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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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 (武劳社2001117号)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为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为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收费,应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制定的武汉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和调整市管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武价行费199917号)的规定。凡超出标准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五条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按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执行。第六条 职工、退休人员因病情需要置换人工器官或体内置放材料,须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其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审核盖章,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第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将本办法实施后新确定的诊疗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适时进行调整。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项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门诊诊疗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非危急重症特殊检查治疗单独开机费等特需医疗服务。(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项目,如: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充填鼻梁、脱痣、平疣、重脸术、美容按摩、脱发、白发、腋臭、洁牙、镶牙、牙列正畸、色斑牙治疗、矫治口吃、隆胸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预防接种、预防服药、疾病普查、普治、疾病跟踪随访、各种会议医疗保健、单位自备用药。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6、各种疗养院的疗养费用。(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按摩垫、残疾人专用轮椅、输液恒温仪、输液泵、各种自用检测治疗仪器、各种磁疗器具、各种牵引带、拐杖、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神功元气带、热敷袋等。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四)治疗项日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变性手术等诊疗项目。3、各种科研、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4、住院期间加设的一切保险项目(包括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移植手术的保险费)。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1、应用x一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y一刀、x一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仪器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射频治疗、腔镜手术。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股骨头、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4、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脏搭桥术、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二OO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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