提供者(内部)组织运营制定的标准。如:体育服务提供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体育组织制定的岗位责任制以及人事、财务、销售、设备的管理制度等。(四)体育服务资质它是针对评价体育服务提供者服务提供能力制定的标准,如针对体育服务设施、设备、用品配置的基本条件、数量以及有关体育服务提供者开业的其他基本条件制定的标准;针对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职业行为、职业工种数量、工种类别等要求制定的标准。(五)体育服务场地、设施设备它是针对体育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产品应配置的资源条件和安全要求制定的标准。如游泳场馆内应配置的游泳池、跳水台或跳水板、更衣室、淋浴室等设施的使用条件,以及这些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如游泳池应设置几个救生观察台等。(六)体育服务安全、卫生它是针对体育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产品应具备的安全、卫生要求制定的标准。如体育场馆中的安全通道的畅通、游泳救生员的配置、危险警示等安全要求,室内空气细菌含量、游泳池水质要求等卫生条件。(七)体育服务环境保护它是针对体育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产品应具备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标准。如保龄球馆的噪音不得影响保龄球馆外的周边环境,高尔夫球场草皮的养护不得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等。(八)保护消费者权益它是针对体育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产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要求制定的标准。如顾客须知、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使用须知、服务项目和服务价目表等。根据具体情况和体育市场的需要,上述内容可以制定在一个标准中,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系列标准),就涉及场地、设施设备、服务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等几个不同类型的标准。也可以将其中一个内容制定一个标准,或者将其中一个内容在一个标准中作为单独部分制定。四、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系列标准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作为体育行业的标准主管单位,根据体育市场需要,从体育场所的管理入手,陆续制定并颁布了14项体育场所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强制性标准和2项体育场所等级划分推荐性标准。未来还将陆续推出体育场所等级评定标准和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系列标准是指体育场所开放的准入标准,对体育场所开放的基本条件和技术提出要求。该系列标准适用于对人的健康和生命有危险的体育运动项目开展活动的场所,如游泳、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滑雪、滑冰、射击、射箭、潜水、漂流、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场所。制定这类性质标准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体育场所服务质量,规范体育场所的市场准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体育市场秩序。体育场所强制性服务标准内容包括了服务产品所有生产要素要达到保护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具体讲是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管理、体育设施、卫生、环保、安全等的基本技术参数和系数。内容框架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从业人员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救生设施、救生人员、救生制度)几个部分。(附件:GB 19079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五、体育场所等级划分系列标准我国已颁布了保龄球馆(2000年)和健身房(2002年)体育场所等级划分管理标准。GB/T 18266 体育场所等级划分系列标准适用于对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体育活动场所,如保龄球、健身房、球类等体育活动场所。制定的目的是规范体育场所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体育市场秩序。体育场所的等级代号是用世界上服务等级的通俗语言“星级”来表示,等级划分一般为五个等级(如五星级),每个等级代表不同的服务质量,级别越高,表示服务质量越高;等级质量的划分以体育场所的场地、设施设备及维修保养、清洁卫生、环境与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等为依据,其内容结构与体育场所开业条件与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结构类同,不同的是在内容上注重体育消费需求的精确性、舒适性、方便性、豪华性的特点。五个星级的级差主要体现在体育场所规模的大小、装饰装潢的档次、从业人员配比、器材数量和种类的多少、器材的档次、服务项目多少、服务的规范程度上。体育场所等级划分标准总体上应符合我国国情和体育场所发展的现状,不能盲目追求与国际接轨,但高等级也要体现国内外体育场所发展的趋势,在指标要求、服务项目和经营理念都应比较先进。一般来说,五星的比例定在2-3%为宜。最低星级要求则不应等同于开放条件,而只有在开放条件基础上,服务满足规范要求的才能参与星级评定。但考虑经营者参评的积极性和行业的发展,一星的要求不应定得太高。星级标准的制定严格遵循标准化法,在标准中公共设施、公共卫生、健身器材的安全性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对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求、舒适度要求、服务的规范性等都要充分考虑。六、体育服务标准与体育设施、场地、用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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