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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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5年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单位: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主管部门:湖北省文化厅评价机构:湖北中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年6月目 录摘 要4(一)概述4(二)评价结论4(三)问题与建议4前 言6一、项目基本情况7(一)项目概况7 1.项目立项背景7 2.项目实施情况7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8(二)项目绩效目标8二、绩效评价的工作情况10(一)绩效评价目的10(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10(三)绩效评价框架11(四)证据收集方式15(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6(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16三、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18(一)绩效分析18 1.项目投入18 2.项目过程20 3.项目产出24 4.项目效果27(二)评价结论30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33(一)主要经验及做法33(二)存在的问题34(三)建议和改进举措35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5(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37(二)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37六、附件37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372.面访、座谈会和实地调研提纲及记录373.满意度测评问卷分析37摘 要一、概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发改价格【2008】76号)和省财政厅、文化厅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规【2014】6号),省财政设立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对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承办的公益性演出进行补贴,此项目是持续性、常年性项目。湖北中瑞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湖北省文化厅委托,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客观、公平、公正前提下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2015年度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二、评价结论1.评分结果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84.57分。根据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计分结果级别评定对照表,评价等级为B+良。2.主要结论2015年度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符合湖北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立项依据充分。2015年度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项目申报、批复等决策程序完备、合规,立项申请报告中总体目标明确,但对绩效目标体系的设定不够全面、系统,不能完整地体现项目实施的产出情况和效益情况,不利于后期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体系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预计公益性演出800场,各剧团申报演出总计1036.5场,经公益性演出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核算演出总计986.5场,有50 场不属于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对象,有118场不符合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的剧目资源丰富,演出的针对性和观赏性强,文化惠民演出水平和质量高,展现了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艺术的魅力。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累计观看演出观众约80万人次,大部分观众和演出合作方对于公益性演出的效果满意度高。抽查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满意度测评表统计后得出,观众对2015年湖北省公益性演出的满意度为98.8%,演出合作方的满意度为93.1%。公益性演出使更多人民群众有机会走进艺术殿堂观赏高雅艺术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共享城市文化建设成果,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交往与公共文化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对抑制和克服负面的社会心态,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与认同,巩固了社会思想道德基础,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和谐的发展局面。三、问题与建议(一)评价发现,项目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方面:对绩效目标体系的设定不够全面、系统,仅仅对场次进行要求,缺乏项目实施所应达到的预期效果指标。2. 项目实施过程方面:(1)补贴标准不够全面、细化;(2)审核结果缺乏反馈;(3)省演艺集团对项目监管不足。3. 资金管理方面:(1)项目资金未能得到充分利用;(2)再分配制度不明晰。(二)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改进和政策性建议:1. 政策性建议:省文化厅应要求企业在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时,制定出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一致的绩效预算编制规定和规范体例,强化预算部门的绩效意识。2. 工作性建议: (1)细化补贴标准; (2)审核结果反馈到具体承办单位; (3)省演艺集团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前 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形势和任务,认为总结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更多人民群众有机会走进艺术殿堂观赏高雅艺术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共享城市文化建设成果,积极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湖北省完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通过演出场次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引导文艺表演团体开展公益性文化演出,推动文化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服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文化服务,促进人民群众的文化欣赏和消费。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为预算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根据省财政厅、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对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湖北中瑞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湖北省文化厅委托,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客观、公平、公正前提下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完成了2015年度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文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构成城市的内涵,体现城市的个性与魅力,是城市的精神和灵魂,有利于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净化和优化城市人文环境;有利于城市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市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城市生活;有利于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和吸引力,从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为了更好地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具体措施之一是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在商业演出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有条件的地方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因此,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演出市场体系,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也为了支持省演艺集团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国有演艺企业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湖北“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发改价格【2008】76号)和省财政厅、文化厅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规【2014】6号),省财政设立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对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承办的公益性演出进行补贴,此项目是持续性、常年性项目。 2.项目实施情况为了和省财政厅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保持一致,该项目对2014年10至2015年10月湖北省演艺集团和洪山礼堂开展的公益性演出进行补贴,时间跨度为一年。湖北省演艺集团组织下属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开展公益性演出。2015年,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完成公益性演出249.5场(演出时间不足80分钟但超过40分钟的按半场计算),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完成公益性演出277场,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完成公益性演出390场,湖北剧院完成公益性演出55场。湖北省演艺集团共承办公益性演出971.5场,补贴1565万元。洪山礼堂承办公益性演出15场,补贴40万元。2015年合计完成公益性演出986.5场,共补贴1605万元。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是持续性、常年性项目,2015年度列入省文化厅部门预算1600万元,由省财政厅列为“文化惠民”项目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5年,省文化厅在文化惠民经费公益性演出补贴中调整300万元到省文化活动策划中心用于“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湖北优秀剧(节)目巡演活动,调整80万元到省京剧院用于省京剧院超场演出补贴,年终核算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所需公益性演出补贴为1605万,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剩余资金1220万不足以支付,差额385万从2016年公益性演出补贴中支出。(2)资金使用省文化厅共下拨公益性演出补贴1605万元,其中拨省演艺集团1565万元,洪山礼堂4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实际使用1261.81232万元,其中省演艺集团实际使用1252万元,洪山礼堂实际使用9.81232万元。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1-1 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简表(单位:万元)单位拨付资金实际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用途湖北省演艺集团15651252演出补贴、演出设备购置、劳务费、差旅费、租赁费、运输费、误餐费、交通费洪山礼堂409.81232水电费、维修费合计16051261.81232(说明: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由于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是放在“文化惠民”项目中,作为一个子项目申报预算,因此未单独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文化惠民”项目中将绩效目标分为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长期绩效目标为:组织、指导全省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全省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构建现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激活农村文化发展要素,引导社会力量向农村文化发展集聚,使全省农村群众就近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服务,带动全省农村文化全面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为“农村美”提供有力支撑。年度目标为:全省群众活动蓬勃开展,公益性演出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更好作用。二、绩效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资金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为预算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 5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对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通过了解、计算、分析、衡量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涉及的各项指标,客观公正地反映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和产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讲求绩效的观念。通过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的做法、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为项目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及政策制定依据;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培训绩效评价队伍,构建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能够让各级工作人员认识到该项目的重要性,强化工作;能够更清晰的界定工作的内容与其需要达到的标准;能够让工作人员清楚认识到各自的问题和不足,激励加强绩效评价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共7人,组织结构及工作职责如下:项目负责人由陈媛媛担任,负责评估项目的内部和外部协调,工作安排,评价关键问题的解决以及评价报告的审核。信息组吴昊、杜月清,负责评价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及评价外部信息的收集整理;技术组陈静、袁丹,负责评价技术方案制定、绩效分析及其他技术问题的处理。财务组王世仿、李洪剑,负责评价财政资金审核、分析及财务管理评价。调查组,负责申报材料核实、现场调查、查勘、访谈等工作,由上述人员兼任。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指标,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将分析结果与预算标准、指标体系、项目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等资料进行比对,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组织专家对评价工作小组提交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权重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论证,评价工作小组整理、分析专家组的意见,对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三)绩效评价框架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注重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原则。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采用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做到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3)绩效相关原则。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4)分级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2.评价依据(1)中评协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2)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4)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5)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6)第十七届六中全会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7);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5】4号);(8)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发改价格【2008】76号)(9)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意见(鄂文改文【2011】6号)(10)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规【2014】6号)(11)湖北省演艺集团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0)湖北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11)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12)湖北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3)湖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实施委托协议书(14)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立项审批文件、工作总结、经费收支的报表、明细账、原始凭证以及年度财务报告或决算报告等财务资料。3.评价指标体系(1)指标体系建立过程绩效评价框架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核心。绩效评价框架包括评价准则、关键评价问题、评价指标、证据、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法等。指标体建立过程如下:1)确定评价指标第一步,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评价指标库。绩效评价将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层次,最终形成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多层次指标体系。第二步,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邀请若干专家对指标库中的指标进行分析、权衡、补充、选择,最后确定评价指标。2)确定权重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各个指标相对于项目总体绩效的权重分值。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项目投入权重为0.12,项目过程权重值占0.23,项目产出权重值占0.35,项目效益权重值占0.30。3)确定指标标准值指标标准值是绩效评价指标的尺度,既要反映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又要符合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具体采用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等确定此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4)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7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评价计分结果评价结果类型评价结果级别90分100分A+优85分90分A优80分85分B+良70分80分B良60分70分C中60分以下D差表2-1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计分结果级别评定对照表(2)指标体系内容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框架,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维度,采用了9个子类指标,设计了23 个具体指标,对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进行综合评价。表2-2 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序号三级指标权重指标解释项目投入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规范性2%考评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2绩效目标合理性2%考评绩效目标与项目总体要求的相符3绩效指标明确性2%考评绩效指标的合理性、细化及量化程度项目资金落实4资金到位率3%考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5资金到位及时性3%考评项目资金落实程序及对工作的影响项目管理业务管理6管理制度健全性3%考评实施单位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的保证7制度执行有效性4%考评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8项目监管与控制4%考评项目过程跟踪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管理9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3%考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力度10资金计划合理性3%考评资金计划编制的合理性11资金使用合规3%考评预算资金规范运行情况12会计核算3%考评资金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项目产出数量指标13演出场次完成率15%考评承办单位公益性演出完成场次是否达标质量指标14演出达标率10%考评承办单位公益性演出对象和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5演出资料真实性、可靠性5%考评演出资料是否真实、可靠16优秀剧目演出率5%考评公益性演出的质量水准项目效益社会效益17全年观众人次4%考评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的社会影响力18公众知晓度4%19媒体关注度4%满意度20观众满意度5%考评观众对公益性演出的综合满意度21演出合作方满意度5%考评演出主办单位或演出所在地、演出场馆对公益性演出的满意度项目可持续性22政策的可持续性4%考评项目实施是否有利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项目本身是否具备可持续能力23财政资金可持续性4%考评项目资金投入结构是否合理以及资金投入趋势(说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1)4.绩效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过程中,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中采用的绩效标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1)计划标准:政府及部门有达标要求的,选用计划标准。(2)行业标准:有相关行业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3)经验标准:无法获得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若能获得经验指标的,采用经验指标。5.评价方法本次评价指标中,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各类指标因考核的内容不同和标准值的存在与否,情况差异较大。根据各种评价指标的不同属性或特点,具体评价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调查法及其他适宜的技术方法等。比较法对能够取得标准值的指标,采用比较法,即:指标评分值=因素分析法对定性指标和不存在标准值的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即指标标准定为100,并对影响指标结果的因素进行分析,设计出主要影响因素及因素权重分,采用多人评分方法得出综合评价分值。公众调查法对进行了问卷调查的有关指标,综合调查结果和具体指标内容的实施情况,得到指标实施参考值,从而计算指标得分。 (四)证据收集方式1.案卷研析 从项目管理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分析,判断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并且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广泛搜索关于项目的资料、数据,以提供相关分析的理论和现实基础,从而有利于更加客观、科学、合理的做出绩效评价。2.开座谈会 通过听取项目管理方对于项目过程和经验的陈述和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项目提出问题,及时与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洽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后面进行绩效评价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奠定坚实的基础。3.实地调研 通过对项目的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情况,并在反复沟通中了解项目的部分财务数据,核实款项使用情况与产生的效益。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更充分,也确保绩效评价与项目的衔接度更高。4.问卷调查 该方法适用于广大受益群体,旨在了解项目完成效果与群众的满意度。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为了获取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运行现状,对观看演出的现场观和表演单位开展问卷调查。5.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了解相关留言记录的处置情况。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通过现场核查,从而间接反映出项目管理方的管理水平。同时,更能直接掌握项目运行与管理情况的一手数据,更加客观可信,这对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资料收集整理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搜集准备了有关资料,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验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集中座谈、随机抽样等方式,对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以评价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上是否依法依规,在项目绩效方面是否高效可持续。一是收集了项目投入、管理、产出及效果相关资料。二是通过与项目实施人员、财务人员进行面访座谈,介绍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关建议。同日,评价小组完成了面访座谈调研记录。三是查阅账本、凭证,包括单位的总账、明细账及辅助账等进行核查,对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去向进行分类整理。四是查阅项目档案。五是社会调查。2.绩效评价分析阶段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确定用于继续分析和评价的证据,采用变化分析,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对应程度,最终确认评价结果。在现场工作结束前,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评价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定。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内,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指标,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将分析结果与预算标准、指标体系、项目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等资料进行比对,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3.绩效评价汇总阶段对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项目经理复核后再由部门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复核。4.提交报告阶段向委托方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在同委托方、被评价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1. 本次评价中,评价小组仅对项目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项目评价中运行及结果数据由项目实施方提供,评价中只进行了合理性甄别,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2. 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没有制定本项资金的具体细化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具体指标仅根据评价人员的理解和资料的可取情况确定,因此附件中也缺乏绩效目标完成对比表。3因为时效性的限制,本次评价未能进行社会公众调查,相关满意度数据抽查自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满意度测评表,且部分表格数据不完整,存在缺项情况。三、 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1.项目投入(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演出市场体系,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也为了支持省演艺集团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国有演艺企业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湖北“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发改价格【2008】76号)和省财政厅、文化厅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规【2014】6号),省财政设立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对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承办的公益性演出进行补贴。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是根据关于印发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申报立项,具体情况如下:为完善演出市场体系,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益性演出机制。具体意见如下:第一,建立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国有演出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逐步建立以国有文艺表演团体为主体、以国有演出场所为中心的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国有演出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创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鼓励国有演出场所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建立国有演出单位公益性演出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国有演出单位公益性、低票价演出场次,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第二,加大对公益性演出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对到城市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进行公益性演出的补贴。支持举办针对青少年和儿童的低票价或免费的爱国主义教育专场演出,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普及类演出。省财政厅、文化厅制定了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由省财政设立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按照“据实补贴,多演多补”的原则进行成本性补贴,公益性演出场次补贴经费列出省文化厅部门预算。经核实,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相关文件齐全,提供了项目申报以及审核、批复等文件,立项有政策和事实依据,所涉及到文化惠民资金明确了资金用途,立项流程合理,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申报表设定了2015年“文化惠民”项目的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作为其中一个子项目,公益性演出项目未单独设定目标。从“文化惠民”项目的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来看,目标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与工作任务相关性高,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所必需,也符合项目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但对于该项项目资金缺乏支出明细预算及测算依据。 绩效指标明确性2015年公益性演出计划明细共计800场左右,项目指标与项目内容相关性强,指标清晰、可衡量,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但除了场次指标外,缺乏其他体现项目实施产出情况和效益情况的指标,对绩效目标体系的设定不够全面、系统,项目绩效目标体系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 (2)项目资金落实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600万元,实际拨付湖北省演艺集团1565万元,实际拨付洪山礼堂40万元,共计拨付160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率100.31%,按照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据实补贴,多演多补”的原则进行了补贴。同时,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公益性演出场次补贴年初预算之内,省文化厅每季度按进度将公益性演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拨付给省演艺集团,年底按照省政府审批的场次进行结算。但因为公益性演出场次核算较晚,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评审会对演出场次进行集中评审,故最后一笔剩余补贴资金385万元于2016年3月拨付,2015年度财政资金到位率为76.01%。表3-1 2015年度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资金拨付一览表(单位:万)拨付时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每期合计拨付金额2015.0580008002015.11390304202016.0337510385总计1565401605公益性演出补贴到达湖北省演艺集团后,由湖北省演艺集团拨付给下属演出单位,拨付情况如下。表3-2 湖北省演艺集团下属单位公益性演出补贴拨付情况一览表(单位:万)拨付时间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湖北剧院每期合计拨付金额2015.07200180170606102016.0215010270203422016.05132906018300总计482372300981252湖北省演艺集团往下属单位共拨付公益性演出补贴1252万元,2015年拨付610万元,2015年度资金到位及时率为48.72%。2.项目过程 (1)业务管理 制度建设管理为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探索建立适用现代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求的经营管理新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办法一是落实了财政扶持政策。省财政每年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1600万元用于公益性演出补贴,按照“下不保底、上不封顶、据实补助、多演多补”的原则,核准后由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拨付。二是明确了补助范围及标准。其中特别明确了公益性演出的范围界定,演出场次的统计标准和不同类别演出的补贴标准。公益性演出包括四类:指令性演出、赴基层演出、惠民演出和由湖北剧院引进、50元以下门票占总票数15%的国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和在国内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赴基层演出和惠民演出场次统计标准:演出时间不少于80分钟,不足80分钟但超过40分钟的按半场计算;参演人员不少于20人;每场观众不少于200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观众人数不少于100人;院团联合演出、组台演出不得重复计算场次。补贴标准分三类:一类演出每场补贴3万元;二类演出每场补贴2万元;三类演出每场补贴1万元。三是规范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了公益性演出场次资金申报统计表、演出日志和公益性演出满意度测评表,要求演出团体按统一格式申请、文化厅会同财政厅集中审核后,按进度拨付公益性演出补贴,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明确弄虚作假等情况处罚措施。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在管理中,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对规范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等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组织机构管理该项目预算单位为湖北省演艺集团。2011年8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建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鄂政发201145号),湖北省演艺集团正式成立,是集创作演出、策划营销、剧场影院经营、舞美工程、资本运作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省属大型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集团由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演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江汉环球影城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微观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7家实体公司组成,具体情况见下表3-2。表3-3 2015年度湖北演艺集团子公司情况一览表名称人数责任分工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359内设舞剧团、歌剧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舞台美术工程部、创研室、业余艺术培训学校、演出公司、珞珈山剧场等机构,创作和演出歌剧、舞剧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37下设楚剧团、汉剧团、黄梅戏剧团、黄鹤戏楼等多个分支机构,创作和演出地方戏曲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103于2011年10月由湖北省话剧院改制更名而来,主要从事话剧创作、演出和影视剧制作、发行等湖北省演出有限责任公司10担负全省演出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并组织、策划、承办、经营各种艺术门类的国内外演出活动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75以歌舞、戏剧、音乐表演为主湖北省江汉环球影城有限责任公司60拥有六个普通影厅、二个豪华VIP贵宾厅,提供观影环境湖北微观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承担专业策划、拍摄、制作微电影、纪录片、专题片、企业宣传片等视频影视作品合计852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湖北省演艺集团由集团总部对各子公司的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演艺集团总部现有人数29人,下设六个部门,具体情况见下表3-3。表3-4 2015年度湖北演艺集团总部分工责任一览表部门名称人数责任分工集团领导5指导、协调和监督集团各项工作办公室9负责集团组织协调、调研、文秘及行政事务管理、宣传工作,确保集团高效运转党群工作部3负责集团党务、纪检、老干及群团工作,通过党群工作体系与集团管理流程的融合,为集团改革发展服务人力资源部2负责集团人事、人力资源调配和管理,为集团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财务部5负责财务工作管理、核算、监督及预警提示艺术生产部3负责艺术创作、研究,指令性演出任务的编创、编排和组织产业发展部2负责集团产业经营与拓展合计29根据调查,每年下半年(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同步),由省演艺集团统一向省文化厅申报下年度公益性演出计划,省文化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省财政厅按省政府批准的演出计划在预算中安排演出补贴专项资金,并按进度拨付给省演艺集团,年底按照审核确认的场次进行结算,因未完成公益性演出计划而结余的指标予以核销。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实施主体能各施其职,有责任分工,较好地完成了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 项目监管与控制在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省文化厅成立“公益性演出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省演艺集团赴基层演出和惠民演出等公益性演出场次、效果进行评审认定,审核并确认演出场次,同时将演出具体场次及相关资料在网上进行公示,省文化厅向社会公布公益性演出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报省政府审批。从而使得整个项目过程得到较有利的监管与控制。但公益性演出评审委员给出的审核反馈信息,湖北省演艺集团没有传达到下属单位,具体承办演出的各部门不清楚具体是哪些场次因为哪些标准未达到而不符合要求,因此难以达到纠偏的目的,也影响了承办单位的演出积极性。同时,省文化厅要求省演艺集团保留公益演出视频资料,且视频资料须反映参演人员、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及演出规模(观众人数)等情况。演出视频资料和演出场次资金申报统计表、演出日志一并按月报省文化厅。根据调查,省演艺集团负责向文化厅提交下属各剧团的演出资料,但并未审核并保留相关资料。湖北省演艺集团对项目实施进行的工作主要集中在项目前期决策部分,如确定资金支持对象、将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等,至于后期项目资金使用,产生效益及效果情况,跟踪、监管不足,尤其是项目绩效跟踪方面,效益相关信息资料收集较为零散,未能及时对补贴对象统计分析相关绩效数据,项目整体效益体现不够完整。(2)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资金共计160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表3-5 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使用情况一览表(单位:万元)资金使用单位申报金额核拨金额合计使用湖北省歌剧舞剧院725610482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388384372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470454300湖北剧院16711798洪山礼堂82409.81232总计183216051261.81232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预算资金1832万,省财政厅按照达标演出场次实际拨付1605万。拨付洪山礼堂40万,洪山礼堂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和维修费支出981232万元。通过访谈得知,补贴资金使用缩减并不是因为洪山礼堂的运行成本低,而是因为财务人员不知晓补贴管理办法中对补贴范围的界定,因此很多支出项目并未在该项资金中报销,导致实际使用金额和拨付金额有较大的差值。拨付湖北省演艺集团1565万。其中,湖北省演艺集团总部预留313万,其余1252万分别拨付给湖北省歌剧舞剧院482万,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372万,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300万,湖北剧院98万。通过检查项目资金明细账、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的用途基本相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补贴经费支出发票合法合规。 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湖北省演艺集团设立了集团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订了湖北省演艺集团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4月9日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办法中规定,省财政每年拨付省演艺集团的公益性演出补贴由集团总部预留20%,用于以下方面:第一,集团确定的演艺产业项目投资;第二,各子公司经集团审批产业经营项目专项扶持;第三,艺术生产创作推广补贴,一般性剧院维修及演出设备购置专项补贴;第四,各子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第五,重大项目经营业绩突出贡献奖励;第六,集团确定的其他适用范围。对于剩余的80%的公益性演出补贴由集团领导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各院团演出场次补贴分配方案,并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此方案分配补贴资金。通过走访下属各院团,发现下属单位对集团总部预留20%公益性演出补贴的目的并不了解,对如何分配剩余80%公益性演出补贴的依据也不清楚,因此当预算金额和实际拨付金额出现较大偏差时,影响了演出的积极性。 财务信息质量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经费,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执行相关财务制度,项目资金通过财政直接直付或授权支付,项目单位系统内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主管人员熟悉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的法规;有严格的财务报销签字制度、人员牵制制度和内部自审自查制度,账簿及原始凭证齐全,账实相符,手续基本齐备,会计账务保存完整,能够比较全面反映部门资金使用的财务信息和实际状况。2015年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经费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签字制度、人员牵制制度,项目单位提供财务中项目建设或设备购置等款项拨付依据较充分,经手人、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核人栏均有相关人员签字,审核批准手续齐全。财务监控是有效的。通过检查湖北省演艺集团和洪山礼堂的明细账,公益性演出补贴项目经费按演出费用进行核算,但未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主要原因在于项目资金属于后补助资金,资金使用时无法在相应账号列支。通过明细帐检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演出开支。3.项目产出 (1)演出场次完成情况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预计公益性演出800场,经公益性演出评审委员会核算完成986.5场,实际完成率达123.3%。具体情况如下:表3-6 湖北省演艺集团2015年公益性演出完成情况一览表(单位:场)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湖北剧院洪山礼堂合计核算演出场次24952773905515986.5(2) 演出达标情况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益性演出的范围界定和演出场次的统计标准。各剧团按统一格式将公益性演出场次资金申报统计表、演出日志、公益性演出满意度测评表及相关视频资料上交给公益性演出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最终确定符合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演出场次。审核具体情况如下:表3-7 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2015年公益性演出达标情况一览表单位申报演出场次核算演出场次定档不准确场次申报金额(万)核减金额(万)达标率湖北省歌剧舞剧院252.5249.510672511584.14%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2812770388498.97%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394390124701696.60%湖北剧院795501675070.06%洪山礼堂30150824248.78%合计1036.5986.5118183222787.61%由上表可见,各剧团申报演出总计1036.5场,经公益性演出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核算演出总计986.5场,有50 场不属于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对象,有118场不符合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达标率为87.61%。(3) 演出资料真实性、可靠性湖北省演艺集团公益性演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演艺集团实行“演出日志”制度。演出日志内容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演出活动要素:演出时间、地点、演出内容、演出时间长度、演员人数、观众人数、主要演员签名、演出所在地或演出场馆联系电话及签章证明;第二,演出主办单位、演出所在地或演出场馆以及观众对演出活动满意度的测评;第三,主管部门抽查或核查情况等。同时,省演艺集团应保留公益演出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应反映参演人员、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及演出规模(观众人数)等情况。演出视频资料和演出场次资金申报统计表、演出日志一并按月报省文化厅。据抽查结果显示,上报的演出资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演出日志没有填写演出所在地(单位)意见,没有加盖演出所在单位公章,也没有省演艺集团审核意见,没有加盖省演艺集团公章;二是部分满意度测评表只有“评语”栏,没有“满意”、“一般”和“不满意”选项栏,难以反映观众对演出的基本态度;三是个别演出场次资金申报统计表未填写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四是相当一部分演出视频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别是不能反映演出规模(观众人数)情况,还有的演出没有演出视频。(4) 优秀剧目演出率单位特色演出剧目获奖情况演出场次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八月桂花遍地开第二届歌剧节优秀剧目奖和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音乐创作奖、优秀表演奖、表演奖10洪湖赤卫队第一届歌剧节优秀演出奖;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22家住长江边中国第八届艺术节文化大奖,我省第一部以股份制形式创作的大型舞台艺术作品2编钟乐舞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保留剧目,获得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1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妹娃要过河荣获文华奖优秀剧目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评为“2015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榜最具影响力戏剧类演出”1犟妈入选2015年第二届湖北艺术节参评新创剧目,并获国家艺术基金创作经费250万元5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台北新娘国台办对台宣传工作重点项目及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重点项目7刘伦堂第二届湖北艺术节开幕大戏24湖北剧院小平小道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3天鹅湖世界上最出名的芭蕾舞剧之一 ,所有古典芭蕾舞团的保留剧目1洪山礼堂红灯记八大样板戏之一1合计77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的剧目资源丰富,特色剧目包含民族歌剧洪湖赤卫队、八月桂花遍地开,音乐舞蹈诗家住长江边、舞剧编钟乐舞,话剧台北新娘、刘伦堂、小平小道,黄梅戏妹娃要过河,楚剧犟妈,芭蕾舞天鹅湖,样板戏红灯记等一大批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演艺精品。特色剧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3-9:表3-8 2015年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公益性演出特色剧目情况一览表 同时,除了特色剧目以外,寻访满堂音特邀7位非遗项目传承人和民间艺术大师参演,“夏之风”东湖戏曲惠民展演周楚剧专场演出,天仙配走进高校巡演,汉剧艺术折子戏贵妃醉酒应邀参加“中原祭祖活动”祝贺演出等,展现了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艺术的魅力。通过调查可知,湖北省演艺集团、洪山礼堂能根据群众需求安排演出计划和剧目,提高了演出的针对性和观赏性,提供了高水平高质量的文化惠民演出。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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